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保护接地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3篇)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接地保护细则”的要求,为确保矿井及人身安全,建立此规定。
l、井下供电线路,禁止中性点接地。
2、矿井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无接地护套的电缆。
3、禁止使用铝导体接地。
4、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胶皮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均须接地,构成不间断的接地系统。
5、井下主接地、局部接地、辅助接地母线以及连接导线的截面积,均应符合细则要求。
6、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各局部接地板、接地芯线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l欧姆。
7、每个采区变电所、每个机电峒室、每台单独供电的高压设备,每个单独供电低压配电点及高低压铠装电缆接线盒均应设局部接地极。
8、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板和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内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并作好检查记录报机电科。
9、各变电所的检修要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摇测。
作好详细记录报机电科备查。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机电峒室的接地装置,检修人员每周至少一次表面检查,发现松动、接触不良、严重锈蚀、损坏等现象。
应向分管干部汇报及时处理。
10、电缆组负责高低压铠装电缆局部接地极的检查维修工作。
11、电气设备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检查其接地保护完善情况,接地保护不完善或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l2、对于无故损坏接地保护设施的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并作违章登记。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井下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接地系统有效运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井下接地保护的责任和管理机构:明确井下接地保护的责任分工,指定相关管理人员负责井下接地保护工作。
2. 接地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标准:规定井下接地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标准,确保接地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
3. 接地系统的检测和维护:明确井下接地系统的检测和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接地系统的电阻和绝缘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接地设备。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保护工作人员免受电击风险,企业建立和执行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例如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
2. 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在井下接地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负责实施和检查接地系统的有效性。
3. 接地系统:规定井下接地系统的设计、选材、施工和维护要求,确保接地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检测与测试:规定井下接地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接地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并制定相应的检测和测试程序。
5. 风险评估:要求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电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所需的接地保护措施,并记录评估结果和相应的措施。
6. 培训与教育:规定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井下接地保护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事故处理:规定在发生井下接地保护事故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包括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8. 监督与检查:规定对井下接地保护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9. 管理评审:规定对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及时修订和完善。
通过建立和执行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井下作业中的电击事故,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定期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或者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扁钢;六、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七、接地极、接地母线和接地引线不准浆在绝缘不导电的水泥底板或其他容易造成接地保护失效的绝缘介质中;八、安设在水沟中的接地极必须浸在水中,安设在潮湿的煤层或砂土等介质中的接地极埋入深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井下接地保护规定,严禁出现接地极裸露晒干吧鱼现象;九、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螺丝连接时,接地线必须使用线鼻子或卡爪与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螺丝压接;各部位接地螺栓必须连接紧固并有防松弹簧垫,接地螺栓必须大于M10直径大于10mm;接地母线、接地引线以及接地螺丝压接处不准刷漆,接地极和接地螺丝出现锈蚀的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每发现一处接地极不合格罚款100元;十、使用耐腐蚀接地扁铁作为主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母线时,接地扁铁相互叠加连接时,必须使用2个或2个以上接地螺丝相互压接;接地扁铁中间不能有闲置孔;十一、移动变电站变压器主体、移变高压馈电开关俗称移变高压头及高压头电缆进出线联接器和移变低压馈电开关或移变低压保护箱俗称低压头必须按规定安装局部接地极;需要安装主接地极、辅助接地极的移动变电站、带有选择性检漏继电保护装置的低压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及照明信号综保的主接地极、辅助接地极必须分开安装,并且主、辅接地极间距不得小于5米,辅助接地极引出线应当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带绝缘护套的煤矿用不燃性独股铜芯电缆线;所有接地母线、接地引线和辅助接地线必须分开压接,不准集中压接在一个接地极螺丝上,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二、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组合开关包括双风机双电源组合开关以及井下3台及3台以上电气设备配电点,必须按规定安装局部接地极,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三、截面积为不小于50mm2铜线的主接地极之间或者截面积为不小于25mm2铜线的局部接地极之间采用重叠绑扎连接时,应采用独股硬铜线绑扎,重叠绑扎长度不能小于100mm且独股硬铜线缠绕绑扎匝间排列应整齐,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四、井下每发现一处接地极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或接地螺丝松动的,每处罚款100元;十五、36V及以上电压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调度通讯、人员定位、通防监测、防冲设备装置或设施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六、本规定如与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其他规定相抵触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其他规定执行。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包括电力设备、照明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本规定为依据进行安装。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二章接地装置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铜导体,其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负荷确定。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与井下设备的设备接地系统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具体数值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电气负荷确定。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监测接地电阻的变化情况,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
第三章安装要求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与井下设备的金属结构物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接地。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杜绝临时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装置的永久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接地块,其数量和布置应满足相关规定,确保接地电阻的合理分布。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保护罩,防止外界因素对接地装置的影响。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检测与维护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接地装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检测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维护情况。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用于保障井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它在煤矿、地铁、隧道等井下工作环境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规定和措施。
首先,对于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
他们应该了解井下工作环境的具体情况,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制定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风险。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接地设备的选择和布置、接地检测和维护、人员培训和管理等。
首先,对于接地设备的选择和布置,应该根据井下设备的种类和工作环境的特点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布置。
接地设备应该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同时应该易于维护和检修。
其次,对于接地检测和维护,应该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的制度。
定期检测可以保证接地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维护工作应该由专业的人员进行,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另外,人员培训和管理也是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中的重要方面。
工作人员应该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井下接地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要点。
他们应该掌握操作技能,能够正确使用接地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对于违反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总之,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它需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制定,并严格执行。
通过合理的选择和布置接地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人员培训和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井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井下保护接地安装、检查、测定标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1、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2、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 一、通用标准 3、埋设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采用镀锌铁管,其直径不小于35mm,埋深长度不小于1.5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 4、主接地母线和采区变电所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4*40mm的镀锌扁钢。 5、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裸铜线三编辫制作或采用成品镀锌铜线。 1、主接地极板和接地母线的焊接有效长度不小于300mm,应设有便于取出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局部接地极板和接地母线的焊接有效长度 不小于500mm。 2、单根管状局部接地极和接地母线的焊接有效长度应为100mm,双边焊口应密实;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小于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 条件所限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焊接处必须露出底板50mm有利于检查;在敷设接地极的周围应保持潮湿。因此局部接地极的加工长度为 1650mm。 3、接地母线和接地极的连接尽量焊接,无条件时在接地极的焊接件扁铁中心上钻两个直径不小于12.5mm、间距不小于100mm的透眼。 4、接地母线和接地极的连接处应使用直径为12mm的镀锌螺栓配平垫及弹垫压紧,压口搭茬要平齐同时用不小于25mm的开口铜线鼻和连接铜导线 制作的连接母线(长度为200mm)连接起来。制作的铜线鼻连接头应无毛刺、平整。
二、接地线的 连接和紧固及 5、需要延伸的连接母线两端连接应分别在连接母线的两端钻两个直径不小于12.5mm、间距不小于100mm的透眼,应使用直径为m的镀锌螺栓 配平垫及弹垫压紧。 敷设标准 6、需要延伸的连接导线两端应使用不小于25mm的开口铜线鼻制作接头,使用直径为12mm的镀锌螺栓配平垫及弹垫压紧连接起来。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
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 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
井下接地的保护原理有哪些

井下接地的保护原理有哪些
井下接地的保护原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地面接地:将井下设备通过导线与地面连接在一起,将电流通过接地线路导入地下。
接地能够将电流分散到地下,减少对人和设备的伤害。
2. 接地网:在井下设备周围建立接地网,使用大量的地线进行互联,形成低阻抗的地网,以便将异常电流迅速导入地下,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3. 接地电阻:在井下设备的接地点加装接地电阻,将电流通过电阻分散到地下,减少对人和设备的伤害。
接地电阻的选择要符合设备的电流负载和接地电阻值要求。
4. 看守接地:对井下设备的接地进行定期的巡视和检测,确保接地系统的正常运行。
及时发现和排除接地系统中的故障和缺陷,保障井下设备的安全运行。
5. 绝缘监测:对井下设备的绝缘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绝缘故障,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绝缘材料,避免井下设备发生漏电等安全隐患。
6. 接地保护装置:在井下设备接地系统中安装接地保护装置,当接地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时,自动切断电源,保护井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这些保护原理一般会根据不同的井下设备和工作环境的特点而有所差异,具体的保护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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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动机的接地
4.管状局部接地极
说明:必须垂直打入潮湿 的地中(偏差不大于15°)其 埋在地下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 1.5m ,地面部分应留有 100m m 以上的焊接长度。
双根管状接地极
两根长度不得小于1m ,且垂于地面(偏差不得大于15°) 埋设在潮 湿的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m 以上,地面部分应留有100m m以上的焊 接长度
三、对接地线的要求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 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 小于100mm2的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 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 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 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 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二、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的安设地点及标准 1、主接地极 安设地点: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安设标准: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 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局部接地极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 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 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 设备的地点(10米范围内。主要原因是防止开关误动作, 在10米范围之内如有一台设备漏电,其它开关也可能检测 到漏电电流而保护)。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 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 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 极。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五小电气:按钮、接线盒、防爆灯、电铃、信号。) (井下电压等级有10KV、6000V、3300V、1140V、660V、 380V、127V、36V、24V)
(
安设标准: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 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 极应用面积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 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 处。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 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 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 部埋入底板(目前集团公司大都使用这种方式); 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 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 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 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这种仅仅使用底板较硬的 巷道)。
接线盒的接地
铁卡环的宽度不得小于30 mm。如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 得小于50mm。
五、检查要点 1、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设,且截面积、长度 等符合规定。 2、铁管垂直于底板(偏差不大于15°), 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 3、禁止使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 (导电性能差、易熔断) 4、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指10米范围 内够3台以上电气设备。 5、有弹垫、螺帽。
六、接地方式图例 1.几台设备的接地方法
说明: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图a 为错误 的串联接地方
说明: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 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 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 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 上.
四、接地电阻及检查 接地网上任一个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 过2Ω。 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 次。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 必须保证一个工作。 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 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 时)。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 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 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 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 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入记录表内。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一、 保护接地的定义及作用 井下巷道狭窄,人身接触电气设备外壳的机 会较多。如果电气设备的绝缘一旦损坏,发生一 相碰壳事故,其金属外壳与该相导体便具有相同 的电位,此时人身触及因发生漏电而带电的电气 设备金属外壳时,将发生触电危险。如果把电气 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与大地连接起来,在满 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 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身的触电电 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 生,这种为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安全电压为36V, 安全电流为30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