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卫生监督所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工作纪律

机关⼯作⼈员守则、⾏为规范、⼯作纪律2019-10-22第⼀章机关⼯作⼈员守则第⼀条、忠于祖国,忠于⼈民,维护党和政府权威、声誉,维护机关的整体形象,不得有反政府的⾔论和⾏为。
第⼆条、遵纪守法,维护法律,严守纪律,服从组织,保证政令畅通。
第三条、忠于职守,勤奋⼯作,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按程序办事,按时按量完成本岗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作任务。
第四条、廉洁⾃律,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脏枉法,过好“⾦钱关”、“权⼒关”、“⼈情关”。
第五条、严守国家秘密和⼯作机密,保管好各类⽂件、档案、资料、印鉴,⾃觉履⾏保密义务。
第六条、牢固树⽴服务宗旨,⽂明办公,礼貌待⼈,努⼒为⾏政相对⼈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来访⼈员办实事,做到事事有回⾳,件件有着落。
第七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敬⽼尊贤,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厉⾏节约,⾃觉维护机关团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第⼋条、遇有与案件有利益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要依法⾏政,秉公执法,正确履⾏⾃⼰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包庇、纵容⾏政相对⼈的违法⾏为,充当违法⾏为的保护伞,也不得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以泄私愤。
第⼗条、加强学站⽹-习,不断提⾼⾃⾝综合素质,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明、勤政务实、与时俱进的⼈民公仆。
第⼆章、机关⼯作⼈员⾏为规范第⼗⼀条、接待客⼈1、机关办事的⼈,要⼀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不⽣熟有别。
2、来客进门后,先起⽴、让座、倒⽔,然后询问事由。
客⼈离去时,要出门相送。
3、说话要语⽓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急躁,也要⽂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4、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即办,不能办的耐⼼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条、接打电话1、接电话要先问“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热情及时。
2、打电话时电话挂通后主动说出⾃⼰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情况,说话要客⽓,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不明⽩要耐⼼解释。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正确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监督员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内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管理实行资格考试、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五条卫生监督员持有统一的卫生监督证件,方可从事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第六条卫生监督员证件及标志式样及使用规范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职人员经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卫生监督证件后方可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方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卫生监督员上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四)具有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监督员证件。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聘任为卫生监督员:(一)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卫生监督工作的;(三)曾被开除公职的;(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五)有不宜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新聘任的卫生监督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宣誓,誓词内容由卫生部规定。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监督员聘任情况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三条卫生部负责制定、发布卫生监督证件、制式服装、标志式样和技术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作、发放。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员证件、制式服装、标志遗失、损坏的,其补发程序和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章职责与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付的任务,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依法开展卫生违法案件的调查和现场处理;(三)依法对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四)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五)依法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重大活动卫生监督;(六)依法受理查办卫生监督有关的投诉举报;(七)开展卫生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性指导;(八)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九)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论卫生监督员的行为规范

技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工作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
问题 、所有 这些都要求我们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更新和掌握新知识 。 医疗档 案信息化管理 是时代发展 的必然趋 势 ,在现代 医疗 信息的 掌握和 医院的 日常管理 中,有着举足 轻重的地位 。虽 然医院一直在积 极推动档 案信 息化的管理工作 ,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是医疗档案信 息化管理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 参考 文献 ’ 【] 邓 影. 1 医院档 案管理 工作 的现状 与思 考 [. 峡科学 , 1, ) 5 J海 】 2 ( : . 0 14 5 【】 徐锐 锋. 病 案信息 质量 管理 在 医疗 质量 管理 与 持续 改进 中 2 浅谈 的重 要作 用[ . J 中国病 案, 0 , 7:5 】 2 6 () . 0 7 2 【】 刘少 德. 新 时期 医院 档案 信息 化 管理 [ . 企 医刊 , 0 ,2 3 浅谈 J工 】 2 92 0
中,必须 自觉地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规范包括了 政治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语言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本 文仅就此试作初探。 1卫生监督员的政治行为规范
所谓政治行 为规范是指 国家规定的卫生监督 员从政治思想和 言行 活动上必 须遵循 的政治 原则 ,政治方 向和法 律、法规 ,规章 。政治行
4信息化医疗档案下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的素质
论卫生监督员的行为规范
赵 红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卫生局卫 生监督所 ,吉林 长春 10 3 ) 0 3 1
【 关键 词】 卫 生监督 员;行 为规 范 中 图分类号 :R 9 . 12 9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编 号 :17 — 14 (0 1 6 08 — 2 6 1 8 9 21 )3— 4 2 0 色社 会主义的理论 以及 “ 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作为 实践 三个 活动 的理论基础 ,行动 的指南 ,树立起辩证 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行为守则

欢迎阅读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行为准则一、行为规范(一)文明行医规范1、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病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忧病人之所忧,满腔热情帮助病人排忧解难,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23456 12345徇私枉法。
6、在职医务人员对外行医必须严格遵守“三统一”的规定,严禁私自对外行医、开设私人诊所和从事第二职业。
(三)特殊检查规范1、认真阅读检查申请单和有关病情资料,询问有关病情。
2、做好术前说明和检查前准备工作,对未做好检查前准备的病人,要指导其作好准备再行检查。
3、需预约时间的检查要详细交待病人的注意事项。
4、严格检查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和观察病人的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做好有关处理。
5、无菌操作检查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6、检查记录和报告做到记录及时,书写规范、结论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78123456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签字。
7、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及时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附好于病历上。
8、出院总结或死亡记录应按规定内容当日完成。
9、病历书写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和弄虚作假。
(五)治疗规范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采取合理、准确、有效的治疗手段和方案。
2、特殊治疗要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对未做好治疗前准备工作的,不得草率进行特殊治疗。
3、治疗前认真做好查对姓名、诊断、治疗方式、项目和施术部位。
4、严格治疗操作规程,密切注意观察病人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作出相关处理。
5、无菌治疗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穿戴隔离衣、鞋、帽、口罩和手套。
6、手术病人时,严格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进行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781剂型、234567、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检查后在处方上签字。
8、严禁私自进药调配给病人,不准经营药品和收受药品回扣、统方费等。
(七)卫生监督执法规范1、认真学习、掌握卫生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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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 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或公开发表文章中 涉及国家秘密; • 6、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 及时报告; • 7、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疫情等情况和 管理相对人的资料。 • 8、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行为上要遵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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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 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 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讲公共卫生; 2、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3、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 临危退缩; 4、婚丧事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在群众中造 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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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想上要端正作风
卫生监督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 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我行我素,独断专行; 2、说假话或怂恿、暗示别人说假话; 3、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4、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 称、荣誉和学历等; 5、在调查、取证和质询时,制造伪证; 6、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7、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8、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9、弄虚作假,破坏团结。
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
(疾控卫监党支部书记 张庆德)
一、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பைடு நூலகம்的及意义
•
为规范我局卫生监督员行为,树立卫生 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 率,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规范。
二、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规范 自身行为 (一)政治上要立场坚定
• 卫生监督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 保持一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不得有下列行 为: • 1、违反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言行; • 2、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 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 3、破坏大局稳定和阻碍改革发展的言行。
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乡镇各级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
第三条卫生监督员是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派驻的专职人员,主要从事卫生监督工作,是国家的行政执法人员。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应当恪尽职守,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五条卫生监督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具备执法能力和规范的执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监督员应当保持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联系畅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协助执法工作。
第七条卫生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工作纪律,不得擅自使用职权,不得泄露执法秘密,不得接受行贿,不得徇私枉法。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应当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知法守法,严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二章卫生监督员管理第九条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阳光管理的原则,采取分类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管理模式。
第十条卫生监督员的管理主要由上级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实施,上级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卫生监督员的配备、培训、考核、激励、奖惩等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员的管理要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和绩效评价制度,对卫生监督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卫生监督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员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员的培训是提高卫生监督员工作能力和技能的有效途径,要不断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他们具备执法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的激励与奖惩是管理的重要手段,对表现优秀的卫生监督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员进行处理,包括严重警告、辞退等措施。
第三章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执法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全文)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doc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全文)错误!未指定书签。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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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为规范我所工作人员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规范。
(二)立场坚定。
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
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言行;
2、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破坏大局稳定和阻碍改革发展的言行。
(三)令行禁止。
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畅通,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抵制或变相抵制有关会议决议、决定;
2、不按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3、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4、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四)恪尽职守。
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
不得有下列行为:
1、对来我所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2、对下级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
3、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
4、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5、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6、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7、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报告。
(五)端正作风。
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我行我素,独断专行;
2、说假话或怂恿、暗示别人说假话;
3、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4、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5、在调查、取证和质询时,制造伪证;
6、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7、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8、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9弄虚作假,破坏团结。
(六)廉洁从政。
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不得有下列行为:
1、行贿或介绍贿赂;
2、索要或收受贿赂;
3、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
4、公款私请;
5、让被监督或被服务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
6、由被监督或被服务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7、由被监督或服务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8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9、执行公务时,超标准接待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10、借开会之机,公款旅游;
11、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
12、无偿占用公物;
13、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14、公款私存;
15、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16、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
17、在研究涉及本人奖惩、职务调整、职称晋升等事项时,直接或间接进行干预;
18、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保守秘密。
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同意阅读秘密文电、资料;
2、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
3、向他人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4、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件带离办公场所;
5、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涉及国家秘密;
6、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
7、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疫情等情况和管理相对人的资料。
8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遵守社会公德。
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
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讲究公共卫生;
2、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3、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
4、婚丧事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5、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
6、传播黄色书刊及影像,拨打色情信息台;
7、在非医疗性场所接受异性按摩;
8、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利益;
9、违反社会公德的其他言行。
(九)仪表整洁。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着装仪表必须得体、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执行公务时不按规定着卫生监督服,着装不清洁、不规范;
2、语言粗俗,讲脏话,举止不端,粗野傲慢;
3、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
(十)弘扬家庭美德。
工作人员必须尊老爱幼,生活严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2、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3、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4、损害家庭和睦的其他行为。
(十一)认真学习。
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
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公务必需的能力。
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借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2、不接受培训、考试或考核;
3、拒绝党组织及领导的正确批评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