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规范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执行文书和案卷是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依法进行执行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执行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各级法院办理的下列执行案件,纳入立卷归档的范围:

(一)本院直接受理、接受委托或接受指定执行的各类执行实施类案件。包括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仲裁文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等案件。

(二)本院受理的各类执行审查类案件。包括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决定,执行管辖异议,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案外人异议,各类执行复议等案件。

(三)高、中级法院受理的申请上一级法院督促执行案件。

(四)高级法院受理的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执行监督案件。

(五)其他执行案件。

高级法院办理请示答复、协调执行争议和督办信访案件等事项形成的材料,按照行政文书归档办法管理。

第三条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编号。

执行实施类案件使用“执”字号,执行审查类案件中执行复议案件使用“执复”字号,其他案件使用“执异”字号,申请上一级法院督促执行类案件使用“执督”字号,执行监督案件使用“执监”字号,其他执行案件使用“执他”字号。

执行机构实施的诉讼保全类案件不立“执”字案号,由各院本着利于管理的原则处理。

第四条执行案卷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一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公文、函电等所有执行法律文书,立卷归档均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在同一案件中,需要制作多个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的,在同一案号后按制作的先后顺序标出“-1”、“-2”等。

中止执行、执行和解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恢复执行后,不得重新立案,由执行机构内部立“执恢”字号统一管理。恢复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文书继续使用原执行案号。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按照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分别立为正卷和副卷。无不宜公开内容的案件可以不立副卷。

第六条各类执行法律文书必须用A4办公纸标准,原则上应当全部打印。特殊情况下需要书写的,应使用钢笔(用碳素、蓝黑墨水)或签字笔。

第七条执行案件收案后,应当立即开始收集有关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执行过程中,应当将执行过程和执行措施予以详细记载,并将相关笔录和材料入卷。

第八条执行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行卷宗,防止案卷毁损、遗漏、丢失。

第九条执行案卷应当做到执行文书制作规范、手续齐备。执行案卷中的文书材料应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执行的整个过程和具体情况。谈话笔录应当文字清楚,内容完整、详实。执行中采取查封、扣押、鉴定、评估、拍卖、变卖、拘留、罚款等措施的,应当材料完整。送达法律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等送达手续。执行结案应当符合法定标准并有完备的审批手续。

第十条执行款物的收付材料必须入卷。包括收取执行款物的收据存根,交付、退回款物后当事人开具的收据,划款通知书,法院扣收申请执行费的票据,以物抵债裁定书及抵债物交付过程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后交付款物的收据或复印件等。

第十一条入卷的执行法律文书,除卷内装订的外,应当随卷附三份,装入卷内备用。其他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

第十二条各类执行案件的入卷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按照《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

对没有规定的执行文书材料,按照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时间的自然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列。

第十三条执行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收集、整理、排列后,逐页编号。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背面无文字的不编页码。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号。

第十四条卷宗封面要按规定项目逐项填写齐全,卷宗目录应当按文书材料顺序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清晰。

执行实施类案件卷宗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填写:

(一)卷面案号应与卷内文件案号一致。

(二)案件类别栏填写“执行”。

(三)案由栏填写执行依据确认的案由。

(四)当事人栏应填写准确、完整,不能缩写、简称或省略。

(五)执行标的栏应填写完整。执行标的为金钱给付的,填为“给付金额××元人民币(或美元)”;执行标的为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填为“交付(或返还)××(物)”;执行标的为完成特定行为的,直接填写行为内容,如“腾退××房×间”。执行标的有多项的,填写主要项目即可。

(六)执行结果栏应填写已经执行的金额或其他情况。

(七)结案方式栏应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结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结案方式填写。

(八)结案日期栏应填写批准报结的日期。

其他各类执行案件卷宗封面根据案件类型和结案情况填写案由和结案方式,并在执行标的和执行结果栏划下斜线。

第十五条卷内备考表由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验收人、立卷日期等项目组成。

本卷情况说明栏内填写卷内文书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立卷人、检查人栏分别由立卷人员和检查人员签字;验收人栏由档案部门接收人签字;立卷日期栏填写立卷完成的日期。

第十六条案件办结以后,承办人应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如发现法律文书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确无问题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对执行卷宗进行检查并装订完毕。卷宗的装订必须牢固、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卷宗装订应当符合装订规范。

第十七条执行案卷应在执行结案后三个月内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接收人要逐卷检查验收。卷宗质量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退回执行部门重新整理。

第十八条随卷归档的录音带、照片等声像档案材料,应按《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已经归档的卷宗不得从卷内抽取材料,确需增添文书材料的,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报结、归档后,当事人自行履行和解协议或恢复执行后形成的案件材料,应当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与原归档卷宗合并保管。档案部门根据并入卷宗的情况,修改原归档信息。

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归档后,继续执行或恢复执行形成的材料,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执行案卷归档后原则上按照年份、序号单独保管,不再并入原审卷宗。

执行实施案件应当在卷宗封面、卷宗登记簿和检索卡片上注明原审案件号。执行审查类案件应当在卷宗封面、卷宗登记簿和检索卡片上注明执行实施案件号。

第二十二条各级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纳入执行工作考评范围,由市高级法院统一考评。

第二十三条已经实行了档案电子化的法院,在档案归档管理方面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档案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3817219562.html,/fg/detail388423.html

文件收发管理办法

文件收发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文件处理程序,避免文件管理混乱,加速公文运转,从而提高管理职能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收进文件,指由外单位发来的文件。 2.2 外发文件,指由公司发出的文件。 2.3 内部文件,指由公司内部传递的文件。 收发文件的管理一般应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撰办、审核、签发、盖印、转发、立卷、归档等。 3 收文处理程序 3.1 收文 (1) 收文由办公室行政秘书负责,对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 应严格遵守拆封权限,所有公司收文均由办公室负责人或行政秘书开拆,其他人不得开拆。凡个人信件均交个人处理。 (3) 收文收到后应立即进行登记,按收文登记簿上要求准确登记。 (4) 应保持原信封的完好,以备处理时需要。 (5)工作文件收到第一时间及时通知收件人,按其意见处理 (6)按文件密封等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2 拟办

办公室负责人在阅读文件后,根据文件性质、内容和有关要求,根据公司领导的分工,对文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其填写在《文件处理单》中。 3.3 批办 办公室行政秘书应根据《文件处理单》的意见,及时报请公司领导批示办理,由公司领导在《文件处理单》中明确批示:文件处理单位、处理办法、处理时间等要求。 3.4 承办 办公室行政秘书应根据公司领导批办的要求,应及时不拖拉、不推诿、不马虎地将文件交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承办。 3.5 传阅 对非承办的传阅文件,办公室行政秘书应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组织进行。防止文件积压或遗失。 3.6 催办 对承办文件,办公室负责人应适时询问、检查和督促。避免承办拖沓、文件积压。 3.7 办复 对承办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或人员应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使负责批办的领导对其处理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3.8 借阅 (1) 未归档文件,视文件性质,经本部、室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借阅

(完整版)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设计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设计文件的技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使用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校审、归档与发送等方面的管理。 2.设计文件种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酌情增减) 2.1设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设计的原始资料、设计条件资料、设计中间资料、设计施工阶段资料、设计资料文本、全套完整图纸等交院档案室统一并存档。 2.2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存档设计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设计资料入库清单和设计资料存档表上签字确认。 2.3经院档案室存档的设计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院内借阅者,需填写设计资料借阅登记表。院外借出者,需经院长签字,总工办备案。 3.设计归档的资料包括: 设计原始资料: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文件和资料,设计审批批文、规划的红线及河道蓝图、地质详勘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资料等; 设计条件资料: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包括本专业接受和提出资料、会议纪要等; 设计中间资料:校审意见卡及图纸、各专业提出和接受的设计条件

及确认单、审图公司意见及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施工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及变更附图,设计变更(修改)的批件或会议纪要。变更记录汇总表、施工验收、调试文件等; 4.设计文件的归档 4.1全部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不得擅自保管。 4.2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签收和检查手续,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提出。 4.3所有设计文件应按项目进行归档,并依照本管理办法施行 5.设计资料的验收 5.1档案室需校对设计资料,并在完成验收后进行签收。同时填写设计项目设计资料图库的目录清单,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和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5.2设计资料验收后,档案室应填写该项目设计资料入库的设计图纸图库清单和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入库汇总表。 6.设计文件的发送 6.1设计文件归档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供发送设计文件的目录清单和发送地址。 6.2院总工办在完成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后,负责复制后对外发送。 6.3项目负责人需将发送回执单及时返回,以备查询。 6.4未加盖“设计资质”印章的图纸,对外发送均无效。

《涉密公文管理工作制度流程》

涉密公文管理工作制度 一、各区县工商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涉 密公文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坚持“谁经办谁负责”原则。 二、涉密公文可按照收文、发文两种情况分类。其中收文类涉密公文管理分为签收、登记、拟办、分送、传阅、承办、归档、清退、销毁等环节;发文类涉密公文管理分为起草、核发、登记、印制、分发等环节。 研办, 横传,以免造成传阅失控或公文遗失。 (五)按照局领导批示,机要员将涉密公文交承办单位承办或阅知。市局机关各单位须指定一位思想政治过硬的同志担任机要文书管理人员,负责签收本单位承办或阅知的涉密公文。

(六)涉密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应将涉密公文退回市局办公室,机要员应严格按照公文归档制度,将涉密公文收集齐全,立卷归档。任何 个人不得保存涉密公文。 四、发文类涉密公文管理 (一)起草涉密公文必须在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进行,严禁在非 涉密计算机上处理。 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因公外出确需携带机密级公文,应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并有二人以上同行,采取保护措施。 七、禁止携带涉密公文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公文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出境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 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八、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复印的公文不得翻印、复印。翻印、复印其他涉密公文,须经市局领导批准,并在市局办公室登记,注明翻印、复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印发范围、承办人、单位负责人。翻印、复印的公文要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使用完毕后,全部交还市局办公室 统一销毁。 九、借阅涉密公文要经市局领导批准,严格在市局办公室履行借阅手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 (2016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以下简称“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及《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诉讼文书材料,包括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条归档的诉讼文书材料,可以分别立卷为刑事诉讼类案卷、控告申诉类案卷、民事行政检察类案卷和其他类案卷。 第四条诉讼文书材料,由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结的年度归档。归档时间最迟不超过下一年第二季度。 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案件承办人应当从受理案件开始收集有关诉讼文书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确保材料齐全、完整,符合归档要求。发现遗漏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补齐或者补正。 -1-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下列文书材料应当立卷归档: (一)法律文书的正式件、签发稿(包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法律文书的审批表)及领导同志重要修改稿; (二)受理案件的相关文书; (三)表明案件来源的立案线索、举报、控告、申诉材料,领导交办材料等; (四)关于案件的请示、批复(包括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指示记录等)和讨论案件记录、阅卷笔录等材料; (五)证据材料(包括作为证据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六)处理结果; (七)赃款赃物清单; (八)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七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应当立卷归档: (一)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二)重份材料; (三)未定稿的法律文书(特殊、重大案件除外); (四)定罪量刑时援引法律及法规性文件; (五)办案过程中借阅的人事档案和前科材料(应归还原单位); (六)其他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八条摘录、复制的材料应当注明来源、名称、日期、经-2-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doc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4 收发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及时上呈下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 凡外部送达我公司的公务文件、信函和其他文字材料属于收文,收文归综合管理部管理,收文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签收。投递到公司的收文,由门卫签收;到上级机关领取收文,由领取人签收;上级机关专人送来的文件或外出参会带回的文件,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签收。签收人应将收件及时移交综合管理部。 2.拆封。拆封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办理,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私自拆封。标有具体领导人“亲收”的信件,应交领导人自己办理。 3.传阅。对于收文需填写《公文传阅单》,应送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传阅,传阅范围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确定,按确定的传阅范围组织传阅工作。 4.归档。传阅后的文件要及时交回档案室,及时进行归档。 二、发文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信函和其他文字材料属发文。发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拟稿。以公司名义的发文,分别由综合管理部拟稿;涉及到其他部门或单位,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拟稿。拟稿必须填写《文件发文单》,其标题、主题词、

发放范围、拟稿人、核稿人等均应填写清楚。 2.核稿。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对发文的文字、内容、体式等作全面审核并在《文件发文单》上签字确认。 3.签发。核稿后的发文,由行政主管及时送交公司领导审核签发。 4.编号登记。发文经公司领导签发后,由行政主管负责对发文进行登记和编号。 5.打印。经过编号登记后的发文,由行政主管负责安排打印。 6.用印。正式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7.送发及归档。发文、传阅或送发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发文的底稿及正式文件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附:1、《公文传阅单》 2、《文件发文单》 山东鼎盛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公文传阅单 文件发文单鼎盛司发【】号

司法审查中的行政紧急权力

司法审查中的行政紧急权力 [英文标题]The Administrative Emergency Power in Judicial Review:“Steel Seizure Case” for Example [内容提要]20XX年的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中国的紧急状态立法正在逐步进行之中,对于国家紧急权力,尤其是行政紧急权力的法律规制,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对行政紧急权力进行司法审查时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判例,如“钢铁公司占领案”。对该案中法院判决意见的分析可以作为健全中国紧急状态法治的借鉴和参考。 [摘要题]理论探讨 [英文摘要]Abstract: After the pass of the Amendments of the Constitution in 20XX,China begins the legislation of emergency conditions. The legal control to the state emergency power, especially the administrative emergency power, needs to be theoretically studied. The Federal Supreme Court of United States decided several typical cases when it reviewed the administrative emergency power,for example “Steel Seizure Case”。 There is much in the analysis of the court decision we can draw experience to perfect Chinese law system of emergency conditions. [关键词]紧急状态/行政紧急权力/司法权/司法审查/钢铁公司占领案emergency conditions/administrative emergency power/judicial power/judicial review/Steel Seizure Case [正文] 20XX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文本中的“戒严”替换为“紧急状态”,以及其后“紧急状态法”立法工作的逐渐系统展开,显现出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其中行政紧急权力作为最具有行动能力、效率以及强制力的政府分支的“特权”,是最需要关注的焦点。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将是一个具有启发性的角度,它国的一些相关宪法理论和判例或许能促进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本文准备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钢铁公司占领案”①为例,分析司法审查中的行政紧急权力,以加深我们对紧急状态及其权力运作的理解,为我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一、引论:美国“钢铁公司占领案”概述在美国宪政史上,“钢铁公司占领案”具有较大的影响。联邦最高法院在该案的判决中清晰地论证了三权分立与制衡这一美国建国即已确立的,并在两百年间逐渐由众多国会立法和法院判例完善起来的宪政基本原则,且详细阐释了对紧急状态和行政紧急权力问题的司法意见。(一)美国“钢铁公司占领案”的背景与概况 1950年朝鲜战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 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诉讼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记录,又是做好审判工作的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切实做好。 第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等声相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严守档案机密,积极提供利用,为审判工作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档案处,高级人民法院设档案科,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档案机构或专职人员。其任务是: (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院的档案,并开展利用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各审判庭诉讼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 (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档案处、科(室)应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人民法院应定期向上级人民法院报告档案工作情况; (五)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

化的要求,配备好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教育档案干部热爱本职工作,并保持其相对稳定。 第六条 各地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接受同级地方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的接收和整理 第七条 档案处、科、室要积极主动组织好诉讼档案的归档工作。随时了解案件的归档情况,对已办结的案件,要督促立卷承办人员及时立卷归档。接收档案时,必须逐卷查点清楚,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提出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符合要求的,进行接收。 第八条 对已接收的案卷,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分别在档案目录簿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第九条 接收后的案卷,要在卷皮的左上角盖“归档”章,以区别于未归档的案卷。 第十条 归档后的案卷,分别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的顺序排列,放进卷柜保管。 第十一条 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应合并保管。并卷原则是,再审卷并入一审或二审卷,申诉卷并入审级卷,近年申诉卷并入早年申诉卷。案卷合并时,要在案卷封皮和案卷登记簿上注明移出、移入和相关的案号。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根据档案的情况,编制案件姓名索引、卡片等检索工具。 三、档案的调借和查阅 第十三条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文收发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收文管理 单位所有的公文归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以保证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签收呈办 、签收:办公室人员及时领取文件和信件。各业务口收到的公文,需及时转办公室签收,不可自行交领导签阅。 、登记:公文签收后,由办公室逐件进行登记,按照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涉密等级等分类登记、编号。 、批办:将登记后的公文及时送呈主要领导批办后,交分管领导阅示。 、传阅:公文传阅要以公文收发人员为中心进行,即主要领导看完公文后,交公文收发人员,再由公文收发人员负责往下传,不能脱离公文收发人员自行横传,以保证公文收发人员及时了解公文传阅情况,防止公文丢失或积压。公文在传阅过程中或公文传阅完毕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及时对公文进行检查,发现有领导批示时,要按照批示意见进行处理。 、承办:各业务口工作人员接到办公室传阅的公文,要抓紧办理。紧急公文按时限要求办理;一般公文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力争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 、催办: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工作,实行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处理办毕公文。公文办结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在“收文台帐”上注明办理情况。 (二)公文的保密。

对涉密文件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递,同时做到:不横传,不随意从中抽出文件,不带到公共场所,不在本单位外过夜。并做到日清、月查、及时清退。 (三)公文的借阅承办。各业务口及有关人员须承办和借阅文件时,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二、公文发文管理 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用印、分发、归档等。 、拟稿:拟稿业务口工作人员是拟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草拟文稿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述准确,格式规范。文稿格式要符合国家公文规范,对不符合的,办公室予以退回。文稿草拟后,拟稿工作人员须在发文首页纸上写明拟稿单位、拟稿人、标题、主送(抄送)单位等,并同电子版文稿报办公室。不允许代签、缺签。重要文件的文稿送审时应附有报送说明、起草依据或领导批示意见等背景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领导审稿时参考。 、审核:由各业务偶工作人员草拟的公文,须报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后,交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各业务口工作人员不得将草拟的文稿直接交分管(主要)领导签发,杜绝文稿逆向流转。 、签发:审核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凡需要重新修改的,由文稿起草人负责修改完善,经逐字逐句校对后,再按程序重新送审。 、登记。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统一编写发文字号、主题词并标明份数后建立发文登记台帐。 、复核。拟稿人承担校对责任,确认无误后做出清样,在发文稿纸单上校对栏目中签字,并由办公室确保无误后予以印发。 、用印: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用印管理,公文形成后,根据公文类型加盖公章。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晰,不得模糊歪倒。 、归档:公文底稿、签发及审签意见与公文印成件,由办

文件归档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在过去和现在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的日常工作活动中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所直 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证件、合同、协议、设计图纸、 报表、文字、图表、账册、凭证、照片、声像、胶卷等各类文件 材料、技术资料、电子文档、电脑盘片、荣誉实物等不同形式的 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监督,分级保管、责任到人、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科学化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项档案在工程竣工、项目终结后统一移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移交手续要完备。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七条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指导、检查本公司各部门的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工作。 第八条凡需归档的案卷、文件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装订整齐、牢固,书写字迹清楚、工整,图面清晰,图幅符合要求,签署手 续完备,建立电子版和物理版档案目录,注明序号、编号、归档 资料名称、归档资料相关单位名称、签发时间、备注。文稿及签 名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第十条归档的照片、底片整理成册,并附有文字说明,注明序号、编号、项目名称、概况、施工单位、时间、地点、人物、事由、专 业技术活动。 第十一条各部门取得的各种批复或外单位往来文件原件必须及时归档。第十二条各类经济合同签订时至少需要一式四份,财务部、办公室各留一份原件。份数可按照各部门实际需要增加,但一式不得少于四 份。 第十三条我公司盖章外发的各类文件及各种申请或填报的表格等,在办公室保存一份原件或一份复印件。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公文处理工作经验交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文处理工作经验交流 篇一: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 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可以说是一个单位的枢纽,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我们又是卫生计生系统的办公室,中间多了一重当下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比其他单位多面对着这一特殊人群,就更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多动脑筋,多学习。我在这里谈不上什么经验,更多地是向大家学习,下面只是我在某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综合性不是很强,有不合适的地方,请多指教。 一、在院内的卫生计生工作部署方面,我们要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我认为,我们办公室是比较优先接触这方面文件的人,在给领导传阅这些文件时,我们要做到对文件的内容有所掌握,有重要的信息要及时提示领导,尤其是对卫生计生系统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做到心中有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在提建议前一定要深入各个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研究,经常走进临床科室,接触广大医患人员,多向他们了解情况(对医院规章制度和下发文件的了解、对医院发展的建议、

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形成的好的做法等等),从细处着手,广泛收集资料,综合整理出有针对性的素材,力求建议的合理化。在医院重大政策制度的落实方面,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工作,当然这项工作不是一己之力能完成的,要协调好其他部门(如监察室)共同完成,不是简单地下发一个督办单,而是要真正深入其他科室,多方调研,深入了解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与各科室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系,形成制度落实及时到位的好习惯。调研后,把真实的情况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使领导掌握工作动态。 二、在办文办会方面,个人要做到提高学习能力,多看卫生计生方面的文章,了解这方面的新知识、新动态,要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紧跟国家大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办文。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是工作效率的综合体现,也是办公室工作水平的直接反映。做好办文工作,我们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保证文件质量。一方面是公文内容把关。另一方面是文字把关。印发的每一份文件,都力求各发文对口科室做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清楚、简明扼要、逻辑严密。二是规范办文程序。从公文的起草、送审、报送、查询和传阅等各个环节,进行统一规范,以克服各行其是、杂乱无章、影响效率的现象,发文前须填写发文卡,须经领导同意,全院的文件经办公室统一发出。我院自去年开通了办公oa系统,这样不仅节约了办公成本,而且也提高了文件的贯彻落实效

解析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 一、总则 第一条人民法院的各类诉讼文书,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以及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制定本办法。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一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第三条各类诉讼文书必须用标准十六开办公纸,并用毛笔或钢笔(用墨汁或碳素、蓝黑墨水)书写、签发。 第四条人民法院的各类诉讼文书,应按照利于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分别立为正卷和副卷。 第五条人民法院应把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列为审判庭岗位责任制内容之一。由承办书记员负责收集、整理立卷,承办审判员和庭长负责检查卷宗质量,并监督承办书记员按期归档。 二、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 第六条人民法院在收案后,承办书记员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法律文书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第七条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一律剔除。本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保留三份,装入卷底袋内备用。

行政诉讼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查问题研究

行政诉讼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查问题研究 摘要 依法治国是将国家一般运行生活依照法律规范来组织管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基本的制度保证。新时期的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行政权力的制约。权力的使用并不一定是以无法可依的状态导致滥用,也有可能是以一定的规范文件作为依据进行的所谓合法运用。如果是依照一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权力运用的情况,即便是社会秩序或者公民个体的权利被侵犯,也难以对相应的行政权力进行追责。因此2015年《行政诉讼法》将行政诉讼中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将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确立为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一项新制度。行政诉讼不仅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追责,也对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做出司法审查建议。目前行政诉讼中的附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尚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面临诸多问题,探寻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合理路径,成为新时期行政诉讼的重要课题。本文以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基本概念开始入手,展开对附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完善附带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

Research on the review of normative documents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Abstract The rule of law is to organize and manage the country's general operation and life in accordance with legal norms, and to provide basic system guarantee for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order. The key to the rule of law in the new era lies in the restriction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The use of power does not necessarily lead to abuse in a state that cannot be relied on. It may also be the so-called legitimate use based on certain normative documents. If the power is applied according to certain normative documents, even if the social order or the individual rights of citizens are violated, it is difficult to pursue the corresponding administrative power. Therefore, in 2015,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included the 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nto the scope of judicial review, and established the incidental review of normative documents as a new system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ases.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not only pursues judicial responsibility for specific administrative acts, but also makes judicial review suggestions for corresponding normative documents. At present, the review system of the attached normative documents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s not perfect, and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judicial practice. To explore the reasonable path of the review system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topic in the new era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tarting with the basic concept of normative document review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eview system of attached normative documents,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s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review system of attached normative documents.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normative documents; judicial review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治理规范 GB/T 18894—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存、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治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治理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 18档案著录规则 DA/T 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靠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3.2 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 3.3

背景信息 context 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阻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 元数据 metadata 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 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1)的治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 物理归档 physical filing 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 真实性authenticity 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3.8 完整性integrity 指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3.3)和元数据(3.4)等无缺损。 3.9 有效性utility

公文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公文处理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严肃性,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养成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五条凡以公司名义行文的一切书面文件(含电子文件),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二)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用于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指示,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有关单位的公文,发布要求各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

要情况。 (五)报告:用于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有关单位的询问。 (六)请示:用于向上级领导或有关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用于公司回复有关单位的请示。 (八)制度(办法):用于发布公司的规范经营管理等行为的规章制度,用于对特定范围内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九)函:用于公司与其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与公司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等。 (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公司内各有关重要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的事项。 第七条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纪要。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八条规范的公文一般由发文字号、标题、缓急程度、秘密等级、主送单位/部门、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部门、印发单位/部门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按机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完整版)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包括:上级政府部门函、电、来文,同级合作企业函、电、来文,本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3、本企业各类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发文管理 1、凡以我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门拟稿,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总经理签发。 2、经总经理签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并保留一份原件存档。 3、发出的文件、传真应追踪落实对方是否收到,对没有收到的应及时进行补发或改用其他方式发送。 4、所有由办公室发出的传真、文件等应统一登记,并标注发送单位、日期,由发件人签名。其他部门自主发送的,由发送部门自行负责。 5、发文办理工作程序: (1)拟稿:公司公文、日常业务和事务性的文件由各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拟稿要求内容要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 (2)核稿:核稿是指由拟稿部门经理对拟好的文稿进行审查、核对、修改,为签发做好准备。 (3)会签:凡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有关事宜,需给有关部门会签。有关部门会签后送办公室主任处对公文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公文格式是否正确等。 (4)签发:以公司名义报送的所有公文一律送总经理签发。签发公文时如有修改,应在原文上圈改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发文登记:此时的发文登记是指对待发文稿进行复核,重点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符合要求的文稿由办公室根据领导签署意见成文稿的内容,并对待发文稿进行编注发文字号,确定份数后印制。 (6)用印:用印是指办公室对已印制好的公文进行盖章。 (7)存档:在发文办理流程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所发公文进行存档(应包含底稿、正文两份,及有关电子文档,并定期将电子档备份到专门的硬盘)。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定和总经理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三、收文管理 1、所有发至本企业的文件(含传真和政府部门传达的公文、业务往来文件等),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总经理阅示或送有关部门办理,为避免文件挤压,一般应在当天完成送阅。 2、接收传真应明确来文单位、接收人或部门,办公室接收后负责转交,并由接收人签收。 3、外出办公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向总经理上报或移交办公室,直接上报总经理的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移交办公室的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向上级报告或指定专人、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办公室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4、办公室收到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全面统筹,送总经理批示或交有关部门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总经理后办理,根据文件内容、总经理批示予以催办。 5、已交办公室存档的文件在借阅中应严格遵守传阅规定和保密范围,所有文件如需外借或复印必须办理文件借阅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个人或部门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读完后应及时交还给档案管理员。 7、收文办理工作程序: (1)签收:签收是指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表示收到。公司所有公文由办公

【免费下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 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 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ie projeo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 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 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construction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 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 竣工图(as—build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 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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