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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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比选文件是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人员协商一致后制定的一个重要文件,针对性非常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保证招标活动的严密性、公正性的关键文件。

下面就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三个方面作出一些简要介绍。

一、定位说明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的定位说明,准确描述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职责、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1)说明招标代理公司的任务:明确阐述招标代理公司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和所需的人力、财务和物力资源等方面。

(2)说明招标人员的任务:阐述招标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说明其在招标活动中需要承担的责任。

(3)说明比选的流程:详细描述比选的流程和步骤,包括招标代理公司的开标时间、方案书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核等。

二、内容要点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内容要点是对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人员进行具体的指导,以达到规范和严密化招标活动的目的。

具体地说,比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应包括标书的内容:招标人员应详细说明标书内容经过计划、设计等方面的评估,如技术方案、经济方案的总体结构、具体方案、设备材料清单等。

(2)应注明评审标准:详细列出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包括质量控制行动计划、环境和安全计划等内容。

(3)应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明确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以防止拖延。

此外,还应注明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确保标书及时提交。

三、特别注意事项在制定招标代理比选文件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明确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流程。

(2)要注明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时间,确保标书及时提交。

(3)要强调集中精力、保密、正义和压价的原则,规范招标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4)要规范代理公司的行为,避免贻误时机和繁琐程序,提高效益。

总之,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在招标过程中具有很大的作用,要准确明确其定位和内容要点,注意特别注意事项,促使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人员合理、高效的开展招标过程。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范文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范文

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XX工程项目招标代理1.2 项目业主:XX单位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XX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XX万元,建设周期为XX个月。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XX、XX、XX等。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代理范围为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履约监督等工作。

二、比选要求2.1 比选单位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3)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且项目规模及类型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匹配。

2.2 比选单位人员要求:(1)比选单位应具备一支具备丰富招标代理经验的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招标代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

(2)比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招标代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2.3 比选单位业绩要求:(1)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XX个类似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且项目规模及类型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匹配。

(2)具备良好的业绩评价,无不良记录。

2.4 比选单位信誉要求:(1)比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

(2)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比选文件内容3.1 比选申请书(1)比选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比选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比选单位人员配置表。

(4)比选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3.2 比选单位报价(1)比选单位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的报价。

(2)报价说明及依据。

3.3 比选单位服务方案(1)招标代理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2)招标文件编制方案。

(3)招标组织及实施方案。

(4)评标及定标方案。

(5)合同签订及履约监督方案。

(6)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

3.4 其他相关材料(1)比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代理招标公司比选流程(3篇)

代理招标公司比选流程(3篇)

第1篇一、前言代理招标公司比选是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招标采购的公正、公平、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代理招标公司比选的流程,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代理招标公司比选的定义代理招标公司比选是指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对多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代理招标公司进行综合评价,从中选择一家最适合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司。

三、代理招标公司比选的流程1. 发布比选公告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政策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比选公告。

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比选要求、比选时间、比选地点、联系方式等。

2. 招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对报名参加比选的代理招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公司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人员配备、技术实力等方面。

资格审查合格的代理招标公司,方可进入比选阶段。

3. 比选文件编制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比选要求、比选标准、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4. 招标人组织比选会议招标人组织比选会议,邀请资格审查合格的代理招标公司参加。

比选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及比选要求;(2)代理招标公司介绍自身情况及优势;(3)招标人解答代理招标公司提出的问题;(4)招标人宣布比选规则和评标办法。

5. 递交比选文件参加比选的代理招标公司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应包括:公司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财务状况证明、人员配备证明、技术实力证明等。

6. 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审经验。

评审内容包括:公司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人员配备、技术实力、比选文件质量等。

7. 评审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招标人将评审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 确定中标代理招标公司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代理招标公司。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在当今社会,招标代理比选文件是进行公开招标的重要组成部份。

它是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进行沟通和商议的基础,也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过程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定义、编制要求、关键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定义招标代理比选文件是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和要求,编制的一份详细说明书。

它包含了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旨在为招标人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编制要求1.准确、全面: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应准确、全面地反映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

它应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要求等详细信息,确保招标人能够全面了解项目的各个方面。

2.简明扼要:尽管招标代理比选文件需要准确、全面,但也应尽量简明扼要。

过于冗长的文件会增加招标人的阅读负担,降低对文件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合法合规: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它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规范统一: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统一的格式。

这样可以提高文件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方便招标人的理解和操作。

三、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关键内容1.项目背景与目标: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应包含项目的背景和目标,介绍项目的起因、目的和预期效果等信息。

这有助于招标人了解项目的价值和意义。

2.招标程序: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应明确招标的具体程序和时间节点。

它应包括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截止、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3.评标标准: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应明确评标的具体标准和权重。

它应包括技术方案、价格、资质等评标指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合同条款: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应明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要求。

它应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四、招标代理比选文件的重要性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在公开招标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3篇)

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标代理公司在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

二、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1)公正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在比选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比选结果的公正性。

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公平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参与比选的投标人,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确保所有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比选。

(3)公开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应将比选的相关信息、评标标准、评标结果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专业化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熟悉招标法律法规、招标流程和招标业务。

(2)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代理工作的需要。

3. 服务质量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与各方沟通,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

4. 成本效益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合理确定招标代理费用,确保招标代理费用与招标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相匹配。

(2)招标代理公司应通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为招标人提供优质、实惠的招标代理服务。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成本效益。

5. 责任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招标代理职责。

(2)招标代理公司应承担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合法性。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安全性。

招标代理比选方案

招标代理比选方案

招标代理比选方案一、引言招标代理比选是指在进行招标工作时,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较评价,选择一家最为合适的代理机构来为企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过程。

招标代理比选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能够选择到具备必要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代理机构,提高招标的成功率和效益。

二、比选准备阶段1.明确需求:在进行招标代理比选前,企业应对所需代理服务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这包括招标项目的类型、规模、所属行业等,以及所需代理机构的资质、能力和经验等要求。

2.编制比选文件:企业应编制比选文件,明确招标代理比选的流程、要求和评价指标等。

比选文件的内容包括比选目的、比选方式、比选程序、比选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3.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企业应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的招标代理机构传达比选信息,并邀请其参与比选。

三、比选过程1.资格审查:在招标代理比选的初期,企业应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重点包括代理机构的注册资金、业务范围、专业人员的资质和经验等。

2.技术方案评审:企业应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的指标包括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等。

3.经济条件评审:企业应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的经济条件进行评审。

评审的依据包括代理机构的报价、服务内容和付款方式等。

4.综合评价:在完成技术方案评审和经济条件评审后,企业应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最为合适的代理机构。

四、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1.结果公告:企业应根据比选结果,向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

公告的内容包括比选的胜出单位和未中标单位等。

2.合同签订:在比选结果公告发布后,企业应与胜出的代理机构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五、后续管理与监督企业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后,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招标代理服务的各项职责。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代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一、引言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因此,选择一家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如何进行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

二、确定比选标准1. 专业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招标项目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2. 信誉度:招标代理机构的信誉度是选择的重要指标之一。

可以通过查阅其过往业绩、客户评价和行业口碑等方式进行评估。

3. 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招标文件准备、投标人资格审核、招标评标等环节的支持,并能及时解答疑问和提供相关咨询。

4. 成本效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应合理,并与其提供的服务相匹配。

三、寻找候选机构1. 市场调研:通过网络搜索、咨询行业协会、询问业内人士等方式,了解市场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初步筛选出几家具备潜力的候选机构。

2. 邀请函:向候选机构发出邀请函,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业绩介绍、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3. 评估资料:收到候选机构的资料后,仔细评估其专业能力、信誉度、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估候选机构1. 专业能力评估:对候选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其从事招标代理的经验、拥有的专业人员数量和水平、参与的类似项目等。

2. 信誉度评估:通过查阅候选机构的过往业绩、客户评价和行业口碑等方式,评估其信誉度和商业声誉。

3. 服务质量评估:与候选机构进行面谈,了解其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速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以评估其服务质量。

4. 成本效益评估:对候选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比较,结合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评估其成本效益。

五、确定最佳机构1. 综合评估:根据专业能力、信誉度、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各项指标,进行权衡和比较,确定最佳的招标代理机构。

2. 签订合同:与最佳机构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代理公司招标比选方案(3篇)

代理公司招标比选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专业代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提高公司业务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决定对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旨在选拔具备专业能力、良好信誉和优质服务的代理公司,为公司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代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代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 项目策划与咨询;2. 市场调研与数据分析;3. 宣传推广与媒体合作;4. 公关活动策划与执行;5. 法律法规咨询与合规审核;6. 其他公司需要的代理服务。

三、招标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3. 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4. 具有专业团队,具备执行招标项目的能力;5.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客户服务意识;6. 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四、招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条件、时间等;2.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3. 初步审查:招标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4. 投标文件评审: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报价等;5. 面试答辩: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面试答辩,考察其团队实力、服务能力等;6. 综合评定:招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报价、面试答辩等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7. 中标公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8. 签订合同: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五、招标文件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评审标准、合同范本等;3.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4. 报名表格:包括投标人基本信息、项目经验等。

六、评审标准1. 技术方案: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2. 服务方案:服务的全面性、专业性、针对性;3. 报价:报价的合理性、竞争力;4. 团队实力: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经验、业绩;5. 面试答辩: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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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冀法审[2007]18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标人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招标代理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较选择(以下简称比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采购、安装与养护工程。

本办法所称比选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比选文件、组织实施比选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比选申请人,是指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参加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条比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严禁泄露保密资料、歧视和排斥比选申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中选、转让或借用资质、转让中选业务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监督检查。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比选活动应当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凡在本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省、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省、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且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为委托招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比选人编制比选文件,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发布比选公告,发售比选文件;
(三)召开比选申请文件开封会议,当场收取、开启比选申请文件;
(四)组建评比委员会比选;推荐中选人,向比选人提交评比报告;
(五)比选人依据评比报告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比选情况报告、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等有关资料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比选人应当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比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向比选申请人发出。

比选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五)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格式;
(六)履约担保格式;
(七)其他事项。

第十条进行比选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人应当在国家或本省指定的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规定的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比选项目的名称、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实施地点和时间;
(三)比选文件的发售价格、时间和地点;
(四)对比选申请人要求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六)应当公告或者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比选人应当自发售比选文件截止日的三日后召开比选申请文件开封会议。

第十二条比选活动可以根据项目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别进行。

但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比选。

第十三条比选人如需对已发售的比选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改时,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二十四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第十四条比选申请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二)申请人担保;
(三)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比选人允许);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
(六)比选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七)招标代理初步方案,应包含工作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八)比选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比选申请文件应当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比选人。

第十六条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对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比选申请文件开封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应当与比选文件中确定的送达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九条比选申请文件开封会议应当公开举行。

会议由比选人主持,邀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比选人对比选会议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比选工作由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和比选人代表组成的评比委员会负责。

评比委员会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评比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评比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比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比选评比办法可采用双信封法、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和最低报价法等方法。

第二十二条评比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比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比选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比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评比委员会向比选人提交的评比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比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二)开封比选申请文件记录情况;
(三)评比采用的标准和方法;
(四)对比选申请人的评价;
(五)推荐的中选人;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评比委员会发现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应当出具终止评比的报告,比选人应当重新组织比选。

第二十四条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其他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第二十五条比选人应当自确定中选人之日起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比选情况报告。

比选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比选项目概况;
(二)在媒介上发布的比选公告;
(三)评比委员会向比选人提交的评比报告;
(四)中选通知书;
(五)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比选:
(一)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比选再次失败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但符合比选公告要求条件的并已报名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二十八条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十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九条其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二○○七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上一个记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个记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石家庄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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