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会诊制度
急会诊制度

急会诊制度急诊涉及医院所有专业和科室,依据卫生部关于急诊范围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急会诊范围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状态,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值班医师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其中包括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发急性腹痛。
3.高热,伴呼吸困难等。
4.突然呕血、便血、大咯血、有内出血征象。
5.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
6.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7.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8.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9.突然出现呼吸衰竭、心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
10.突然出现胸痛、胸闷、心慌等,心电图提示快速心律失常。
11..既往有高血压、冠心病史,突然出现胸痛、胸闷、心悸等,常规治疗无效者。
12.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3.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4.急性过敏性疾病。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
16.其他经治医师认为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二)急会诊程序1、凡需其他科室诊治的急、危重病人,经治医师可申请紧急会诊,需要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
特别紧急者可直接通过电话邀请,会诊科室接电话者应记录时间并立即报上级医师或主任安排相应人员前往会诊,不得延误。
中、夜班值班期间遇到其他科室邀请急会诊而本人也在抢救本科危重病患者时,应立即通知本科室二线班医师前往会诊;紧急会诊在接到会诊单或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因延误会诊造成的后果,由延误者承担。
2、危重急救的病人,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同时请示相关科室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3、会诊时主管医师介绍病情,提供必要的临床资料并协助会诊工作的展开。
4、受邀医师会诊后,在会诊登记本上签名,写明会诊时间,具体到分钟,认真书写会诊记录。
紧急病例会诊与救治管理制度

紧急病例会诊与救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紧急病例会诊与救治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有紧急病例会诊与救治需求的情况。
第三条医院的紧急病例会诊与救治管理工作遵从“快速、专业、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紧急病例会诊管理第四条当医院接收到紧急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立刻启动紧急病例会诊程序。
第五条紧急病例会诊程序包含:发现与通报、会诊召开、会诊决策与实施等环节。
(一)发现与通报1. 医务人员应立刻发现紧急病例,并快速向上级领导报告。
2. 上级领导收到报告后,应立刻指派专家构成员开展会诊工作,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参加。
(二)会诊召开1. 会诊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刻前往会诊地方,确保及时召开。
2. 会诊构成员应定时参加会诊,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和专家组长报备。
3. 会诊应由专家组长主持,确保会诊流程有序、高效。
4. 会诊期间,参会人员应依据患者病情和医学专业知识,乐观发表看法,提出治疗方案和建议。
(三)会诊决策与实施1. 会诊组依据患者的病情和会诊看法,订立认真的治疗方案,并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解释。
2. 医务人员应乐观帮助会诊组实施治疗方案,确保治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紧急病例会诊过程中,医务人员应遵从以下原则:(一)高度负责和敬业精神1. 医务人员应以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为首要任务,尽力救治。
2. 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制度要求执行。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1. 医务人员应具备坚固结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2. 医务人员应不绝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三)团队协作和沟通搭配1. 医院内部各科室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共享病例信息和会诊结果。
2. 各科室应乐观参加会诊工作,供应专业看法和搭配治疗工作。
第三章紧急病例救治管理第七条紧急病例救治工作是医院救治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应高度重视。
医院急诊会诊制度

医院急诊会诊制度为了提高急诊科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急诊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制定本急诊会诊制度。
一、会诊目的1. 确保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2. 提高急诊科的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患者满意度。
3. 促进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
二、会诊范围1. 急诊科内会诊:急诊科内部各专业组之间的会诊。
2. 急诊科间会诊: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会诊。
3. 跨院会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会诊。
三、会诊流程1. 急诊科内会诊:(1)由首诊医师提出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
(2)会诊申请单经急诊科主任审批后,通知相关专业的医师进行会诊。
(3)会诊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诊地点。
(4)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及时反馈给首诊医师,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2. 急诊科间会诊:(1)由急诊科主任或其他指定人员提出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
(2)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审批后,通知相关科室的主任或指定人员。
(3)被邀请科室的主任或指定人员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医师进行会诊。
(4)会诊结束后,会诊科室的主任或指定人员应将会诊意见及时反馈给急诊科,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3. 跨院会诊:(1)由急诊科主任或其他指定人员提出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
(2)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审批后,通知相关医疗机构的联系人。
(3)被邀请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医师进行会诊。
(4)会诊结束后,会诊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应将会诊意见及时反馈给急诊科,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四、会诊原则1. 及时性:会诊应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进行,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
2. 专业性:会诊应由相关专业或科室的医师进行,以确保会诊意见的专业性。
3. 协作性:会诊过程中,各专业或科室的医师应相互协作,共同为患者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4. 保密性:会诊过程中,医师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五、会诊记录1. 会诊过程中,会诊医师应认真记录会诊意见和治疗方案。
紧急会诊制度流程

紧急会诊制度流程【紧急会诊制度流程】尊敬的各位医务工作者:为了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的协作,提高医疗会诊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了紧急会诊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紧急会诊的流程,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是紧急会诊制度的流程:一、紧急会诊申请1. 患者或其他医务人员发现病情危急,需要紧急会诊时,应尽快向本院会诊科提交会诊申请。
2. 会诊申请中应包括以下必要信息:- 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 主诉及病情描述- 已经实施的治疗措施和效果- 需要会诊的科室和专业领域- 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 会诊申请表应由患者或其家属亲自签字确认,并经主管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后,才能提交会诊科。
二、紧急会诊评估1. 会诊科接到申请后,将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确定是否符合紧急会诊的条件。
2. 评估内容包括:- 患者病情是否危急- 是否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会诊- 是否需要跨科会诊3. 若申请符合紧急会诊条件,会诊科将立即启动紧急会诊流程。
若不符合条件,会诊科将及时通知患者或申请医务人员,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三、紧急会诊团队组建1. 会诊科负责根据患者所需专业领域,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紧急会诊。
2. 确定专家团队后,会诊科将及时通知各参与专家,告知会诊时间、地点和患者基本信息。
3. 参与专家应尽快确认是否能够参加会诊,如有无法参加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会诊科,以便调整会诊时间或寻找替代专家。
四、紧急会诊过程1. 会诊前,专家应先独立查看患者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诊断情况。
2. 会诊时,由会诊科组织会议并邀请主治医师、申请医务人员等参加。
3. 会诊过程中专家应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疑问,并与其他专家进行充分讨论。
4. 会诊结果应由主持会诊的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书写会诊报告,并经参与专家签字确认。
五、紧急会诊结果通知与跟进1. 会诊报告应明确提出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2. 如需进一步治疗或转院,会诊科应协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接诊科室保持沟通。
急诊会诊制度

急诊会诊制度
一、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二、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三、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
3.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不能确定诊断;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凡疑难、危重、涉及转科、转院病例,需其它科室或其它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适用本制度。
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及远程会诊。
1、急诊会诊:凡病人出现紧急情况,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注“急”字),报科主任或值班主任同意并签字,由护士送达相关科室或相关人员,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派相关资格的医师在10分钟内到场,会诊医师在记录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2、科内会诊: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责任医师可以申请科内会诊,科内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
(1)病人入院3天后,经反复检查不能确诊者;(2)危重病人;(3)对治疗反应不佳、效果不满意的病人;(4)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或拟施行大手术的病人;(5)出现异常情况或有严重合并症的病人。
3、科间会诊:病情超出本科范围,需其它科室协助诊疗者,由经治医师提出会诊目的和要求,填写会诊请求单,报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主任(副主任)或指定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共同研究。
会诊后应邀医师应书写会诊记录,其具体治疗措施由经治医师执行,如需转往专科会诊的病员要由护理人员陪同到专科检查。
4、全院会诊:疑难或特殊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多科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同意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由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相关医师按时参加。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并由科主任签字实施。
(1)重大手术、新技术、新疗法的实施;(2)有医疗争议或纠纷的病人;(3)高级干部、学者(专家)、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外宾等特殊患者;(4)危重病人或涉及多学科疾病者。
5、院外会诊:如遇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组织院外会诊。
(1)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同意,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进行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2)由提出会诊的科室准备好病人的相关影像资料(包括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病理切片放大照片、超声图片等)。
医院院内急会诊制度

3.医院应将会诊工作纳入医师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三、会诊信息的共享与保密
1.会诊信息应在医院内部共享,便于全院医师了解患者病情和会诊意见;
2.会诊信息共享时应遵守医院信息保密规定,确保患者隐私不受泄露;
3.未经允许,严禁将患者会诊信息泄露给院外人员。
十七、紧急情况应对
1.医院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会诊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迅速组织会诊;
2.定期组织紧急情况下的会诊演练,提高全院医师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3.建立紧急会诊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危重症患者的会诊需求。
十八、患者与家属参与
1.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会诊,提高会诊的透明度,增强患者信任感;
2.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向患者及家属介绍会诊专家团队和会诊意见;
2.会诊专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患者、家属及其他外部因素影响;
3.医院应加强对会诊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医师的职业素养。
二十七、会诊安全与风险管理
1.医院应建立会诊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会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2.对会诊中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意外事件等,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应对;
3.定期对会诊安全与风险进行评估,不断改进会诊工作,保障患者安全。
2.推行电子会诊系统,实现会诊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记录,减少纸质文档流转;
3.定期收集会诊流程中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不断改进会诊工作。
十六、跨科室协作
1.鼓励跨科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复杂病例的诊疗水平;
2.建立跨科室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多学科联合查房,加强科室间的沟通与协作;
3.对跨科室协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会诊制度(整理16篇)

会诊制度(整理16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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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会诊制度
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救,急诊科应及时请多科急会诊,协助救治,并填写会诊申请单,受邀会诊的医师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按会诊邀请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
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通知二线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一、对需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二、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分科、挂号,先就诊后缴费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
相应的检查、手续由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执行。
三、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患者家属补交费用、药品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行进一步治疗。
四、对于无家属陪伴或无法确定身份人员,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及医院医务科(夜间、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欠费手续。
五、对于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抢救后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商解决,期间保证患者的基本治疗。
注: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
脏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复合伤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