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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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篇一:河道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关于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XX 省河道管理条例》和《XX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全面加强我市河道清障管理,打击侵占河道违法行为,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安全度汛,提高河道整体防洪能力,按照《XX省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原则。

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乡镇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职,共同完成穆棱河河道清障工作任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原则。

本次河道清障工作是对穆棱河行洪区内的各类障碍物进行清除,重点集中在兴凯湖旅游公路上下游,各乡镇要按照轻重缓急、择险择重、先重点障碍物、后一般障碍物的原则,分类处置不同类型的障碍物。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的原则。

各乡镇政府要核查清楚本区域内每个障碍物的具体情况,在尊重历史、依据事实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清障与稳定的关系,做到既坚持原则,不损害群众利益,又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追责的原则。

各乡镇政府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确认设障主体责任管辖单位,落实清障责任制度,实行包干,落实到人,按时限完成河道清障工作。

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河清障工作开展不利,不能按时完成清障任务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河道清障工作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河道违法设障行为的严厉打击,严禁违法侵占河道,杜绝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行为。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河道清障工作组织机构,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规章制度健全,依法依规行政规范。

工作任务:彻底清除穆棱河河道内围堤、房屋、养殖场、加工厂、砂场等各种违规违法建筑物等。

此次河道清障工作,全市需清除违法围堤126.6公里,土方量56.1万立方米;清除房屋17处;清除水泥制品厂1处、养殖场1处。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与范围河道清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河道的畅通,提高河流的泄洪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次清障工作的范围包括河道内的障碍物清理、河床及河岸的整治以及河流水质的改善。

通过实施清障工作,我们期望达到河道水流顺畅、生态环境改善、防洪能力提升等多重效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为确保河道清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成立专门的清障工作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清障工作的实施。

小组由水利部门牵头,环保、财政、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河道清障工作。

三、技术方案与措施我们将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与措施。

具体包括: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河道障碍物;对河床进行疏浚,恢复河道的自然形态;对河岸进行整治,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水质监测,采取必要的措施改善河流水质。

四、时间安排与进度河道清障工作将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要求。

我们将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清障任务。

同时,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进度,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预算与资金管理为确保河道清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制定详细的预算方案,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预算将涵盖设备购置、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各方面的费用。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将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六、安全与环保要求在河道清障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同时,我们将注重环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七、监督与评估机制为确保河道清障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八、后期管理与维护河道清障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加强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

区管河道范围内清障工作方案范文

区管河道范围内清障工作方案范文

区管河道范围内清障工作方案一、前言河道是城市重要的自然水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或人为活动,河道范围内可能存在障碍物,影响河道的正常功能。

为此,特制定本清障工作方案,以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清除河道范围内所有障碍物,恢复河道畅通。

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提升生物多样性。

预防和减少水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促进河道保护工作的长期开展。

三、工作原则安全第一:确保清障工作全过程的安全。

科学规划:根据河道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清障方案。

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障工作。

公众参与: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河道保护工作。

四、工作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包括主河道、支流、沟渠等。

五、工作内容障碍物排查:对河道范围内的障碍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垃圾、杂草、非法建筑等。

建立障碍物档案,记录障碍物的类型、位置、数量等信息。

清障方案制定:根据障碍物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清障方案。

包括清障方法、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物资准备等。

清障实施:按照清障方案,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清障工作。

确保清障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对河道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恢复:清障完成后,对河道环境进行必要的恢复工作。

如有必要,进行河道疏浚、植被恢复等。

监督检查:定期对清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工作步骤前期准备:成立清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障碍物排查:组织专业队伍,对河道范围内的障碍物进行全面排查。

方案制定: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清障方案。

清障实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按照方案进行清障工作。

环境恢复:清障完成后,进行河道环境恢复工作。

监督检查:定期对清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七、工作保障组织保障:成立清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障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队伍,确保清障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河道拥堵、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

为了改善河道状况,提升河道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开展河道清障工作。

二、项目目标1.清除河道内的障碍物,保障河道畅通。

2.提升河道水质,恢复水生态系统。

3.提高防洪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方案1.成立河道清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制定清障计划(1)对河道进行全面排查,了解障碍物分布情况。

(2)根据障碍物类型,制定相应的清障方案。

(3)合理安排清障时间和进度,确保清障工作有序进行。

3.清障措施(1)人工清理针对较小型的障碍物,采用人工清理方式。

组织人员对河道内的垃圾、漂浮物、杂草等进行清理。

(2)机械清理对于较大型的障碍物,如石头、树木等,采用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清理。

(3)疏浚工程对河道进行疏浚,拓宽河道断面,提高河道过水能力。

(4)生态修复在清障过程中,注重生态修复,对受损的河道植被进行恢复,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4.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河道清障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

(2)加强对清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对清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宣传与培训(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河道清障工作的知晓率。

(2)组织开展河道清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项目预算1.人工清理费用:万元2.机械清理费用:万元3.疏浚工程费用:万元4.生态修复费用:万元5.管理费用:万元6.其他费用:万元总计:万元五、项目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1-3月):完成河道排查和清障计划制定。

2.第二阶段(4-6月):开展人工清理和机械清理工作。

3.第三阶段(7-9月):进行疏浚工程和生态修复。

六、项目效益1.提高河道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改善河道水质,恢复水生态系统。

3.增强河道景观效果,提升城市品质。

河道清淤清障实施方案

河道清淤清障实施方案

河道清淤清障实施方案一、前言。

河道清淤清障是保障河道畅通、防洪排涝、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工作,也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开展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1.完成对河道的清淤清障工作,保障河道通畅;2.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河道生态功能;3.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城市安全。

三、工作内容。

1.河道勘测,根据河道长度、宽度、深度等参数,进行河道勘测,制定清淤清障工作方案。

2.清淤清障计划,根据勘测结果,制定河道清淤清障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人员等。

3.清淤清障工作,按照计划,组织清淤清障工作,采取机械清淤、人工清障等方式,确保工作质量。

4.河道修复,清淤清障完成后,对河道进行修复工作,包括河道护岸、植被恢复等。

5.监测评估,对清淤清障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四、工作流程。

1.河道勘测,组织专业人员对河道进行勘测,获取河道的相关参数。

2.制定计划,根据勘测结果,制定清淤清障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3.组织实施,按照计划,组织清淤清障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4.河道修复,清淤清障完成后,进行河道修复工作,恢复河道原有生态环境。

5.监测评估,对清淤清障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科学合理,根据河道实际情况,制定清淤清障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科学合理。

2.安全保障,在清淤清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3.环保措施,在清淤清障工作中,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工作监督,加强对清淤清障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六、工作保障。

1.人员保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河道勘测和清淤清障工作。

2.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清淤清障设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资金保障,保障清淤清障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七、总结。

河道清淤清障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城市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河道清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实施方案

河道清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污染、垃圾堆积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河道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制定河道清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清障目标。

1. 清理河道内的垃圾、杂草,保持河道通畅;2. 消除河道周边的违章建筑,恢复河道原有的自然风貌;3. 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促进市民参与河道环境保护。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清障计划。

根据河道长度、沿岸环境等情况,制定清障计划,明确清障范围、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保障清障工作有序进行。

2. 组织清障人员。

组织专业清障队伍,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清障工作高效、安全进行。

3. 开展垃圾清理。

利用清理船只、清障车辆等工具,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河道畅通无阻。

4. 消除违章建筑。

对河道周边存在的违章建筑进行清拆,恢复河道原有的自然景观,提升河道环境品质。

5. 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加强市民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河道环境保护工作。

四、实施保障。

1. 安全保障。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清障工作的安全进行。

2. 环保保障。

在清障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垃圾,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组织协调。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清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五、效果评估。

1. 河道环境改善情况。

对清障后的河道环境进行评估,检查河道通畅情况、沿岸环境整治情况等,确保清障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2. 市民参与情况。

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市民对河道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情况,评估市民环保意识的提升情况。

六、总结。

通过河道清障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有效改善城市河道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市民能够共同努力,共同参与河道环境保护工作,共建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河道清淤施工方案1

河道清淤施工方案1

河道清淤施工方案1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河道的清淤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河道清淤不仅可以提高河道的排水能力,保障城市防洪安全,还能改善水质环境,保护生态系统。

本文将介绍一种有效的河道清淤施工方案。

二、施工方案概述2.1 施工目的该方案旨在对城市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消除淤积物,恢复河道的原有功能及外观,提高水体通畅性,改善水质。

2.2 施工范围本次清淤工程将主要针对城市XX河道进行,总长度约XX公里,工程范围包括XX区域。

2.3 施工内容•清理河道中的淤泥、垃圾及杂草•对河床进行疏浚,保障水流通畅•进行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三、施工步骤3.1 施工准备阶段1.落实施工计划,确定施工队伍2.准备所需工具和设备,包括挖掘机、清淤船等3.设立施工现场标志牌,确保施工区域明确3.2 施工实施阶段1.利用挖掘机对河道中的淤泥进行清理2.利用清淤船将淤泥及垃圾吸取出来3.对河床进行疏浚,保障河道通行3.3 施工结束阶段1.确保清淤工作完成,河道通畅无阻2.清理施工现场,保障周边环境整洁3.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四、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2.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避免二次污染3.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周边卫生4.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标识,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五、施工效果评估1.河道清淤后,水流通畅,水质明显改善2.河道恢复了原有的功能和景观3.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提升,防洪效果显著六、结语通过本文介绍的河道清淤施工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城市河道的排水能力,改善水质环境,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在日常管理中,应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维护,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清洁,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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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篇一:乡镇河道清障方案xx镇20XX年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镇河道整体防洪能力,确保河道行洪正常、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各村要成立防汛指挥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组织人员对本村内河道进行检查清理,将河道清障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全镇基本情况xx镇境内主要河流有、xx沟和,沟发源于xx镇村,由、、三个村支流汇流而成,xx沟发源于,由、、三个村支流汇流而成。

和自东南向西北贯穿全镇,在与交界处共同汇入水库,是县城用水的主要来源。

近年来,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养殖网场、违种作物、违章建筑、违法采砂、堤防堆沙等现象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构成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三、清障范围和重点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中小型河道,清障的重点: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镇联合国土所组成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上报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等相关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二是6月1日前对河道内所有采沙场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上报县水务局及河道管理处强行拆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

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增设养殖网架、堆积秸秆杂物等影响行洪的行为,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6月10日前拒不整改的,由村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保证汛期水上安全。

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各村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于6月10日前彻底清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23日)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养殖网架、堆砌秸秆、农作物等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准确及时。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5月24日—5月31日)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设障主体在5月31日前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

3、强行清除阶段(6月1日—6月10日)对于在行洪道内设置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网架、秸秆、废弃建筑物、农作物等,由所在村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在期限内未清除的,镇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组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16日)镇政府对全镇河道清障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

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篇二:临朐县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临朐县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县水利局(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三日)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能力,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安全度汛,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活动。

一、全县河道的基本情况我县境内有大小河流230条,河道总长度571公里,其中主要河道19条、418公里,流域面积3536平方公里。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河道统计表河道是重要的泄洪通道,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溢洪道、放水洞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

由于早期河道治理标准低等历史原因和受利益驱动、人为活动破坏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树木下滩、养殖进河、缩河造地、违章建筑、超限超量采砂等现象大量存在,部分河流形成了脏、乱、差的状况,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二、清障及整治范围和内容清障整治河段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大中小型河道。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清障整治内容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树木、高杆作物、养殖大棚、违章建筑、砂(石)堆、垃圾堆、无证采砂、越界采砂以及未经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等。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各镇街和有关村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情况、涉河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查摸底;县防汛办检查组就检查出的河道障碍物情况反馈至有关镇街。

县砂管办对各砂场开采弃料堆积情况、洗砂淤积河道情况以及无证采砂、越界开采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发布《通告》,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违章主体限期清除;属于超限超量采砂、非法洗砂,造成河道淤积、堤防损坏的,由采砂、洗砂户自行纠正到位。

3、强行清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对河道内没有自行清除的违章树木和障碍物,由所在镇街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对于影响全县防洪安全的主要河道内的违章建筑、障碍物和阻水林木,在期限内未清除的,县政府将成立由水利、林业、国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强力推进河道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对无证采砂、超范围采砂、堆积弃料、淤积河道及破坏堤防,在期限内未自行纠正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原审批机关、砂管办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停止其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7月16日—7月20日)县政府对全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织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

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沿河生产单位、河道采砂、河道内建筑物的审查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日常管理的常效机制,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治理清障成果。

四、组织保障措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镇街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政府成立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从县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砂管办等单位及有关镇街抽调人员组成。

第一、第二阶段违章设施清除由所在镇街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砂(石)弃料堆的清理复平、违章采砂、洗砂的整治清理由县砂管办负责;第三阶段强行清除工作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负责。

篇三:河道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

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

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河道整治与建设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初审,逐级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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