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知识产权法讲义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完整讲义

第一章著作权法一、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F3,《条例》F4);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和主题。
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予保护的对象(F5);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例题·多选题】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2011-3-61)A.法院判决书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答疑编号2787010101]『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属于官方正式译文,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属于思想范畴,不是一种有形的表达方式。
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和主题,而保护对思想和主题进行表达而形成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作品。
我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适用国民待遇,即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获得著作权。
所以《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适用我国《著作权法》。
二、著作权的主体(一)著作权的一般主体—作者(F11):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知识产权法课件(完整)

03 04
法国1791《表演权法》,1793《作者 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 “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
作者权的法律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 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 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 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 《安娜法》
05
第一章 著作权法
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是我国历部著作权法。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
一
力创造成果。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保护条件为独
创性+有形形式复制;
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
二
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二章 专利权 第三章 商标权 第四章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课程框架(体系、思维导图)
1、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 3、特术作品 3、计算机软件
客体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 广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期限
美术作品
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 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
匿名作品
第一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讲义打印

第一章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总论)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直接支配其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垄断性民事财产权。
(知识产权——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二、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1知识产权原则上是财产权,只在著作权有所例外。
2知识产权是支配权和对世权,这一点使得知识产权与物权相同而与债权相区别。
三、特征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这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的原因所在。
具体而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而商标权的客体则是商标。
2专有性,又称之为垄断性,即同一智力成果或者商业标记上只能有一个知识产权。
例如两个以上的人作出同一种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人以专利权;两个人就同一类产品就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只能为其中一个人注册而不能为两个人均进行注册。
3地域性。
地域性的含义有二:其一,知识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这种地域性随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而逐渐消失;其二是知识产权的授权和转让是与地域相联系的。
即知识产权的授权和转让必须明确地域范围,仅授权某些地域范围内行使知识产权,那么被授权人超出此地域范围行使该项知识产权即为侵权行为。
4时间性。
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过了这一时间该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就进入公共领域由全人类共享,任何人都可以无偿地加以使用。
不过商标权的时间性纯粹是基于管理上的需要而设,商标所有人可以不断地续展。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范围一、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司法考试考的就是狭义上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知识产权仅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专利权和商标权合称为工业产权。
司法考试中所考查的知识产权主要是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因此我们下文的讲解将全部围绕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即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而展开。
二、广义上的知识产权(略)第三节知识产权立法一、国内法(了解)—— (一)著作权法(二)专利法 (三)商标法二、国际公约(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商标+专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于1883年正式通过,我国则是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讲义

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所享有的以人
身权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转让和 不可剥夺的专属权,非作品创作人不得享有。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人身权包括四种权项: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⒉知识产权的客体须有能为人所感知的客观 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性。
– 客观表现形式,即可独占、利用的物质载体(有 声语言、文字、图表等),否则不能被法律确认 和保护。
– 首创性,以前没有。 – 新颖性,刚刚出现,能够充分的、越来越作为自
身起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3.专有性。 知识产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
出版社行使并由此取得稿酬。
制片权,是指作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拍摄为电影、电视片或录
像制品的权利。这些都应经作者授权并事先签订书面合同。
一、著作权的概念
⑵ 演绎权 演绎权是作者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演绎作品就是利用
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所产生的新作 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人享有,受 法律保护,但以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为原则。
知识产权法
教学重点与难点:
•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法律特征 • 著作权的内容、主体、客体 • 著作权的取得、保护期限、权利限制 • 专利权的客体及其特征、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 申请专利的原则 • 专利权的期限
§1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 1. 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
§1 知识产权法概述
1. 保护范围: • 中外学者通常分为:
知识产权法全套教学课件

著作权审查标准
审查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法定 作品类型、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
著作权保护范围及限制
著作权保护范围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限制情形
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情形,允许他人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而无需获得作者授权。
商标审查流程
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 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予以核准注 册。
商标权保护范围及限制
商标权保护范围
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 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 似的商标。
商标权限制
商标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如合理 使用、先用权、权利用尽等原则。
刑事责任
严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如 商业贿赂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
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规管理是企业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基石。通过 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企业可以规范员工行 为,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企业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应采取多种措施防范不正当竞争风险,包括加强员 工培训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 同时,企业还应积极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采取法 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要点二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 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 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 信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认定标准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 6)知识产权是指在知识经济环境下,国家 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内容。
• 7)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文明和进步以及国 民素质水平的重要标志。
2021/7/23
4
• 本书作者认为:
• 所谓的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 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及其他无体财产 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2021/7/23
16
三、知识产权法的历史沿革
• 1.知识产权法的起源 •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 2.知识产权在中国的发展
2021/7/23
17
四、知识产权法律渊源
• (一)国内法律规范 • 1.宪法 • 2.知识产权法律 • (1)有关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律 •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 (2)基本法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 • 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 • (3)其他法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 • 3.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 • 4.地方知识产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 理解:
• 1)知识产权并非单纯产权,有些甚至根本 与产权无关。
• 2)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客体但不是 唯一客体,其客体应为无体财产。
• 3)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 4)知识产权是无体财产权。
2021/7/23
5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
• 1)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性。 • 2)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 •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性。 • 4)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
2021/7/23
18
(二)国际条约
•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管理的国际公约 • 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尼泊尔公约…… • 2.其他组织管理的国际公约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 世界版权公约 • (三)我国签订的知识产权双边协定
知识产权法讲义共235张PPT

VS
商标权的限制
商标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合理使 用、先用权、权利用尽等原则。此外,商 标注册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 用商标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 益。
商标权的注册与保护
商标权的注册
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法定程序,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 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知识产权法讲义 共235张PPT
目录
• 知识产权法概述 • 著作权法律制度 • 专利权法律制度 • 商标权法律制度 •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01
CATALOGUE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
01
02
03
04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 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有性
办理。
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 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
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权的申请与授权
• 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 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 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权的申请与授权
• 专利授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新颖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04
CATALOGUE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一、知识产权总论摘要:知识与财产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第一节:知识与财产从字面来看“知识产权”指“对知识的产权”,而“产权”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因此“知识产权”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
换言之,知识是一种法律意义上受保护的财产。
以这种方式去理解“知识产权”的结果,任何知识都成了法律上的财产。
那么,是否任何知识都是法律上的财产呢?或者有哪些形态的知识才是法律上的财产呢?在人类历史的长河,法律上的“财产”长期以来指有形财产。
波斯纳等学者认为:法律上的财产必须符合三方面的条件:一因稀缺而具有价值。
二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拥有,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
三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
显然,据这三条件,有体物最容易成为法律上的财产。
发明创造和文艺作品在古代是不是法律上的财产呢?以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为例,它显然具有巨大的价值。
但指南针在当时能够被称为法律上的财产吗?那么在古代社会,由于不能对发明创造成果进行排他性控制,智力成果不具备成为法律上财产的条件,更谈不上所谓的财产权了。
作品在古代也是如此。
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一旦流传出去就会被广泛传抄。
作者对此也是无力控制的。
发明创造、文艺作品等由信息构成的成果究竟是如何最终成为法律所承认并保护的财产的呢?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17世纪发明了一种灌溉机。
他向当时的威尼斯国王写了一封信。
信中写道:“陛下,我发明了一种只用很简单的方法和很少的费用,而使用非常方便的扬水灌溉机械,仅用一匹马的力量,即可使二十个管口不断地向外喷水。
我费了很大力气,花了很大代价才完成了它。
因此像这样的发明,如果变成所有人的共同财产,是不能被容忍的。
所以恳求您除我和我的子孙或从我的后代手中获得这种权利的人以外,在四十年内或在规定的期间内,不允许任何人制造和使用我所发明的新机械,即使是制造了,也不准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厚大在线360知识产权法讲义商标法一、商标概况★★1.商标:商标俗称品牌,是品牌在法律保护层面概念。
潮流点叫法是LOGO。
2.普通商标保护理论:混淆理论。
商标功能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货。
3.商标法定分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4.商标专用权(1)仅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②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商品为限。
5.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但受一定保护。
二、商标注册★★(一)注册商标条件★★1.明显性(可以批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
2.非功能性(不得与所示商品功能性相联系)。
3.非冲突性(不得侵犯申请日前她人合法享有权利、权益)。
4.可视性或可听性(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组合)。
注:只有专利权能保护功能,商标、著作权都不保护功能。
(二)申请商标注册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1)可以自己办理;(2)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外国公司或个人:外国公司或个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业务。
(三)注册原则1.自愿注册原则2.分类注册原则3.一表多类原则三、商标权保护期与续展、转让与允许使用★★(一)保护期★★★1.保护期:2.原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例外:经历异议程序后核准注册,,自初步审定公示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续展★★1.续展期限①续展期。
保护期满前12个月。
②宽展期。
保护期满后6个月。
(三)允许使用(★★)1.程序:允许她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允许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允许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示。
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规定:(1)必要在使用该注册商标商品上标明被允许人名称和产地;(2)被允许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商品质量;(3)允许人应当监督被允许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
(四)转让(★★)1.程序:订立转让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2.限制:应当一并转让3.时点:经核准后,予以公示,受让人自公示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影响:注册商标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商标使用允许合同效力,但商标使用允许合同另有商定除外。
著作权法一、著作权法客体(作品)★★1.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备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智力成果。
2.作品特性:①须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劳动自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②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须为能被客观感知外在表达);③须具备独创性。
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对象★★(1)思想与表达二分法:①著作权客体是作品。
作品是对思想观念独创性表达。
②著作权只保护思想观念有独创性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
③“思想观念”采纳广义理解:概念、原则、客观事实、发现、创意、创造、程序、工艺和办法等。
4.特殊问题:违禁作品★★违禁作品法律地位国家可禁止其出版、传播;但仍受一定限度保护,若有人侵权,著作权人仍有权祈求加害人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物品等责任,只是普通不能主张损害补偿。
二、著作权归属★★★(一)普通规则★★1.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作者认定①创作作品自然人是作者。
②为她人创作提供组织工作,提供征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她辅助工作(如打印、誊写、校正),均不视为创作。
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承担责任作品(如大型软件、百科全书、地图等),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视为作者。
④作者推定:推定在作品上签名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作者。
(二)著作权产生时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创作作品:自创作完毕之日起产生。
无需刊登,无需固定于载体上,无需办理登记(自动保护原则)。
2.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创作作品(1)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缔结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双边合同之缔约国(成员国)国民或在缔约国具备经常居住地外国人、无国籍人,获得自动保护,自作品完毕之日起,按最低原则提供保护。
(2)非成员国国民并且在成员国无经常居住地外国人、无国籍人创作作品,不能获得自动保护,分两种状况:①作品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自出版之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②作品只要在任何一种成员国初次出版,或者同步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步出版(彼此不能间隔超30 天),自初次出版之日起,国内按国际公约规定最低原则进行保护。
图解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作品著作权产生时点:Ⅰ国际公约缔约国/成员国经常居住地Ⅱ一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出版之日起依国内著作权法保护。
在任何一种成员国初次出版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步出版,自初次出版之日提供最低保护。
(三)合伙作品著作权归属★★★1.合伙作品:有创作合意,作者都参加了共同创作活动。
没参加创作,只为她人提供征询意见、物质条件、素材或者其她辅助工作人不能成为合伙作者。
2.权利归属:(1If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其她合伙作者享有。
(2)合伙作者行使著作权协商不一致:①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某些可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使用过程中不能侵犯作品整体著作权。
②作品不能分割使用,任何一方不能制止行使除转让以外其她权利,但收益应合理分派给所有作者。
作者之一死亡,分派 给继承人。
(四)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五)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1.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2.编剧、导演、照相、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俩权利:(1)签名权;(2)获得报酬权。
3.重要演员享有两项权利:①表白表演者身份权利;②获得报酬权。
4.影视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六)匿名作品、汇编作品、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三、著作权内容★★★(一)概况★★1.分类:(1)著作人身权:刊登权、签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摄制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获得报酬权。
2.特点:(1)除刊登权外,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2)著作人身权具备专属性,原则上不得转让与继承。
(二)刊登权★★★1.概念:决定作品与否公之于众权利。
2.推定著作权人允许她人行使刊登权:(1)将未刊登美术作品或照相作品原件转让;(2)批准将未刊登作品摄制成电影(其她运用方式亦同);(3)将未刊登之作品著作财产权(如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
3.刊登权是一次性权利(一次用尽)。
把握三点:(1)向不特定第三人公开。
(2)使作品处在公众可得而知状态即可,不规定公众事实上已经知晓。
(3)须著作权人自行或者允许她人公之于众。
(三)复制权★★★1.复制权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权利。
2.要件:(1)将作品于有形物质载体上再现;(2)作品须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物质载体上。
(四)发行权★★★1.发行权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权利。
2.特点:(1)提供作品对象是公众;(2)方式为销售或者赠与;(3)须有作品载体(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转移。
3.发行权一次用尽(初次销售原则)。
对正版作品再发行不构成侵权。
(五)出租权★★★1.有偿允许她人暂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办法创作作品、计算机软件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重要标除外。
2.仅四种人享有出租权(其她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1)电影作品著作权人;(2)以类似摄制电影办法创作作品(重要指电视剧、有独创性MTV)著作权人;(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重要标除外)(4)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
(六)表演权★★★1.表演权控制行为:(1)公开活表演(现场表演权),直接现场公开表演作品权利,如现场演唱、上演剧本、朗读诗歌等。
(2)公开机械表演(机械表演权),使用机械设备公开播放录有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2.表演权不能控制两个行为:(1)非公开表演(2)免费公开表演,这属于合理使用,免费表演是双免费,不向观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1.控制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将作品上载到网络(互联网或者局域网)上,就侵犯了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2.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均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八)广播权★★★1.享有广播权主体:(1)著作权人享有广播权;(2)表演者享有半个广播权(仅对现场表演有广播权);(3)录音制品制作者不享有广播权;(4)录像制品制作者享有广播权;(5)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节目信号”享有转播权。
四、邻接权内容与保护期★★★(一)表演者权★★★1.主体:表演者,涉及演员、表演单位。
限于表演作品自然人或者单位。
作品与否已过保护期,作品与否曾受到过保护,均非所问。
如果被表演不是作品,则不也许享有表演者权。
2.客体:对作品表演活动。
表演者对同一作品每一次表演均享有表演者权。
3.内容:①表白表演者身份。
人身权②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③允许她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现场直播权)。
④允许她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初次固定权)。
财产权⑤允许她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⑥允许她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4.保护期:(1)表白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其她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12月31日。
5.表演者义务:(1)表演者公开表演她人作品,应当获得著作权人允许,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公开表演演绎作品,应获得演绎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允许,并支付报酬。
(3)表演者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签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1.主体: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
①录音制作者,“初次”制作人,即“母带”制作者。
②录像制作者,“初次”制作人,也仅指“母带”制作人。
2.客体:录音和录像制品。
①录音制品,任何对表演声音或者其她声音录制品。
②录像制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办法创作作品“以外”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持续有关形象、图像录制品。
3.权利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4.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初次制作完毕后”第50年12月31日。
5.录音录像制作者义务:①使用她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获得著作权人允许,②使用演绎作品,应获得演绎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允许,并支付报酬。
③对表演活动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获得表演者允许,并支付报酬。
④不得侵权作者签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三)广播组织权★★★1.主体:广播电台、电视台。
2.客体:广播组织播放节目信号(signal)。
3.内容:①转播权。
广播电台有权禁止未经其允许将其播放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以无线方式或者有线方式转播。
②录制、复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