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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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国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城市医疗资源下沉的对口支援医务人员。

三、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对口支援工作。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4. 年龄、性别、职称等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

四、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职责1. 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协助开展诊疗、护理、医技等工作。

2. 开展医学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

4. 跟踪了解受援地区的医疗卫生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权利1. 受援地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生活等保障。

2. 受援地区应给予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相应的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

3. 受援地区应保障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人身安全。

4.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享有与当地医务人员同等的工作条件。

六、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1.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应参加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

2. 受援地区应定期对对口支援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应接受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在受援期间,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退出机制1.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需提前向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退出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医院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对口支援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口支援人员,包括派驻我院支援的人员和从我院派往其他医院支援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确保对口支援人员在医院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和业务能力进行选拔。

第五条对口支援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经验;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

第六条对口支援人员应接受以下培训:1.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培训;2. 医院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培训;3. 医疗技术操作培训;4. 心理素质培训。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对口支援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八条平时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水平;3. 团队协作;4. 沟通能力;5. 个人成长。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绩效;2. 业务水平;3. 个人成长;4. 医院评价。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对口支援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对口支援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对口支援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培训和晋升机会;2. 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3.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对口支援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医院形象,树立良好职业道德;4. 保守医院秘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支援医院队员管理规章制度

支援医院队员管理规章制度

支援医院队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援医院队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支援医院队员,包括但不限于护士、清洁工、后勤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医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支援医院队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的管理,保护医院的利益,维护医院的形象。

第四条医院领导有权对支援医院队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队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队员进行处罚或调整。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支援医院队员应当按照医院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护士应当负责照顾患者的生活起居,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工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安全。

第七条清洁工应当及时清洁医院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保持医院的整洁和卫生。

第八条后勤人员应当负责医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采购、设备维护、安保工作等。

第九条支援医院队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医院领导,配合解决问题。

第十条支援医院队员应当接受医院领导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支援医院队员有权享受医院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医疗保险等。

第十二条支援医院队员有义务维护医院的利益,保护患者的权益,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支援医院队员有权向医院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医院领导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支援医院队员有义务维护医院的形象,不得损害医院的声誉和信誉。

第十五条支援医院队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支援医院队员有义务保护医疗机密,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四章薪酬和考核第十七条支援医院队员的薪酬和奖金由医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和发放时间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八条医院领导有权对支援医院队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队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队员进行处罚或调整。

第十九条支援医院队员应当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当提前向医院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卫生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卫生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支援单位人员、受援单位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四)注重培训,提高能力。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支援单位应按照受援单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医务人员参与对口支援工作。

第五条支援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相关资格证书;(二)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支援单位的工作环境;(四)自愿参加对口支援工作。

第六条支援人员派遣程序:(一)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需求,制定派遣计划;(二)通过公开选拔、组织推荐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支援人员;(三)与受援单位签订支援协议,明确支援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任务第七条支援人员应按照支援协议,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临床诊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二)传授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提高受援单位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三)参与受援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四)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八条支援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一)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二)协助受援单位开展急诊、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三)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医疗技术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四)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四章工作保障与待遇第九条支援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以下保障:(一)受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住宿条件;(二)支援人员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按照支援协议执行;(三)支援人员享有参加受援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活动的权利。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规范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确保支援和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针对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利用支援医院支援我院这一有利条件,对我院相应科室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有计划地培训指导科室工作人员,全面提高医疗技术质量,完善医疗管理体系,使我院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出帮扶计划,保证支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院为派驻医务人员提供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等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医院医务科协调有关工作,相应科室主任、护士长配合本科派驻人员日常工作,组织管理科室人员进行相应学习和培训。

三、医务科根据各派驻人员情况,授予医院相应处方权,提供教学、科研等所需条件,切实保障派驻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四、相应科室主任、护士长根据科室自身情况及派驻人员情况,安排好班次,开展查房、会诊、手术、教学等工作,指定科室1—2 名住院医师协助派驻专家工作,住院医师在派驻专家的规范化培训下,掌握本学科基本技术,提高基本技能。

同时协助派驻专家完成科室教学工作,培训本科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建立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

五、派驻人员务必遵守医院及相应科室规章制度,根据工作日志每月汇总成月报材料送交医务科,医务科将如实上报对进口支援信息月报表。

六、医院将对派驻专家出勤情况、帮扶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改进,逐步完善帮扶工作,使卫生强基帮扶工作卓有成效.在帮扶专家帮扶工作结束后,为其帮扶工作进行如实总结,并提供相应工作证明材料。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是指被医院派驻到对口医疗机构开展支援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科研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四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职工作,为对口医疗机构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工作安排第五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医院派驻单位负责,按照对口医疗机构的需求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六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每月应当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报送医院派驻单位备案。

第七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对口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安排,无故缺勤、早退、迟到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对口医疗机构的有关纪律规定,包括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安全纪律等。

第十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对口医疗机构的风俗习惯,不得违反当地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对口医疗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由医院派驻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享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第十四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休假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由医院派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安全保障,医院派驻单位应当确保对口医疗机构的安全措施和人身安全。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医院派驻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1 目标: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管理旨在确保工作人员有序、高效地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目标医院的作用,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

1.2 原则:(1)明确责任分工:对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进行明确划分,确保每位工作人员能够专注于自己的工作领域,高效完成工作。

(2)注重团队合作:强调工作人员之间的团队合作和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强化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2.1 工作人员的编制和交流:(1)医院将根据对口支援需求,设立相应的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2)医院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工作人员的调整与交流,以确保最佳的工作效果。

2.2 工作人员的考核:(1)医院将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2)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沟通协作能力等方面。

(3)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惩及个人发展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3.1 工作任务:(1)开展对口支援活动,根据医院需求提供有关技术、管理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协助目标医院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

(3)积极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实和开展,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4)定期向医院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2 责任分工:(1)派驻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由医院事先明确,并与目标医院进行沟通协商确认。

(2)医院将根据派驻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责任。

(3)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可根据工作进展和目标医院的需求进行调整,但需经过双方协商和确认。

四、工作日常管理4.1 工作安排与报备:(1)医院将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医院的需求,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任务和工作时间。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更好地管理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2.1医院2.1.1负责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2.1.2监督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估。

2.1.3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保障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需求。

2.2派驻工作人员2.2.1忠实履行派驻任务,完成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2.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遵循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2.3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3.1工作内容3.1.1对派驻单位进行调研和考察,了解派驻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3.1.2根据派驻单位的需求,开展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3.1.3协助派驻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1.4做好对派驻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2工作要求3.2.1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熟悉派驻工作的业务内容和流程。

3.2.2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派驻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合作。

3.2.3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2.4具备较高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适应派驻单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四、工作流程4.1派驻工作人员申请4.1.1派驻工作人员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表达对派驻工作的意愿。

4.1.2医院根据派驻单位的需求和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筛选和安排。

4.2岗前培训4.2.1医院对将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4.2.2岗前培训内容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培训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3派驻工作4.3.1派驻工作人员按照派驻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进行工作。

4.3.2派驻工作人员及时向医院汇报工作进展,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材料。

对口支援队员管理制度

对口支援队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开展顺利,加强支援队员管理,提高队员素质,确保支援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对口支援是国家开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通过支援队员深入基层,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建立健全的对口支援队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队员行为,提高队员效率,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支援队员招募1. 支援队员招募对象为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

2. 招募程序为组织单位发布招募信息,报名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和初审材料,经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支援队员。

3. 招募标准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服务意识。

四、支援队员培训1. 新选支援队员需接受培训后方可上岗。

2. 培训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口支援工作基本知识、基层工作技能等。

3. 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和实地培训相结合。

4. 培训效果评估为通过考核后方可正式上岗。

五、支援队员职责1. 统一行动,服从组织安排。

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3. 踏实工作,认真履行支援任务。

4. 关心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5. 良好形象,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六、支援队员考核1. 考核周期为半年或年度为一周期。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知识等。

3. 考核方式为组织考核和自评互评相结合。

4.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

七、支援队员奖惩1. 对优秀支援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不称职支援队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处理。

3. 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励队员积极工作。

八、支援队员薪酬待遇1. 支援队员薪酬待遇由招募单位提供。

2.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福利等。

3. 薪酬核算标准由招募单位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支援任务确定。

九、支援队员保障1. 支援队员在支援期间享有招募单位的相关福利待遇。

2. 支援队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由招募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对口支援人员的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口支援工作,提高支援人员的工作效能,确保支援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所有人员。

#### 第二章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三条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支援工作的环境。

第四条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程序:1.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发布选拔公告;2. 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3. 由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4. 评审合格者,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确定为支援人员。

第五条对口支援人员的培训:1. 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临床技能、团队协作等;2. 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授课、现场观摩、案例分析等;3.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 第三章对口支援人员的职责与权利第六条对口支援人员的职责:1. 遵守受援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2. 积极参与受援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3. 对受援医院的技术和业务进行指导和帮助;4. 定期向派出医院汇报工作情况。

第七条对口支援人员的权利:1. 享有受援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2. 在受援医院享有相应的职称评定、晋升和进修机会;3. 遇到困难或问题时,有权向派出医院或受援医院反映。

#### 第四章对口支援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对口支援工作的管理:1. 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2. 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期限;3. 定期召开对口支援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对口支援人员的考核: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完成任务情况等;2. 考核方式包括自我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3. 考核结果作为支援人员晋升、表彰和奖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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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厅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我院城乡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确保派驻工作扎实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才培养为重点,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管理水平和技术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1.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医德规范、业务理论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自觉维护和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

3.结合工作实际,对支援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帮助卫生院完善工作制度、管理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加强管理。

5.依托卫生院或采取巡回医疗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诊疗、健康教育和咨询。

6.开展临床教学和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对受援卫生院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协助卫生院加强对辖区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7.积极落实好双向转诊制度,帮助卫生院提高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1.服务形式:按市卫生局安排,采取定期轮换的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医生到受援单位服务。

2.服务时间:取得执业医师后晋升主治(管)医师前,以及已经取得主治(管)医师的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均须下乡服务一年。

下乡服务的时间可以累计,但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累计。

参加政府组织的以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援外、援藏、援疆、扶贫工作时间,可计算为下乡服务年限。

四、出勤制度
1.派驻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受援单位。

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

无故不在受援单位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2.派驻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受援单位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同时向医院医务科请假,双方均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考核制度
1.派驻人员接受受援单位对下乡人员的全面考核,同时医院医务科按支援计划及目标,对下乡人员实际工作情况作出鉴定。

派驻人员应如实填写《河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鉴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不能累计为下乡服务年限,重新安排到农村服务。

2.下乡服务作为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当年达到晋升条件但尚未完成到农村服务年限的,原则上暂推荐申报相应职称,但晋升后必须补足服务年限,未补足服务年限的不予聘用。

3.医院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工资待遇
下乡服务期间,原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不变,享受正常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服务期间派驻人员不得接受受援单位的任何补贴和奖金。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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