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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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目录1 常规措施1.1 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爆破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爆破安全规程并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1.2 必须对爆破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制度。

未经安全教育及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1.3 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应穿戴抗静电保护用品。

1.4 爆破作业前,必须由爆破技术员及安全员进行验孔。

不合格的钻孔用黄土填堵,不准进行装药。

1.5 爆破前应绘制爆破警戒范围图,并实地标出警戒点的位置。

1.6 炸药车进场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

爆破区负责人必须对运输到爆破地点的爆炸物品进行检查。

验收无误后经双方签字,不准超出设计炸药量。

1.7 炸药专用车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在行驶中不得与其他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

不允许无关人员搭乘。

冬季在冰雪路面上行驶,要有防滑措施。

汽车装运爆炸材料时,装运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装载量的80%。

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装运。

1.8 爆破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严禁在雷雨时进行,严禁裸露爆破。

2 装药安全技术措施3 填塞安全技术措施4 连线安全技术措施5 起爆安全技术措施6 安全警戒措施7 爆破后检查措施8 盲炮处理安全技术措施9 浅孔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0 采空区上方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地点,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距离爆破区域20米内严禁烟火,10米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1 爆破员进行现场装药工作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装药量和填塞长度。

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必须征得当日值班领导及爆破技术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形成记录。

2.2 爆破员完成装药后必须形成装药记录。

2.3 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监督。

2.4 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导爆管,必须保护好导爆管,不得踩到或被硬物硌到,不得对导爆管和炸药进行硬物冲击。

爆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爆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引言爆破作业是建筑工程、矿山开采等领域中常见的一项施工技术,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完善的爆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爆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详细阐述。

二、爆破安全措施1. 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操作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对爆破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爆破设计(1)爆破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爆破效果和安全性。

(2)爆破设计应充分考虑飞石、震动、噪声、粉尘等影响,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爆破器材管理(1)爆破器材应存放在专用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

(2)爆破器材出入库应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4. 爆破作业现场管理(1)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明确警戒范围和警戒标志。

(2)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3)爆破作业现场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现场安全。

5. 爆破作业过程控制(1)爆破作业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无易燃、易爆物品。

(2)爆破作业前,应检查爆破器材、爆破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3)爆破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操作,确保爆破效果。

三、应急预案1. 事故预防(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2)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2.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

(2)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3)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4)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5)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 事故善后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2)对受损财产进行评估,进行赔偿。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生产。

四、总结爆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是确保爆破作业安全的重要保障。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措施: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

3、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4、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炮孔爆破200米;深孔爆破300米。

5、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6、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牢。

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爆破时,为防止大块抛扔,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影响的部位。

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其周围可用厚度不小于50毫米木板加固,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的距离不小于500毫米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毫米)加以防护。

7、瞎炮的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线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按通电源起爆。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爆破施工是一种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一些建议:1.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在进行爆破施工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

该方案应该包括爆破区域的细节描述,爆破装置的选择和设置,爆破物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爆破的定时和序列。

只有制定了合理的方案,才能确保整个爆破过程的安全。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在进行爆破施工之前和施工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以确保工作区域没有存在任何隐患。

检查包括爆破装置的安装和连接是否牢固,爆破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所有人员是否佩戴了必要的安全装备等等。

3.设立安全警戒线:在爆破施工区域周围,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戒线。

这将帮助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以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4.拆除附近的建筑物:在进行爆破施工之前,必须拆除施工区域附近的建筑物。

这样可以确保在爆破施工过程中,无人员受伤或其他损害。

5.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在进行爆破施工时,必须制定明确的人员疏散计划,并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的离开工作区域。

在爆破之前,必须对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疏散计划并能够迅速行动。

6.控制爆破震动:爆炸会产生强烈的震动波,可能对施工区域内外的建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害。

因此,在进行爆破施工之前,必须评估爆破所产生的震动对周围建筑物的潜在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震动。

7.轨迹预警:在爆破施工之前,必须通过模拟软件对爆破轨迹进行预测和仿真,确保爆破所产生的爆破能量沿着预定的轨迹传播,避免爆破能量通过地下通道或孔洞传播到不想破坏的区域。

8.限制爆破装置的接触: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必须限制人员对爆破装置的接触。

只有经过必要的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操控和操作爆破装置,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9.防止爆破物泄漏:在爆破施工之前,必须确保爆破物质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爆破物泄漏。

土石方爆破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土石方爆破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土石方爆破安全专项技术措施土石方工程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工程,它包括道路、堤坝、隧道、地基工程等。

土石方工程中常常需要使用爆破技术来实现土石方的拆除、挖掘或破碎等操作,但爆破作为一种复杂的工序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对土石方爆破进行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一、现场安全措施土石方工程中爆破作业需要考虑旁边的房屋和设备的安全,因此在进行爆破作业前需要将场地周围的人员全部疏散,确保没有人员和设备在爆破范围内。

此外,在爆破现场周围需要设置警告标志,提醒现场工人及周边人员注意安全。

对于不同规模的爆破作业,需要制定专门的场地安全方案,保障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

二、设备安全措施土石方爆破所需要的设备包括炸药、雷管和导火线等,必须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存放和使用。

在爆破作业中,炸药运输车需要在装载和卸载的过程中遵循相关规定,确保炸药的安全运输,而雷管和导火线则需要安装在符合要求的爆破孔中,以保证爆破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环境保护措施土石方爆破会产生很大的噪声和振动,在爆破作业中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首先,在爆破现场周围应设置防护措施,将爆破范围隔离起来,并提前通知周边居民,以减轻他们的不便。

其次,需要对爆破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确保爆破作业不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四、人员安全措施在进行土石方爆破作业时,除了实施场地、设备和环境保护措施外,还需要保护爆破工人的人身安全。

首先,需要对爆破工人进行专业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土石方爆破的安全技术要点和注意事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其次,在爆破作业现场中,需要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镜、安全鞋、手套等。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紧急撤离,需要制定专门的草案,遵循安全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

综上所述,对于土石方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现场的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的安全,从而实现土石方爆破的安全高效进行。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安全技术具体措施1、井下爆破员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2、工作面换用毫秒爆破,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ms,应全断面一场起爆。

3、爆破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且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地点。

爆破时,必须将爆破材料箱放到红线以外的分线安全地点。

4、从成束的电雷管私自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严禁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过载。

5、装药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在爆破员新叶村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爆炸箱上配起爆药卷。

b、电雷管断开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c、电雷管必须填入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和捆在药卷上。

6、装药前,首先清除眼内的煤岩粉,再用炮棍将药卷用力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钻有内各药卷必须密接。

7、炮眼必须用炮土封实,封泥长不得小于0.5m。

8、市场条件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a、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明确规定,或者有支架损坏,或者伞檐超过新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时。

c、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未清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d、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采空区等情况。

e、采掘业工作面风量不足。

f、有透水征兆(温度变冷、挂红挂汗、有水叫、雾气)。

9、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通往放炮道路上且距放炮地点100m以外的安全管理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放炮地点为80m外的放炮躲避硐内共进行,放炮距离不小于80m,并且避开放炮直射方向。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爆破安全技术管理一、主要危险源1、由于起爆条件不合格可能引发早爆、晚爆、拒爆等事故,主要有:(1)爆破材料不合格,可能导致早爆、晚爆、拒爆。

(2)由于雷管未扭结短路、与导电体接触、穿化纤衣服等产生静电等原因引起的杂散电流、设备管理完好存在漏电引起早爆伤人事故。

(3)由于发爆器电流不足或爆破线路故障引起缓爆,同时爆破后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等候,提前进入爆破地点,造成伤人事故。

(4)出现拒爆未发现、未处理,导致打眼出渣等过程中引爆拒爆雷管、或处理不当,引起意外起爆伤人事故。

2、爆破材料的运送不符合规定,如:雷管和炸药混装混运,运送设备不符合规定,运输环节导致火工品丢失,一次运送材料超重,卸料时受到撞击,与导电体接触等。

3、存放地点选择不合理,存放工具不完好,导致爆破材料丢失,雷管与导电体接触、被冒落顶板、过往车辆等意外撞击引发爆破事故。

4、钻眼、装药、封泥不合理不符合规程要求导致爆破事故,炮眼深度、封泥长度不符合规定、装药量过大等引起爆破意外事故;装药时用力过猛,引起意外早爆。

5、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自联自放”爆破管理制度,由于爆破管理混乱导致爆破伤人事故。

6、未按规定严格设置警戒,人员误入警戒区或警戒区有人,警戒距离过短,造成爆破伤人事故。

7、爆破后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留有拒爆、危岩悬矸等安全隐患。

8、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在瓦斯超限、煤尘堆积飞扬等隐患下进行爆破作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9、爆破前未对爆破地点的设备、设施、电缆等进行妥善保护,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供电故障等。

二、操作准备1、确定当班使用炸药。

雷管数量,领取合格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领取并检查防爆发爆器。

(1)将发爆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指示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方法检查发爆器。

(3)发爆器完好,电量充足。

3、领取并检查爆破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双线铜芯绝缘线。

(2)爆破母线的长度大于120m。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1、土石方爆破飞石防护措施对于个别飞石的控制,采用如下措施:(1)选取合理的爆破参数,避开软夹层、裂缝处布眼;(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超装炸药量;(3)确保炮孔的填塞质量,并采用孔底反向起爆;(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2、场内行车安全措施现场设置专人对施工车辆安全性进行监督管理,坠边、伤害施工人员。

施工车辆多时听从安全管理人员旗语调度,严禁擅自盲目行车。

3、现场用电安全措施现场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和施工方案严格布线,电器设备装设漏电保护器,定期检查用电线路与设备,防止受潮、挂断、破损和故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电器设备检查验收使用制度。

施工用电容量不经专业电工许可不得增加。

4、土石方机械施工安全措施(1)土石方开挖时,相邻两台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进行。

(3)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每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向汽车上卸上卸土应待车子稳泊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4)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跨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壁杆和铲斗。

5、石方爆破施工安全措施爆破作业应严格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切实作好爆破作业前后各个施工工序的操作检查处理,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安全,以确保安全施工。

(1)爆破材料的运输爆破材料的装卸均应轻拿轻放,不得有摩擦、振动、撞击、抛掷、转倒、坠落发生。

堆放时要摆放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不同敏感度的炸药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内装运,并不得与化学易燃品接触。

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应遮盖雨布、捆牢,除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专门押运人员外,他人不得乘坐,在雨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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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野江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合同编MYJ/MYJSG02-201(ll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SIK^HYDRO批准:校核:编制: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勐野江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云南省勐野江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二o—一年五月云南省勐野江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概述1.1工程概况勐野江为李仙江(把边江)右岸支流,河流发源于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三锅砖。

勐野江水电站所在河段为江城县和宁洱县两县界河(勐野江下游河段),其左岸为宁洱县黎明乡,右岸为江城县宝藏乡。

黎明乡距宁洱县公路里程约74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447km;宝藏乡距江城县公路里程约33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473km。

勐野江水电站为混合式开发水电站,主要以发电为主,装机容量68MW装机2台,单机容量34MW主要建筑物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排沙(兼导流)洞、岸边式溢洪道、水道系统、地面厂房等部分组成。

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9.0m,坝顶高程767.0m,正常蓄水位765.0m;溢洪道布置在坝址右岸,共2孑L,孔口尺寸10.5 X 14m (宽X高);水道系统由岸塔式进水口、左岸引水隧洞、跨江管桥、右岸引水隧洞、调压井和高压管道等组成,其中进水口底板高程742.2m;引水隧洞长度约4.0km,开挖洞径6.0〜6.5m;跨江管桥长约101.6m,采用16MnRl钢管,内径4.2m;调压井为阻抗式,井筒高约112m,直径10.0m;高压管道长约195m,主管管径4.2m;电站厂房位于勐野江右岸,主厂房尺寸为31.7 X 16.9 X43.7m(长X宽X高),安装2台34MW水轮发电机组。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导流初拟采用围堰一次拦断河床,左岸永久泄洪排沙洞导流,枯水期围堰挡水,汛期坝体临时断面挡水,基坑全年施工的导流方式。

施工导流标准采用枯水期(11月16日〜5月31日)P=10%洪水标准,洪峰流量26im/s ;施工度汛采用P=2%洪水标准,洪峰流量1900n{/s。

泄洪排沙洞洞身全长338m进口底板高程696.50m,出口底板高程694.60m,洞线纵坡为0.69%。

施工导流期间隧洞出口尺寸为10.833 X 9m (宽X 高),后期改建为2孔-3.5 X 5m (宽X高)。

本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川等,主要建筑物面板堆石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升压站为3级; 挡土墙、护岸工程等次要建筑物为4级。

1.2本合同爆破工程概况本合同主要工程项目为:拦河坝及溢洪道土建工程、泄洪排沙(兼导流)洞土建工程、弓冰隧洞进水口及进口段(进口至桩号Y0+500.00段)土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含泄洪排沙(兼导流)洞的闸门、溢洪道的闸门、引水隧洞进水口的事故闸门、拦污栅及以上各部位启闭机的安装)、建筑装修工程,以及0号施工支洞工程、拦河坝下游围堰工程、泄洪排沙洞进出口围堰工程、泄洪排沙洞施工期的运行、维护和水库蓄水等。

根据招标文件,本合同标段的爆破工程量主要为:石方明挖约58.13万m,石方洞挖约8.55万m,其主要爆破施工项目如下:⑴1号、4号、5号、6号、7号、8号公路路基边坡等一般项目的石方明挖;⑵盘龙沟渣场防护石方明挖及排水洞洞挖;⑶慢称沟渣场防护石方明挖及排水洞洞挖;⑷ 拦河坝左右岸岸坡、坝基、趾板基础的石方明挖及左右坝肩灌浆平洞洞挖;⑸溢洪道的石方明挖;⑹0号施工支洞的进口洞脸石方明挖及洞身开挖;⑺ 泄洪排沙(兼导流)洞的进、出口洞脸石方明挖及洞身开挖;⑻ 引水隧洞进水口石方明挖及进口段(进口至桩号Y0+500.00段)洞室开挖。

2主要危险因素爆破作业工程属特殊过程作业程序之一,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循特殊过程作业程序进行控制,其主要危险因素有:造孔、火工材料的加工、运输、装药、爆破、盲炮的处理以及高边坡人工撬挖处理等。

3安全控制措施3.1爆破作业的基本要求3.1.1火工材料的管理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严管”的原则,担任爆破任务的施工队伍主管领导为现场作业管理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3.1.2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人员担任,禁止无证上岗。

3.1.3 担任爆破施工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爆破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规定的实施,以确保安全。

3.1.4火工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退库制度,当班作业后剩余的火工材料,要认真清理,并由爆破员及时退库,并严格登记;不允许将剩余的火工材料堆放在现场的临时储存点或带回宿舍。

3.1.5 爆破作业时,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安全作业的监控,钻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不听从指挥、违章作业的,必须坚决停工。

3.1.6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对火工材料的领用、运输、使用及退库进行监控,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及时进行制止,对制止不听的,有权停工,责任由违反责任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3.2造孔3.2.1钻工必须了解所操作的钻机的构造和性能,并熟悉操作和保养方法,否则不可单独操作。

3.2.2采用手风钻进行造孔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严禁打干钻;当采用潜孔钻机或无吸尘装置的液压钻机造孔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各必要的劳保用品。

3.2.3造孔时严禁打旧孔、残孔。

3.2.4 夜间进行造孔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3火工材料的领用与运输3.3.1火工材料的计划、审批、领用、运输、退库及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的资格及个人资料进行登记备查。

3.3.2起爆器材与爆破器材必须分车运输,两车同行时,距离不得小于200m i禁止采用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火工材料。

3.3.3火工材料的运输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334火工材料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边缘,雷管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且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

3.3.5运输火工材料的车辆不得同时载人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途中车速不应超过40km/h,在斜坡道上不得超过10km/h,禁止紧急刹车。

3.3.6一人次运送的火工材料数量,不得超过:a、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材10kg ;b、拆箱(袋)搬运炸药20kg ;c、背运原包装炸药箱(袋);d、挑运原包装炸药箱(袋)。

3.4火工材料的加工及使用3.4.1爆破作业时,应选用身体健康的、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施工人员进行装药、堵塞、联线、起爆等工作。

3.4.2应用快刀切取导爆索,每盘导爆索的两端应先切掉5cm 。

3.4.3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3.4.4 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3.4.5在开挖爆破设计时应考虑爆破飞石、空气冲击波以及炮烟对爆破区内人员和设备的影响,严格计算并控制好最小抵抗线的大小和方向。

3.4.6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4.7装药和堵塞均应使用木、竹制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3.4.8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作业中队)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349爆破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对外公布的爆破时间区间,并在起爆前做好安全警戒,按规定要求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清晰音响和视觉信号,即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在警戒范围内严禁人员、车辆停留,待警戒解除后才能进行其他作业。

3.4.10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结合实际情况,本工程爆破均采用“电力起爆法+导爆管(或导爆索)联合起爆法”。

3.4.11石方明挖爆破,应在最后一炮响完后5分钟,才能由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区进行安全效果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过15分钟后才能允许进入爆破区域进行检查。

3.4.12地下洞室爆破,应在最后一炮响完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检查。

3.4.13地下洞室掘进深度超过2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3.4.14用爆破法贯通隧洞时,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在爆破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同时派出安全警戒。

3.4.15间距小于20m的两条平行隧洞中的一个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3.4.16在隧洞开挖至断层、溶洞及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段时,应遵循“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少扰动、早封闭、勤观测” 施工原则。

3.5盲炮的处理对于本工程爆破开挖施工,可能出现的盲炮有裸露爆破盲炮、浅孔爆破盲炮和深孔爆破盲炮等三种类型。

3.5.1裸露爆破盲炮处理:可以用手小心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起爆药包后,加上封泥重新起爆。

3.5.2浅孔爆破盲炮可以采用下列方法: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b、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孔药壶爆破,平行孔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c、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烽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含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3.5.3深孔爆破盲炮可以采用下列方法:a、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b、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c、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堵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3.6高边坡人工撬挖处理边坡欠挖及危石处理应在每次爆破后及时进行,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在危石撬挖时应做好以下工作:3.6.1禁止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3.6.2在撬挖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3.6.3 撬挖工作应在距悬崖、陡坡边缘适当间距系好安全绳,佩好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一般应在白天作业;364撬挖作业面下方有其它作业(如车辆运输、装料作业等)时,在其下方作业面两端各设一人进行警戒,指挥行人和车辆;365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

366同一部位上下层同时施工应错开,避免上层施工时坠物危及下层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必须进行双重作业时,必须清除作业面的危险因素,对于必要的路段设置安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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