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长春市暖房子工程使用柔性腻子及弹性涂料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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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关于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长春市"暖房子"工程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长春市暖房办:
2010年11月,省暖房办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和
专家对你市2010年"暖房子"工程进行了综合验收,验收
中发现如下问题,请认真整改。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工作有待加强
供热管网改造方面多数改造企业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
序,施工、监理资料不完整。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所有施
工合同和部分设计合同均未标明标的,没有拨付工程款。

二、一些细节地方处理不够
1.极个别阀门井有积水;
2.东田小区换热站热表温度传感器信号线有接头,易
造成热量计量不准确;
3.外墙敷设有电气线路处未做外保温,形成局部热桥,
且影响建筑外观;
4.多处外墙勒脚外保温未做到位,影响外保温效果,且
易导致该处外保温层受损;
5.外窗设有护栏的洞口侧面未做外保温,形成热桥,易
导致内墙面结露。

三、需要供热企业配合供热计量改造,使供热计量装置
安装和管网平衡实施更加合理。

四、热计量选用方式较多,可能对以后收费工作带来麻烦,建议在以后实施过程中应予以考虑。

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较大,但配套的管网平衡
和热计量改造没能及时跟上,没有达到"暖房子"工程改造
的最佳效果。

六、工程建设有关影像资料不足,应及时留存工程改造前、后的影像资料。

以上问题,请在2011年6月15日前处理完毕,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省暖房办。

2。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30•【字号】长府办发[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长府办发[2006]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 33号)精神,根据《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2号)中提出的要求和《长春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墙体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感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保证,也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期任务。

要充分认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

二、明确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任务切实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程,积极开发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加快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要在2006年1月1日开始城市规划内(不含双阳区)实行“禁实”(即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基础上,加快各县(市)、双阳区的“禁实”步伐;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搞好节能65%标准的试点工作;要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作用和政策引导效能,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健康发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13]7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13]7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13〕7号)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年来,我省在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但由于我省各类在建工程总量增长较大,建筑队伍迅猛发展,个别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建设各方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质量通病现象还时常出现。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省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建筑工程总体质量,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治理工作,成立质量通病防治小组。

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12〕2号)有关精神。

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列入监督内容,将执行通病防治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通病防治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存在问题项目的检查结果通报。

对一般性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责令其整改,对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工程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宣贯《吉林省保障房安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同时督促这些企业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其技能和综合素质。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3年“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暖[2013]1号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3年“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暖[2013]1号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3年“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3年“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暖〔201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为扎实推进全省“暖房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现就2013年“暖房子”工程的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继续坚持区域性整体改造的原则,统筹推进热源能力建设、小锅炉房撤并改造、陈旧供热管网改造、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建设标准,科学安排建设项目,建立建后管理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城镇居民住得温暖、住得舒适。

二、目标任务全年新增供热能力6000万平方米,撤并改造小锅炉房500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1000公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000万平方米,同步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1000万平方米;加大调峰锅炉房、区域锅炉房和多热源联网工程建设力度;深化供热计量改革,推进热计量收费;建立“暖房子”工程建后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一)科学安排改造任务。

按轻重缓急科学安排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对建设年代久、房屋保温条件差、群众配合好的区域进行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应当在省核查范围内安排,并严格按省下达的计划任务实施。

在省下达的任务范围内,且符合省核查范围的改造计划享受国家及省级奖补资金。

超计划任务或不在省核查范围内的,由当地政府自行负责。

关于印发《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暖办〔2011〕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暖办〔2011〕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暖办〔2011〕6号各市(州)、县(市)暖房办:为提高全省“暖房子”工程设计质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抄送: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一、高度重视“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实施“暖房子”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近几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点工作。

“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直接关系到“暖房子”工程质量,对“暖房子”工程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要高度重视“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厅中心工作,为“暖房子”工程提供优良服务和全力支持。

各级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台优惠政策和指导意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各设计单位要服务大局,科学设计,降低设计成本,提高“暖房子”工程设计水平。

各审图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提高效率,确保“暖房子”工程设计质量。

二、提高“暖房子”工程设计水平“暖房子”工程应严格执行先设计、后审图、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

“暖房子”工程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各地应依据国家、省颁布出台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设计要点,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设计要点。

设计单位应按照简单实用、节约成本、方便施工的原则,科学选择改造方案,认真编制设计文件,提高保温效果,确保安全性和耐久性。

主要街路的、成片改造的“暖房子”工程,一般应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人文、地理和气候特点,体现本土建筑风格和城镇风貌特色,实现“暖房子”工程改造与城市景观和未来发展的协调统一。

三、强化“暖房子”工程设计质量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生改善的高度,认识和对待“暖房子”工程设计质量。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意见 吉暖办〔2011〕9号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意见               吉暖办〔201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暖办〔2011〕9号各市州、县(市)暖房办:为了提高全省“暖房子”工程质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抄送:各市州、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暖房子”工程质量为目的,加大对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把“暖房子”工程建成惠及万家的合格民生工程。

二、工作重点(一)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必须选用取得《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不得选用淘汰的或未经认定的技术(产品)。

(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节能改造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同时做好节能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

施工方案中应有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暖房子”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工程中使用的节能材料,应是取得《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证书》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并在使用前按规定见证取样、复验,所取样品应在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不得选取特殊样品送检,对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实体中,应及时退场并做好记录,做好施工记录。

(三)对“暖房子”工程依法实施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暖房子”工程能够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

“暖房子”工程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质量技术文件上签字认可。

同时,要严格查验工程建设采用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认定证书,禁止未通过认定的技术(产品)用于工程。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确保送检材料与现场使用材料一致。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由我委将《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2月7日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体系第三章评价标准第四章信用等级第五章评价程序第六章评价结果应用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建立我市供热行业信用体系,提高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度,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供热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取得城市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是指对供热经营企业的综合评估,包括对企业的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涉及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城市供热主管部门按照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供热经营企业进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

第六条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制定,统筹督导全市供热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区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七条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二章评价体系第八条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分为温度评价和分数评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质[2011]5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质〔2011〕5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以“工程质量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理念,以工程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分类管理指导差别化,切实转变监管方式,保证“十二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一)深入贯彻《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吉林省质量安全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

(三)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一)认真作好“暖房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1、制定并完善“暖房子”工程质量检查方案,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质量薄弱地区及县(市)的工程实行差别化管理。

2、加强对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暖房子”工程施工工艺、步骤、重点环节、基本要求。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省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暖房子工程”。

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吉林,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城市冬季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改善城市居民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把“暖房子工程”建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全省统一领导、注重协调、属地实施的原则。

城市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全权负责。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以企业实施为主、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

(三)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指导下,科学规划热源和管网项目,合理选择供热方式。

(四)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集中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

选择特定的改造区域整体推进,做到改造一片,见效一片。

(五)坚持完善体制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在进行供热项目改造和建设的同时,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监管。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全省城市供热能力显著提高,居住建筑保温条件逐步改善,建立起管理科学、规范高效、保障有力的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10年在长春市及吉林市等7个地级市和延吉市启动“暖房子工程”。

2010年计划改造陈旧供热管网600公里,改造撤并小锅炉600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500万平方米,启动全省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其他县(市)根据实际,确定“暖房子工程”改造计划。

(一)加强热源能力建设。

按照供热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热源类型和比例,大力发展集中供热,以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供热为主,形成科学合理的热源结构。

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工作,新建热电厂必须与调峰锅炉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3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3年吉林省“暖房子”
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建造[2013]9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04.01
【实施日期】2013.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3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
量安全成本参考价的通知
(吉建造[2013]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编制了2013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现予发布。

本价格是根据长春市的价格水平测算的,各市(州)应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调整。

附件:2013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
2013年4月1日
附件:2013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单位:元/平方米(实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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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长春市暖房子工程使用柔性腻子及弹性涂料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
为更好的保证柔性腻子与涂料层的相容性,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责任,鉴于2010年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外墙装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对施工所使用的柔性耐水腻子及弹性涂料做如下规定:
建议工程中所使用的柔性耐水腻子和弹性涂料为同一供货商供应,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JG/T229-2007及《弹性涂料》JG/T172-2005的要求。

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及技术指标见下表:
表1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复验项目及技术指标
表2 外墙弹性涂料复验项目及技术指标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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