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危化品安全隐患的现场图片
直击隐患-隐患附带标准:其他特种设备专项

动土作业
基坑未设上下通道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1.3.6.2条: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 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 范要求。(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5.1.11条: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 梯、人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采用斜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的 防滑条等防滑措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建筑施工) 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第6.2.2条:基坑内宜设置供施 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的搭设应 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建筑施工)
断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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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断路作业未设相关警示标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第12.2条: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 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化学品生产单位) 2.未使用护目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 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通用) 3.未拉警戒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第5.7.3条:企业应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 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通用)
动土作业
测量人员在挖掘机半径内作业
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5.1.10条:机械回转作业时,配合
化工典型事故案例

化工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总目录目录 (1)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5)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5)二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6)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8)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 (9)五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11)六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 (14)七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16)八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7)九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20)十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21)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24)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26)第二章爆炸事故案例 (28)一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28)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30)三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33)四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35)五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37)六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38)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40)八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42)九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43)十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44)十一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45)十二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47)第三章中毒事故案例 (49)一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49)二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51)三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55)四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57)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58)六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59)七苯中毒事故案例 (63)八制度不执行,入罐作业酿事故 (64)九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66)十二氧化硫中毒事故案例 (67)第四章国外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72)一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 (72)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 Exploration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 75 三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 (80)四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85)五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 (87)六韩国幸福公司的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 (89)七日本一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 (90)八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爆炸事故 (92)九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92)十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 (97)十一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 (100)十二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 (103)十三日本一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 (109)十四塞内加尔液氨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110)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2010年9月12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余万元。
经典安全漫画-隐患整改作业现场违章分析

违章六:吊车车轮下未打垫木, 在吊装过程中,吊车容易发生 侧翻、前翻。
• 再看看我们身边的隐患,似曾相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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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裸的电线 接头,不经任 何安全保护处 理,就令其裸 露在外,经过
风吹日晒腐蚀现 象非常严重,不 但成为人类中电 与牲畜中电的直 接原因,而且还 会成为直接危机 孩子们玩耍爬杆 中电死伤的主要 来源。特别是雨 天的时候,加上 闪电的直击,更 是会出现电光火 花的现象,引起 行人触电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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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下面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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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存在哪些安全隐患?(1分钟)
作业现场材料放置无序 气瓶混放 没戴安全帽
身体不应正对砂轮片
未使用工具夹紧打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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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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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七: 操作人员 用手扶吊 物,未用 牵引绳; 违章八: 两名操作 者所处的 操作面狭 小,不利 于紧急情 况下逃生。
吊装指挥人:违章一:站在吊臂下;违章二:不戴安全帽; 违章三:用手扶吊物 ;违章四:指挥者与操作人员被障碍物 遮挡,无法传递指挥信号;违章五:吊装指挥人未清场。
4.所有电焊机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 零。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热 源的物品上。 5.多台焊机接地、接零线不得串接接入接地体,每 台焊机应该设有独立的接地,接零线,其接点应 用螺丝压紧。 6.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须设 置防护。二次侧电源线应不大于30m,采用YH型橡 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 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 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易燃易爆品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射 源等应分别存放在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仓库内, 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其 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物品应密封存放。
实验室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讲解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1.封管事故某高校化学实验室的李某在进行试验时,往玻璃封管内加入氨水20mL,硫酸亚铁1g ,原料4g,加热温度160℃。
当事人在观察油浴温度时,封管突然发生爆炸,整个反应体系被完全炸碎。
当事人额头受伤,幸亏当时戴防护眼睛,才使双眼没有受到伤害。
事故原因:玻璃封管不耐高压,且在反应过程中无法检测管内压力。
氨水在高温下变为氨气和水蒸汽,产生较大的压力,致使玻璃封管爆炸。
经验教训:化学实验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密闭系统和有压力的实验必须在特种实验室里进行。
3.误操作事故一2007年8月9日晚8时许,某高校实验室李某在准备处理一瓶四氢呋喃时,没有仔细核对,误将一瓶硝基甲烷当作四氢呋喃投到氢氧化钠中。
约过了一分钟,试剂瓶中冒出了白烟。
李某立即将通风橱玻璃门拉下,此时瓶口的烟变成黑色泡沫状液体。
李某叫来同实验室的一名老师请教解决方法,即发生了爆炸,玻璃碎片将二人的手臂割伤。
事故原因:该事故是由于当事人在投料时粗心大意,没有仔细核对所要使用的化学试剂而造成的。
实验台药品杂乱无序、药品过多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验教训:这是一起典型的误操作事故。
它告诫我们,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仔细、认真,不能有半点马虎;实验台、工作台要保持整洁,不用的试剂瓶要摆放到试剂架上,避免试剂打翻或误用造成的事故。
硝基甲烷(易制爆),该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禁配物:强还原剂、酸类、碱类、卤代烷烃、金属氢化物、金属烷氧化物、氨、胺类等。
小知识4.金属钠燃烧事故2004年3月某高校化学实验室王某将1升工业乙醇倒入放在水槽中的塑料盆,然后将金属钠皮用剪刀剪成小块,放入盆中。
开始时反应较慢,不久盆内温度升高,反应激烈。
当事人即拉下通风柜,把剪刀随手放在水槽边。
这时水槽边的废溶剂桶外壳突然着火,并迅速引燃了水槽中的乙醇。
当事人立刻将燃烧的废溶剂桶拿到走廊上,同时用灭火器扑救水槽中燃烧的乙醇。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1)1.1 毒气泄漏事故案例分析 (1)1.1.1 事故经过 (2)1.1.2 事故原因分析 (4)1.1.3 事故预防措施 (5)1.2 化学品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6)1.2.1 事故经过 (7)1.2.2 事故原因分析 (8)1.2.3 事故预防措施 (9)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0)2.1 煤气泄漏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1)2.1.1 事故经过 (13)2.1.2 事故原因分析 (14)2.1.3 事故预防措施 (15)2.2 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6)2.2.1 事故经过 (18)2.2.2 事故原因分析 (18)2.2.3 事故预防措施 (20)一、中毒事故案例分析2018年某化工厂发生一起苯中毒事故,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是由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苯进行有效的储存和处理,导致苯泄漏。
泄漏的苯与空气混合后形成可燃气体,遇火源时可能引发爆炸。
当工人进入泄漏区域时,吸入了大量的苯蒸气,导致中毒。
经送医救治,部分中毒工人的生命得以挽回,但仍有两人因中毒过重不治身亡。
2019年某食品加工厂发生一起农药中毒事故,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农药进行妥善储存和使用,导致农药泄漏。
泄漏的农药与空气混合后形成有毒气体,当工人进入泄漏区域时吸入有毒气体,导致中毒。
经送医救治,部分中毒工人的生命得以挽回,但仍有一人因中毒过重不治身亡。
年某制药厂发生一起药物误食中毒事故,造成一名工人中毒。
事故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包装和标识,导致一名工人将药品误认为是食品而食用。
该员工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经送医救治,生命得以挽回,但仍需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1.1 毒气泄漏事故案例分析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因反应釜的老化及未及时维修,发生毒气泄漏事故。
由于该化工厂涉及有毒化学物质的生产,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气体扩散至工作环境中。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2020.6)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保护接地、静电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3.0.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5.1.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5.1.1.b)“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3.6.1“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3.5.1“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静电接地极要求《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2.6.4“下列接地干线和线路不得用于静电接地:(1)照明回路的工作零线和三相四线制中工作零线;(2)整流所备级电压的交流、直流保护接地系统;(3)直流回路的专用接地干线;(4)电子线路的“工作地”干线。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常见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常见安全隐患化工行业常见安全隐患-300条一、设备设施1.反应釜、反应器1)减速机噪声异常2)减速机或机架上油污多3)减速机塑料风叶热融变形4)机封、减速机缺油5)垫圈泄漏6)防静电接地线损坏、未安装7)安全阀未年检、泄漏、未建立台帐8)温度计未年检、损坏9)压力表超期未年检、损坏或物料堵塞10)重点反应釜未采用双套温度、压力显示、记录报警11)爆破片到期未更换、泄漏、未建立台帐12)爆破片下装阀门未开13)存在爆炸危险反应釜未装爆破片14)温度偏高、搅拌中断等存在异常升压或冲料15)放料时底阀易堵塞16)不锈钢或碳钢釜存在酸性腐蚀17)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等超负荷运转18)搪瓷釜内搪瓷破损仍使用于腐蚀、易燃易爆场所19)反应釜内胆于夹套蒸汽进口处冲蚀破损20)压力容器超过使用年限、制造质量差,多次修理后仍泄漏21)压力容器没有铭牌22)缺位号标识或不清23)对有爆炸敏感性的反应釜未能有效隔离24)重要设备未制订安全检查表25)重要设备缺备件或备机2.贮槽、罐区、槽车1)液位计模糊或损坏、堵塞2)静电接地线松动或未连接3)法兰垫片处泄漏4)小平台等高位贮槽未能有效固定5)安全液封液位未达到要求6)常压贮槽带压使用7)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8)非常温贮槽未装温度计9)容器出现裂缝,仍在使用10)频繁受真空、氮气交变载荷使贮罐破损11)低沸点溶剂或液化气贮槽受阳光直射12)室外贮罐等存在运输车辆等撞击危险13)危险品罐区围堰孔洞未封堵14)危化品罐区防护堤封堵不严密,任意开设排雨水孔15)通向排水管的截止阀处于常开等不安全状态16)危化品罐区的可燃或腐蚀性物料出口管线,其支架未设置吊式压式弹簧补偿措施,或直接采用挠性连接短管17)危化品罐区未设禁打手机、禁带火源、限高限速等各种警示牌18)危险品罐区无泄漏、送料操作记录及日常巡查19)拖拉机随意进入危险品罐区20)危险品罐区周边有明火或山林火灾21)危险品罐区操作室使用电炉、电茶壶、电热板等违章用电22)槽车在装卸地点没有接地装置23)没有防止操作人员从罐车上坠落的措施24)未装配有效的阻火器和车况不合格(照明灯损坏或刹车失灵)槽车进入罐区25)槽车贮罐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无检验日期或存在失效26)槽车罐体未标明压力容器下次检验日期27)罐体上无静电拖链、防毒器材或阀门泄漏28)卸料前和卸料后接地未静置10分钟以上29)槽车卸料时,司机、押运员离开卸料现场,没有现场监护人员30)采用敞开式和喷溅式卸料31)卸料时使贮罐超标准液位或满料溢出32)氯乙烯槽车卸料时,软管或法兰处泄漏33)氯乙烯运输送料时,满槽34)槽车装量不满时多次在厂内运输和卸料35)卸料车辆为熄火及手闸制动或卸料中途启动车辆36)在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从事卸料操作37)油罐接地点没有2处38)装卸汽油、甲苯时,操作人员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的鞋子39)液氨等贮槽贮存区域未设置事故围堰和应急喷淋稀释设施40)现场未设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设施41)没有防止物料错装措施如乙酸乙酯装入汽油槽罐42)站在汽油桶上电焊43)未经清洗,切割汽油桶或焊接贮槽44)液氨、氯乙烯贮罐超装45)槽车卸料时,堵塞消防通道及侵占通行道路46)收料员离开卸料现场47)装卸现场使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48)由罐区送入车间的物料贮槽没有操作记录3.冷凝器、再沸器1)腐蚀、垫圈老化等引起泄漏2)冷凝后物料温度过高3)换热介质层被淤泥、微生物堵塞4)高温表面没有防护5)冷却高温液体(如150℃)时,冷却水进出阀未开,或冷却水量不够6)蒸发器等在初次使用时,急速升温7)换热器未考虑防震措施,使与其连接管道因震动造成松动泄漏4.管道及管件1)管道安装完毕,内部的焊渣、其他异物未清理2)视镜玻璃不清洁或损坏3)选用视筒材质耐压、耐温性能不妥,视筒安装不当4)视筒破裂或长时间带压使用5)防静电接地线损坏6)管道、法兰或螺栓严重腐蚀、破裂7)高温管道未保温8)泄爆管制作成弯管9)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10)管道色标不清11)调试时不同物料串接阀门未盲死12)废弃管道未及时清理13)管阀安装位置低,易撞头或操作困难14)腐蚀性物料管线、法兰等易泄漏处未采取防护措施15)存在水、氮气、空气、蒸汽等进入物料管线的可能16)高温管道边放置易燃易爆物料的铁桶或塑料桶17)管道或管件材料选材不合理,易腐蚀18)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19)在可能爆炸的视镜玻璃处,未安装防护金属网20)止回阀不能灵活动作或失效21)电动阀停电、气动阀停气22)使用氢气等压力管道没有定期维护保养或带病运行23)使用压力管道时,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24)维护人员没有资质修理、改造压力管道25)压力管道焊接质量低劣,有咬边、气孔、夹渣、未焊透等焊接缺陷26)压力管道未按照规定设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超期未校验27)压力管道未建立档案、操作规程28)搪玻璃管道受钢管等撞击29)生产工艺介质改变后仍使用现有管线阀门未考虑材料适应性30)氮气管与空气管串接31)盐水管与冷却水管串接5.输送泵、真空泵1)泵泄漏2)异常噪声3)联轴器没有防护罩4)泵出口未装压力表或止回阀5)长期停用时,未放净泵和管道中液体,造成腐蚀或冻结6)容积泵在运行时,将出口阀关闭或未装安全回流阀7)泵进口管径小或管路长或拐弯多8)离心泵安装高度高于吸入高度9)未使用防静电皮带6.离心机1)甩滤溶剂,未充氮气或氮气管道堵塞或现场无流量计可显示2)精烘包内需用离心机甩滤溶剂时,未装测氧仪及报警装置3)快速刹车或用辅助工具(如铁棒等)刹车4)离心机未有效接地5)防爆区内未使用防静电皮带6)离心机运行时,震动异常7.双锥1)无防护栏及安全连锁装置2)人员爬入双锥内更换真空袋3)传动皮带无防护4)轴封泄漏5)真空管路堵塞或使用时真空阀未开启8.气瓶1)气瓶没有配瓶帽、防震圈2)氢气钢瓶夏季运输、存放时,没有遮阳措施,导致曝晒3)部分气瓶超过年检期限4)乙炔瓶与氧气瓶同时使用时,安全间距未超过五米5)用带催化剂手套关氢气瓶阀6)敲击碰撞气瓶7)气瓶使用后,气压小于0.05Mpa8)气瓶组及管路连接、阀门损坏9)氢气瓶使用时,未采用防静电装置或已坏10)气体钢瓶没有防倒措施11)储存场所存在地沟、暗道12)贮存场所不通风或通风不畅或有腐蚀性气体进入13)缺灭火器材14)乙炔气瓶放倒使用15)气瓶颜色模糊不清二、电器仪表1.防爆区内设置非防爆电器或控制柜非防爆2.配电室窗户玻璃破损3.配电室内杂物较多4.配电室内有蒸汽水、物料管、粉尘、腐蚀性物质,致使电柜内的电气设备老化,导致短路事故5.变压器室外有酸雾腐蚀或溶剂渗入或粉尘多6.控制柜或变电柜后有衣服等杂物7.配电柜过于陈旧,易产生短路8.电缆靠近高温管道9.架空电缆周边物料管道、污水管道等泄漏,使腐蚀性物料流入电缆桥架内10.埋地电缆受到地下水腐蚀11.电缆井、沟内污水严重渗入12.电缆桥架严重腐蚀13.电缆线保护套管老化断裂14.铺设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不同场所之间的墙或楼板处孔洞时,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严格堵塞15.乱拉活动排风,导致电缆接头脱落、漏电16.开关按钮对应设备位号标识不清17.车间内有零乱不明电缆18.应急照明灯未装或已坏19.露天电动机无防护罩20.操作现场照明度不够21.设备与电气不配套(小牛拖大车、老牛拖大车)形成电气设备发热损坏、起火22.电气设备、电缆桥架上冲水23.防爆视镜灯、照明灯元宝螺丝松动,漏光三、静电24.在易燃易爆场所,反应釜、管道、贮槽、冷凝器、输送泵、法兰、阀门未接地或接地不不良25.在易燃易爆场所,投粉体料斗未接地,充氮气26.超过安全流速(v2<0.64/d)输送汽油、甲苯、环己烷等液体27.氢气流速总管超过12m/s,支管超过8m/s28.将汽油等从高位喷入贮罐底或地面29.在未充氮气时,异丙醇铝、镁粉等由敞口漏斗投入含汽油、甲苯等反应釜中30.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衣服、鞋帽及剧烈活动31.在易燃易爆场所,用化纤材料的拖布或抹布擦洗设备或地面32.向塑料桶中灌装汽油33.用汽油等溶剂洗工作服或拖地或钢平台、地面34.不锈钢、碳钢贮罐罐壁未用焊接钢筋或扁钢接地,超过50m2 未有两处接地35.存在散发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未采用增湿等消除静电危害的措施36.用塑料管吸料或装甲苯或回收甲苯37.用压缩空气输送或搅拌汽油38.防爆洁净区未使用防静电拖鞋39.接地扁钢、屋顶防雷带生锈、腐蚀严重40.高出屋面的金属设备未焊接钢筋并入避雷带四、生产现场41.贮存原料或废料较多42.现场“跑、冒、滴、漏”多43.保温层损坏44.缺有效防护栏45.常闭式防火门常开46.存有粉尘(镁粉、锌粉等)的操作岗位,未及时清理47.金属钠、钠氢存放,没有防雨措施或废桶、废袋随意存放48.消防通道堵塞或各种管线及其支架妨碍通行49.灭火器缺少或已过期锈蚀或消防带、消防栓不符合消防要求50.废料桶有多张标签51.强氧化剂(双氧水、高锰酸钾等)堆放在木架上52.钢平台晃动幅度过大53.钢平台或钢柱腐蚀严重54.局部区域溶剂浓度超标55.高处阀门手柄、铁棒等易跌落56.混凝土楼面震动大57.室外钢棚或屋顶杂物多58.防毒器材过期或失效59.生产现场存放有非生产用具(食品、报纸、小说)60.缺乏夏季的防暑降温设施61.室外小管径水管冬季未保温62.车间内没有紧急淋浴、洗眼等卫生设施或已损坏63.车辆未装阻火器进入生产现场64.易燃易爆场所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失灵65.反应釜、贮罐、泵等未标注设备位号和名称66.大铁门没有固定插销,一旦风大就可能使铁门擦出火花,导致危险67.库房门槛偏低,一旦发生意外,危险品将外溢68.生产现场地面存放铁板、钢管五、人员、现场操作69.没有岗位操作记录或操作记录不完整70.吸料、灌装、搬运腐蚀性物品未戴防护用品71.存在操作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等现象72.粉体等投料岗位未戴防尘口罩73.快速开关阀门74.分层釜、槽底阀分层后未关75.分层釜、槽分水阀开太大,造成水中夹油排入污水池或排水时间过长忘记关阀而跑料76.高温釜、塔内放入空气77.提取催化剂(如钯碳、活性镍等)现场散落较多78.用铁棒捅管道、釜内堵塞的物料或使用不防爆器械产生火花79.噪声环境未戴防耳器或耳塞80.贮槽超压使用81.使用汽油、甲苯等易燃易爆溶剂处,釜、槽未采用氮气置换82.烟尘弥漫、通风不良或缺氧83.带压开启反应釜盖84.员工有职业禁忌或过敏症或接触毒物时间过长85.紧急阀门或紧急开关不易操作86.在易燃易爆场所,穿带钉子鞋或高跟鞋、凉鞋六、土建87.可能发生火势蔓延的上下楼层管道井没有预防措施(如阻燃材料封堵)88.有爆炸危险的工艺未采用防爆墙及轻质屋顶或未考虑足够的泄爆面89.出入口和紧急通道设计数量不够或堵塞或无明显标志90.厂房基础已受酸、碱类物质腐蚀,立柱、梁已受损严重91.有大风时,钢窗玻璃易脱落92.楼梯太窄或较陡93.室内排水不畅或低洼处长期积水、积油94.通道或作业处,头顶与顶棚没有足够的空间95.在不明地下管线(水管、电缆等)情况下,随意开挖路面96.使用大型机械在接近地下电缆、管道等附近挖土97.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时,生产车间未派人监护98.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管道断裂、泄漏等),未立即停工进行应急处理99.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管道,未设置围栏和标志,夜间未设置照明100.发现土壤有可能坍塌或滑动时,未停止作业101.没有防止地下空罐、空池上浮的措施102.在下罐、下池作业时,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或未遵照审批要求实施(如劳保用品、监护人落实等),防范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作业103.在非土建作业时,未办理“非基建用工手续“或作业前不了解相应可能风险,在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开工七、生产检修104.在容器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遇到危险情况,没有紧急逃出设施或措施105.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由新近员工担任或违章动火106.超负荷吊装107.工具或吊物未合理固定108.未配备或未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109.无警示标志或标志已模糊不清(如防止触电、防止坠物等)110.检修时踏在悬空管路或小管径塑料管道和搪玻璃管道上或使用不安全登高设施111.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等电缆破损引起漏电,零线破损或跨接112.盲目进入污水池、深沟、深池作业113.冬季管架结冰滑,无防滑措施114.安装公司电焊工无电焊证或检修工未经过相关培训115.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材料的屋顶上作业116.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范措施进行交叉作业117.高处作业时,电焊机的零线未接到所焊位置118.有异味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区域作业未佩带防毒面具119.高处补、挖墙洞时,未设安全围栏或安全网等120.清理出的危险物料由高层向下层散落121.用吊装机械载人122.夜间作业无足够照明12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仍在露天高空作业124.釜内作业时,釜外无两人以上监护125.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126.进罐作业前,未对釜进行有效清洗127.进罐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CO、H2S)浓度128.进罐作业前,未对物料管线如原料、溶剂、蒸汽、水、氮气等管线可靠隔离129.检修过程中,未对釜内定期取样分析130.釜外明显位置未挂上“罐内有人”的牌子131.进罐作业时,没有执行“双检制”132.釜内照明不符合安全电压标准,干燥情况下电压大于24V,潮湿情况下电压大于12V133.检修完毕,未检查、清理杂物就开机使用134.长时间在釜内作业未轮换135.检修时,釜内缺必要的通风设施136.在搪玻璃罐外壁表面或内壁施焊137.进入搪玻璃釜、槽内未铺设软垫138.快速升温或急速冷却搪玻璃釜139.使用搪玻璃罐时,罐口或人孔螺栓、卡子掉入釜内140.使用搪玻璃釜、不锈钢釜、碳钢釜时,酸液进入釜夹套141.选用材料未经温度、PH、腐蚀溶解性审核,可能存有压力的场合未经受压专项审核142.检修完毕,釜内、检修现场高低位等全部空间未经全面清场、复核,既开始试运行143.检修完毕,相关事项未做全面沟通,变更未经确认审批,相关人员未全面培训并了解就接手144.检修未经运行确认即投料生产八、生产工艺145.存在突发反应,缺乏应对措施及培训146.随意改变投料量或投料配比147.改进工艺或新工艺,未进行安全评估148.工艺变更未经过严格审订、批准149.工艺过程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操作150.使用高毒物料时,采用敞口操作151.未编写工艺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152.未编写所用物料的物性资料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项153.所用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未经详细核算154.存在粉尘爆炸的潜在危险性155.某种原辅料不能及时投入时,釜内物料暂存时存在危险156.原料或中间体在贮存中会发生自燃或聚合或分解危险157.工艺中各种参数(温度、压力等)接近危险界限158.发生异常状况时,没有将反应物迅速排放的措施159.没有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20种化工重大事故隐患典型(附案例)

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考核不得收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017年1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对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考核重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有关企业人员进行考核。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岗位安全风险相对较大,对人员专业能力要求较高。
近年来,由于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由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关资质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2017年发生的河北沧州“5·13”氯气中毒事故、山东临沂“6·5”重大爆炸事故、江西九江“7·2”爆炸事故均暴露出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引发事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