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监管【发文字号】粤保监办发[2007]146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日期】2007.10.10【实施日期】2007.09.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公布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保监办发[2007]146号)驻粤各保险公司、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内容记载及管理做了新的要求。
为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从2007年9月1日起,新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不再区分正本和副本,其记载内容包括:(一)机构名称;(二)机构编码;(三)营业地址;(四)代理险种;(五)行政许可决定日期;(六)有效期截止日;(七)发证机关。
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目前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如机构名称或机构编码未发生变更的,可继续使用,不必更换。
如机构名称或机构编码发生变更及有效期满的,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到广东保监局更换新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二、保险兼业代理申请材料变更结合《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保险兼业代理申请材料作如下修改:(一)保险公司代为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代理险种时,应提供《拟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详见附件1)。
(二)保险公司代为申请变更许可证内容时,应提供《变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内容机构清单》(详见附件2);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时应提供《申请换发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清单》(详见附件3);申请补办许可证时应提供《申请补办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清单》(详见附件4)。
中国保监会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4.25•【文号】保监中介〔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44号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9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现就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银行类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银行类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银行(含农村信用社)。
二、银行类机构实行法人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法人机构持证、营业网点统一登记制度。
银行类机构的法人机构(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其分支机构可凭法人机构的授权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三、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法人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经营资格;(二)主业经营情况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具有敞开式店面、网点等便民服务的营业场所;(四)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业务信息系统与保险公司对接,业务、财务数据可独立于主营业务单独查询统计;(五)已建立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能力;(六)配备符合条件的保险代理业务责任人;(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自2016年6月1日起,法人机构可以通过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系统向注册地保监局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保监局依据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要求审核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颁发许可证。
五、法人机构未取得许可证、分支机构持有许可证的银行类机构,应当于2016年7月29日前,由法人机构按照首次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要求,向注册地保监局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南海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南海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2.09
•【字号】粤保监中介[2009]24号
•【施行日期】2009.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南海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24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为广州市假日通旅行社有限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粤太保寿[2009]1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核准佛山市南海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4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江苏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一览表

32120214186480600 泰州市海外旅游票务中心 32108114197983000 仪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32108114199066900 仪征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32058114206233800 江苏省常熟市机电设备公司 32058114209265X00 常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32020014221739500 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利港电厂支行 32028114223008X00 江阴市联运有限公司 32130214233285200 宿迁市长途汽车客运总公司 32118114242012300 丹阳市前艾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13100 丹阳市云阳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14X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河阳分社 321181142420158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后巷分社 32118114242016600 丹阳市折柳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182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延陵分社 321181142420190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吕城分社 32118114242020300 丹阳市珥陵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21100 丹阳市导墅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22X00 丹阳市麦溪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238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界牌分社 32118114242025400 丹阳市全州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27000 丹阳市皇塘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289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行宫分社 32118114242030X00 丹阳市窦庄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32600 丹阳市荆林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20369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横塘分社 321181142420393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司徒分社 32118114242040600 丹阳市里庄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8114244053800 丹阳市福康农村信用合作社 32110014248541-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2118114248541000 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2098114252492600 东台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32128114261627300 兴化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32080314272926X00 淮安市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保险兼业代理是指具有独立从事保险业务资格的人员,可以兼业代理保险公司的产品。
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一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在本文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为您介绍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条件和程序,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条件1. 芳龄要求:通常情况下,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人员芳龄需在18周岁以上,同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学历要求: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 资格考试:需要参加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且取得合格成绩。
这意味着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业务知识和技能。
4. 无不良记录: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人员不得有不良的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或者违规从业记录。
5.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地区和保险公司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
二、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程序1. 报名参加考试:首先需要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或者相关机构报名参加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2. 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考试成绩。
3. 申请办理资格:考试合格后,需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4. 审核和颁发证书:相关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书。
5. 注册备案: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书后,需要到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注册备案,成为正式的兼业代理人员。
三、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并且还需要通过专业的考试。
保险兼业代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
对于想要从事保险兼业代理的人员来说,不仅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应对日益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
附表1-22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申请表

附表1-22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申请表注:1、本表填写须片面、准确、完整,并加本机构印章;2、本表须与其他央求资料装订成册。
附表2保险兼业代理资历央求表〔事业单位版〕说明:1.企业称号:是指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2.注册资本金:准确到万元,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3.成立日期:为企业注册注销时间。
4.住所〔营业场所〕:是指如今的详细运营场所。
5.注册地址:是指企业成立的工商注册注销地址。
注册地址原那么上应与营业地址分歧,假设地址变卦后未及时到工商局变卦那么会出现不分歧的状况,工商局将不予操持增项手续。
6.代理业务担任人:是指央求机构中专门担任代理保险业务的人员,是央求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第一责任人。
附表3保险兼业代理资历央求书〔委托申报版〕保监局:本单位现央求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则,现将央求«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容许证»的有关资料上报,请审核。
本单位同时作出以下声明:1、本单位赞同委托保险公司支公司代为操持一切央求事项。
2、本单位承诺遵守保险监管规则,自动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停止的监视反省。
3、依照有关规则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及监管费。
4、自动配兼并接受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本机构的保险代理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品德教育。
5、本单位对央求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任。
特此央求,请予以审批央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1.«保险兼业代理资历央求表»;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代理业务主要担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任务人员清单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历证书»复印件;6.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委托意向书»。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委托意向书〔模版〕我公司拟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展开保险代理业务。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安徽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安徽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指引为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办理流程,根据《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及保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审核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审核范围、审批条件等内容,结合安徽保险中介市场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一)本指引适用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保监局)辖区内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核发、换发、变更、补发、注销等监管工作。
未经安徽保监局核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安徽从事或变相从事保险兼业代理经营活动。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必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与主业直接相关的代理保险业务来源、符合法定条件的保险代理人员以及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三)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工作的,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资格核准后,保险公司应及时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转交申请机构。
(四)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软件申报数据文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范围
附件: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范围序号兼业代理人名称代理险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石家庄分行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2邢台众诚车业有限公司灵活车辆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3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责任保险、人身意承德富家沟积蓄所外损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富保险、家庭财富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4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责任保险、人身意承德分行外损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5石家庄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服灵活车辆保险务有限公司6石家庄市恒辰汽车贸易有限灵活车辆保险公司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人身不测张家口分行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8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鸿泰灵活车辆保险灵活车销售有限公司9保定市华宇汽车销售服务有灵活车辆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限公司10保定市中冀华津汽车贸易有灵活车辆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限公司11沧州佳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灵活车辆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2景县龙华分理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3景县景商街分理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4安平第一分理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5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武强第三积蓄所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6深州第一积蓄所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7武邑西关积蓄所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8武强复兴路分理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富保险、公司财富保险、灵活车辆保险、货物运输19武邑城南分理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誉保险、人身不测损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6.24
•【字号】京保监许可[2011]288号
•【施行日期】2011.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288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京太保产[2011]5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已核准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已核准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众恒盟汽车技术咨询中心”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
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附件二: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5.12.12
•【字号】粤保监中介[2005]268号
•【施行日期】2005.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5]268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太保产[2005]161号)收悉。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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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1 2 3 4 5 组织机构代码 590671751 592370717 589089553 587735304 592370741 机构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力又一城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前街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连道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城支行 营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1幢一层、二层(德胜园区) 北京市朝阳区黄厂南里2号院31号楼1层01、02、03、05、06室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新平东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3号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1号院2号楼 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二区14号 代理险种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审批结果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