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632-2015《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前言火灾是一种决定性的灾害,其可以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尤其是在那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必要的。
本文档将从火灾高危单位分类、评估指标和评估过程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分类消防安全评估是对建筑物、景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这些公共场所通常会被划分为火灾高危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1.大型商业综合体,如购物中心、超市等;2.大型仓储库,如物流中心、大型仓库等;3.大型居民区,如大型小区、高层住宅等;4.大型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5.大型医院,如大型综合医院等;6.大型娱乐场所,如酒吧、KTV等;7.大型体育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等。
以上几个行业的场所属于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对象,需要及时评估其消防安全状况。
评估指标消防安全评估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需要给出具体的评估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指标:1.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墙等防火设备的配置情况;2.灭火器、灭火器具、喷淋系统等灭火设备的配备情况;3.消防疏散通道及标志、疏散指示灯、疏散指示牌等疏散设备的完善程度;4.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等火灾报警设备的配置情况;5.应急灯具、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用电设备等应急设备的配备情况;6.建筑火灾隐患情况,如电器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7.建筑结构、建筑布局、逃生通道等安全条件;8.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评估过程消防安全评估的过程需要专业的评估人员,通过对建筑物和设施的勘察、检查、测试、访谈等方式,来评估消防安全状况。
以下是一些评估的步骤:1.计划编制: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形式、评估时间等;2.材料搜集:收集相关建筑物和设施的资料,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3.实地勘察: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详细勘察、检查、测试;4.评估记录: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5.评估分析:将实地勘察记录进行整理,并通过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6.反馈回馈:向被评估方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12月(三)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七)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和报告。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内容设定不同的权重,以百分制量化分值评分。
评估结论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差:(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二)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四)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五)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六)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七)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作。
(一)在互联网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二)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单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纳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评估结果与保险费率挂钩;(四)按照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对火灾高危单位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监管,对评估为差的单位,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最新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一、火灾高危单位判定标准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二)建筑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住宿、会议、展览等三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三)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四)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而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总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总储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具有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六)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七)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二、评估内容(一)消防安全合法性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1、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1 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或者单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2 建筑总面积1万5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3 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4 建筑总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图书馆、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学校的教学楼和宿舍;5 建筑总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6 建筑总面积1千5百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休闲场所;7 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总储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丙类液体生产、储存、经营单位;8 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单位; 9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1百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10 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公共建筑和人防工程;11 储存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12 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13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 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火灾高危单位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
1.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准确、安全适用。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前言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为了减少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火灾安全进行了重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定了本文档,旨在为单位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一、概述1.1 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容易发生火灾和其火灾后果严重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地下商场、办公楼等高人流、高密度、复杂性较大的场所。
1.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火灾高危单位提供一份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以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主要包括消防基本情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防火管理四个方面。
1.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火灾高危单位。
对于不适用于本文档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基本情况2.1 建筑概况建筑概况是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包括建筑类型、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和材料等。
建筑概况对消防安全评估的结果有重要影响。
2.2 灭火水源灭火水源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条,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灭火水源的配置和数量对于及时有效地灭火和控制火灾影响极为重要。
三、消防水源3.1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等,消防设施的完善和安装布局对火灾预防和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3.2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坡度、道路弯角和车行性能等方面,消防车道的畅通和车辆通行能力极大地影响了消防队伍的灭火速度和灭火效果。
四、防火管理4.1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制定消防设施管理计划、制定人员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等,消防安全管理的强弱和实施情况也是评估消防安全的重要指标。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对特定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科学评估的一项工作。
以下是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500字概述。
对于火灾高危单位,如化工厂、油库、加油站、高层建筑等,其火灾风险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至关重要。
首先,评估团队应该对火灾高危单位的建筑结构、消防设备、现场消防组织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评估人员要了解建筑物的建筑材料、结构强度等基本情况,确保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抗火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此外,评估人员还需要查看消防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以及使用情况,例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他们还需要考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安全出口是否设置合理等。
其次,评估人员需要关注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
他们应该检查火灾高危单位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过载、短路等电气火灾隐患。
他们还应该关注单位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明火使用,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情况。
再次,评估人员需要了解火灾高危单位的应急管理情况。
他们要了解单位的消防组织机构、灭火救援能力、应急预案等情况。
如有必要,评估人员还可以组织火灾演练,测试单位的紧急疏散和灭火能力。
最后,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足,他们应该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的优先级和时间要求。
同时,他们还应该为单位提供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综上所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确保特定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工作。
只有持续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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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1、GB/T 8170、GA 653、GA 65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火灾高危单位 high fire risk unit 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 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3.5 符合 confirmity 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能达到预期消防安全目标。
注 1:本标准中的“符合”即为通常意义的“合格”。 注 2:每一被评估对象有其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评估时需参考相应条款的“注”和附录 D。 注 3:在本标准中术语“符合”、 “不符合”和“有缺陷”均针对“要素”而言。
3.6 不符合 nonconfirmity 根本性或系统性地不满足法律法规、规章或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完全不能达到预期消防安全
目标。
注 1:“不符合”即为通常意义的程度“严重”的“不合格”。 注 2:“不符合”的界定一般按以下原则: —— 对于重要项,当实际结果/状态偏离标准要求超过 20%时,一般应视为“不符合”;例如“疏散总宽度”、“防 火分区面积”等项目,当实际值偏离标准值超过 20%时,应视为“严重”的“不合格”,即本标准中的“不符合”。 —— 对于一般项,当实际结果/状态偏离标准要求超过 40%时,一般应视为“不符合”;例如“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的完好性”、“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投保额度”等项目,当实际值偏离标准值超过 40%时,应视为“严重”的“不合格”, 即本标准中的“不符合”。 注 3:消防及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条款、DB 50 201 中规定的“主控项目”、DB 50/T 24 中规定的 A 类 项目及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均属于“重要项”;其他项目属于“一般项”。
2015 - 12 - 31 实施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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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消防安全技术研究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学府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崇敏、庞钧、查红海、肖璐、欧礼、陈绪宏、宋哲、赵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注:子项是对单项的细化,即为评估体系中的“二级指标”本标准涉及的评估内容共划分成 40 个子项,参见附录 A。
3.4 要素 basic element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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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子项的具体评估内容和要求。
注:要素包含了对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即为评估体系中的“三级指标”或“底层指标”,是直接评估的内容。本 标准附录 C 将评估内容划分成 176 个要素(“消防设施功能”这一要素还包括 30 个具体检查测试项)。
ICS 13.220.20 C 82 备案号:48443-2016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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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Assessing code of fire safety for high fire risk units
Hale Waihona Puke 2015 - 12 - 10 发布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界定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 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为火灾高危单位:
—— 建筑总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 —— 客房数 150 间以上的宾馆、饭店; —— 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 床位在 200 张以上的医院、福利院,床位在 1 000 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床位在 150 张以上的寄宿制 托儿所、幼儿园; —— 建筑总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 候车室(候机厅、候船厅)建筑总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上的轨道交通站、汽车站、火车站、民用机场、 码头; —— 建筑高度超过 100 米的高层公共建筑; —— 设计总储量 1 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气体、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 1 万平 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固体、可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 丙类物质生产加工车间员工总数 1 000 人以上的企业; ——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 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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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素的结果客观上仅有两极状态,不会存在中间状态。例如,“是否通过消防竣工验收”、“是否确定专 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等;
3.2 单项 item 影响单位消防安全的基本方面,每一单项由若干子项组成。
注:例如“消防安全管理”是影响单位消防安全的一个基本方面,构成一个“单项”,即为消防安全评估体系中的 “一级指标”。本标准 4.1、4.2、…、4.10 均为单项,共 10 个,为参见附录 A。
3.3 子项 subitem 组成单项的基本评估项目,每一子项由若干要素组成。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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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 市消防条例》、《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公消[2013]60 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目前国内外对消防安全的评估主要采取对照规范评定方法、安全检查表法、逻辑分析法、计算机模 拟法、综合评判法等方法,从评估方法的成熟性、有效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采用综 合评价法作为本标准的基本方法,引入风险指数概念,并应用变权原理增强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3.7 有缺陷 defect 不能完全达到预期消防安全目标,存在对消防安全有影响的问题。
注 1:“有缺陷”即为通常意义的程度“轻微”的“不合格”。 注 2:在本标准中,“有缺陷”是指介于“符合”和“不符合”之间的状态,该状态可以据其偏离“符合”状态的 “程度”进一步细分或不细分。是否细分主要考虑等效评分间隔(等效评分间隔=分值间隔×子项常权重×单项权 重,即“评分步长”)不宜过长亦不宜过短,“间隔过长”会导致评估结果过于离散,分辨力不足;“间隔过短”会 导致在实践中失去“分辨”的意义。一般情况下,若“有缺陷”适用时,当等效评分间隔超过 1.0 分,须对缺陷 程度进一步细分,但应兼顾等效评分间隔不宜小于 0.1 分。例如“消防安全管理”单项(权重 0.15)下“组织及 职责”子项(常权重 0.14)的某一要素结果的评分间隔为 5 分,则其等效分值为 5×0.14×0.15=0.10 分,这种 细分是合适的。 注 3:在评估实践中,并非所有要素都会存在“有缺陷”的状态,某些要素的结果并不含“有缺陷”的状态,这 些要素包括:
本标准以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环境影响为目标,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在调查研 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和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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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评估内容和要求...................................................................... 5 5 评估方法和程序..................................................................... 15 6 评估规则........................................................................... 17 7 评估报告........................................................................... 20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单项、子项和关键项的划分及权重 ..................................... 21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23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表 ................................................ 31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 ................................. 77 参考文献.............................................................................. 82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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