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

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以下是 7 条关于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1. 咱得给流动儿童整一个专属的学习乐园呀!就像给他们打造一个知识的城堡一样。
可以在社区里开辟一个安静又明亮的角落,摆上各种有趣的书籍和好玩的学习工具。
孩子们放学后就能来这里开心地探索知识的奥秘,不是很好吗?比如小宝,之前都没个固定学习的地儿,现在他能在这乐园里学得可带劲了!2. 为啥不为流动儿童举办一些有趣的课外活动呢?这就好像给他们的生活撒下一把快乐的糖果。
体育比赛、手工制作、艺术表演等等,让他们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释放活力呀!就像上次小美在体育比赛中跑得飞快,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她得多开心啊!3. 要给流动儿童提供心理关怀呀,这可比啥都重要!就像是给他们受伤的心贴上一个温暖的创可贴。
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定期和孩子们聊天,倾听他们的烦恼。
你想想,小亮之前总闷闷不乐,经过心理关怀后变得开朗多了,多棒啊!4. 弄一个职业体验活动多好呀!这简直就像给孩子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未来的大门。
让他们去体验各种不同的职业,消防员、医生、厨师啥的。
说不定小小的体验就能点燃他们大大的梦想呢!像小阳体验当消防员后,就整天说以后要当真正的消防员呢!5. 建立流动儿童的互助小组啊!这不就像是给他们搭建了一个互相温暖的小家嘛。
孩子们可以在里面互相帮助、互相鼓励。
你瞧,小华和小琳在小组里成为了好朋友,一起进步多好呀!6. 给流动儿童的家长也得组织培训呀!就像给家长们配备了一个教育的法宝。
让家长们知道怎么更好地和孩子沟通、教育孩子。
不然家长都不知道咋办,那孩子多可怜呀!上次小张的爸爸参加完培训后,和小张的关系可亲密多了!7. 咱们还得为流动儿童举办一些传统节日活动呢!这就跟给他们送上了一份文化的厚礼一样。
让孩子们了解和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就像端午节一起包粽子,那多有意思呀!小宇在参加完端午节活动后,对传统文化可感兴趣了呢!我觉得这些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真的非常有必要去实施,能给流动儿童带来很多的帮助和快乐,让他们也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幸福生活呀!。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____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浪乞讨人员问题逐渐突显。
流浪乞讨人员可能是因家庭经济困难、个人身心健康等原因导致无家可归,亦或是出于利己目的而故意选择流浪乞讨。
无论原因如何,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给社会治安、公共秩序以及社会形象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必须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援与管控工作。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科学、全面、高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体系,实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准确识别、分类救助和综合管理。
2. 原则:人道主义原则、权力与责任相结合、风险与效益相平衡、制度与规范相配套。
三、工作内容1. 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和信息管理(1)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制度,通过实名登记、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获取涉及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安全保密工作。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更新和核实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社会福利机构等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1)针对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分别制定分类救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失业、残疾等无力自理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就业培训等帮助,推动其融入社会。
对于故意选择流浪乞讨的人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其行为责任。
(2)加强对特殊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保护,如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提供相应的救助措施和庇护。
3. 社会救助机构建设与服务优化(1)加大投入,完善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加强社会救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效能。
4. 社会宣传和教育引导(1)开展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与教育活动,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流浪乞讨问题,减少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歧视和偏见。
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方案

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中成为流浪者、乞讨者和无着者。
小到一个城市的角落,大到全球的各个角落,问题日益凸显。
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方案:一、统一登记平台针对当前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分散的现状,我们将建设一个网上登记平台,进行流浪人员的信息登记、分级管理和定期更新,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多元化安置方式1.儿童安置为了保护流浪儿童的权益和安全,我们将建立儿童临时集中收容安置机构,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家庭寄养的方式,重点关注失去监护能力的特殊儿童。
2.租赁房屋对于没有家人可以依靠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将通过租赁房屋的方式为其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3.职业培训为了让流浪乞讨人员尽快融入社会,重新获得经济来源和自我价值,我们将根据自身情况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4.医疗保障针对身体状况较差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将为其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
三、志愿者服务通过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深入了解,我们将招募一批具有爱心和专业素质的志愿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帮助其积极面对生活。
四、立法支持我们将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五、宣传教育我们将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宣传,倡导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行动,推动问题的解决。
同时,我们将宣传流浪乞讨人员的形象和社会价值,促进他们与社会的融合。
总之,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大爱”的观念,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为其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和保障,从而推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对于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社会的累赘和问题,而应该从人性的角度去看待和解决这一问题。
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和参与,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首先,建设统一登记平台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辽民函[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扶贫办、辽宁省团委、辽宁省妇联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民函〔2013〕47号)各市及绥中、昌图县民政局、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团委、妇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精神,根据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3〕8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现将《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扶贫办辽宁省团委辽宁省妇联2013年6月25日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根据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3〕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在全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核心,积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2篇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精选2篇(一)活动名称: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关爱流浪儿童的活动,提高社会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增加对流浪儿童的关爱和帮助。
活动对象:流浪儿童(包括无家可归的儿童、失散儿童等)时间:XX年XX月XX日地点:XX市XX区XX社区活动形式:1.筹备阶段- 成立活动筹备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搜集相关资料,了解当地流浪儿童问题的现状和需求;- 联系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寻求合作伙伴和赞助支持;-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预算。
2.宣传推广- 设计宣传海报和传单,宣传活动目的和意义;- 在社区、学校、企业、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关爱流浪儿童的行动。
3.募捐筹款- 联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请求捐款和物资支持;- 在社区、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募捐箱或募捐摊位,接受现金和物品捐赠;- 发起线上募捐活动,方便更多人参与。
4.志愿者招募和培训- 制定志愿者招募方案,并通过社交媒体、橱窗展示、宣传海报等方式招募志愿者;-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按照活动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任务。
5.活动实施- 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流浪儿童关爱活动;- 为流浪儿童提供温暖的食物、衣物、书籍等生活用品;- 组织互动游戏、表演和故事分享等活动,提供娱乐和教育资源;- 设置儿童才艺展示环节,鼓励流浪儿童展示自己的特长;- 设立咨询台,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6.评估和总结- 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 筹备团队开展总结会议,汇报活动情况和反馈意见;- 准备活动报告和感谢信,向合作伙伴、赞助商和志愿者表示感谢;- 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反馈和感谢信息。
预期效果:- 增加社会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和了解度;- 提高流浪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增加公众参与关爱流浪儿童的积极性;- 加强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实施方案(3篇)

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一、背景分析在我国目前的交通环境中,非法营运车辆给学生所带来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凸显。
这些非法营运车辆存在车况差、驾驶员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对学生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2024年将全面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列入违法行为,明确惩罚措施和处罚标准。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学校宣传栏、社区宣传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宣传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危害,提高公众对于此类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2. 交通监控与执法力度的加强(1)加强交通监控: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对学校周边道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处理并通报相关违法行为。
3. 建立学生接送服务管理机制(1)设立接送服务机构:在学校周边或社区设立学生接送服务机构,提供合法、安全、便捷的接送服务。
(2)建立绿色通道:学生接送服务机构与学校、社区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学生的接送服务,减少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需求。
4. 完善学生乘坐班车制度(1)加强合法班车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合法班车的审核和管理,定期检查车况、驾驶证状况等,确保合法班车的安全性。
(2)扩大合法班车覆盖范围:根据学生数量和需求,适度扩大合法班车的覆盖范围,减少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机会。
5. 加强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监督(1)学校责任: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接送安全的教育宣传,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家长责任: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接送服务工作,严禁自行安排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关爱保护流动儿童行动方案

关爱保护流动儿童行动方案哎呀,提到流动儿童,这可是一桩让人心里不禁一颤的事情。
想想看,流动儿童就像那秋天的落叶,随风飘荡,没个固定的家。
你说,他们的父母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孩子们却被迫跟着,一年四季漂泊不定,这心里得多难受呀。
有人说,流动儿童是“城市的孤儿”,可这并不是他们想要的。
要是能给他们提供一个温暖的港湾,那该多好啊。
我们得搞清楚这些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
听说,有些孩子在新城市里连学都上不了,连个朋友都没有,这心里就像空荡荡的。
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日益突出。
大家都知道,心理健康可是一件大事,没个好心情,谁都不好过啊。
哎,我们这些大人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多想想,毕竟孩子的笑容可是这个社会最美的风景线。
说到这里,行动方案就得提上日程啦!我们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团队,聚集热心人士和志愿者,哎,想想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他们可以定期去流动儿童聚集的地方,给孩子们讲故事,带他们玩游戏,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听说,孩子们最喜欢的就是有趣的游戏和温暖的拥抱,哈哈,这才是他们的“营养餐”嘛!咱们还得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
可以尝试开设一些流动儿童专属的补习班,提供免费的学习资源。
说实话,知识就是力量啊,越早给他们铺路,将来就越有可能过上好日子。
想象一下,未来有个流动儿童成了大科学家,那得多牛啊,真是让人倍感欣慰呢。
然后,别忘了给他们提供心理辅导。
有些孩子可能因为家庭环境复杂,心里背负着沉重的担子。
我们可以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来帮忙,给孩子们倾诉的空间。
听说,有时候一个倾诉就能让心里轻松好多呢。
啊,这种帮助可真是雪中送炭,关键时刻让他们感受到关心。
社区的支持也很重要。
大家可以联合起来,发动邻里之间的关爱。
比如,定期组织社区活动,邀请流动儿童一起来参与,增进他们的归属感。
哎,大家一块儿吃吃喝喝,聊聊天,那气氛绝对热闹非凡,孩子们的笑声就像那清脆的铃铛,真是悦耳动听。
咱们也得让社会各界关注流动儿童的权益。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人员通常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收入来源,并面临生存困境。
他们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支持。
目的:通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旨在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同时加强对流浪乞讨问题的管理,促进社会治理的进一步完善。
二、行动方案2.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的建立为了更好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应建立专门的救助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救助站点的设置:在城市各区域设立救助站点,以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服务。
救助站点应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如食宿、医疗等,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短期的住所和生活支持。
2.救助补助制度的建立: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建立合理的救助补助制度。
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提供经济补助、救助性岗位安排等形式的帮助,以减轻流浪乞讨人员的经济压力。
3.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加强与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的合作,构建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
通过联合行动,提供就业机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尽早实现自给自足,重返社会。
2.2 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登记与排摸为了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必须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排摸。
具体做法包括:1.建立信息登记系统:设立信息登记点或者利用现有社区资源建立信息登记系统,统一录入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健康状况、家庭背景等,以便针对性地提供帮助。
2.加强排摸工作: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力度。
通过社区走访、巡逻等方式,尽可能全面地摸清流浪乞讨人员的分布和需求情况,为救助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3 救助资源的整合和调配为了最大限度地提供救助资源,需要将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和调配,具体做法如下:1.政府主导下的资源协调: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救助工作。
建立资源协调机制,确保救助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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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市民政局等8部门《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在本区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办《意见》及《通知》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状况,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部门联动,落实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积极主动救助,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得到及时救助保护,力争在2012年底实现本区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鹏任组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薛勇、区综治办副主任顾惠明、普陀公安分局副局长曹福东、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姚素林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郑建国、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包永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伟、区卫生局副局长李文秀任组员的区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情和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邵军为办公室主任、区综治办江军、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金兵、区城管大队刘宝琦、区教育局钱伟菊、区财政局谢强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楚、区卫生局吴妙麟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沟通协调、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开展全面排查各街道、镇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等,依托辖区居(村)委会,摸清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分布状况、生存现状,为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提供依据。
(二)加大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1、公安机关要深化“打拐”专项行动。
(1) 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一律采集血样,输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
(2)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轨交车厢(站)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3) 进一步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
公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巡查中发现的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2、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涉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3、民政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
(三)强化街面主动救助保护各街道、镇要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的新特点、新动向,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服务。
1、公安机关要加大街面(含轨交区域)巡查力度和发挥公安视频的广覆盖优势,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及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其中:对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对拦车乞讨应立即予以制止,带离现场;对不听劝阻、反复上街、以滋扰方式乞讨、妨碍公共秩序的,或采用胁迫、诱骗等方式组织、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政部门要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区救助管理站要组织、指导各街道、镇救助管理服务站,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慈善救助服务车为依托,根据流浪未成人身心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要组织社工、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的劝导、救助服务。
3、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
4、卫生部门要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
5、各街道、镇要通过警务进社区和救助管理进社区这一平台,不断健全群防群助工作网络,组织街道、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开展社区巡查,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通过民政社区服务热线962200、城建服务热线12319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通过公安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形成多方位的社会发现、救助保护机制。
对广大群众提供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公安、民政、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实行首接负责制,积极予以协调处置。
6、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督查队伍,对各街道、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层面要聘请行风督查员与市民巡访团和采取定点流量测定的方法,对街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公安视频和城管网格化发现机制。
有关督查情况将通过工作简报进行公布,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范围。
(四)及时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对流入本区的外地户籍流浪未成年人接送工作,实行全市“一口办理“即由市救助管理站一口对外联系接洽、一口安排接送计划、一口办理相关手续。
(五)完善救助保护服务救助管理站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要实现亲情化服务,在开展生活照料的同时,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并在司法行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矫治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进行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继续查找的同时,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
要采取多种措施,支持鼓励志愿者、社工队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教育、矫治等各项服务。
(六)强化源头预防对在外省市或非户籍辖区范围流浪的本区户籍未成年人,在接到报告后,区民政局要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及时安排救助保护机构会同所属街道、镇,派人员前往流入地接回,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各街道、镇要不断健全对本区户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服务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矫治、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政策,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讨。
街道、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其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并建立随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行动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31日)。
各街道、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
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专项行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要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筹划,及时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要通过排查,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情况和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况,对高发区域、乞讨规律、幕后团伙和重要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对情况危急的未成年人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0月)。
区和街道、镇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流浪乞讨问题的综合治理,有效清除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现象。
要在日常救助保护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主动救助,着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回归安置工作,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和避免其再度流浪;积极开展源头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从流浪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
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期间,区民政、综治、公安、城管、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适时对各街道、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11月—12月),各街道、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发挥街道、镇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机制作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地区协作、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长效机制,为维护街面持续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工作局面打下基础。
2012年11月底前,各街道、镇要向区流浪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各街道、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街道、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街面主动救助保护,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有效推进。
要不断完善救助保护体系,加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建立救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任务重,需要多部门联动、流入地与流出地协调配合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
要加强与流出地主动沟通交流,同时对本区流入外省市的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
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调查取证、整治打击、救助保护和回归安置等关键环节,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公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行政,确保成效。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行政。
既要整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又要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救助和保护,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要制定专项行动绩效评价制度,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数量、教育矫治成效、协作配合情况等作为专项行动重要考核指标。
(四)标本兼治,建立机制。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区、街道、镇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又要强化日常救助和治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