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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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2010]9号

教职成[2010]9号

教职成[2010]9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明确提出,为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在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同时,国务院相关部门将选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创新示范。

经研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到2013年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

现就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重大意义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产业发展实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性工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培养了大批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担负着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务的中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质量、结构、规模、效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发展方式、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环节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中期验收自评报告 精品

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中期验收自评报告 精品

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中期验收自评报告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二○一二年八月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中期验收自评报告自“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立项以来,我校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核心,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企业岗位用人和技术进步的需求,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更新办学理念;以专业建设为核心,重点做好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主要工作,带动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五个专业群共同发展,整体提升了学校办学水平。

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积极推进和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了“专业与职业一体、学业与岗位融通”为特质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带动了课程及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等一系列改革;整合并优化教学资源,引领当地职业教育迅速发展,服务社会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一、示范校建设主要做法1、成立专门机构。

我校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后,为保证建设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建转锋校长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示范校建设工作办公室,由张海江担任示范办主任,负责示范校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及项目总结。

2、建立评价制度。

3. 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

3. 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按照教师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专业建设目标和教师队伍群体的不同特点以及不同层面开展培训,使教师培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专家组成员:张义君(长春一汽大众荆州特约维修站经理 总经理 高级技师)
郭建军(荆州市金陵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总经理 高级技师)
对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予以审核确认,并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予以指导。
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安排
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
第一阶段为学习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方案(2013年4月至7月底);
(二)骨干教师培养
按汽车发动机、底盘、电气等不同领域明确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按照本专业方向学生人数,计划培养10名骨干教师,提高教师教学及实践能力,提升教师素质。
选拔条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培养途径:到国内汽车专业办学实力强、水平高的职业院校进修,提高学历。到国家重点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汽车行业技术培训或到一汽大众集团公司、一汽丰田集团、上海大众公司等知名企业顶岗实践,形成较强的教学或实践技能。到国外进修,学习先过职教理念、教学方法、评估与鉴定方法,担任汽车维修核心课程教学,主持或参与核心课程建设和实习指导书的开发,参与汽车类技术服务咨询。
(四)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
根据专业发展和教学的需要,计划从荆州市或湖北省各大型汽车修理厂和公司等校企合作单位聘请多名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逐步完善行业兼职教师资源库。
聘用条件:有一定理论水平,较强实践经验,能参与教学或指导实训。

加强三风建设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

加强三风建设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

加强三风建设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摘要: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示范校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职业学校社会吸引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笔者认为以作风、教风、学风为主要内涵的校风建设是示范校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作风、教风、学风建设不但是示范校建设的基础,而且是示范校建设过程的有力保障,更是示范校建设的重要目标。

因此在示范校建设中要切实加强三风建设,使其为示范校建设保驾护航。

关键词:作风;教风;学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教育部出台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计划重点支持建设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11年276所中等职业学校被确定为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现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示范校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升学校的社会吸引力,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具有一定职业能力,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并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要达到这个目标,既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更要切实加强以“作风、教风、学风”为主要内涵的校风建设,因为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工作作风,敬业爱生、严谨治教的优良教风和勤学好问、积极进取的良好学风既是示范校建设实施过程的要求,也是示范校建设目标的要求,更是提高教育质量和使学校有好又快发展的保障。

1 “三风”建设的意义众所周知,良好的校风是学校宝贵的财富,她决定着学校的品质、特色,是软实力的主要体现。

校风是在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在长期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的学习中逐步形成的,是学校师生精神风貌、行为习惯和校园环境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整体素质的体现。

她反映着一所学校的整体精神风貌,影响着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样例6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样例6

附件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批复公布)学校名称河源市技师学校所属省份填表日期教育部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填写要求一、依据批准立项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实填写;二、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及经费预算;三、用A3纸打印,一式3份。

表格目录1.学校基本情况表 (1)2. 学校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表—1 (3)3学校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表—2 (4)4-1.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数控加工) (6)5-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数控加工) (14)4-2.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电子技术应用) (15)5-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电子技术应用) (22)4-3.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汽车检测与维修) (23)5-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汽车检测与维修) (28)4-4.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焊接加工).. (29)5-4.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焊接加工)....................... .. .. (35)4-5.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酒店服务与旅游) (36)5-5.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酒店服务与旅游) (42)6.学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43)7.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 (50)8.专家论证意见 (51)备注:页码根据项目填写的实际页数编制注:“/”栏目需分别填写数据(下同)4-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4.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4.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5.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5.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6—1.学校(通用职业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申请批复)所属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部门:宁夏固原市教育局举办者:宁夏固原市人民政府编制人员: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954—2手机号码 1电子邮箱固原市农业学校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办公室2011年7月16日序言为确保按时高质量、高效益地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规范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34号)、《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1号)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产业发展规律和职业教育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坚持面向“三农”,服务“三产”,以涉农重点专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支撑,构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产学研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生产一线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

努力实现学校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走示范引领之路、走内涵发展之路、走特色发展之路。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理念、大胆实践,本着“地方性、开放式、市场化、技能型”的办学理念和“规模适度,内涵发展、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办学思路,紧1密结合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依托固原市政府确定的“一个核心区,五大重点产业、五大基地”的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将学校畜牧兽医、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等4个专业打造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与宁南山区产业发展结合紧密、内部关联度大的特色专业群,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成为固原市特色农业、劳务产业等技能型人才培养、生产示范、技术服务、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的基地。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关于国家中职示范性学校建设的思考

关于国家中职示范性学校建设的思考

关于国家中职示范性学校建设的思考摘要:在国家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建国家示范中职学校的新形势下,如何把创建工作落在实处,使中职学校真正达到国家示范校的水平,是当前各中职院校关注和思考的话题。

本文对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的内涵进行探讨,并结合中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就创建示范校应注意的问题及如何发挥示范校功能,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与思考。

关键词:中职学校;国家示范学校;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11年开始,在全国选定1000所中职学校作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在国家示范校建设中,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具有全新办学理念,坚持质量与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是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的关键。

一、如何理解国家示范校建设的内涵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指出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核心内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是改革和创新,二是质量和特色。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余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与辐射作用。

从中可见,能否起到示范作用是示范校建设的根本目的。

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本质就是一种教育创新,它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前瞻性、探索性、针对性、科学性。

虽然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从规模和质量方面都有长足的发展,但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仍然是我国中职教育的一大薄弱环节,中职院校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创新,调整其教育结构、质量与规模,才能解决其在发展方式办学模式、培养方式及评价模式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更好的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需求。

二、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1.不应只重视规模扩大,更应重视质量提升加快示范性学校建设是中职教育高水平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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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2010]9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明确提出,为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在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同时,国务院相关部门将选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创新示范。

经研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到2013年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

现就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重大意义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产业发展实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性工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培养了大批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担负着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务的中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质量、结构、规模、效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发展方式、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环节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今后几年,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以此带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从注重扩大规模到全面提高质量这一阶段性转折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新时期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国家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机制创新,着力提高育人效益,突出学校办学特色。

坚持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强调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自主创新、具体实施,确保建设计划的落实,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从2010年到2013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大幅度提高这些学校办学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三)重点任务1.改革培养模式。

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

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盈,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2.改革教学模式。

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

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环境。

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通过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方式,在教学中普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3.改革办学模式。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模式。

通过整合、调整和园区建设等方式,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增强学校办学实力。

联合相关行业、企业以及其他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职教集团,促进集团成员之间优势互补。

建立辐射机制,带动农村、西部和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共同发展。

4.创新教育内容。

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用人需要,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

建设国内领先的精品专业。

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针对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

创新教材展示方式,实现教材、教辅、教具、学具、课件和网站等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

5.加强队伍建设。

以改革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注重提高教师的德育工作能力、专业教学能力、实训指导能力等综合素质。

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

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

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校长培养,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6.完善内部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规划、执行、质量监测和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规范的招生和考试制度、严格的学籍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等。

同时,建立规范的电子学籍、教务和资产等信息系统,保证学生等信息的全面准确;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7.改革评价模式。

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

突出技能考核学生的学习,促进学校课程考试与职业资格鉴定的衔接统一,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围绕社会需求评价学校的办学,动态适应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经费投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学校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教育模式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办出自身特色,在资金安排上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专业倾斜。

中央财政对项目学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分步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验收挂牌。

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支持,并核减其所在省份下一年度示范学校立项数目。

同时,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要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为其开展改革创新创造有利条件。

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一)实施步骤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从2010年起实施,项目计划期为4年。

2010年,支持第一批300个左右示范学校项目建设。

2011年,支持第二批400个左右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同时,研究制订示范学校验收办法。

2012年,支持第三批300个左右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开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成果验收;2013年,评估总结建设计划实施工作。

(二)申报和评审1.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按因素分配法(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投入保障、管理水平等)下达各省(区、市)当年项目学校控制数。

2.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共同制订本地工作计划,开展相关筹备工作。

根据下达的项目学校控制数,统一组织本地项目学校的遴选和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

各省(区、市)要严格根据中央下达的控制数上报项目学校。

凡超报的一律核减下一年度项目学校控制数。

3.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计划和项目学校进行复审,确定项目学校名单,公布审定结果。

对复审不合格的项目学校不予支持,对该省(区、市)因此而减少的项目学校控制数不予递补,并相应核减该省(区、市)下一年度项目学校控制数。

(三)项目学校的遴选依据申请立项的学校,必须是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管理工作规范,就业质量较好,声誉较高,成绩突出。

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另行制订印发《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作为各地遴选推荐项目学校的基本依据。

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有关要求各地加强对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组织和领导,把示范学校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指导学校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和教材调整机制。

扩大项目学校在专业设置、教材选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学校大胆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努力办出特色。

各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建设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示范学校自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改办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

各地要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为理顺体制关系的载体,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新机制制;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教育部门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新机制;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新机制;以加强重大课题科研为载体,建立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各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和推进改革创新的新机制;以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新机制。

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建设计划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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