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范围-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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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范围(2014版)

国际经济法范围

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非规范的总称,即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惯例

国际经济惯例是在厂区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常反复适用而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则。

国际经济主权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一个国家都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他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国际企业、全球企业等,是指由分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属于或价格条件,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范围、风险界限和费用负担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将货物作出入国境交易的货物买卖合同。

要约

要约又称发价、发盘,是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愿意与其订立合同并且内容明确的一种意思表示。

承诺

承诺,又称接受,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的规定,对要约的内容表示无条件接受并愿按此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

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房主张任何权利,从而使买方能安安稳稳地占有买来的货物。

国际货物运输法

是调整国际货物运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提单

提单,是指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在接受承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口按其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

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按约定的一个或几个航次,将船舶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祖传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适用船舶进行运输,并收取约定运费的租船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受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票据

票据是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是指出票人按法定形式开具并签署,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向指定人或来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凭证,即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方发货后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款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依照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托收据

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

循环信用证

是指信用证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够重新恢复到原金额再次使用,直至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限度为止的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又称担保信用证或保证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保证在开证人不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的信用证。

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BOT

是指投资者通过特许协议取得东道国政府对其参与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的许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由该投资者负责特定项目的筹资、建设与经营,并通过对该项目的经营活动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于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协议期满时则向政府移交该设施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

特许协议

是指一国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和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而予以的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国际金融法

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别提款权

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原有的不同贷款权外,按各会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国际借贷协议

是指不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为进行货币借贷、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国际银团贷款

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不同国家银行联合起来,组成银行集团,按照统一的贷款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大额中、长期贷款。

国际项目贷款

是指对特定工程项目提供贷款,然后以项目建成后的收益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税收饶让抵免

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所得因来源地国给予的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纳税款予以抵免。

国际重复征税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对同一或不同的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国际重叠征税

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思考题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经济组织法律制度、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法律制度。

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有哪些

国际经济条约、国际经济惯例、重要国际组织的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

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哪些

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

4、试述跨国公司及其特征

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国际企业、全球企业等,是指由分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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