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现场)
1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巡查基本指引

人),以及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含实际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控制人)等人员。
□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
规程;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程;
训计划;
1、主要负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计 □未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实施计划和台账;
□未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未建立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档案。 □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和安全生产奖惩记 录档案。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未建立危险作业(□动火、□高空、□有限 空间、□密闭容器、□起重、□施工动土、□ 临时用电等)□申请、□审批、□办理作业票 证档案。 □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 期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剩余电流动作保 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13955-2005)
重点巡 查项
★
(三) 1、机械设 机械设备设 备防护装 施通用安全 置
AX030101 AX030201
1、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机、注塑 □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
机械、压痕机、粉碎机、抛光机等危险设备的安 机、□注塑机械、□压痕机、□粉碎机、□抛
急管理九条规定》 (安监总局第令74 号)《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监总局第令88
★
号)
市安全监管局
自定义项
第二部分通用检查项(现场)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检查内容
(一) 消防检查
1、防火检 查
AX010213 AX010214
表四:深圳市(建筑施工类)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

1、事故报告
-139-
住房建设局 二级目录 检查内容 1、企业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预案 备注说明 参考依据 无此项 市相关监管部门
(七) 事故和应 急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 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生产安全事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或论 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状况危险性分析和 故应急预案管 证。评审或论证通过后应报相应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 理办法》 规定备案。 备案。
4、特种设备及 1、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操作人员管理记 2、各种特种设备(或附件)的检测报告齐全,并在有效期 录 内; 4、特种设备及 操作人员管理记 3、各种特种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录 (五) 记录档案 5、安全生产会 议记录 6、安全生产奖 惩记录 1、新员工安全 教育 (六) 2、不定期安全 教育培训 教育 1、建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包括: 生产例会记录; (2)安全生产专项会议记录。 1、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全员参与培训; 2、定期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
★
市场监管局 住房建设局
《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
★
市场监管局 住房建设局
(1)安全 1、安全生产会议应当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 《中华人民共 实情况进行检查。 和国安全生产 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 法》
3、 特种作业人 1、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专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 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在台帐后附证 员培训 应资格证书。 书及证书查询记录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安监、建设等单 位,并自觉保护好事故现场。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安全 处理条例》 住房建设局
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场检查要点范本

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场检查要点范本检查要点1: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1.1 检查储存区域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划分,并设置明确的标识。
1.2 检查储存区域的通道是否畅通,并标有安全疏散的标志。
1.3 检查储存区域是否具备消防设施,并是否正常工作。
1.4 检查储存区域是否有防火墙,并是否维护完好。
1.5 检查储存区域是否采取防雷措施,并是否定期进行检测。
1.6 检查储存区域是否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间有足够距离。
1.7 检查储存区域是否设有防渗漏措施,并是否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
检查要点2: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2.1 检查使用场所是否具备通风设施,并是否正常工作。
2.2 检查使用场所是否有足够的疏散通道,并标有安全疏散的标识。
2.3 检查使用场所是否配备了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与更换。
2.4 检查使用场所是否有防滑、防静电设施,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2.5 检查使用场所是否设有安全应急设备,并是否进行定期演练与检测。
2.6 检查使用场所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备,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
检查要点3: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区域3.1 检查运输和装卸区域是否有足够的通风设施,并是否正常工作。
3.2 检查运输和装卸区域是否具备防滑、防爆、防静电等设施,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3.3 检查运输和装卸区域是否设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
3.4 检查运输和装卸区域是否设置了明确的区域划分,并是否标有安全警示标志。
3.5 检查运输和装卸区域是否设有应急救援设备,并是否进行定期演练与检测。
3.6 检查运输和装卸区域是否进行分类存放,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检查要点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区域4.1 检查废弃物处理区域是否与储存区域、使用场所、运输和装卸区域相分离,并是否设置了明确的标识。
4.2 检查废弃物处理区域是否具备防滑、防滤污等设施,并是否定期检查与维护。
4.3 检查废弃物处理区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
03“三小”场所

目录第一章深圳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概述 (1)第一节背景 (1)第二节基本概念 (1)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二、隐患排查 (2)三、隐患治理 (2)第三节深圳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状 (2)第二章《深圳市(“三小”场所)安全隐患自查基本指引》结构和内容 (4)第一节自查基本指引的结构 (4)第二节自查基本指引的内容 (4)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信息 (4)二、《深圳市(“三小”场所类)安全隐患自查基本指引》主要内容 (6)第三节自查基本指引表各列栏目内涵通解 (7)第四节自查基本指引使用说明 (8)第三章《深圳市(“三小”场所)安全隐患自查基本指引》实例分析 (9)第四章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使用操作指南 (13)第一节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13)第二节用户登录 (13)第三节安全生产信息 (14)附录1:深圳市(“三小”场所)安全隐患自查基本指引 (15)第一章深圳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概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是国家和广东省统一部署的重点工作。
2011年底国务院安委办、2012年初广东省安委办相继下发文件,并分别在北京顺义、广东珠海召开现场会,专题部署全国、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实现了全覆盖、无缝化和动态化管理。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对于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隐患转变,从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背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广东省珠海市等地经验,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级、各部门(车间)、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约定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
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4、所属建筑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统一管理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5、根据本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保障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1、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
★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深圳市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检查内容
3、厂房仓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
(一) 4、场所消 消防安全 防安全
4、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安全距 离符合规范要求;
备注说明 1、普通仓库与车间应当分楼层设 置,确因生产需要而同层时应用 实体砖墙分隔到顶; 2、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 时,应靠外墙设置,且储量不宜 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 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 时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 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2.50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00小时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1、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 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 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 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2、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 间距应大于5m。
AJ060101 AJ060201 AJ060301 AJ060401 AJ070101 AJ070201 AJ070202
2、应急预 案 (七) 事故和应 急管理 3、应急演 练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的 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状况危险 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 1、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 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 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后应进行 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 效果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应急预 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 案的有效性并及时完善; 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第一部分通用检查项基础第三部分专用检查项选项第二部分通用检查项现场深圳市工业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目录共22个模块361个自查项目二电气安1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五危险设8皮带运输机一资质证1营业执照2配电房建筑和设施一危险化1使用危化品通用要求9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2消防验收文件3配电箱柜板2危化品使用3安全生产许可4插头与插座接线3危化品生产储存二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1安全管理机构5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接地或接零4危化品经营六一般仓1严禁烟火2安全管理人员6电气线路5加油站2照明三规章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7漏电保护末端保护6油库3堆放要求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两级或三级漏电保护4通道四操作规1安全操作规程9移动用电产品和电动工具的电缆8瓶装工业气体经营七电镀车1电镀车间五记录档1培训记录10照明电器9瓶装燃气经营八有限空间1作业审批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11防雷接地10管道燃气2危害告知3工伤事故记录12临时用电二涂层烘1设置地点3先检测后作业4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记录三机械设备设施通用安1淘汰设备2电气设备5安全生产会议和各类部署记录2危险机械设备3安全防护装置4现场监督管理6安全生产奖惩记录3人身防护4安全管理7应急演练记录4附属设施三洁净厂1消防安全要求5通风六教育培1员工安全教育四作业环1作业通道2通风和防火6防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2通风四特种设1锅炉7应急救援装备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3地面2压力容器4外来人员教育培训4照明3压力管道九公共食1安全出口七事故和应急管理1事故报告5粉尘场所4电梯2燃气具2应急预案五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1规章制度5起重机械3电器和机械3应急演练2防护设施6客运索道八危险作1持证上岗3个人防护用品7大型游乐设施2动火作业4危害告知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其他危险作业5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要求6技术工艺材料设备要求五危险设1注塑机械一消防安1灭火器材7警示标识2压力加工冲剪压机2消防设施8工时3消防控制室9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3金属切削机床4场所消防安全10高温作业4电焊机5消防通道与疏散11噪声5砂轮机6消防电气6模切压痕机啤机7建筑构件及装修7木工机械2深圳市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部门
“三小场所”)安全隐患巡查基本指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 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
市消防监管局 市安全监管局
(一) 1、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 学品使用
市消防监管局 市安全监管局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 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94-2009)
市消防监管局 市住房建设局 市安全监管局
重点巡 查项
监管部门 市消防监管局
1、生产、经营场所和仓库的 □生产、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同 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宿舍。 一建筑物内设置宿舍。
3、场所消 防安全
2 、“三小”场所不得设置夹 □“三小”场所设置有夹层或 EX010302 层或阁楼住人。 阁楼住人。 1 、“三小”场所室外广告牌 、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 EX010401 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消防车 的通行和灭火救援。 □户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制作 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 □户外广告牌、遮阳棚影响消 防车的通行和灭火救援。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市安全监管局
□配电箱、□电源插座回路、 4 、配电箱、电源插座回路、 □移动电源插座、□低于 2.4m EX020104 移动电源插座、低于2.4m 照明 照明灯具开关未安装漏电保护 灯具开关需安装漏电保护器。 器。 □电气线路未穿金属管或阻燃 1 、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 型PVC管保护。 燃型 PVC 管保护,不得使用双 □使用双绞线(俗称花线)作 绞线(俗称花线)。 为电源线。
★
市消防监管局
(一) 消防安全 4、建筑构 件及装修
市消防监管局
2、生产、经营场所的吊顶、 □生产、经营场所装修材料为 EX010402 墙面等,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 可燃。 修。 1、配电箱应设置“当心触电 □配电箱未设置“当心触电” EX020101 ”安全警示标志。箱门与箱体 安全警示标志。 应跨接并接地。 □箱门与箱体未跨接并接地。
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巡查基本指引2

DZ180801
1、制动、转向装置是否灵敏。
DZ180802
2、驾驶员是否持证。
DZ180803
3、是否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
9、潜水泵
DZ180901
1、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DZ180902
2、负荷线使用的电缆是否符合要求。
10、振捣器
DZ181001
1、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DX010104
4、是否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DX020101
1、是否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DX020102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审是否符合要求。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DZ1803003
3、是否随意接长电源线。
4、钢筋机械
DZ180401
1、安装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DZ180402
2、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DZ180403
3、是否设置安全作业棚。
DZ180404
4、钢筋对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DZ180405
5、传动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罩。
DZ180605
5、传动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罩。
DZ180606
6、是否设置安全作业棚。
7、气瓶
DZ180701
1、是否安装减压器。
DZ180702
2、乙炔瓶是否安装回火防止器。
DZ180703
3、气瓶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DZ180704
4、气瓶是否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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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内货物分类分堆储存,标识明 确; 6、物品堆放无倒置,无歪垛,不阻门, 不阻路。灯具垂直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1、消防通道及通道两侧不得堆放可能妨 1、通道上不得堆放货物; 2、通道两侧不得堆放突出物。 碍疏散的货物,保持畅通; 2、建筑面积大于50㎡以上的厂房宜设置 两个安全出口,且应分散布置,相邻两 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宜大于5 米; (一) 5、消防通 消防安全 道与疏散 1、厂房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 度不宜小于1.1m; 3、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用门设置 2、厂房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 合理; 度不宜小于1.4m; 3、厂房内疏散用门的最小净宽 度不宜小于0.9m。 4、建筑内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 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且不得上锁; 5、建筑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 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6、防火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常开式防火 门在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
3、配备平面布置图、消防系统图和安全 出口图; 4、消防电话和通讯功能正常; 5、广播系统各项功能完好; 6、消防电源能实时显示工作状态和欠压 报警。 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车间、仓库、厨 房用作员工宿舍; 《深圳市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 《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 法》 《深圳市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
-2-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消防监管局 (一) 4、场所消 消防安全 防安全 《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
管大队
4、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安全距 离符合规范要求;
1、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 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 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 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 (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 物; 2、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 间距应大于5m。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 (GB50054) 《用电安全导 则》 (GB/T13869)
盐田消防监 消防监管局 管大队 经贸信息委 区安监局
7、漏电保 护(末端保 护)
《剩余电流动 作保护装置安 装和运行》 (GB13955 )
1、各级漏电动作保护装置的动 (二) 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 8、两级或 电气安全 三级漏电保 1、应根据配电线路的具体情况,在配电 合; 箱采用两级或三级保护。 2、电源端的漏电动作保护装置 护 应满足预防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 灾的要求。 1、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和I类电动工具 9、移动用 的绝缘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或四芯 《用电安全导 电产品和电 (三相)多股铜芯橡套软线;其中,绿/ 则》 动工具的电 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接地 (GB/T13869) 缆 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 1、高度低于2.4m照明灯供电回路安装漏 电保护装置,其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 线; 10、照明电 器 2、设备设施的局部照明和移动照明工作 灯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狭窄场所、金 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特低电压。 《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GB50034) 《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 (JGJ46) 《机械加工设 备一般安全要 求》(GB12266) 《建筑物防雷 设计规范》 (GB50057)
★
盐田消防监 消防监管局 管大队 经贸信息委 区安监局
★ ★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 (GB50054) ★ ★ ★ 盐田消防监 消防监管局 管大队 经贸信息委 区安监局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3、配电箱 (柜、板)
-5-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 (GB50054)
3、配电箱 (柜、板)
2、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 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 物,并应保持整洁; 4、电器设备不可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5、箱门张贴有“小心有电”或“有电危 险”安全警示标志。 1、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下都应单 独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
-6-
《用电安全导 则》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 则》 (GB/T13869)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 (GB50054)
经贸信息委 区安监局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 (GB50054) 《用电安全导 则》 (GB/T13869)
盐田消防监 消防监管局 管大队 经贸信息委 区安监局
6、电气线 路
★
《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4-
(一) 7、建筑构 消防安全 件及装修
1、建筑内部进行装修时,其顶 棚、墙面建筑装饰材料的燃烧性 能等级应选用不燃、难燃材料; 2、建筑装修时,禁止使用聚氨 2、厂房建筑装修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燃烧 酯泡沫类易产生有毒物质的建筑 性能的建筑材料; 材料; 3、建筑内固定家具、装饰织物 等不得使用燃烧后可产生的毒性 烟气的材料。 《建筑内部装 1、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 修设计防火规 装饰物遮掩, 消火栓门四周的 范》(GB50222) 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 色有明显区别; 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 3、建筑内部装饰时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 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 正常识别及使用。 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 的正常使用; 3、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 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 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系统接地的 型式及安全技 术要求》 (GB14150 )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一) 消防安全
1、灭火器 2、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高度合理; 材 3、灭火器必须定期校验,过期必须及时 更换; 4、灭火器材设置点周边应预留足够操作 空间,通道不得堵塞; 5、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 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6、设有灭火器箱时不得上锁,且箱体应 使用薄钢板、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制造; 7、灭火器送修时,每次送修的灭火器不 得超过配置单元的四分之一,如超出 时,应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 器替代。 2、消防设 施
1、工厂使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1、低压配 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 电系统接地 须采用TN-S或TN-C-S接零保护系统; 形式 2、工厂低压电力系统采用TN-C接地系统 应改造TN-S或TN-C-S。 (二) 电气安全 1、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照明; 2、门窗、孔洞应有防小动物进入等安全 1、如采用金属网时,网格不得 大于10㎜*10㎜。 2、配电房 防护措施; 建筑和设施 3、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配备绝缘垫、绝缘棒、绝缘手套、绝 缘鞋等防护用品。 1、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 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接地线必须通过接 地线端子板连接;
-1-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消防监管局
2、各种记录完整、正确无错漏;
1、控制器运行记录; 2、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 3、报警控制器自枪械和电源切 换试验记录; 4、接警记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
消防监管局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3、消防控 制室 (一) 消防安全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 消防监管局 ★ ★
盐田消防监 管大队
4、场所消 防安全
2、生产、经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 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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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房仓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 (GB50054) 盐田消防监 消防监管局 管大队 经贸信息委 区安监局
4、 插头与 2、不得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 插座接线 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3、相零线接线正确,不得接反。 (二) 电气安全 以下部分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 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 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 1、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 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 零; 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 、箱)及操作台等金属框架和底 5、电气设 座; 备、设施的 5、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金属接地或 6、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 接零 外壳。 2、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线若明设 时,应选用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铜芯线, 不得使用铝芯线;接地线若随穿线管接 入设备本体时,应选用不小于2.5平方毫 米的铜芯线或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铝芯 线; 3、接地线不得搭接或缠接,接线规范、 接触可靠。 1、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 燃材料上; 6、电气线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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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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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通 道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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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1、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
(一) 消防安全 6、消防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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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 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 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 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 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 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在正 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 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区,不应大于1.0m 2、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 识。 3、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 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 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 标志; 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 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 1、建筑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 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洞口,也不得 设易燃易爆管道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