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开采承包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矿开采承包合同

篇一: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矿产资源开采的法律法规,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承包开采甲方拥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瓷砂等矿产资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遵照履行。

一、承包开采的矿山范围及现状

甲方拥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记载矿区面积约150亩,并且已经经相关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许可,允许对该矿区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矿区地址及面积等详见采矿许可证)。

二、承包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上述矿山的陶瓷泥等矿产资源由乙方独家承包开采,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能自行开采或承包给第三方开采。承包期限为伍年,自XX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1日止。期满后,双方可重新商定承包条款,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三、履约及结算条款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承包期满,若没有续约,

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二天内,把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60日内安排乙方进场开采,到期后因故未能进场开采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该期限;乙方也可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保证金予乙方,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乙方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乙方自行销售,扣除开采成本及人工等费用后,所得净的利润按甲乙双方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每月十五日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分配利润。另外,乙方还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万元)。

4.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或生产由乙方负责,其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但该费用可以列入生产成本给予抵扣。

5.本合同项下的矿产资源开采所涉及的一切纳税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其税费也由甲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实施条款

1. 甲方按合同约定安排乙方进场开采,并应积极协调当地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的顺利开采。如因甲方或当地居民阻拦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顺利进场开采或停工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2.甲方应委派结算人员驻场点算,每日产值由双方签字确认。

3.乙方承包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开采或发包给第三方开

采本合同项下矿区的矿产资源。

4.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矿山的陶瓷泥类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全部开采资金、设备投入以及符合资质的施工人员配备,并聘请具备具备

采矿工程施工经验和安全生产知识采矿施工人员,负责一切开采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检查、监督等事务,负责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采盗挖,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安全操作、偷盗矿石等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停工整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须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之外的其他法定责任及费用。

7.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为本合同附件。

9.乙方必须做好矿山及周边山林、水库的防火、防污染工作,如其实施破坏性开采行为,后果自负。

10.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承包甲方的陶瓷泥类等资源矿山开采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若因乙方原因连续或累计3个月不能缴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外。

六、附项说明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矿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缴纳保证金后生效。

(以下签字)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肇庆工商银行伴月湖支行账号:

账号:苏德勤

622208XX000037431

见证人:

XX年 6月日 XX年 6月日

篇二: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岳阳智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XX)009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

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