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工期定额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建筑工程工期定额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将各项工作细分为一定时间内的定额任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进度,也就是所谓的“工期定额”。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一般由建筑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分解出来的各项工程项目,并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节拍表》及行业标准等文件精确定额而组成的,可以称之为“工期定额”。
工期定额的范围很广,从新建建筑的基础部分到装修、景观等都有不同的定额任务,它不仅可以保证施工质量,还能够有效管理施工进度,从而保障工程完工时间、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的编制原则:1.按照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内容和技术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施工节拍表,以及相应的工期定额表。
2.以节拍表中的时间为基础,将各项工程按照节拍表的安排,形成各个工序的工期定额表,使其符合节拍表的安排。
3.将各工期定额表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统一编制,定额表中的工期定额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具体到每一道工序,以便管理部门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和审核。
4.工期定额表中的每一项定额应分解到每一个工序中,使每一个工序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以便于施工部门进行精确的时间计划,实现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
5.工期定额表中的定额应该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同时要求定额的合理性,以免出现施工进度的拖延。
6.为了使定额表更加精确、准确,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定额表中的每一项定额进行调整,使它们与实际情况相符。
7.在定额表中,应将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误差和风险预留出来,以免出现工程施工进度的拖延。
8.在定额表中,应注意每项定额的细化程度,以便于进行精确的定额控制,有效地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9.在定额表中,应将所有的工序定额进行综合编制,使所有的工序定额相互配合,以便于管理部门对施工进度的控制和审核。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建筑工程工期定额是指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经验,对各种工程项目在规定条件下所需要的施工时间进行估算和制订的标准。
它是指导施工进度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工期定额的定义、制定过程以及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工期定额的定义工期定额是根据施工经验、实际情况以及工程特点,对各项施工工序的时间进行把握和预估,制定的施工时间的计划标准。
它不仅涉及到施工工序的时间规划,还包括一些常规性的施工准备工作,如调拨材料、设备和人力、调整施工节奏等。
工期定额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是施工进度管理的依据。
二、工期定额的制定过程工期定额的制定过程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进行,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调研与分析:在确定工程项目之后,需要对工程目标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
包括对工程项目的规模、地理环境、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只有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才能制定出准确的工期定额。
2. 经验总结与比较:根据之前类似的工程项目,通过总结经验和比较,获取施工工序所需的时间数据。
这个过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考虑因素包括工程规模、人力、材料供应等。
3. 计算与评估:根据经验数据和工程特点,进行时间计算和评估。
这个阶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以保证制定的工期定额具有可行性和准确性。
4. 评审与修订:通过内部评审和外部专家的意见,对工期定额进行评审和修订。
这个过程是确保工期定额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的保证。
三、工期定额的应用工期定额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范围广泛,不仅对工程的进度控制起到重要作用,也对质量控制提供了依据。
下面分别从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1. 进度控制:工期定额的制定使得施工方可以根据预先制定好的工期计划进行施工。
可以根据工期定额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同时,如果发现进度滞后,也可以根据工期定额进行调整,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定额

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定额一、前言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是评估工程进展和完成时间的重要指标,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成本和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工程施工工期标准定额是保证工程按时交付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定额的概念、内容及制定流程,以供参考。
二、概念工程施工工期标准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某一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标准单位量。
通过对工程过程中不同工序的所需时间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标准定额,以便在实际施工中合理控制工期,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内容1. 工期标准定额的制定对象工期标准定额的制定对象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
不同种类的工程在施工工期上有一定的区别,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进行分类制定。
2. 工期标准定额的内容工期标准定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施工工期基本单位量:即不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基本工期单位量,如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等。
(2)工程特性及特殊要求:在工期标准定额中应对工程的特性和特殊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以便施工方在实际操作中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工期标准定额计算方法:工期标准定额的计算方法应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以保证最终的工期标准定额达到实际施工的要求。
3. 工期标准定额的制定流程工期标准定额的制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收集资料:首先需要收集工程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历史数据等相关资料,以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
(2)分析研究: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需要对工程的施工工序和工期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各个工序的施工时间及所需资源。
(3)制定标准定额:根据分析研究的结果,制定工期标准定额,并对其进行评审和修订。
(4)发布实施:最后将制定的工期标准定额进行发布实施,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施工工期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四、结论工期标准定额是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制定工期标准定额,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工期定额(各类工程工期定额标准)

序号类别定额编号层数或名称建筑面积或规格结构类型(装修标准)1类1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1500以内混合结构90 2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15000以内预制门架结构205 3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317000以内预制门架结构225 4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417000以外预制门架结构250 5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511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180 6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612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195 7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713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210 8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815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230 9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917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250 10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0110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270 11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1115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295 12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211000以内混合结构100 13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3120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325 14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4125000以内预制排架结构355 15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5125000以外预制排架结构390 16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611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15 17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712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30 18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813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45 19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19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65 20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017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85 21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111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10 22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21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35 23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312000以内混合结构115 24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41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60 25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51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90 26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613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20 27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7130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455 28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813000以内混合结构130 29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2915000以内混合结构155 30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3015000以外混合结构185 31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3111000以内预制门架结构155 32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3212000以内预制门架结构170 33工业建筑单层厂房(一类)3-3313000以内预制门架结构1852类3类100115 215235 235255 260280 190210 205225 220240 240260 260280 280300 305325 110125 335355 365385 400420 230255 245270 260285 280305 300330 325355 350380 125140 375405 405435 435465 470500 140155 165180 195210 165185 180200 195215。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2010-08-30 22:03:41| 分类:工程管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计算依据: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一、本工程工期计算及依据根据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条款,总工期为±0.000以下工期与±0.000以上之和,再根据有关条款另行增加附加工期。
1、±0.000以上工期定额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第八条的第7条中规定:“单项工程±0.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本工程±0.000以上按变形缝共分为A、B、C、D四个区。
A区连裙房共29层,40389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 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3条规定:“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A区为29层,比24层高出5层。
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
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
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5层的工期天数为:40/2×5=100天,故A区工期应为840+100=940天。
B区连裙房共29层,37864m2,工期同A区,亦为940天。
C区连裙房共5层,7000m2,套用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25,6层以下,7000m2以内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275天。
D区连裙房共25层,39745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
工期定额

1基本简介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建设部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需消耗的时间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2分类地区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3工程项目 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
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4主要区别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和施工工期定额的区别 前者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工期以月计;后者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工期以天计。
5核定依据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 - 核定方法及依据5.1一、工期定额的选定: 发包方将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若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时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

其他地基(无地下室)和其他地基(地下室)的施工期包括完成土方、基坑围护、基础、结构、安装等所需的时间,小于±0,但桩基工程不需要。
其他地基(无地下室)及其他地基(地下室)的施工期,包括工程竣工时间所需的土方不足±0、基坑围护、地基、结构、安装、桩基础围护结构(不包括隔墙);但不包括桩基础工程。
它由几个独立的部分组成。
首先根据各自的面积和层数找出相应的工期,根据工期长短从前到下取前三个,然后以最大工期为基数,再加上剩余工期的25%。
如果有三个以上独立部分,工期不增加。
如果整数部分大于±0.00,则计入工期的最大部分。
开挖深度分为5米、10米和10米以上。
如果一个工程的开挖深度不同,可以逐层计算浅层和深层,并设置相应的深度子项,得到总工期。
A、1.2.5它由几个独立的部分组成。
首先,根据各自的面积和层数找出相应的工期,然后用其中一个最大的工期作为基数,再加上其他部分工期的25%。
超过4个独立部件不会增加施工时间。
如果整数部分大于±0.00,则计入工期的最大部分。
B、开挖深度分为5m、10m和15m,如果一个工程的开挖深度不同,可以分层计算浅层和深层,并设置相应的深度子项,得到总工期。
B、3.2.2高层建筑的高度是指±0.00以上部分的总高度。
如果有钢制地下室,楼层数包括地上和地下的总层数。
高层建筑的高度是指钢结构的总高度。
如果有钢制地下室,则根据地下室计算建筑总高度和总层数。
建筑面积A1-613、624, 631, 896、1110, 1118, 1128、1148, 1158, 1163(以m为2)为单位,柱A1-109、1113和1117建筑面积(m)内的A1-613、624, 631, 896、1110, 1118, 1128、1148, 1158, 1161、1165, 1385 A1-1090增加第四点以补充1和A.1.1.3:“如果桩基础工作,为钟形灌注桩。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 01-89-2016-ty01-89-2016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 01-89-2016第一部分民用建筑工程说明一、本部分包括民用建筑±0.000以下工程、±0.000以上工程、±0.000以上钢结构工程和=0.000以上超高层建筑四部分。
二、±0.000以下工程划分为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
无地下室项目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有地下室项目按地下室层数(层)、地下室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0.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但不含桩基工程。
三、±0.000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结构类型、层数(层)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0.000以上结构、装修、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
四、本部分装饰装修是按一般装修标准考虑的,低于一般装修标准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0.95;中级装修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05;高级装修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20计算。
一般装修、中级装修、高级装修的划分标准如下:装修标准划分表注:1.高级装修:内外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2.中级装修:内外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
五、有关规定:1.±0.000以下工程工期: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0.000以上工程工期:按±0.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总工期:±0.000以下工程工期与±0.000以上工程工期之和。
4.单项工程±0.000以下由2种或2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5.单项工程±0.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
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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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
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
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十、有关规定:
1.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
2.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 2个乘 0.2系数;加 3个乘 015系数; 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开挖一层立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无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8.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 100 m以上,增加工期 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 500 m2以上,在1000 m2以下者增加工期 ID天;在5 000 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十一、本定额凡注明“XXX以内(下)”者,均包括“XXX”本身,注明“XXX以外
(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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