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优质结构标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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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好、针对性强,并认真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好,并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并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一、现场条件检查标准:1、设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鉴定证书;2、标养室设备和管理措施;3、材料进场各项措施: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证明材料,检测合格证书;二、实测检查标准:1、砼:砼柱墙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8mm,截面尺寸允许偏差为+8mm、-5mm,砼现浇板厚度允许偏差为+8mm、-5mm。

2、砌体:每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表面平整度为,砌砖、小型空心砌块8mm,加气砼砌块为6mm。

3、砌体水平灰缝厚度:砌砖(10皮砖累计)允许偏差为8mm,小型空心砌块(5皮砖累计)允许偏差为10mm,垂直宽度允许偏差为15mm.4、砌体门窗洞口宽度:砖砌体允许偏差为5mm,小型空心砌块允许偏差为5mm,厚度允许偏差为+15mm、-5mm。

加气块宽度为允许偏差为+10mm、-5mm.5、实测合格率大于等于90%三、检测检测标准:1、砼强度:回弹检测必须全部合格2、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间距必须合格,间距合格率大于80%3、外墙砌体砂浆密实度不小于90%四、目测观感检查标准:砼:1、振捣密实基本无蜂窝,孔洞和露筋现象,模板拼缝严实不漏浆,特别阴阳角,梁板节点,接头处应棱角分明无漏浆。

2、施工缝留设正确,楼梯尺寸正确,砼表面平整无缺棱掉角现像,预留洞口质量及标高尺寸正确。

3、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不得出现裂缝。

4、扣分项目:●每个检查件任意一处蜂窝面积,梁柱上一处有小于100平方厘米累计小于200平方厘米,基础、墙、板一处有小于200平方厘米累计小于400平方厘米.●模板拼缝处包括阴阳角有漏浆现象。

●有暴模现象。

●施工缝留设不正确。

●楼梯踏步不够平整有缺棱掉角现象,或装饰预留未考虑。

●预留洞口质量及标高、尺寸不够正确。

●砼修补过多表面平整度或光洁度较差。

5、否决项目:●出现孔洞和露筋现象●有缝隙夹渣层●设计不允许出现裂缝的出现裂缝●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条文和强制标准砌体:1、砌体灰缝的砂浆应横平竖直,厚度均匀。

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

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

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标题: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是对于工程结构质量的高度认可和奖励。

本文将详细介绍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的相关标准和评选流程,以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结构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一、评选标准1.安全性:工程结构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不得存在明显的结构缺陷,能够承受预定荷载并保持结构的稳定性。

2.抗震性:工程结构应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能够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保持稳定。

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抗震设计规范,采用适当的抗震措施和材料。

3.耐久性:工程结构应具备较长的使用寿命,能够抵御自然环境和外界因素的侵蚀和破坏。

采用高质量材料和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结构的耐久性和稳定性。

4.美观性:工程结构应具备较高的美观性,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注重结构的细节处理和外观设计,使其成为地标性建筑,并提升城市形象。

二、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相关工程单位可以提名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参与评选。

提名材料包括工程项目介绍、结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记录等。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提名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综合考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美观性等指标进行初步筛选。

3.复评阶段:通过初评的工程项目将进入复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工程结构进行更加深入的评估和分析,包括现场考察、结构模拟分析等。

4.决选阶段:在复评阶段的基础上,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各项指标,选出符合标准的优质工程结构,授予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

三、总结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旨在鼓励和推动工程结构质量的提升,保障城市建设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严格的评选流程和标准,确保获奖工程结构的优越性和可靠性,为清远市的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注:本文旨在介绍清远市工程结构优质奖标准,不涉及任何广告信息、版权争议、敏感词或不良信息,保证文章内容的流畅性和完整性,符合阅读体验的要求。

优质结构工程施工要求(3篇)

优质结构工程施工要求(3篇)

第1篇一、工程概述优质结构工程是指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具有优良性能和较长使用寿命的建筑工程。

为确保施工质量,以下列出优质结构工程施工的详细要求:一、施工准备1. 设计审查:施工前,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安全、经济,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2. 材料采购:选用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的原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3. 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质量控制要点等。

4. 施工人员: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施工质量。

二、地基基础工程1. 地基处理: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采取合理的地基处理措施,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 基础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基础尺寸、标高、位置等符合要求。

3. 地下防水:采用防水材料、施工工艺等确保地下防水效果。

4. 基础验收:对基础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主体结构工程1. 混凝土施工:选用优质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确保混凝土强度、耐久性等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 钢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钢筋施工,确保钢筋位置、间距、直径等符合要求。

3. 钢结构施工:采用合理的焊接、连接、防腐等工艺,确保钢结构质量。

4. 墙体施工:选用合格墙体材料,确保墙体强度、稳定性、防水性能等满足设计要求。

5. 门窗安装:选用合格门窗产品,确保安装牢固、密封性能良好。

四、装修工程1. 面层材料:选用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的面层材料,确保其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 装修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装修质量。

3. 验收: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五、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2.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

3.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

4.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好、针对性强,并认真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好,并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并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优质结构工程评价标准

优质结构工程评价标准

附件2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现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的评价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评选“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除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价条件、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外,其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基本规定2.1申报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2. 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3. 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4. 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5. 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6.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筑工程,均可依照《评审办法》申报省优质结构: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2. 建筑面积在8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3.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3)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4. 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 规模不满足上列一至四项要求,但具备新型结构体系,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

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一、概述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旨在推动工程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表彰在建设领域具有卓越成就的结构工程项目。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科学,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组织1. 评审委员会建立由专家、学者、业界精英等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以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评审组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设立多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负责评审一定数量的结构工程项目。

评审组由评委会成员中选派,也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加入。

三、评审标准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1. 结构安全性评价项目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和施工工艺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性,是否能够经受住自然灾害和外部冲击的考验。

2. 技术创新性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包括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及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方案创新等。

3. 施工效果评价项目的施工质量,包括结构的准确性、稳定性和美观性等方面的表现。

4. 环境友好性评估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低碳、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表现。

5. 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包括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公共利益满足、城市形象提升等方面的贡献。

四、评审流程1. 提名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业界推荐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提名符合条件的结构工程项目。

2. 审核阶段评审组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并组织现场考察和技术交流。

3. 评审阶段评审组综合各项评审标准,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深入评审,评选出优秀工程进入决选环节。

4. 决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选定具有卓越成就的结构工程项目,并进行公示和颁奖。

五、奖项设立按照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评审结果,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以表彰获得荣誉的结构工程项目。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在建筑行业权威媒体、相关网站和报纸上进行公示,以确保评审的公开透明。

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东省优质结构⼯程评审标准⼭东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标准1 总则1.0.1为了贯彻落实《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励争创优质⼯程,促进全省建筑⼯程质量的提⾼,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依据现⾏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优质建筑结构⼯程的评审除执⾏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3⼭东省建设⼯程质量监督总站和⼭东省建设⼯程质量监督检测协会组成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办公室(以下称省评审办),负责组织实施省优质建筑结构⼯程的评审⼯作。

各市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省优质建筑结构⼯程的初审和汇总上报⼯作。

2基本规定2.0.1申报⼯程范围在本省⾏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的⽣产和使⽤功能的下列建筑⼯程,均可依照本标准申报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1. 建筑⾯积在8000m2及其以上的单位公共建筑⼯程;2. 建筑⾯积在5000m2及其以上的单位住宅建筑⼯程;3. 不具备上述评选条件的个别⼯程,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经审核同意,也可参加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

2.0.2申报⼯程条件申报评审省优质建筑结构⼯程的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国家和⼭东省有关⼯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规、规定;2. ⼯程有科学合理的施⼯组织设计及施⼯⽅案、结构⼯程创优计划和可⾏的质量保证措施;3. 从开⼯到主体结构完成,在建设过程中未发⽣重⼤质量事故;4. 施⼯⼯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2.0.3申报程序1.施⼯单位应在⼯程开⼯前,到相应市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市优质建筑结构⼯程申报⼿续。

施⼯单位持填写好的《⼭东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申报表》(见附表⼀),以及⼯程规划许可证、施⼯图审查批准书、施⼯组织设计及施⼯⽅案、结构⼯程创优计划⽬标和质量保证措施⽂件,⼀并报市质量监督机构,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后,列⼊市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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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优质结构施工标准工程为**2014年重点项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山东省优质结构杯、山东省泰山杯、鲁班奖;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下列施工标准组织施工。

1 总则1.1对外证实公司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有良好的环境表现行为,能够控制质量风险,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1.2对内用于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司产品满足顾客需求和期望,施工过程满足质量要求,不断增强顾客和相关方的满意程度。

1.3本标准是公司实施质量管理,也是对公司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1.4公司质量管理活动,除执行本施工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2 质量保证条件施工标准2.1 现场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2.1.1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要人证相符、配置齐全。

2.1.2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制度、进场验收制度、抽样检验制度健全,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到位。

2.1.3具有健全的工序自检制度、工序之间交接检制度、施工过程的抽查制度、重点部位的检查制度以及完工后的质量检验制度等。

2.1.4岗位责任制度、质量例会制度、三检制度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到位。

2.1.5 劳务分包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应齐全、到位,与项目的规模、结构专业特点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应有效运行。

2.2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测量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司机,钢筋、机械、混凝土、焊接、瓦工、防水等主要工种的工人应具有相应的操作上岗证书,人员配备应满足施工的需要。

2.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2.3.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内容和编制依据应符合公司相应规定,直接涉及结构工程的内容要符合实际,对结构工程施工具有合理的指导性。

2.3.2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进度、资源配置、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技术经济指标、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内容要与工程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条件具有针对性。

2.3.3施工方案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针对分部、分项重点工程、关键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等均有方案和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对项目任务、施工部署、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材料、质量等具体内容,均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3.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订完成后,首先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然后报请总公司总工办审批,公司审批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作较大的变动,应重新报审。

2.4 施工现场要配制齐全工程施工所涉及到的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和标准图集等。

2.5施工现场物料存放条件情况2.5.1水泥:水泥在贮存时要保持干燥,贮存水泥的仓库屋顶、外墙不得漏水,地面垫板要离地30cm,四周要离墙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且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水泥存放期过长,由于空气中的水汽、二氧化碳的作用而降低水泥强度,在一般条件下,三个月后的强度约降低10-20%,时间越长降低越多,因此工地使用的水泥应坚持先到先用的原则。

2.5.2钢筋: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

钢筋原材料进场时,项目部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进行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和重量,并按日照市原材报检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钢筋运至施工现场后,必须按批分不同等级、牌号、直径、长度分别挂牌堆放,并注明生产厂家、等级、规格、批号、数量等,不得混淆,且在存放时应保留标牌。

钢筋应尽量堆入仓库或料棚内,在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地质坚实的场地堆放,并做好必要的遮挡措施。

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填以垫木、砖砌台等,使钢筋离地不少于20cm,以防钢筋锈蚀和污染。

钢筋成品要按工程名称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项工程与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按号挂牌排列,牌上应注明构件名称、部位、钢筋尺寸、钢号、根数、直径等,不得将几项工程的钢筋叠放在一起。

2.5.3砂、石骨料:砂、石骨料应堆放在底部经硬化好的料池内,在堆放过程中要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挂牌堆放。

石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放高度可以增加到10m。

2.6 检查工具施工现场应具有砂浆稠度仪、混凝土坍落度筒、靠尺、回弹仪、测距仪等检查工具,并应有效运行。

2.7现场标养室及试块的标注2.7.1标养室温、湿度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混凝土和水泥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的环境。

水泥混合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的标准条件。

2.7.2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应标注的内容为:工程名称、强度等级、试件代表的详细工程部位(楼层、轴线)、制作日期、养护方式等。

2.7.3摆放于现场的同条件试块要制作钢筋笼对试块进行保护。

2.8计量设置、配比标志2.8.1水泥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再按配比将水泥和砂子先后投入,视其稠度再加入其余的水量。

2.8.2水泥混合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将砂子和石灰膏倒入搅拌机内,拌合约1分钟左右,再按配比加入水泥和其余的水,搅拌均匀,达到要求稠度。

3 模板工程施工标准3.1 模板工程的基本要求根据混凝土成型工艺的要求,模板工程宜优选采用传力直接可靠、装拆快速、周转使用次数多的工具化模板和支架体系。

模板应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可周转使用,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遇的风荷载和其他荷载。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施工作业人员坠落和支架失稳坍塌等风险源控制措施,并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

3.2模板的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基础类别、支承工况、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模板制作质量新制作的模板,要进行检查验收和试组装,并按规格类型编号标识。

3.4模板安装质量模板安装,应根据施工方案确保模板的位置线、轴线、标高、垂直度、结构构件尺寸、门窗洞口位置等符合设计要求。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废机油等材料,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避免对混凝土结构受力性能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表3-1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预埋件、预留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孔允许偏差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插筋中心线位置(5mm)外露长度(+10,—0mm)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外露长度(+10,—0mm)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mm)尺寸(+10,—0mm)预制构件模板允许偏差轴线位置(5mm)底模上表面标高(±5mm)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柱、墙、梁(+4,—5mm)层高垂直度不大小5m(6mm)大于5m(8mm)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表面平整度(5mm)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漏浆。

缝隙应妥善堵塞或钉好海绵条。

跨度大于等于4m的梁板模板要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至3/1000,起拱线要顺直,不得有折线。

梁、板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宜与其两侧的模板及支架分开支设。

高层结构工程,要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模板及支架安装时要有临时稳固措施,位于高空的模板安装应有可靠的防风措施;模板的支柱支承在土层地基上时,基土必须坚实,并铺设垫板;雨期施工要有排水和防地基沉陷措施,冬期施工要有防基土冻胀或融陷措施。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5 模板安装观感质量模板安装要拼缝严密平整,不漏浆、不跑模、不变形。

预埋件、螺栓、箱盒等位置尺寸准确,固定牢靠。

混凝土接槎处施工缝模板安装前,应先将已硬化混凝土表面层的水泥薄膜或松散混凝土凿除,清理干净。

3.6 模板的拆除质量模板拆除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3.6.1侧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以能保证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模而受到损坏,预埋件等不因拆模而松动为准。

3.6.2底模及其支架拆除,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3-2的规定。

3.6.3预应力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及其支架应在施加预应力以后拆除。

3.6.4 结构拆除底模、支架应依据施工技术方案对其结构上部施工荷载及堆放料具进行严格控制,或经验算在结构底部增设临时支撑。

悬挑结构均应加设临时支撑。

3.6.5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能力。

3.6.6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3.6.7拆除侧模时,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3.6.8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表3-2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板≤2 ≥50 >2,≤8 ≥75 >8 ≥100梁、拱、壳≤8 ≥75 >8 ≥100悬臂构-- ≥100件4 钢筋工程施工标准4.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4.1.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o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4.1.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1.3钢筋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4.1.4 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中的相关规定。

4.2箍筋的弯钩形式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2.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节第 4.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4.2.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o;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应为135o;4.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3 钢筋的接头设位置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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