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死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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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
第四十九条劳动者被宣布死亡或失踪的,可由劳动者的近亲属主张劳动争议的被告权利,但不得主张劳动者本人的权利。

一、受害者死亡或失踪的,其近亲属可依法主张被告提供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权利。

二、受害者近亲属行使追索受害者权利的,应由被告支付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费用。

三、近亲属主张劳动争议权利的,应当提交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受害者身份证明、继承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者的近亲属不得主张权利:(一)严重违法和不诚实行为的;(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之日之前一年内连续缺勤满六月的;(三)受害者在劳动争议发生之前一年内,未依法在有关登记、受理机构登记的。

员工工伤死亡申报流程

员工工伤死亡申报流程

员工工伤死亡申报流程员工工伤死亡申报流程是指在员工因工作而导致伤亡时,雇主或劳动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一系列程序。

以下是员工工伤死亡申报流程的详细步骤。

1. 雇主或劳动者发现员工工伤或死亡情况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助措施,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并将员工转移到医院进行相应治疗或尸体处理。

2. 雇主或劳动者应尽快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报告工伤或死亡情况。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工伤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3.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到报告后,会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查看事故发生现场、相关证据和记录。

勘查报告将作为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4. 同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通知医院对员工进行工伤程度鉴定。

此鉴定结果将决定员工获得的工伤赔偿标准。

5.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和医院工伤程度鉴定结果,对工伤或死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为工伤以及工伤程度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工伤认定的最终依据。

6.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完成工伤认定后,将通知雇主或劳动者,并告知工伤认定结果。

如果认定为工伤,将根据工伤程度和有关法规,给予员工工伤赔偿。

7. 雇主或劳动者需在指定时间内与员工或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适用)、丧葬费等。

8. 如雇主或劳动者不同意工伤认定结果或赔偿协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裁决。

总之,员工工伤死亡申报流程涉及到雇主或劳动者的报告、监察部门的调查和工伤认定、医院的鉴定以及赔偿协商等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重要的是及时有效地报告工伤或死亡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鉴定,确保员工或其家属获得应有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工亡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工亡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我们代表申请人XXX(申请人姓名)及其家属,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公正处理申请人因工亡所引起的劳动争议。

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XXX,男/女,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XXX,生前系XXX公司(用人单位名称)员工,担任XXX职位。

申请人自XXX年XXX月XXX日入职,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XXX年XXX月XXX日。

二、事实与理由1. 申请人于XXX年XXX月XXX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不幸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于XXX年XXX月XXX日确认工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亡待遇。

3. 申请人所在单位XXX公司未依法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也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亡待遇。

申请人家属生活困难,亟需依法获得工亡待遇,以维持基本生活。

4. 申请人家属多次与XXX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亡待遇,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

三、仲裁请求1. 确认申请人的死亡为工亡。

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判决XXX公司支付申请人工亡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3. 判决XXX公司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四、证据材料1. 申请人与XXX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其副本。

2. 申请人工亡的认定证明及相关材料。

3. 申请人工资证明及其复印件。

4. 申请人家属的相关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5. 其他支持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家属(签名):代理人(签名):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意事项:1. 本申请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请在提交申请书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仲裁委员会公正、高效地处理本案。

3.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都有哪些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一、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一、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人民法院对上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三)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

(四)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诉讼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在劳动仲裁时减少无畏沟通成本,比较省事的做法是先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对管辖问题有初步的心理预期或者劳动者直接到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人死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人死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您好!我是申请人张三(化名),我在此代表已故的亲人李四(化名)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李四于xxxx年xx月xx日不幸因病去世,在此之前,他一直在我所在的xxx公司工作。

然而,在李四去世后,我们发现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四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委依法维护李四的合法权益。

一、事实与理由1. 李四在xxx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自李四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并未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2. 李四在xxx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他的工资。

尽管李四辛勤工作,但公司经常拖欠他的工资,有时甚至长达几个月不支付工资。

3. 李四在xxx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遵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他超负荷工作,导致他身心疲惫,最终患病去世。

4. 李四去世后,我们了解到公司在他去世前曾违法解除与他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并未支付他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xxx公司严重侵犯了李四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维护李四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二、仲裁请求1. 请求贵委裁决xxx公司依法与李四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2. 请求贵委裁决xxx公司支付李四在离职前的全部工资,以及未支付工资的利息。

3. 请求贵委裁决xxx公司支付李四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

4. 请求贵委裁决xxx公司承担李四去世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

三、证据材料1. 李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 李四在xxx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3. 李四的病历资料、死亡证明书及相关费用清单。

4. 其他支持我们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

我们相信,贵委会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维护李四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代表李四的家人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张三联系电话:xxxxxxxx通讯地址: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

员工去世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员工去世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员工去世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员工去世的情况,这时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那么,员工去世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呢?一、员工去世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 员工去世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员工去世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之一。

2. 员工去世应当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在得知员工去世的消息后,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二、员工去世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1. 用人单位应当在得知员工去世的消息后,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等。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员工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

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3. 用人单位应当在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后,与员工家属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包括: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解除、办理工资支付等。

4.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员工去世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去世后,及时与员工家属沟通,了解员工家属的需求,依法支付相关费用,确保劳动合同解除顺利进行。

2. 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档案等资料,以免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出现纠纷。

3. 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家属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4. 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后,应当对员工家属进行慰问,表达对员工的哀思和对家属的关怀。

四、员工去世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常见问题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常见问题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常见问题一、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提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因对处分、考核、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等人事处理不服,依法应通过申诉解决,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受理范围。

二、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以及《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遵循双方自愿原则。

(三)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到哪里申请调解?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以下组织申请调解:(一)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二)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五)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仲裁法全文实施细则

劳动仲裁法全文实施细则

劳动仲裁法全⽂实施细则劳动仲裁法是⼴⼤劳动者最为关⼼的⼀项法则,不仅是因为它具有权威的法律效应,同时它也起到全⽅位保护公民义务的作⽤。

那劳动劳动仲裁法究竟规定了⼀些什么样的内容,它⼜是如何保护到⼴⼤公民权益的呢?以下为劳动仲裁法全⽂相关内容:劳动仲裁法全⽂: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条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与劳动者发⽣的下列劳动争议,适⽤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的争议;(⼆)因订⽴、履⾏、变更、解除和终⽌劳动合同发⽣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的争议;(四)因⼯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也可以请⼯会或者第三⽅共同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劳动争议,当事⼈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劳动争议,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在⼗⼈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劳动⾏政部门会同⼯会和企业⽅⾯代表建⽴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问题。

第九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或者未⾜额⽀付劳动报酬,或者拖⽋⼯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政部门投诉,劳动⾏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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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死亡怎么办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劳动者是为了获得一份公平,但却没有想到在处理的时候遇到了很多的麻烦,仲裁迟迟没有裁决。

在这时候一些劳动仲裁申请人死亡了,那么,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死亡怎么办?赢了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死亡如何处理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申请人去世的,如果申请理由成立,那么申请人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形成在先,该经济补偿金应为申请人生前合法个人财产。

2、此时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中止仲裁程序,等待第一顺序继承人决定是否参加仲裁。

第一顺序继承人决定参加仲裁的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劳动仲裁程序如何走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黄某,男,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略。

住XXXXXXX,联系电话:略。

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职务:总经理,联系手机:略。

申请调取证据的内容: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份至20XX年XX月份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职工名册(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人至20XX年XX月XX日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营销策划工作,期间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被申请人置法律于不顾,公然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直至20XX年XX月XX日依然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以上证据在在被申请人手中,现被申请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拒绝提供,为了进一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及支付经济赔偿金与双倍工资的合法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调取证据。

此致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XXXXXXX年XX 月XX日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死亡如何处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过程中遇到了意外,其家属等申请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一步维权。

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死亡之后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纠纷,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赢了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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