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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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英利金属门窗有限公司

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能部门、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实施责任管理、落实各级人员的主要职责,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具体见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行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每个项目部门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

第五条:建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检测使用登记制度、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生产安全培训的报告制度。

第六条:鼓励公司各负责人员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认真执行和推广安全技术措施标准。

第七条:按照公司可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落实到位,公司有关部门认真检查落实,建立台账登记制度。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从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第九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公司成立以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下述成员组成:

组长:佟旭东

副组长:马英辉、郝赞阁

组员:吴晓娇、刘园园

于彬、金福昌、赵会成

赵德玉、高冰、张世骞

金大勇、周长勇、孟凡凯

佟大伟、郭明、金常和

第十一条: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成的检查组,每月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1)公司安全科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提出整改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据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科,由公司安全科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的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科。

(3)建立施工现场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4)进立安全验收制度、脚手架搭设、施工机具的安装必须经验收、检测才能投入使用。

(5)建立安全交底制度

(6)建立安全生产合同制度,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部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8)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9)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公司制定年度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及消防、机械、食物中毒事故,把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每个项目部根据安全施工目标,制定项目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成绩。同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并按责任目标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对责任人考核不合格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及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四条:

(1)公司每月一次对每一个项目部施工安全进行考评,项目部每半月一次,每次考评按汇总表百分制70分(不含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70-80分者(不含80分)为不合格,80分以上者为优良。

(2)对每次考评为"优秀"或"不合格"时,要进行相应的奖罚或处罚。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资源配置

第十五条:公司只有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分清职责,权限各级人员共同参与,以利于各项工作的正确实施和落实。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实行公司、项目部二级管理,各级均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和安全科负责人、工程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组成,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科部为公司安全生产施工主管部门。

(2)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现场安全生产实行分区管理和班组管理相结合。

(3)各作业班组的班组长对班组作业区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每个项目部必须制定安全目标,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应与公司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协调,安全指标管理达标由公司安全科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项目部各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构成审核组审核通过、签字后实施,公司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落实。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建立上至总经理、各职能管理人员,下至班组工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各工种,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对于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则给予调离岗位处理,实行能者上,平者上,庸者下的奖罚制度。具体奖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第二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起"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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