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监盘业务操作指南
券商存货监盘流程

券商存货监盘流程
券商的存货监盘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监盘目标:明确监盘的目的和范围,例如全盘监盘还是抽样监盘,监盘的时间和地点等。
2. 制定监盘计划:根据监盘目标,制定监盘计划,包括监盘的时间表、监盘人员的安排和职责分工等。
3. 准备监盘工具和资料:准备必要的监盘工具,如盘点表、计算器、计量器具等,并准备相关的存货记录、进销存台账、存货清单等资料。
4. 进行实地监盘:按照监盘计划,由监盘人员逐一盘点存货,记录存货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状况等信息。
5. 核对盘点结果:在盘点结束后,核对盘点结果与存货记录、进销存台账等资料的一致性,检查是否存在差异或异常情况。
6. 处理差异和异常情况:如果发现盘点结果与存货记录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调查和核实,找出差异的原因,并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
7. 编制监盘报告:根据盘点结果和处理情况,编制监盘报告,包括存货盘点的总结、差异的分析和处理意见等。
8. 报告审批和归档:将监盘报告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留存监盘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和审计要求而有所不同。
建议咨询审计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存货监盘业务操作指南讲解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央企事业总部审计一部存货监盘业务操作指南(试行)一、总则(一)为了规范部门审计人员(含审计助理人员,下同)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南。
(二)部门审计人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应当参照执行;在遇到本指南未明确涉及的特殊情况时,部门审计人员应当运用其专业判断。
二、存货监盘程序前期阶段(一)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前的准备工作1.提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明确存货监盘时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2.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3.了解存货会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4.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及重要性;5.查阅以前年度的存货监盘工作底稿;6.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特别是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存货;7.考虑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或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8.获取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
(二)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存货监盘审计现场负责人(以下简称“现场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为防止被审计单位知悉监盘计划后舞弊,存货监盘计划不得提供给被审计单位。
存货监盘计划的主要内容:1.存货监盘的目标、范围及时间安排存货监盘的目标是获取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检查存 1货的数量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存货有无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和短缺等状况。
存货监盘范围的大小取决于存货的内容、性质以及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对存放于外单位的存货,应当考虑实施适当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存货监盘的目的步骤和方法

存货监盘的目的步骤和方法存货监盘是指对企业存货进行盘点和监管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存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解决企业存货潜在问题,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以下是存货监盘的基本步骤和方法:一、目的:1.确定存货的准确性:了解存货的实际情况,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2.防止存货差异:排除因人为失误、系统错误或盗窃行为等原因导致的存货数量差异,避免企业损失。
3.保护企业利益:减少非法营运行为,防止存货外流或滞销,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步骤:1.制定监盘计划:确定监盘的时间、地点、范围和监盘人员,并编制详细的监盘工作计划。
2.准备工作:检查存货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如进货单、销售单、库存台账等。
3.组织人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监盘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4.实施监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存货盘点,并记录实际的存货情况。
5.核对差异:将盘点结果与系统记录进行核对,并进行原因分析,找出存货差异的原因。
6.填写盘点报告: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存货清单和盘点报告,并进行审核。
7.分析结果: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查明存货差异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8.跟进处理:根据盘点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存货差异问题,并加强对存货的监管措施。
三、方法:1.制定合理的盘点计划:根据存货特点和企业需求,制定合理的盘点时间、地点和方式。
可以选择进行全盘点、随机盘点或周期盘点等不同的盘点方式。
2.使用专业的盘点工具:采用一些专业的盘点工具,如条码扫描枪、RFID技术等,可以提高盘点的准确性和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对参与存货监盘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盘点程序和工具的使用方法,提高盘点效果。
4.引入独立监管机构:为了确保盘点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存货监盘工作。
5.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加强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监管,减少存货风险的发生。
6.进行合理的存货分类:将存货按照不同的品类、规格和价值进行分类,便于盘点和管理。
存货监盘流程及注意事项

存货监盘流程及注意事项嘿,宝子们!今天咱们来唠唠这个《存货监盘流程及注意事项》呀。
首先呢,存货监盘的流程可是有一套很严谨的步骤呢!在监盘开始之前哇,咱们得先了解被监盘单位的存货情况呀,这包括存货的种类、存放地点、大致的数量等等呢。
哎呀呀,这些信息就像是咱们作战前的情报一样重要啊!你得去查看相关的账簿记录呀,看看账面上显示的存货是个啥样的情况呢?这时候就会想,账面上的和实际的会不会有很大的差异呢?然后呢,就到了实地监盘的阶段啦。
哇,走进那存放存货的地方,就像是走进了一个宝藏库一样呢!监盘人员要按照预先确定的盘点计划,一个一个地点数存货呀。
这可不能马虎呢!对于那些大件的存货,比如说大型的机械设备呀,要仔细核对编号、型号之类的信息呢,哎呀,可不能看错啦!在盘点的时候,你还得注意存货的状态呢,有没有损坏呀?有没有被标记为特殊用途的呢?这些都是要关注的点呀!在监盘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儿呢,就是要和仓库的管理人员沟通呀。
嘿,这些管理人员可都是存货的“守护者”呢!问问他们平常存货的出入库情况呀,有没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发生呢?比如说有没有紧急的调货呀?或者是有没有遇到过盘点数量对不上的情况呢?哇,从他们那里能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呢!说到注意事项呀,那可太多啦!首先,监盘人员的独立性很重要呢!咱们不能被被监盘单位的人牵着鼻子走呀!要是失去了独立性,那这个监盘的结果可就不可靠啦!哎呀呀,这可不行呢!还有呢,对于那些难以盘点的存货,像堆积在高处的货物或者是在狭小空间里的存货,咱们一定要想办法克服困难去盘点清楚呢。
不能因为有困难就随便估计一个数字呀,那可就太不负责任啦!另外呢,在监盘的时候,要注意存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呢。
有些存货可能是寄存在这里的,并不是被监盘单位自己的呀。
这时候就得分清楚啦,可别把人家的存货也算到被监盘单位头上啦,那可就闹大笑话啦!哇!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呢,就是盘点的截止日期。
咱们得确定好这个截止日期呀,确保在这个日期前后的存货出入库情况都被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呢。
存货盘点业务管理流程

存货盘点业务管理流程一、初点1. 若于营业中盘点,则先将当日有营业的收银机全部读出“x 账”,同时,盘点作业人员要注意不可高声谈论影响企业正常营业,或阻碍顾客通行。
2. 盘点作业人员应先点仓库、冷冻库、冷藏库。
3. 盘点作业人员盘点冷冻、冷藏柜时,要依由左而右、由上而下的次序进行。
4. 盘点作业人员应将每一台冷冻、冷藏柜均应视为独立单位,使用单独的盘点表。
5. 盘点单上的数字要填写清楚,不可潦草。
6. 进行盘点作业时,最好两人一组,一人点、一人写;若在非营业中清点,可将事先准备好的自粘纸或小纸张拿出,写上数量后,放置在商品前方。
7. 如果写错数字,要涂改彻底。
(1)规格化商品,清点其最小单位的数量。
(2)生鲜商品若尚未处理,则以原进货单位盘点,如重量、箱数等;若已加工处理尚未发出,则以包装形式,如包、束、袋、盒等。
(3)散装而未规格化的商品,以重量为单位。
(4)盘点时,顺便观察商品有效期限,过期商品应随即取下并记录。
8. 负责人要掌握盘点进度,机动调度人员支援,并巡视各部门盘点区域,发掘死角及易漏盘点区域。
9. 盘点作业人员对于无法查知商品编号或商品售价的商品,应立即取下,事后追查归属。
二、复点1. 复盘时,复点者要先检查盘点配置图与实际现场是否一致,是否有遗漏的区域。
2. 若使用小粘纸方式,则应先巡视有无遗漏未标示小粘纸的商品。
3. 复点可于初点进行一段时间后,即开始进行,复点者须手持初点者已填好的盘点表,依序检查,再将复点的数字,记入复点栏内;并计算出差异,填入差异栏。
4. 复点者须使用红色圆珠笔。
5. 复点准确后再将小粘纸拿下。
三、抽点1. 抽点者同复点者一样,也要先检查盘点配置图与实际现场是否一致,是否有遗漏的区域。
2. 抽点者抽点商品时,可选择卖场内的死角或不易清点的商品,或单价商品、数量多的商品,以及盘点表上金额较大的商品。
3. 抽点者要对初点与复点差异较大的数字,进行实地确认。
4. 抽点者同复点者一样,也须使用红色圆珠笔。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第1 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存货、财务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 条原则1.真实:盘点所有的点数、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点数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4.清楚: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5.团队精神:盘点是企业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企业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 条职责划分1.总盘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及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
2.主盘人:由常务副总、财务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监盘人:由综合部、财务部派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4.会点人:由各组组长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
5.盘点人: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盘点工作结束后,其职责自然消失。
第4 条存货盘点主要指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的清查核点。
第5 条年中、年终盘点1.年终、年中盘点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全面盘点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可改变其他方式进行。
2.盘点期间原则上暂停收发物料,对于各生产单位在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以做特殊处理。
3.盘点应按顺序进行,采取科学的计量方法,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盘点后不得更改。
4.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实际数量作详实记录。
盘点人应按事先确定的方法进行盘点,各部门应大力配合盘点工作,监盘人要做好监察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11 号——存货监盘》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11 号——存货监盘》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11 号——存货监盘》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11号——存货监盘》(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存货监盘的含义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一、存货监盘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存货监盘是指注册会计师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并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适当检查。
存货监盘的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存货监盘是一项复合程序存货监盘是一项复合程序,是观察程序和检查程序的结合运用。
在存货监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活动或盘点程序。
例如,盘点表单的使用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盘点工作是否符合盘点计划的要求,是否充分关注了存货的状况并予以恰当的记录,对存货的移动是否进行了较好的控制;同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适当检查,包括检查与存货相关的记录或文件并检查存货实物。
检查存货实物也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盘点的存货进行抽点。
(二)存货监盘的目的是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存货监盘针对的主要是存货的存在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权利和义务认定,存货数量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这三个认定。
通过存货监盘,注册会计师还会获取到有关存货状况(例如毁损、陈旧等)的审计证据,从而为测试计价认定提供部分审计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注册会计师在测试存货的所有权认定和完整性认定时,可能还需要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三)存货监盘可以理解为一种双重目的的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可以理解为一项控制活动。
相应地,注册会计师的存货监盘可以理解为一项控制测试,即注册会计师通过观察和检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控制能否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存货监盘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双重目的测试。
除上述的控制测试功能外,在存货监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检查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能够提供存货账面金额是否存在错报的直接审计证据。
简述存货监盘的步骤和方法

简述存货监盘的步骤和方法
一、存货监盘的步骤
1、编制存货计量核算清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存货进行编目,编制存货计量核算清册,并在清册中列出存货的规格、单位、数量及其发生的金额;
2、筹备监盘材料:收集相关存货核算资料,编制相关的监控表;
3、存货核算:按照存货核算清册计量核算,核实其计量及金额,并将数量和金额记录在监控表上;
4、登记核算:将现场核算的存货数量和金额登记在会计账簿;
5、核实存货:核实各种存货记载及两账差异,确认存货数量和金额;
6、汇总数据:对存货数量和金额进行汇总,并报告公司领导小组;
7、出具存货监盘报告:出具存货监盘期末报表,分析数据,及时发现存货问题;
8、调整存货账务:根据存货监盘结果,调整存货账务。
二、存货监盘的方法
1、现场盘点:在存货所在地,由专人进行现场盘点,对存货的质量,数量及金额做出准确的核算;
2、误差盘点:对误差核算的存货,可以采用误差盘点的方法,根据存货金额,安排盘点的比例;
3、计量核算:对存货的数量及金额可以根据计量核算的方法进
行计算;
4、核价核算:对存货价值的核算,可以采用核价核算的方法,对存货价值进行计算;
5、抽样核算:对大批存货的核算,可以采用抽样核算的方法,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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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央企事业总部审计一部存货监盘业务操作指南(试行)一、总则(一)为了规范部门审计人员(含审计助理人员, 下同)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南。
(二)部门审计人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应当参照执行;在遇到本指南未明确涉及的特殊情况时,部门审计人员应当运用其专业判断。
二、存货监盘程序前期阶段(一)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前的准备工作1.提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明确存货监盘时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2.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3.了解存货会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4.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及重要性;5.查阅以前年度的存货监盘工作底稿;6.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特别是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存货;7.考虑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或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8.获取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
(二)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存货监盘审计现场负责人(以下简称“现场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为防止被审计单位知悉监盘计划后舞弊,存货监盘计划不得提供给被审计单位。
存货监盘计划的主要内容:1.存货监盘的目标、范围及时间安排存货监盘的目标是获取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检查存货的数量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存货有无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和短缺等状况。
存货监盘范围的大小取决于存货的内容、性质以及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对存放于外单位的存货,应当考虑实施适当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存货监盘的时间,包括实地察看盘点现场的时间、观察存货盘点的时间和对已盘点存货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实施存货盘点的时间相协调。
2.存货监盘的要点及关注事项存货监盘的要点主要包括实施存货监盘程序的方法、步骤,各个环节应注意的问题以及所要解决的问题。
监盘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包括盘点期间的存货移动、存货的状况、存货的截止确认、存货的各个存放地点及金额等。
3.参加存货监盘人员的分工存货监盘审计现场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参加存货盘点人员分工、分组情况、存货监盘工作量的大小和人员素质情况,确定参加存货监盘的人员组成,各组成人员的职责和具体的分工情况,并加强督导。
4.检查存货的范围存货监盘审计现场负责人当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和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确定检查存货的范围。
三、存货监盘程序的实施阶段(一)资产负债表日监盘1.现场观察程序(1)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存货监盘计划安排,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八\、‘(2)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对各盘点现场进行观察,以了解存货结存的总体情况;并可通过询问保管员及相关人员,以发现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3)审计人员应当观察被审计单位盘点人员是否遵守盘点计划并准确地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①查看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是否未纳入盘点范围,并单独记录;②查看处于移动的存货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重复或遗漏;③查看盘点人员是否对毁损、陈旧、过时、残次的存货单独记录或标注;④查看盘点人员对难以计量或计量方法复杂的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和折算过程,验证是否正确;⑤查看在产品存货的记录是否完整,验证完工程度是否正确;⑥查看相同但多处存放的存货有无重复或遗漏,汇总是否正确。
如果在观察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审计人员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4)审计人员对各项存货盘点现场观察时,应形成相应的现场观察记录。
“存货现场观察记录”参考格式见附件(三)2.检查程序(1)实施检查程序的基本要求监盘人员应当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适当检查,将检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盘点记录相核对,并形成相应记录。
根据被审计单位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存货的构成和性质等,确定观察程序和检查程序的实施范围。
(2)检查程序的实施监盘人员在检查已盘点的存货时,审计人员应当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审计人员还应当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
在检查过程中,审计人员还需关注以下有关问题:①实施检查程序时,对于所选择的存货项目,审计人员可对存货的描述说明作出验证,并将自己的检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与永续存货记录进行核对。
②检查是否存在未被盘点的存货时,应当了解存货是否加贴了标签③对于没有检查到的存货项目,审计人员应考虑对其进行记录或复印相关项目的明细表,以便在获取期末存货完整性认定的审计证据时,与存货盘点明细报告核对。
④审计人员应将检查的内容予以记录,以便事后的追踪查证。
⑤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如受托代销或受托加工的存货,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取得并核对可证明这些存货所有权的有关资料,必要时向存货所有者实施函证程序,以确定存货的所有权。
(3)实施检查程序时发现差异的处理审计人员应当将盘点和检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记录相核对,并形成存货检查核对表,存货检查核对表参考格式见附件4。
如果检查核对结果发现差异,应当及时查明原因:①如果确实是笔误、计量不准等造成的较小差异,且此差异是小范围内发生的,审计人员应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②如果是检查与盘点的时间性差异,应索取并检查相应的原始凭证和库存收发记录,分析该存货的收发数量和性质是否正常;③如果差异虽小但发生范围的可能性较大,或差异较大,审计人员向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汇报并应扩大检查的范围;④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舞弊的情形,审计人员立即应向现场负责人汇报,由现场负责人提请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重新盘点时,审计人员应尽可能与被审计单位盘点人员一起进行。
(二)非资产负债表日的检查在很多情况下,存货盘点日并不是资产负债表日,而有可能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或之前甚至是在不同日期进行,需要推算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数量。
1•如果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审计人员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的变动是否已作正确的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将盘点数调整为资产负债表日的数据。
2•如果未在资产负债表日实施存货监盘,项目经理应当评估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要求对存货进行适当检查或提请被审计单位另择日期重新盘点,同时应安排审计人员测试在该期间发生的存货交易,以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测试资产负债表日至检查日发生的存货交易:(1)对于外购的存货,应当检查购货合同、购货发票、运输单据、入库单、仓库台账、进销存日报表或月报表等,进口的货物还应检查进口报关单、装箱单等;(2)对于生产入库的存货,应当检查生产日报表或月报表、生产移交记录、入库单、仓库台账、进销存日报表或月报表等;(3)对于生产领用的存货,应当检查领料单、生产派工单、仓库台账、进销存日报表或月报表等;(4)对于销售的存货,应当检查销售合同、订货单或相应的函件、销售发票(或领料单)、发货单、运输单据、仓库台账、进销存日报表或月报表等;出口货物还应检查出口报关单、装箱单等;(5)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分析进货或生产、销售或领用存货数量、金额和性质的合理性。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1.委托其他单位保管的或已作质押的存货的处理对被审计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保管的或已作质押的存货,审计人员应索取相关合同、保管费用的支付凭证、经保管人或债权人确认的保管清单、收发存报表等,并向保管人或债权人函证。
如果此类存货的金额占流动资产或总资产的比例较大,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安排审计人员实施存货监盘。
2.无法实施监盘的存货的处理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存货的性质(如辐射性化学物品或气体)或位置(如在途存货)等原因导致无法实施存货监盘,现场负责人应当考虑能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替代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进货交易凭证(包括购货合同、购货发票、运输发票、进口报关单、加工贸易手册等)或生产记录(包括生产日报表或月报表、生产移交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入库单、仓库台账、进销存日报表或月报表等);(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货交易凭证(销售合同、订货单或相应的函件、销售发票、发货单、货运发票或记录、出口报送单、仓库台账、进销存日报表或月报表等)或领用记录等;(3)向顾客或供应商函证;(4)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分析进货(或生产)、销售数量、金额和性质的合理性。
3.首次接受委托的情况当审计人员首次接受委托未能对上期期末存货实施监盘,且该存货对本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时,如果已获取有关本期期末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审计人员应当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本期期初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查阅前任审计人员工作底稿;(2)审阅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3)检查上期存货交易记录;(4)运用毛利率等进行分析性复核。
(四)在监盘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1 •不要事先或太早告诉被审计单位将要监盘的地点,以防公司作存货调换转移来掩盖存货不实;2•检查时,审计人员应当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一些项目追查至存货,同时从存货中选取一些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3•检查数量时,应亲自“点数”,而不应听客户工作人员报数,以防止“空箱”和虚报,应将检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盘点记录核对;4•审计人员应亲自记录所检查的存货,以防止监盘结果被修改;在记录时,应尽可能详细记录观察到的存货种类细目、编号等,以便日后核对;5•关注金额为负数的存货项目,查明产生负数余额的原因,特别关注数量为“0”或为正数而金额为负数的项目,以及数量和金额都是负数的情况;6•对于监盘中发现的“白条抵库”情况,询问并分析其实质是否属于“已提货未交款” 还是“未入账的无票销售”等;7•监盘中关注是否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应在“在建工程”核算;8•应当特别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恰当地区分了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地存货。
监盘人员也要作好记录,以便事后追查以及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9 •审计人员应当特别关注存货的移动情况,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10.同一种存货在不同的仓库和车间时,应当一次盘点结束,以防止被审计单位通过移动虚增库存量;11.对于重大或不寻常的盘点差异,或客户人员对检查程序感到过度关心者,均应提高专业警觉性;12.应当获取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及移动凭证,检查库存记录与会计记录期末截止日期是否正确、一致;13•对于盘点数量需要通过一定方法换算为账面数量的客户(如通过测量储油罐的深度计算储油的数量,通过堆煤厂平均高度测算储煤数量等),审计人员需要了解并分析计算方法、计算过程,并与以前年度对比计算公式、重要数据有无变化;14•根据存货的特性考虑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工作;15.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