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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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委托经营合同解除协议书

商铺委托经营合同解除协议书

【商铺委托经营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双方曾签订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现协商一致解除该合同。

一、解除合同:
1. 自____年__月__日起,原合同终止。

二、清算事项:
2. 乙方需在____日内完成账目清算,退还甲方押金。

三、资产交接:
3. 乙方须归还商铺及相关设备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4. 双方确认无违约行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5. 双方需继续遵守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六、争议解决:
6. 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其他: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1. 定义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委托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无需说明理由,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同样,受托人也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任意解除权的行使2.1 委托人的解除权委托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随时通知受托人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受托人时,合同即刻终止。

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给受托人造成损失。

2.2 受托人的解除权受托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也有权随时通知委托人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委托人时,合同即刻终止。

受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同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3. 任意解除权的限制虽然委托合同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在某些情况下,该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

3.1 合同性质的限制如果委托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如涉及人身信任关系,或者合同的解除会给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此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任意解除权将受到限制。

3.2 合同条款的限制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期限。

在这些条件和期限未满足之前,双方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

3.3 法律法规的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随意解除。

4. 任意解除权行使的后果4.1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合同解除后的权益处理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合同终止前的事务,包括交接、结算、清理等。

4.3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结论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合同双方的重要权利,但行使该权利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权利,确保自身权益的实现。

6. 任意解除权的适用情形6.1 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情形1.受托人未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2.受托人丧失了信任,如涉及到道德品行等问题;3.受托人严重违约,如未按期完成委托事务等;4.委托人自身的原因,需要解除合同。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委托解除通知。

鉴于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以下简称“受
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委托人有
权随时解除该合同并终止受托人的委托服务。

根据合同条款,委托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随时解除委托
合同,并终止受托人的服务。

解除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
的姓名/名称、受托人的姓名/名称、解除日期、解除原因等必要信息。

解除通知应当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送至受托人的联系地址,
以确保通知的有效送达。

一旦受托人收到解除通知,受托人应立即停止一切委托服务,
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相关事务。

受托人应在解除通知送达后
的合理期限内,将委托人的委托物品、文件或款项等归还委托人,
或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处理。

解除委托合同并不影响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其他法律权利的追索。

双方应在解除委托合同后,协商解决尚未履行完毕的委托事项,并
进行结算处理。

特此解除通知,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委托合同即告终止。

敬请受托人知悉并遵守相关约定。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

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

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1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编编码: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

现由于______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元。

(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元)。

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份(已交法院的___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2甲方:乙方: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_________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______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民法典的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在委托他⼈办事情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需要和对⽅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和受托⼈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因此⽽产⽣的不利影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那么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的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三⼗三条委托⼈或者受托⼈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的事由外,⽆偿委托合同的解除⽅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应当赔偿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委托合同双⽅的义务责任
受托⼈包括: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托⼈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的利益可以转托他⼈;
2.遵守委托指⽰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

受托⼈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

受托⼈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
5.转移权利的义务。

受托⼈以⾃⼰的名义为委托⼈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

委托⼈
1.⽀付费⽤的义务。

⽆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
2.付酬义务。

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应向受托⼈⽀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如果对对⽅造成的损失的,到时候需要进⾏补偿,在整个委托关系中,受托⼈和委托⼈之间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店铺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5篇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5篇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5篇篇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在商业活动中,委托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合作形式。

委托代理协议是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达成的合同,委托方委托代理方代为办理某项业务或事务。

然而,在商业活动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情况使得双方需要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是终止这种合作关系的一种方式。

一、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原因1.一方违约:委托方或代理方在履行委托代理协议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导致了双方之间的信任受损,这时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成为了必然选择。

2.合作不顺利: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合作不顺利,或者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这时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3.经营方针调整:委托方或代理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经营方针调整,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重新考虑合作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4.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原因外,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还可能出现因为双方合作不愉快、无法达成共识等原因。

二、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方式1.书面通知: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失效审批方式主要通过书面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解除委托代理协议通知,通知需要明确解除的原因、解除后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2.协商解除: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在协商解除过程中,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解除的结果应该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

3.司法诉讼解除:如果协商解除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在司法诉讼解除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三、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注意事项1.保留证据:在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需要保留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证据,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2.履行义务:双方在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后仍需履行解除协议前已存在的义务。

3.协商解决: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问题,以避免法律诉讼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4.依法解决: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在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解决,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律所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

律所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

律所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
律所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律所和客户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委托合同。

双方可以商议解除的具体条件、解除时间等事项,并签署解除协议。

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律所已经完成了委托的工作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委托合同。

例如,律所在诉讼案件中获得了胜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此时双方可以决定解除委托合同。

不履行或违约:如果律所严重违反了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如未按时履行职责、丢失重要文件、泄露客户机密等,客户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不当行为:如果律所存在不端行为、职业道德问题或其他严重不当行为,例如虚假宣传、违反法律规定等,客户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经济纠纷:在律所与客户之间发生严重的经济纠纷,例如律所要求高额费用、收取未经协商的额外费用等,客户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不符合期望:如果客户不满意律所的工作成果或服务质量,并认为无法继续信任律所,客户可以要求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的解除委托加工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的《委托加工合同》,现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同意协商解除上述合同:一、合同履行情况自合同签订以来,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部分加工任务,甲方亦按约支付了相应的加工费用。

但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原合同的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双方的利益。

二、解除原因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一致认为,由于原材料成本上涨、市场需求减少等客观情况的变化,继续履行原合同将对双方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双方决定解除原合同。

三、解除协议内容1. 甲乙双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原《委托加工合同》。

2. 对于乙方已完成但未交付的加工产品,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3.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至解除合同之日止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费用、材料费用等。

4. 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__日内返还甲方所有未使用的原材料及辅助物资,或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折价处理。

5. 双方同意放弃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索赔权利,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6. 本解除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7. 本解除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其他事项双方确认,除本解除协议约定的内容外,原《委托加工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再执行。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解除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附则本解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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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委托经营合同的解除篇一: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合同编号:时代天街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深圳泰科柏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时代天街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深圳泰科柏伦商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鉴于:甲方系拥有湖北时代天街项目商铺(下称“本市场”)的产权人,乙方系具备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的公司;为实现该商业业态规划、快速做旺本市场,甲方自愿将其购买的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经营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及其相关约定1、甲方购买湖北时代天街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本项目商铺,在与该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取得商铺房屋产权的基础上,现自愿将以下商铺(共间)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和经营管理,以下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最终实测办证面积为准。

2、标的物的用途为商业用房。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按湖北时代天街项目的规划要求统一出租、装饰装修、改建和经营管理,包括且不限于采用自营、委托他人经营、代为出租、许可经营等多种经营管理形式(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3、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将该商铺涉及的整体商业规划、未来可能的经营方向和调整等告知甲方;甲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在乙方经(:委托经营合同的解除)营管理过程中,乙方拥有自主租赁、经营管理、规划、策划权,若需对商铺设计、商业规划调整,乙方不再通知甲方,甲方对此予以认可且无异议。

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期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时代天街项目正式营业开始,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叁年整,第二阶段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叁年整。

第一阶段结束时,提前三个月约定第二阶段相关事宜,并签定补充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时代天街项目正式营业时间与本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正式营业时间为准,正式营业时间以商铺开发商湖北时代天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众发布的正式开业通告为准。

2、甲方委托乙方与开发商办理交房及签署房屋交接相关文件,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的时间以开发商向甲方交付商铺的时间为准,并在乙方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手续。

于本协议签署后即将第一条第1项委托之商铺对外出租、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乙方有权进行相应策划工作。

3、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后,为了市场有序经营和持久繁荣,甲方承诺: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并重新协商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权利,以及优先购买权。

4、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天内接收该商铺,超过10天不接收的视为已接收,此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经营管理约定:1、第一阶段租金支付:为了培育市场,扩大经营,使时代天街项目做好做旺,甲方承诺将位于时代天街的商铺(铺位号同第一条第一款)在第1年至第3年无偿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租金及费用。

2、第二阶段租金支付:第4年至第6年的租金支付由甲乙双方在第三年期满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租金收益在发放给甲方前,乙方有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比例对应予缴纳的税费代扣代缴(甲方可查询/复印相关税单),具体税收点数以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4、租金账号开户姓名必须为甲方或为其中之一人,若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开户姓名可为其监护人,同时提供有效证明。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不论是否为甲方自有账号或者任何单位和个人账户,均视为甲方收款账号,甲方对此无异议。

若因甲方提供账户发生变更、挂失、销户等任何变故甲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告知并提出,否则引起的错划等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没有收到款项的责任全部由甲方自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

甲方收款人姓名:甲方收款帐号:甲方收款账号开户行:5、在委托经营期结束时,如乙方实际已经代理商铺出租的,甲方应当接受乙方代理签订的租期尚未届满的租赁合同,委托经营期相应顺延到租期届满之日止,享受乙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顺延期间内的租金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乙方必须将实际收到的租金收益扣除经营管理服务费后转交甲方。

6、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追求租金收益的稳定性和最大化。

为实现该目标,在委托经营期间内,为培育市场,吸引商户,扩大甲方的长期利益,可能与承租人订立较长期限的租赁合同,故可能会导致委托经营期顺延较长的时间,届时甲方不得以乙方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过长为由或以顺延的委托经营期过长为由解除本协议(乙方承诺顺延期最长不超过二年,如需超过二年,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确认)。

第四条、委托租赁管理的范围与方式1、委托租赁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定位与业态规划、商铺招租、卖场管理、市场推广、整合商户营销与强化消费信用等,在上述范围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动态选择经营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自主进行定位和业态调整,自主确定租金调整政策、商户选择、商铺组合出租,自主实行卖场统一管理、自主开展篇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方:芜湖绿地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受托方:芜湖哥伦布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1)之开发商绿地集团芜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为该项目的商业经营管理和服务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接受开发商及购买该项目商业物业业主的委托,全权并排他地负责该项目商业物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事务。

2、乙方为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机构,拥有相关经验、知识产权和管理体系,能为商业地产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提供系统服务和技术支持。

3、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提供经营管理服务。

为更好的经营管理该项目,提升项目的品牌和形象,就经营管理中涉及的事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概况及甲方保证1.1、物业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该项目位于处,委托服务的商业物业范围包括全部商铺、商业管理用房、临时商业用房、公共广场、车库车位、广告位、商业运营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用房除外),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层,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上[]层商业裙房,面积:约[]万平方米(以上所有物业以下简称“商业物业”)。

实际委托经营管理面积以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所确认的面积为准。

1.2、甲方保证1.2.1、甲方确保取得该项目开发商及购买该项目商业物业业主的委托,拥有对外租赁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及资格。

1.2.2、甲方对该项目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1.2.3、在本合同生效之后,上述商业物业中发生任何销售的,甲方应当保证买受人已经与甲方签署《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买受人不同意签署《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的,开发商不得出售该商铺。

第二条合作方式、委托期限、工作范围2.1、合作方式除非满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甲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代理为商业物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甲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不可再将上述工作委托任何第三方(经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的除外)。

乙方在委托期内有责任和义务为甲方培养商业管理人才,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管理体系供甲方使用。

甲方的人员可派驻乙方工作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

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甲方,但须按乙方的考核体系接受乙方的考核。

甲方派驻人员的薪酬及福利由甲方发放。

2.2、委托期限2.2.1委托期限共计15年,每五年签订一次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五年,于合同届满时,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2.2第一阶段经营策划及开业筹备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业后一个月届满时止。

2.2.3第二阶段持续经营管理阶段计15年,自项目开业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至15年届满时止(合同届满期如与买铺业主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期限有冲突,则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为准)。

如项目实际开业日推迟,经营管理期随之顺延。

持续经营管理阶段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须于期限届满之日的6个月之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双方按本合同同样条件续订,续订的期限为五年。

2.3委托工作范围2.3.2持续经营管理阶段(见附件二)(1)营运管理:①商户的管理和营运辅导;②对开业后的空铺进行补充招商;③对经营不善的商户进行调整。

(2)企划推广:年初制定全年的营销推广计划,按月实施,并根据经营情况做动态调整,以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实现。

(3)商业物业运营:①对该商业物业进行秩序维护管理、环境管理、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停车场管理等;②对开业后工程遗留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③组织商业物业范围内的复盘会议。

(4)为消费者进行服务。

(5)为甲方及小业主收取租金。

(6)收取商业管理费,用于支付商业管理、商业物业运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为商业物业开展多种业务创收,包括:停车场收入、广告位收入、场地出租收入及多种经营点收入。

(8)为甲方及小业主提供优质的商业资产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努力使资产的价值和租金收入稳步提升。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3.1、开业筹备期间的费用在开业筹备期间发生的费用在开办费中体现,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办费预算,在此范围内对开业筹备的相关费用及支出由甲方实报实销。

3.2、租金佣金3.2.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将商业物业中的商铺(含开发商自留商铺及小业主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的商铺)进行出租,由乙方向经营商户收取租金,收取的租金归甲方或开发商所有;依照“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小业主让渡的租金收益亦归甲方所有。

甲方应当就该等全部租金收益(含小业主让渡的租金收益)向乙方支付租金佣金。

相关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

3.2.2、考核标准:租金收缴率:第一年70%以上,第二年75%以上,第三年至委托期满85%以上。

空铺率:空铺率不得连续六个月低于80%以下(不含超市)。

3.2.3、甲方按照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租金佣金:3.2.3、甲乙双方应在每半个年度届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甲方应付乙方租金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足额支付租金佣金。

3.3、商业管理费3.3.1、乙方有权向该项目商业物业中的经营商户收取商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暂定为30元/月/㎡,收费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上所列明为准。

后期若因该项目所在地能耗、最低用工薪酬、综合保险计收费率等计费标准发生调整时,乙方有权对商业管理费计收标准进行同步调整。

3.3.2、该项目商业物业中未出租部分空置商铺(含开发商自留商铺及小业主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商铺)的商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3.1条约定计费标准的70%向乙方支付商业管理费(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上所列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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