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是指煤矿中对机电设备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机电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具体的规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设备安全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2. 设备操作规范:煤矿应制定机电设备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3. 设备检测和监测:煤矿应建立设备的检测和监测系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4. 设备维修和维护:煤矿应建立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被定期检修和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设备更新和升级:煤矿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6.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煤矿应建立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和储备,以防止因备件缺乏导致的设备停产。
7. 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煤矿应建立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以上是一些可能涉及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煤矿在执行这些规定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和变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管理,包括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更新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公司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第五条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更新等内容,并注重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都能认真遵守。
第三章机电设备的采购第八条煤矿企业在进行机电设备采购时,应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采购。
第九条机电设备采购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选择名优产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十条机电设备采购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采购的机电设备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第四章机电设备的验收第十一条机电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确保机电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外观和性能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应该及时退货或者退换。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及时登记、编码并安装保险。
第五章机电设备的使用第十四条机电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在使用过程中,应修好记录,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禁擅自拆卸、保留备用。
如需维修、保养应由专人进行。
第六章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七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设备长期运行良好。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制定的标准和周期进行,并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2023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全过程。
第三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经国家认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遵循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第五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第六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第七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八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第十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报装手续和备案。
第二章设计制造第十一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应当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并进行相应的认证检验。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将设备的使用、安装、操作和维护等信息进行编制和标示,并提供相关使用说明书。
第十六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设备技术服务和维修支持,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对于矿山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矿山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设备管理责任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是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面的设备管理。
2.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设备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 机电设备操作及维修人员须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并对设备的故障进行及时上报。
三、设备管理流程1. 设备验收(1)机电设备购买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性能、质量进行全面检测。
(2)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及时登记并标识,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2. 设备台账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对所有煤矿机电设备进行登记并建立详细的设备台账,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2)设备台账应定期更新,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整理。
3. 设备维修(1)设备的维修工作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计划应提前制定并报批。
(2)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3)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并将维修结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4. 设备保养(1)设备保养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按照保养计划进行。
(2)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按照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工作。
(3)保养人员应及时记录保养情况,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5. 设备更新(1)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新评估,判断是否需要更换。
(2)设备更新应按照更新计划进行,更新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批。
四、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对设备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是指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
它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矿山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对煤矿机电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而制定的。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责任:明确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煤矿领导、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2. 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对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程序、验收标准和验收责任进行规定,保证购置的设备符合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
3. 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规定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减少故障。
4. 煤矿机电设备的检修和检测: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定期检修和检测进行规定,包括检修的周期、内容和方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5. 煤矿机电设备的报废和更新:明确煤矿机电设备报废的程序和标准,并规定设备更新的程序和要求,保证设备的更新换代。
6. 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防护措施,包括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7. 煤矿机电设备的档案管理:对煤矿机电设备的档案管理进行规定,包括设备档案的建立、更新、归档和保存,确保设备信息的完整和可靠。
以上是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煤矿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进行相关的补充和调整。
制定和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矿山设备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二)是指对煤矿的机电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的规范和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管理责任:明确设备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 设备台帐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规格型号、安装位置、购置信息等,做到设备管理的有据可查。
3. 设备使用管理:制定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的启动、停止、操作流程等,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煤矿)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煤矿)第一节: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机电业务部门。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网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机电科长每周召开一次采、掘、运、维护班长例会,总结经验布置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
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矿审查、批准。
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科负责通知机电科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设备管理责任:a. 煤矿负责人应设立设备管理部门,并明确设备管理的职责;b. 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煤矿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维护。
2. 设备购置和验收:a. 设备购置应按照煤矿的实际需求进行计划,并报批购买;b. 设备验收应由专门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设备维护:a. 设备管理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制定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b. 设备维修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后应进行测试和试运行,方可投入使用。
4. 设备保养:a.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各项指标,进行必要的保养;b. 设备保养应按照设备的保养手册和要求进行,保养记录应及时做好。
5. 设备检修:a. 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定期检修,检修工作应由专门的检修人员进行;b. 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设备安全:a. 设备管理员应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时刻关注设备的安全状态;b. 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停用。
7. 设备更新:a.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更新需求,及时制定设备更新计划,并报批执行;b. 设备更新应选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新设备,并进行适当的技术改造和调试。
8. 设备档案管理:a. 设备管理员应对设备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设备购置、验收、维护、保养、检修、更新等记录;b. 设备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归档和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以上是一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还需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完善。
对煤矿来说,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山安全、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的重要保障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下属煤矿的全部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保养和更新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1.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其重要职责包含:–订立机电设备管理规范、流程和标准;–监督设备维护、检修、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组织开展设备更新评估和采购工作;–引导和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定期检查设备台账和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煤矿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并搭配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具体包含以下内容:–设备的清洁和润滑;–设备的调试和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更换和修理;–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和调整;–设备故障的排出和维护和修理;–设备的性能测试和参数调整。
2.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具体频次由设备管理部门依据设备的使用情形和技术要求确定,并编制相应的维护计划。
3.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记录相关内容,包含维护人员、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结果等,并通过电子或纸质形式保管。
四、设备的检修1.设备的检修工作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或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其重要目的是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故障和缺陷,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2.设备的检修工作包含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
日常检查应由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检修应依据设备的使用情形和技术要求,由设备管理部门订立和组织实施。
3.设备的检修应依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修结果应记录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五、设备更新和淘汰1.设备更新是指在设备实现肯定使用年限或性能降低时,对设备进行更新或更换的工作。
设备更新需要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评估,并编制设备更新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全矿的设备进行评估,包含设备状态、性能、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设备更新和淘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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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二〇一一年五月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管理操作方式第一条: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第二条: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条:做到机电设备的“润滑、紧固、冷却、过滤”八字维修方针。
第四条:加强机电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机电安全意识,强化机电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以设备运行管理为重点,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总结机电事故案例,强化点检系统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第三章机电设备管理机构职责第一条:机电科作为矿设备主管部门,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催货、入库验收、编号、调拨、大、中、小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设计及选型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大、中、小修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内部调拨工作。
5、参与新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
6、负责设备修理的组织验收工作。
7、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组织及落实工作。
8、负责全矿配件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9、负责全矿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工作。
10、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设备的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1、负责指导使用单位对设备正确使用、操作、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确保其保持完好和高效使用。
第二条:机电科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帐、卡、图、牌板管理、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做到帐、卡、物、图、牌板五对照。
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图、牌板。
第三条:机电科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要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第四条:机电科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要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
第四章设备运行管理奖罚办法一、设备完好:(一)、一般规定1、井下使用的设备,下井前必须经矿机电科设备检查人员验收并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无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入井每台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2、每发现一台失爆设备罚责任人200元,机电负责人200元,罚单位500元;一个月内出现三台以上设备失爆,另罚所属单位2000元,罚机电负责人1000元。
3、设备接线、安装、移动搬迁,必须停电,并挂停送电标示牌。
特殊情况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机电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罚责任人200元,罚单位500元。
4、安装接线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50元。
5、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整定正确,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100元/项,机电负责人100元/项。
6、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的各项保护齐全可靠、现场必须有试验记录,现场检查试验,发现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100元,罚机电负责人50元。
7、防爆设备的防爆面及转动部位,并应按期更换防锈油,以确保防爆面干净和转动灵活、无锈迹,凡不合格者罚责任人100元。
8、发现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漏芯线者,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0元。
9、凡用铜、铝、铁丝等替代熔丝者,罚责任人100元。
10、矿灯必须按时交回充电,凡当班升井无故不交者,一次罚责任人50元,矿灯房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入井的矿灯不完好或红灯,每发现一盏红灯罚灯房50元,发现不完好矿灯,罚责任人50元。
11、每台设备应有设备完好标志牌,标志牌上必须注明设备型号、性能、用途、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否则罚责任人50元/台,机电负责人100元/台。
12、设备顶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13、矿井电缆吊挂合格率未达到95%以上者,罚责任人100元,罚机电负责人及单位各500元。
14、井下电气开关必须上台架,一台不上台架罚责任人100元。
15、井下使用的电缆不得盘圈使用,必须按规定吊挂,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单位200元。
16、高压操作人员停、送电不办工作票或不按规定验电、放电者,罚责任人2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
17、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接地,辅助接地、局部接地极)必须附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罚单位300元,罚责任人100元,机电负责人200元。
18、严禁随意切割电缆,否则发现一次罚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
19、各单位用电必须有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并报机电科审核,无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每次每项罚技术员100元,罚机电负责人100元;未经审核的,每次每项罚技术员50元,罚责任人50元。
20、生产过程中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整定值应随时调整,设计不合理及整定与实际不符,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罚机电负责人100元。
21、施工单位因车辆运输造成设备、电缆、水管损坏者,据情节轻重罚单位500—2000元,罚责任人200-500元。
22、采用局扇通风的工作面供电系统中,无“三专,两闭锁”或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出现一次罚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
23、设备的各注油口内不清洁有杂物、液压、润滑油位低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机电负责人50元。
24、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的标志牌标注与实际不符,不标注和小型电器检查牌无检查记录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
其它人员代替责任人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出问题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5、井下电缆全部采用不延燃电缆,消灭不合格接头,发现一处不合格接头或使用与实际电压等级不相符的接线盒,罚责任人100元,机电负责人100元。
26、主要配电硐室必须按硐室标准化要求设置:有照明灯、有上锁的护拦、有警示牌、硐室标志牌、有“线路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有试验保护记录、有供电系统图缺一项罚责任人50元,机电负责人50元。
(二)、运输设备1、矿井运输设备必须采用有煤安标志的产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单位200元/台。
2、井下主要运输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违者处罚200元/人、次。
3、斜巷轨道铺设规范,正常使用“一坡三挡”,无挡车装置处罚单位500元/次,机电负责人200元;不正常使用挡车装置罚责任人200元/次。
4、斜巷提放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不执行处罚单位500元/次,责任人200元/次。
5、绞车检查项目(1)1.2米及其以下绞车有深度指示器,有过卷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处。
(2)绞车固定牢靠,不打基础的绞车必须打牢压柱或戗柱,基础必须考虑倾覆力矩,否则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3)绞车所用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不超10%,超过时必须马上更换,否则检查发现后处罚单位2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4)钢丝绳绳头插接严格按工艺进行,长度不小于30倍绳径,插接长度不够禁止使用,发现一处处罚责任人200元。
(5)钢丝绳绳扣必须安装鸡心环,无鸡心环处罚50元/处。
(6)三环链及插销为矿车主要连接器,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不允许用钢筋等代替,特殊超长构件装车运输时可用绳扣连接,连接件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7)使用的矿车锁圈、碰头必须完好,否则处罚单位100元/台,责任人50元/台。
(8)绞车抱闸装置要可靠,闸皮磨损超限露出螺丝或手把调过位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9)绞车信号清晰,无信号或信号不清处罚责任人100元/次。
(10)绞车必须验算提放车辆总重,禁止超限运输,否则处罚单位500元/次,责任人200元/次。
(11)提升绞车有司机、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有岗位责任制和运行记录,否则每缺一项处罚50元/台。
6、电机车检查项目(1)、机车防爆装置严禁失爆。
否则,发现电气设备失爆处罚机电负责人200元/处,责任人200元/处进行。
(2)、机车主要部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照明、警铃齐全有效,制动装置完好可靠,撒砂装置灵活、可靠、有效,否则每缺一项处罚100元/台。
(3)运输轨道安装合格,达到轨道铺设标准,不合要求的定期整改,拒不整改处罚单位100—200元/处,责任人100元/处。
(4)机车前有照明灯,后有红灯,缺或无处罚责任人100元/台.次。
(5)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6)机车同向行驶机车必须保持100m的距离,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7)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0m,查测定记录,超限时处罚200元/台。
(8)检修电机车防爆部分时,必须在地面进行,否则处罚机电负责人200元/次,责任人200元/次。
二、设备检修维护:1、矿井要有设备检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给检修人员下发检修计划。
设备检修完毕,检修负责人要将检修结果反馈矿内,填写检修记录,汇报检修结果。
无书面检修计划的每次罚机电负责人50元;检修负责人未反馈检修结果,未填写检修记录每次罚款50元。
2、矿井每旬要对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修计划是否合理,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并将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
机电科负责协调解决。
未进行检修工作总结的,每次罚机电负责人100元。
有问题不及时解决、上报的,罚机电负责人100元/次。
井队每旬要及时上报预防性检修计划,计划必须及时、科学、合理,集中解决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未及时上报计划的,罚机电负责人100元/次。
3、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复杂的检修工作和大的检修项目要编制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并严格贯彻执行。
无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的,每次罚机电负责人或责任人各50元。
4、矿井要严格贯彻落实包机制度:(1)建立以检修工和操作工为小组的包机组,检修工担任包机组组长。
未建立包机组的,罚机电负责人长和责任人各100元。
(2)操作工每班要将设备运行情况汇报队内,并填写设备运行情况反馈记录,否则处罚50元/台.次。
(3)各队机电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每天要向操作人员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4)检修工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计划,认真检修和排除设备故障,无特殊情况必须完成每天计划检修项目,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5)设备出现故障后,根据故障原因属于责任事故的,要对包机组成员进行50-500元的罚款。
5、检修完毕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运转,检修后设备出现故障的要对检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6、运输系统检修后,必须等系统正常运转后方可离开,否则造成事故影响的每次罚款责任人100-1000元。
7、各队要认真落实点检制度,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发现点检不认真或记录填写不规范每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