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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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初中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本实施细则制定。

本细则所称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初中生的学业水平、品德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方式。

第二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一、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是对学生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全面评价。

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平时表现、小组合作等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在各学科中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品德发展评价是对学生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的评价。

以日常行为表现、参与社会实践、班级管理等为基础,评价学生的品德素质和行为表现。

三、身心健康评价身心健康评价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发展情况的评价。

以体质测试和心理测评为基础,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

综合考虑学业水平、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一、学业水平评价方法1. 考试评价:按照学科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考试,评价学生在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掌握情况。

2. 平时评价:结合课堂学习、作业完成情况、小组合作、参与讨论等方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方法1. 日常行为观察评价: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观察记录,评价学生的品德表现和行为习惯。

2. 社会实践评价: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评价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知和积极参与程度。

三、身心健康评价方法1. 体质测试评价:对学生进行体育测试,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

2. 心理测评评价:通过心理测评工具对学生进行测试,评价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评价、品德发展评价和身心健康评价的结果,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评价指标一、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分为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两方面。

知识掌握包括基础知识、扩展知识和应用知识等方面。

能力发展包括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等方面。

2024年小学大队部评分细则

2024年小学大队部评分细则

2024年小学大队部评分细则一、综合素质评分(总分60分)1. 板书和展示(10分)- 板书规范,字迹工整,内容准确。

- 展示贴图、海报、作品等清晰、美观、富有创意。

- 大队部会议室和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2. 学习能力(10分)-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学习活动。

- 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取得优异的学业成绩。

- 主动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3. 组织协调能力(10分)- 能够主动协助老师组织活动,包括班级、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 在活动筹备期间,能够有效协调分工,按时完成任务。

-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领导才能(10分)- 能够带领同学们按照指示集结、排队等基本动作,且指挥有序。

- 在组织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分配任务,高效完成任务。

- 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决策能力。

5. 奉献精神(10分)- 爱校爱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公益活动。

- 主动为同学、老师提供帮助,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 能够牺牲个人利益,为集体的利益付出努力。

6. 自律意识(10分)- 遵守学校纪律,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和规范行为。

- 及时完成作业,不拖延学习任务。

- 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二、训练营评分(总分20分)1. 体能训练(10分)- 能够主动参加晨练、体育活动等,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 具备基本的体能,如耐力、灵敏度、力量等。

- 参与训练认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和进取心。

2. 技能训练(10分)- 持续学习和提高各项技能,如演讲、书法、美术等特长技能。

- 在训练中表现出较高的实战能力和技巧。

- 能够积极参与竞赛或表演,展示个人特长。

三、素养评分(总分20分)1. 诚实守信(5分)- 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抄袭、作弊等不诚实行为。

- 对他人的私密信息和秘密保持信任和保密。

- 完成任务时,按时提交并如实报告。

2. 礼仪修养(5分)- 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不进行恶意攻击、挑衅等不礼貌行为。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100=评议分(60%)+量化分(40%)思想道德素质评议后得分=80+X (X≤20)X量化加减分A加分1、参加系里组织的志愿清扫(雷锋月活动等)每次+2分;参加校级志愿活动(扫雪等)+3分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团日活动参观敬老院等)每次+1分3、参加班级特色活动或趣味活动每次+1分4、因拾金不昧受系里或校里表扬者+5分(需要证明)。

5、无偿献血+2分(需要献血证)6、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院系通报表扬的,宿舍成员每次+2分、+1分7、化学化工学院宿舍装饰大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员+5、+3.5、+2.5分8、教室板报评比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班同学+5、+3.5、+2.5分注意:量化加分限额为20分,在加分过程中对于同类项不重复加分B加分1、收到纪律处分的: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分别-10、-8、-6、-4分;受到校、院系通报批评的分别-3、-2分;(对于未见行文,但事实存在的同学按上述减分原则减分)2、无故不参加班会、团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每次-2分3、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断电一次-1分(使用者)4、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1分5、旷课一节-0.5分,一次1分二、学业成绩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总∑(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注意:旷课、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课程以0学分计入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缓考课程以缓考时间计入当年的学分平均学分成绩。

重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100分=评议分(40%)+量化分(60%)身心素质评议后得分=70+X (X≤30)X量化加减分A减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校运动会)者+2分;获得竞赛前6名的分别+10、8、7、6、5、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10、8、6分,系级按校级的乘以0.5的系数2、校院系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舞蹈队、模特队、合唱团等,凡能坚持参加训练者,每学期+3分(校),+1.5分(系),+1分(班级)3、化学化工学院举办的体育节及运动会,参加者+0.5分,获得一、二、三名者各+1.5分,第四、五、六名者+1分注意:同一活动项目加分就高原则只加一次B减分1、对校、院系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训练者,每次-2分四、实践与创新素质得分=X (X≤100)X量化加分注意:担任校、院系、班级等学生干部干满一学期者,视其工作表现,按以下规定加分,多项工作的学生干部加分不重复。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____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综合素质考核是为了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包括学术能力、个人素养和实践能力等。

通过综合素质考核,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高等学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术能力考核将根据不同的学科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和题型。

2. 个人素养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水平、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素养。

个人素养考核将通过面试、小组讨论、写作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素养。

3. 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实践能力考核将根据学生所参与的实践项目进行评估,并结合学生的报告、展示等形式进行评分。

三、考核方式1.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将综合运用学术能力考核、个人素养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的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分。

学生需参加所有考核项目,每个项目的得分按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2. 分项考核: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综合考核的单项或多项内容。

参加某项考核的学生只需完成该项考核的相关项目和任务。

不同项考核的成绩将分别计入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

四、考核时间综合素质考核将分为多个阶段进行,以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具体考核时间由学校制定并通知学生。

五、考核评分1. 学术能力考核的成绩将按照学科要求进行评定,并进行等级划分。

2. 个人素养考核的评分将根据评委对学生表现的综合评价来确定,包括道德素质、学习态度、思维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实践能力考核将按照实践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定,并结合学生的实践报告和展示来评分。

4.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计算的方式,将各个项目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和使用1. 考核结果将向学生本人和学校公示,同时通知有关学校和社会单位。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13级第三团总支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80-75分)、良好(74-65分)、合格(64-60分)、不合格(59-0分)四个等级。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以及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及面临困难、挫折时的心理表现。

(二)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综合素质评定是对学生在课内外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为了促进小学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制定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水平。

二、目标1. 建立科学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能力、素质发展等方面。

2. 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 引导教师以科学、客观的评价方式指导学生的学习,注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需求。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业特长、身心健康、品德发展等五个方面。

1. 学习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等。

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2. 学习能力: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通过考试、作业以及其他形式的评价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

3. 学业特长:评估学生在学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包括科学实验、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

通过竞赛、展示、作品评比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学业特长。

4. 身心健康:评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身体素质、体育活动参与情况、心理调适等。

通过体测、体育活动记录、心理测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5. 品德发展: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

通过班级评议、社会实践记录、学生自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品德发展情况。

四、评价方式与权重分配1. 学习成绩的权重占30%,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百分比、考试完成情况等。

2. 学习能力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的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 学业特长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绵阳九中2012级1班综合素质评分细则一、道德品质1.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或在升国旗、奏唱国歌时不遵守纪律、交头接耳者每次扣2分。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如违反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3.团结同学,与人为善,乐于助人,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不妨碍他人的事情。

如发生谩骂同学、乱起绰号、打架斗殴的一次扣2~20分,情节严重者上报政教处予以处理。

4.凡对班干部或同学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扣5~10分,情节严重者上报政教处予以处理。

5.值日班干、班委工作应认真负责,率先垂范,不得滥用职权,否则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6.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10分。

7.行为不端,有盗窃、抢劫他人钱物或胁迫、教唆他人违反校规校纪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10~50分,并报政教处予以处理,学期末综合素质考核为不合格。

8.有吸烟、喝酒等有损中学生形象的不良行为,发现一次扣5~10分。

9.有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及非法活动行为的,每次扣20分并报送公安部门处理。

10.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捡到他人钱物主动上交者加5~10分。

11.有乐于助人等行为受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市表彰的,校级加10分、县市级加20分、大市级加40分、省级加60分。

12.在关心社会、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有关部门嘉奖的,校级加5分、县市级加10分、大市级加20分、省级加40分。

13.能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勇于对他人的不良行为开展批评,及时如实向老师汇报不良情况,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根据实际情况加2~10分(可以写给老师提出亦可当面讲清)。

二、公民素养14.具有环保意识,主动宣传环保知识,自觉维护校区和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如在校内乱扔粉笔及纸屑,吃口香糖每次扣3分,践踏、采摘花草每次扣3~5分。

15.课堂上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导致影响他人听课或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改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改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 品德评测 (共占40%)品德测评=基础分+奖励-扣分 其中品德测评基础分为60分。

1、 加分细则项目分值 1 一学期内无违纪处分记录。

10分/学期 2 每周寝室卫生到达到优秀。

0.5/次 3 参加学院组织的给类想做、专题培训。

3/次 4 参与学校中、高党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5-10分 5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学生组织负责人且考核合格。

5分/学期 6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干部且考核合格。

4分/学期 7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干事且考核合格。

3分/学期 8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系、班级干部。

1-4分2、 扣分细则二、智育评测(共占30%)1、 智育评测=学期末总评分数的平均数+加分-扣分(及格=60分,不及格=低于60)2、 加分项 目分值 1 通过四级考试。

5分 2 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

5分 3 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前三名。

3分 4 参与学校举办的活动 2分 5在课堂上表现优异。

1分/次项目分值 1 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参加集体活动1次0.1分/次 2、违纪处分 通报批评 5分/次 警告10分/次 严重警告 30分/次 记过40分/次 留校察看 60分/次 开除学籍 60分/次3、扣分项目分值1 严重违反课堂纪律。

10分/次2 影响上课。

5分/次3 有考试作弊等行为。

20分/次三、文体测评(共占15%)1、文体测评=体育学期末总评+加分-扣分(其中体育期末成绩,优=100分,良=75,及格=60,不及格=低于60)2、加分项目分值1 参加国家级活动和竞赛。

10分/次2 参加省市级活动和竞赛。

8分/次3 参加行业(协会)级活动和竞赛。

5分/次4 参加院级活动和竞赛。

3分/次5 获得国家级奖项。

10分/次6 获得省(市)部级奖项。

8分/次7 获得行业(行业)级奖项。

5分/次8 获得院级奖项。

3分/次9 无偿献血。

5分/次10 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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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目录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 (2)第一部分、总纲 (2)第一条制定目的 (2)第二条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 (2)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 (2)第二部分、细则 (3)第一条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的详细说明 (3)一、学年学积分部分 (3)二、量化考核分部分 (3)1、德育素质部分 (3)2、智育素质部分 (3)3、文体美加分部分: (8)第二条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责任认证制度,明确责任 (11)一、学生组织责任 (11)二、普通学生责任 (12)1、班长、团支书责任 (12)2、基层班级同学责任(流程见附表四) (12)附则: (12)1、对于以上所讲的追究责任都将反映到责任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上。

(12)2、依据责任人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的扣除其综合素质评分,责任重大的,将职务奖励分归零,责任较严重的,减去二分之一,责任较轻的,减去四分之一。

(12)3、对责任人过失的认定严格按照此细则的规定,由工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后方可认定。

(12)4、对于素质认证申请表上的项目,测评中心有权将同学所填项目划归到合适的类别中。

(12)5、该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工学院团委保留。

(12)附表一、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学生组织用) (13)附表二、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表(学生组织用) (14)附表三、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学生用) (15)附表四、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16)附表五、学生到场认证单(学生组织用) (17)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纲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同时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并为每学年学生评优、“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入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工学院实际,特制定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学业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纪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五、坚持民主与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年学分积、量化考核分(包括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与扣分)两个部分。

量化考核分由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折合后加上扣分部分得出。

量化考核分总分封顶,上限为100分。

德育、智育、文体美此三项单项封顶,封顶上线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

其中每部分由基础分、奖励分两部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公式:综合素质总分=学年学分积(90%)+量化考核得分(10%)(二)量化考核分计分公式:量化考核分=德育得分(30%)+智育得分(40%)+文体美得分(30%)+扣分(三)基本分、扣分部分将由团委负责填写。

第四条备注在测评时间段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均不能参与当年的奖学金和部分助学金评定。

第二部分、细则第一条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的详细说明一、学年学分积部分学年学分积完全按照教务处公布的学分积进行计算,计算学积分的时间截点由团委确定后发布,如果有一门课程(包括选修课)不及格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但是可以申请助学金类荣誉。

二、量化考核分部分1、德育素质部分1)基本分部分基本分满分为50分,凡道德品质良好,思想行为健康,同学关系融洽可获得满分。

2)社会职务分社会职务得分校、院学生组织主席级别40分校、院学生组织副主席级别34分校、院学生组织部长级别、社团会长、班长、团支书28分校、院学生组织副部长级别、社团副会长20分社团部长、校院运动队队长、舞蹈团团长17分学生辅导员16分校、院学生组织干事、社团副部长、班委、团支部委员15分校、院运动队队员、校、院合唱队队员、舞蹈团队员13分教学信息员组长10分课代表、宿舍长、宿舍安全员8分社团干事、教学信息员5分备注:1.任期满一学年的给予满分;任期不足一年但是满一学期的加相关职务分数的一半(在任期间对其组织有重大贡献的另做处理);任期不足一学期的不是因过失离职的加相关职务1/4分数。

2.第二职务奖励分为职务相应的分数乘以10%(辅导员按50%算)第三职务及以上不予加分(原则上不鼓励担任多个职务)。

3.职务认证说明:1)各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由组织秘书长签字认证。

2)部长、分中心主任由主席签字认证。

3)干事由所在组织主席或社团会长统一进行认证,社团会员一律不予认证。

4)班级中,班长、团支书由班主任签字认证,其它班干部(包括宿舍长、宿舍安全员)由班长认证。

5)进行虚假证明者,将予以记过处分。

3)荣誉加分类别荣誉级别得分(学年内)团体类优良学风班(含校级十佳班集体)(班级全体成员)全国级北京市级校院级20分/次15分/次10分/次校级十佳班集体单项奖(班级全体成员)8分/次优秀团支部(班级全体成员)全国级北京市级校院级20分/次15分/次10分/次类别荣誉级别得分(学年内)个人类三好学生全国级北京市级校院级15分/次10/次8分/次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级北京市级校院级15分/次10分/次8分/次其他重大表彰中获奖(如:党校之星、党校优干、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社团之星等,校十大社团人物)7分/次达标创优竞赛活动获奖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员优秀组织委员、宣传委员8分/人7分/人6分/人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北京市13分/人校级10分/人院级7分/人班级获得优良学风班、校级十佳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班长团支书3分/每学年2分/每学年班级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2分/每学年3分/每学年备注:1.团体类同类取一次最高、每学年各取2次最高分计算;每学年个人类第一项加全分,第二项得分减半,第三项得分减为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2.个人类中针对班长和团支书两项加分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得分累加。

3.对于测评制度中不包含的加分项,被测评人需自行开出相关荣誉的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并找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由工学院评优小组进行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4)思想素质加分项目得分社会贡献积极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等(需派出所等重要国家机关证明材料)影响较小5分影响一般10分影响重大15分进行无偿献血(需献血证明复印件)7分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13分备注:1.本条目所列加分项均需被测评人出示原证书及复印件,并能证明此项荣誉获得的时间在当次测评时间段内。

2.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不可累加,只取1次最高分。

5)宿舍管理加分此项分数主要根据工学院学生会自律部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记录进行加分。

项目得分优秀宿舍5分/人/次星级宿舍3分/人/次校宿舍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8分/人7分/人5分/人3分/人院宿舍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7分/人5分/人3分/人2分/人备注:1.学年内,同类宿舍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各类宿舍加分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5分。

2.学年内,同时参加校、院级宿舍设计大赛的宿舍,成员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

6)社会活动奖励分在测评时间段内获得的有关社会活动的荣誉必须由被测评人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活动举办方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

项目得分社会活动参与加分寒、暑期社会实践国家级志愿者北京市志愿者学校志愿者(例如:绿色长征等)学院志愿者(例如:绿桥、迎新、社区服务等)2分/次7分/次5分/次3分/次2分/次校院级班级、团支部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7分/人5分/人3分/人2分/人校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10分/人7分/人4分/人2分/人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市级校级院级10分/次7分/次3分/次校院级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5分/次3分/次2分/次备注:1.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需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和接收方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就业实习,也计入社会实践加分。

寒暑假各认证一次,不累加。

2.对于社区服务志愿者,按照服务时间进行加分。

需出示相关志愿服务证明。

每学期累计6小时以上加2分,学期内不能累加。

3.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优秀个人、优秀团体三个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7分。

4.志愿者须院团委认证后方可生效。

5.志愿者活动只取两次最高分。

6.学年内学院班级、团支部活动活动分数与其它社会活动分数可累加,奖项高者加全分,次者分数减半。

2、智育素质部分1)基本分部分基本分满分40分。

基本分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学风督察结果。

学习态度积极端正,上课热情高可获得满分。

2)奖励分部分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信息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

对于求知欲强,刻苦钻研,在学术、科研及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同学,可以获得智育素质奖励分。

具体加分情况如下:项目得分认证考试国家承认的认证考试(包含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机械见习工程师认证、低压电工证等,不包括C语言考试后满足分数要求后缴纳一定数目的钱获得的ITAT证书)8分/次北京市承认的认证考试(如北京市英语等级口语等)5分/次普通话考试一级二级三级5分4分3分发表论文(刊物)被EI收录的科技论文(必须能够被EI检索。

需提供论文期刊号、作者排序)30分/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科技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号、作者排序)15分/次在校级及以上科普刊物发表学术科技类作品10分/次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作品(非学术性作品包括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但不包括消息、通讯、采访等)8分/次在校院级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作品(需出示相关期刊,但不包括宿舍周报) 3 分/次项目得分大学英语四、六级一次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5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分自主申请科研立项获准者国家级市级校级8分/人·次6分/人·次5分/人·次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38分/次30分/次22.5分/次15分/次省市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25分/次20分/次15分/次10分/次校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18分/次13分/次8分/次5分/次院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10分/次8分/次5分/次3分/次国际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50分/次获得一项国家专利(审批通过,有证书)30(15)分/次获得语言类证书8分/次大学英语口语考试得分在C级以上3分备注:1.省市(含)以上级科技竞赛只针对主办方向教务处发放通知并要求组织参加报名的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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