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综合执法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方案1. 引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是指通过整合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的一种改革措施。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挑战。
为了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需要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进行改革,以提升我们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2. 改革目标本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执法效能:通过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手段和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创新执法方式: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并推行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执法方式。
3. 改革措施3.1 职责明确针对目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制定明确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执法权限;•加强执法协作机制的建设,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组织架构,形成合理的部门协作体系。
3.2 执法标准统一为了提高执法的一致性和公正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执法行为的准确、规范和公正;•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3.3 信息化建设为了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我们将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引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市场信息的分析和预警;•推动电子化的执法流程,在线化处理执法案件,提高执法效率。
3.4 建立奖惩机制为了有效强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约束力和激励机制,我们将建立奖惩机制,具体包括:•建立先进执法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机制,激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对违法者的惩罚,形成威慑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执法公开透明,增加社会监督。
4. 改革效果评估我们将定期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效果进行评估,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执法效率:案件办理时间、处罚执行情况等;•监管能力:市场秩序改善情况、案件处理质量等;•社会满意度:社会对市场监管的满意度和评价。
2021年浅谈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信息化建设包括什么

浅谈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信息化建设包括什么浅谈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伴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高速对接与应用,信息化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公安警务工作要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实现执法管理能力和办案效率的跨越式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突破口;是解决警力不足,提升警务效能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呢?下面,简要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成效(一)信息建设格局初具规模。
一是互联互通格局基本形成。
近年来,随着“ ___”的建设,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较先进的水平,公安三、四级宽带网络全覆盖,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部省市三级情报中心、公安 ___安全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基层所队接入网全面普及,公安业务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流程,公安情报信息系统等高端应用得到进一步 ___,基本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大格局。
二是各类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警种、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社会各行业为方便、快捷管理,都建设有自己的应用系统,且系统在应用中不断升级完善。
三是资源共享局面初步建立。
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___,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和边界接入平台,公安内部系统(如出入境、监管、交警等)和民航、银行、水电等社会信息资源基本实现共享,初步形成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信息化应用意识得到提升。
通过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各级公安机关及民警已认识到信息化应用是公安工作必须依靠的手段,是公安工作向科技化发展的基础,是执法队伍由数量型、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的 ___,是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解决警力不足的根本策略,是提高公安工作效率、节约办案成本的唯一途径。
(三)信息化应用公安工作已普及。
一是基础工作基本信息化。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19•【字号】宜府办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9日宜昌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0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联通监管系统,共享监管数据,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
以市场监管领域、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进联合监管、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市、县监管事项,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融合。
对自建监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确保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一致;暂不能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的,按照法定依据同源的原则,逐一匹配对应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
在全省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发布后,梳理形成市县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并适时公开发布,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1•【字号】遵府办函〔2021〕105号•【施行日期】202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1日遵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深刻学习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营造浓厚学习贯彻的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重大问题。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3.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
制定《遵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
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示范案例评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省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

省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一、工作目标到20xx年6月底,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和省直单位推广应用"两平台'。
到20xx年12月,在各地级以上市、实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乡镇(街道)推广应用"两平台',形成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
到2021年,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力争实现移动办案全掩盖。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统筹推动"两平台'建设1.打造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深化推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惩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事项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打算、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为全省行政执法单位供应通用的执法办案平台。
(省司法厅负责)2.打造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持续推动案件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案卷评查、统计分析等内容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的全过程监控,同时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全省执法数据的分析可视化。
(省司法厅负责)3.依据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集约化建设要求,由省统一开发,为全省供应标准的平台软件版本,实现平台统一、平安统一、运维统一;平台部署工作坚持高层级集中原则,实行省市两级部署方式,珠三角各市可接受市级部署方式,其他地市可以依据实际状况,选择市级部署或者省级部署方式。
(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协作)4.乐观推动全省统一的执法事项库、法律法规库、执法主体及人员库建设。
执法事项库以省政务服务名目管理系统为基础,保持数据同源,标准全都;法律法规库建立法规条目与执法事项库的对应关系;执法主体及人员库建立全省执法主体和人员的信息动态更新;三库共同为"两平台'供应标准化、数字化的信息资源。
(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作)5. 严格项目审批管理。
各级信息化项目审批单位对涉及行政惩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系统的立项申请,应当征求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意见,依据粤办函〔20xx〕170号文的规定,不再批准新建项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舟政办发(2021)45 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45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9日舟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增强执法监管效能,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行政执法改革相关部署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共建共治共享“整体政府”的理念,遵循“依法履职、高效协同、公开公正、整体智治”的原则,坚持“一件事”系统集成思维,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归集“事项、人员、对象、装备”等监管要素,针对适合联合执法的同一行业、同一区域、同一对象,全面推行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以下统称“综合查一次”),努力做到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进而实现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着力打造“综合查一次”舟山样板。
力争到2022年底,将“综合查一次”作为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检查的主要手段和方式。
二、重点任务(一)搭建“综合查一次”基础数据库。
各执法部门应当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本部门“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将属于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本部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通过政务智慧系统实现部门间的实时互联互通。
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技术及其应用

摘要:目前,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智能化交管系统正在兴起和应用,比如电子警察、实时路况、尾气监测、违章监测、网上处理违章等,都是智能化交管执法的具体应用。
这些先进的执法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了交通综合执法管理的效率和覆盖面,降低了执法成本,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更加规范,处置更加及时方便。
很好地适应了当前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形势,有效减少了交通违章和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交通综合执法;信息技术;应用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极大地方便地区间货物贸易往来和人们的旅游出行,促进了经济增长。
但与此同时,与机动车违章相关的交通事故也日渐增多,超载、超限、超速、套牌等问题屡禁不止,并且逃避检查、处罚的手法也更加隐蔽,这给交通综合执法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如何提高交通综合执法管理的效率和技术手段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智能化交管系统正在兴起和应用,比如电子警察、实时路况、尾气监测、违章监测、网上处理违章等,都是智能化交管执法的具体应用。
这些先进的执法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了交通综合执法管理的效率和覆盖面,降低了执法成本,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更加规范,处置更加及时方便。
很好地适应了当前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形势,有效减少了交通违章和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文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的智能化、网络化相关技术及其应用进行了探讨。
一、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定义和技术特点(一)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定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交通运输活动及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的监督、管理、处罚等执法行为。
是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的社会性管理活动。
交通综合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则是将各种先进的、适用的信息技术应用于交通综合执法活动,实现执法管理活动的远程化、实时化和便捷化。
从而全面提高交通综合执法的效率和覆盖面,使交通执法工作适应当前交通运输发展形势,减少和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现将《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续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将中央要求与贵州实际紧密结合,积极开创具有贵州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贵州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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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综合执法化系统解决方案目录第1章背景及需求分析 41.1建设背景 41.2现状分析 51.2.1装备技术较为落后 51.2.2外场设备无法满足执法业务 5 1.2.3实时监控能力不足 51.2.4非现场执法应用落地不足 51.2.6系统数据分析研判能力较弱、难以有效提升现场执法效率1.3设计依据 61.4需求分析 71.4.1功能需求分析 71.4.2性能需求分析 81.4.3安全需求分析 10第2章建设目标 122.1建设目的 122.2建设内容 12第3章总体设计方案 143.1建设思路 143.2建设原则 143.3总体架构设计 163.3.1技术架构设计 163.3.2网络架构图 17第4章系统详细设计方案 18 4.1智慧执法数据分中心 184.1.1概述 184.1.2设计思路 194.1.3技术架构 194.2运行监测与分析预警系统 204.2.1系统概述 204.2.2系统功能 21 4.3监控指挥系统 30 4.3.1系统概述 30 4.3.2系统功能 30 4.4移动执法系统 34 4.4.1系统概述 34 4.4.2系统功能 36 4.5协同办案系统 38 4.5.1系统概述 38 4.5.2系统功能 39背景及需求分析建设背景“十二五”期间,城市快速发展造成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占用及破坏交通公共基础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增多,传统交通执法监管方式面临着巡查范围大、执法人员少、执法门类多等问题,无法满足行业发展和执法管理的需求,各地陆续建设了智慧交通工程(交运通)、智能违法行为识别系统、非现场执法试点工程等智能化信息化执法系统,极大地提升了交通执法的效率和执法服务能力。
但系统建设时受限于不同阶段技术发展程度,未能进行全面总体规划,各系统之间数据相对独立、未协同共享,系统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不足,亟需进行全面提升完善,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水平。
建成以省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建设内容为“一中心、一平台、五应用、多终端”,即一个数据中心,一个共享交换平台,一个执法协同办案系统,一个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系统,一个执法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一个执法信息公示和服务系统,一个移动执法综合服务系统和多种执法智能终端设施建设。
现状分析装备技术较为落后现有执法装备包含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摄像机、交运通等设备,设备类型多、购置早,功能单一、不集成、不便携带,受执法体量增多的影响,装备性能(如待机使用时长、存储容量、网络传输等)逐渐不满足使用需求。
另外原有车辆缺乏可视化智能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硬件条件。
外场设备无法满足交通执法业务现有外场设备点位不足,如果引入交警的卡口设备资源则基于以下原因,无法满足交通执法业务需要:1、交警的数据属于机密,存放在涉密网络中,权限管理和网络打通均存在诸多困难;2、交通执法业务处理涉及大量的现场执法场景,对外场设备的数据实时性要求很高,需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基于外场设备传递和分析的情报及时进行处置。
3、在部、省大力推广的非现场执法业务上,需要增加交通执法特有的卡口 GPS标定信息,同时需要捕获和提取违法行为的视频信息(通常达到16秒)。
实时监控能力不足针对当今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安全事件多发的现状,交通管理部门布设了大量的路面、车载的信息监控和采集设备,但是未能通过实时的运行监测分析研判数据,及时进行预警提醒,进而快速介入处置。
非现场执法应用落地不足一是非现场执法设备布设规模较小,非现场执法案件数仅占执法总案件数的30%;二是非现场执法应用试点领域较窄,仅用于治超、营运车辆监测。
系统数据分散、业务信息化程度不足执法相关系统功能联动不足,一是外场终端与案件处理系统(省执法系统)没有联动,无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现场核查、案件录入、案件预警实时推送、执勤状况动态监测等功能;二是案件处理系统(省执法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不能横向对接和联动,执法员办案过程中需要跨多部门、跨多系统查询信息(如企业信息、法院强制执行信息、路政红线信息等)。
另外案件处理系统(省执法系统)缺乏案件分析研判功能,积累的案件数据未对执法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系统数据分析研判能力较弱、难以有效提升现场执法效率系统采集到的大量车辆、人员、事件数据呈碎片化分布,未能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找出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而辅助现场执法,精准打击违法对象,提升现场执法的效率和实战成果。
设计依据1.《“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XX〕118号)2.《交通运输电子政务网络及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南》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办法〔xx〕96号)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xx年12月)5.《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xx〕173号)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___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交办法〔xx〕82号)7.《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21061- xx)8.GB/T 34678-xx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9.GB-T 50760-xx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10.GB 8566-88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11.GA/T367-xx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12.GB 15629.11-xx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13.GB/T 20839-xx智能运输系统通用术语14.其它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划、设计规范需求分析功能需求分析结合执法信息化现状存在问题和执法业务需求,智慧交通执法管理平台的主要功能板块集中在六个方面,即移动执法、运行监测与分析预警、案件办理、勤务管理、指挥调度和信息服务。
详细需求说明如下:表 2-10需求分析表性能需求分析系统的性能从易用性、兼容性、系统可靠性、系统响应速度、主机及存储容量需求、支撑软件需求六方面进行性能需求的分析。
(1)易用性需求要求系统能够提供良好的用户接口,易用的人机交互界面。
要实现该性能,要求系统应该尽可能使用用户熟悉的术语和提示消息,针对用户可能出现的使用问题,要提供足够的在线帮助,缩短用户对系统熟悉的过程。
易理解性:程序的问题、消息和结果应是易理解的,出错消息应提供解释相应出错产生的原因和纠正措施的详细信息。
易浏览性:程序使用时,宜能够辨别正在被执行的功能,并且宜以易观察易读的形式向用户提供信息,符合程序消息的设计规范,符合屏幕输入格式、报表和其他输出的设计规范。
可操作性:具有严重后果的功能执行应是可逆的,或者程序应明确给出该后果的明显警告并且在执行命令前要求确认。
(2)兼容性需求系统可以部署在windows、UNIX、Linux等主流平台上,支持多种主流关系型数据库,并能有效支持各种主流的浏览器。
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支持各种应用的接口协议,使系统具有灵活性和扩展性,并能跟其它的系统有效的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支持多种硬件设备和网络系统的接入或输出,适应将来的系统容量扩展,支持统一标准的软硬件接口,适应监控、预警等技术和管理发展的需要。
(3)系统可靠性需求系统建设应采用成熟的技术架构,以保证系统的高质量和稳定性;对应用系统、数据库设计应考虑详尽的故障处理方案,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应用系统以及相应的业务数据。
可靠性要满足系统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要求。
系统在连续一年的运行中软件故障导致停机的次数不得超过5 次,单次系统修复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系统不出现大的程序错误,没有数据错误。
系统在瘫痪后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系统有相应的检修和自动恢复功能。
系统在用户出现错误操作时能进行提示,并自动停止该操作。
(4)系统响应速度需求主要体现在系统的响应时间、并发用户数及数据处理能力方面,需要具有较高的并发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
系统需要具有高稳定性:100个并发用户访问系统,首页请求的平均响应时间小于0.6秒,web页面请求的响应时间小于1秒;系统需要具有高流畅的地图应用能力:100个并发用户访问系统,车辆在GIS页面定位及详细信息展示的响应时间小于0.4秒;系统需要具有高性能的业务统计能力:单用户访问系统,月统计业务的平均响应时间小于0.3秒;系统需要具有高可靠性的数据对接能力:数据对接超过每秒1000条时,应用服务器内存平均利用率不超过50%,数据库服务器内存平均利用率不超过60%,内存利用率超过80%的时间不超过10 秒;系统需要具有高并发大容量处理能力和定位数据处理能力:大容量处理能力峰值大于15000条/秒,支持大于35000个动态目标的显示跟踪。
安全需求分析按照一般政府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本系统按照等保二级进行设计和管理,主要从信息安全、访问安全、物理安全、制度保障、传输安全五个方面进行安全需求的分析。
(1)信息安全针对系统中所要保护的敏感信息内容,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确定其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然后,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网络技术要求(GA/T 387-xx)”,即网络安全等级、安全要素与各层的相互关系,采取相应的安全体系结构和技术措施,设计和实现具有所需要的安全等级的网络安全系统。
(2)访问安全对于登录本系统的系统内用户,必须经过严格安全认证和资源访问权限的授权,才能进行查询与操作,保证访问安全。
(3)物理安全在物理安全方面,确保系统不会因自然灾害、环境事故、设备老化以及人为操作失误或错误及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导致崩溃或数据错误。
(4)制度保障制定完善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如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
(5)传输安全与委其他系统的数据交换要设置合理的安全策略以保证安全。
建设目标建设目的建立一个数据高度关联、集协同办案、监控指挥、移动执法、非现场执法、综合查询展示于一体的全流程数据化执法管理平台。
该平台通过汇聚、统一交通运输执法数据资源,整合完善移动执法、协同办案、指挥调度等功能,扩大非现场执法范围和领域,加强数据共享,深化数据分析,全面提升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由“大海捞针”式的“粗放型”执法模式向“定点清除”式“精准化”执法模式的转型,实现执法效能“质”和“量”的双提升。
建设内容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建设:包括建设执法数据中心、运行监测与分析预警、监控指挥、移动执法、协同办案、信息公示与服务。
(1)执法数据中心:通过建设执法数据中心,将分散在各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统一采集,获取视频监控、营运车辆GPS、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等数据,通过管控平台数据中枢共享服务获取省建系统、企业系统、外单位系统等数据,通过对获取的数据进行抽取、映射、转换、清洗、合并、整合、归档等各个处理步骤,完成数据的处理,最终建立执法数据中心的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为交通执法部门的应用提供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