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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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表》(跨区迁移)

《变更税务登记表》(跨区迁移)

纳税人声明我声明:此变更税务登记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写的,我确保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章):某某某2011年02月 01日变更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变更登记通知书》领取人签字:某某某2011年02月 01日使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期限:纳税人应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或有关部门批准、宣告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有关执业核准部门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一式两份,国、地税各留存一份,纳税人须在复印件上逐页签字加盖公章,并签属“与原件相符”字样,同一证件资料如页数较多,可仅在首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盖章,同时骑缝加盖公章。

涉及两项或两项以上变更内容的,相同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供。

下同)(2)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或有关执业核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五、填表说明:1、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2、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变更税务登记表样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样表
送缴证件情况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租赁协议复印件,税务登记征正、副本。
纳税人
经办人: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纳税人(签章)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1月01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Hale Waihona Puke 人名称南京×××××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320103×××××××××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
及文件
1
法人信息变更
高××
赵××
身份证号码
32010×××××××××××××
电话号码
××××××××
2
经营地址变更
南京××区××路×号
南京××区××路×号

北京市国家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变更税务登记表
注:本表由国、地税局任一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即告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国、地税双方均予认可。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
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
此项。

七、本表一式三份,国、地税机关各一份,纳税人一份。

《变更税务登记表》(样本).doc

《变更税务登记表》(样本).doc

纳税人识别号□□□□□□□□□□□□□□□□□□□□
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时填报。

二、填表说明
(一)海关代码:“是否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选取了“是”的纳税人必须填写;(二)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项目;
(三)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前的登记内容;
(四)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内容;
(五)对于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没有刻制公章的签章须签名并加盖指模;
(六)本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三、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 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 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变更流程

税务变更流程

税务变更流程税务变更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业务发展、法规变化等原因,需要对税务登记信息进行修改的情况。

税务变更的流程相对来说比较繁琐,需要企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手续,以确保税务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下面将介绍税务变更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需要进行税务变更的具体内容,比如税务登记类型、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人资格、纳税人税收优惠等。

在明确变更内容的基础上,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比如变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

这些材料是进行税务变更的必备条件,企业需要认真核对和准备。

其次,企业需要根据变更内容选择相应的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一般来说,税务变更主要涉及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在选择税务机关的同时,企业还需要了解该税务机关对于税务变更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接着,企业需要填写并递交税务变更申请表。

在填写申请表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申请表的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

最后,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的税务变更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和审批。

在这个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比对,以确保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旦审核通过,税务机关会及时对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并颁发相应的税务登记证书。

企业在收到税务登记证书后,就完成了税务变更的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变更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税务变更时需要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同时,企业还需要及时了解税务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进行税务登记信息的更新和变更。

税务变更虽然繁琐,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确保税务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才能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税务变更是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一环,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税务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北京税务跨区变更流程

北京税务跨区变更流程

北京税务跨区变更流程一、引言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拓展和发展,有些企业需要进行税务跨区变更,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发展需求。

税务跨区变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和税务部门的密切合作,繁琐的手续和程序也需要企业充分了解并做好准备。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税务跨区变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税务跨区变更的定义税务跨区变更是指企业由一个税务管辖区域变更到另一个税务管辖区域的行为。

各地税务部门对于税务跨区变更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税务跨区变更前,需要先了解目标地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安排变更计划。

三、税务跨区变更的申请条件1.企业具有法定资质和条件,拥有完善的财务和税务制度;2.企业所涉及的业务和经营范围需要进行跨区变更;3.企业在目标地区有注册登记的基础,或者是有意向在目标地区开展相关业务,需要进行税务核定;4.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和欠税行为。

四、税务跨区变更的申请流程1.取得目标地区税务局的认可和审核企业首先需要向目标地区的税务局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资料、注册登记资料、财务报表、税务记录等。

目标地区税务局将对企业进行审查和核实,确认企业符合跨区变更的条件和要求后,给予认可。

2.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变更手续企业在取得目标地区税务局的认可后,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首先需要到原所在地区税务局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然后再到目标地区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完成相关手续。

3.缴纳相关税费在进行税务跨区变更时,企业需要根据目标地区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这些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4.开具发票和报税税务跨区变更后,企业需要按照新的税务规定和要求,开具新地区的发票,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五、税务跨区变更的注意事项1.合规合法企业在进行税务跨区变更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确保变更过程合规合法。

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和追责。

变更税务登记表(国税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表(国税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表(国税变更)简介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取得税务登记证书的行为。

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审核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纳税人与税收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如符合规定就进行登记。

税务登记是企业进行工商注册之后,需进行的另一项重要的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表的意义随着企业的发展,其纳税方法及纳税信息也可能会发生变化,这时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是对已登记纳税人基本情况、税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修正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纳税人要履行的法定义务。

国税变更的流程1. 准备材料变更税务登记涉及到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负责人等信息的变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国家税务局纳税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其他需要变更的证明材料2. 填写《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纳税人应在证书核发地所辖的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填写《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所在地税务机关网站下载相关申报表格。

3. 填写《国家税务局纳税人信息变更申请表》纳税人需填写《国家税务局纳税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将《国家税务局纳税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及其他需要变更证明材料递交国家税务局。

4. 审核国家税务局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满足相关规定,将作出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需注意以下事项:1.纳税人变更了营业执照的注销、变更等事项,应在办理执照注销、变更时同时办理税务注册变更手续;2.纳税人变更了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事项,20日内到国家税务局申办备案手续;3.纳税人进行变更登记时,应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的变更登记。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需要遵循税法的相关要求,如自查申报纳税评估、纳税人登记信息建档等等。

以上是变更税务登记表(国税变更)的相关事项,纳税人应当认真遵守纳税法规定,如有任何问题,可以及时向国家税务局或相关税务机构咨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税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税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税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7.11.14•【字号】京国税[1997]195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税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国税[1997]195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档案是反映纳税人经营活动,纳税情况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基础资料,是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自一九八二年提出建立税务档案以来,逐步实现了税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工作,使税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与征管改革相适应,在总结本市各区、县局税务档案管理的基础上,特制定《税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对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报市局征管处。

1997年11月14日附:税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档案是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征收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是反映纳税人经营活动、纳税情况和税务机关征收活动的基础资料,是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税务档案由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统一管理。

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应设置2—3人负责组织、指导税务所的税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并负责归档和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条凡记录和反映税收征管直接形成的文件、报表、凭证、文书以及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均属于税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具体包括:一、税务登记类(一)开业登记1.税务登记表;2.税务登记信息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6.法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7.其他相关资料;(二)变更登记8.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9.税务登记变更项目通知书;10.其他相关资料;(三)注销登记11.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12.结清应纳税款证明;13.其他相关资料;二、税种登记类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15.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及相关资料;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三、纳税申报类17.各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资料及相关资料;18.财务会计报表;19.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企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及相关资料;四、税款征收类20.税款缴款书;2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22.减免税申请、批复及相关资料;23.退税申请表,收入退还书及相关资料;24.弥补亏损、提取管理费申请、审批及相关资料;25.限期纳税通知书;26.扣缴税款通知书;五、发票管理类27.购领发票审批单;28.企业自印发票申请表及印制发票通知书;29.缴销发票审批表;30.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31.发票换开验证资料;六、税务稽查类32.税务处理决定书;七、行政处罚类3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资料;八、复议、诉讼类34.复议决定书第五条税务稽查档案是税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由稽查系列立卷和归档,其管理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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