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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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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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贯彻落实 “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通知(国质检标函 [2015]538 号)
1. 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 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2. 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 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 至相关质监部门;确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 3. 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及时 采集和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报送 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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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 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 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 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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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 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的通知(国发 [2015]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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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 号)
1.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 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 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各项工作, 做好实施 “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 2015 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 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 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 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3. 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 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 营业执照、 “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 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户口本是中国公民的重要证件,每个人在出生后都会办理户口登记,作为身份、户籍和人口统计的基础。

户口本上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姓名等,可以说是个人身份和家庭关系的重要证明。

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是指将户口本上的信息进行摄影和编码,然后将其电子化存档。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方便快捷地查找、查询和管理个人和家庭信息,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减少了信息错误。

照一照,指的是将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进行照相,保留下来作为电子档案。

通过照相可以将户口本的内容保留下来,避免了户口本损坏或遗失导致信息丢失的情况发生。

同时,电子化的存档也方便了信息的备份和传输,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查看和使用。

码一码,指的是将户口本上的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编码处理。

通过给每个人分配不重复的编码,可以方便地进行个人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将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和统计,提高了信息的利用价值和管理效果。

户信息确认归档是指经过照一照和码一码之后,将电子化的户口本信息进行确认和归档。

确认的过程是核对照片和编码的准确性,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归档的过程是将确认的电子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和存储,方便后续的使用和管理。

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包括户口本照片和编码表。

户口本照片是通过专业的拍照设备进行拍摄,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编码表是根据户口本上的基本信息进行制作,确保每个人都有对应的不重复的编码。

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电子化存储方便了信息的查找和使用,比传统的纸质档案更加高效和便捷。

其次,电子化存储可以避免信息损坏和遗失的情况,提高了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再次,电子化存储可以方便数据的备份和传输,减少了信息错误的发生,提高了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总之,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是对户口本信息进行电子化存储的重要工作,有利于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式。质监部门已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在企业 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
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 “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 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 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 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
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6.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 场主体?
答: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纳入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 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
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 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 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流程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流程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操作手册
步骤一、网厅填写表单
纳税人登陆网厅新办企业快速通道,进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填写页面,输入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调出工商登记信息。

按要求填写表单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办税员信息。

网厅将办税人员信息推送至认证平台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身份信息均通过验证的(姓名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

步骤二、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
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的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同时,其必须是《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一;若经办人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外的,需转入步骤三,进行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步骤三、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纳税人提供身份证件供服务窗口读取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影像信息,并录入手机、代理人等其他身份信息。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手工录入其身份信息。

需报送以下资料:(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步骤四、人脸识别验证
服务窗口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实名办税系统将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需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留存。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内容,具体内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从今年10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

那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我为大家整理了五证合一的概念,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从今年10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

那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我为大家整理了五证合一的概念,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社会保险登记证5、统计登记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加载了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上述五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包含国家规定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根据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时,必须一并上缴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和统计登记证,否则无法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同时,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1.什么是"一照一码"?"一照一码"是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一、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税务机关➢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在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企业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多证合一”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 号、第 44 号、第 48 号修改)全文五、办理材料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A01075《“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九、注意事项1.纳税人首次上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对登记信息中缺失、不全、不准或需要更新的信息予以校正。

第二章 纳税服务内容1

第二章 纳税服务内容1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1第一节纳税服务规范一、单选题1、关于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进行补充信息采集B、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填写《“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C、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税务机关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D、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正确答案)2、A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2019年5月发生了一笔2018年7月的退货,该公司应修改所属期为( )的申报表。

( ) [单选题] *A、2018年7月B、2019年8月C、2019年3月(正确答案)D、2019年5月3、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 ( )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

[单选题] *A、5日B、5个工作日C、15日(正确答案)D、15个工作日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的规定是( )。

[单选题] *A、一般为30天,不得超过180天B、一般为60天,不得超过360天C、一般为90天,不得超过360天D、按跨区域涉税事项合同执行期限(正确答案)5、自2018年8月1日起,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限额为( ) [单选题] *A、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B、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C、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正确答案)D、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100份6、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使用说明书

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使用说明书

电子税务局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使用说明书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首次办税 (2)
一、登录(首次办税) (2)
二、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首次办税事项申请) (4)
三、文件下载 (9)
第二章实名采集和实名认证 (14)
一、登录(实名采集和实名认证) (14)
二、实名采集 (17)
三、实名认证 (20)
第三章新办纳税人套餐式 (22)
一、登录(套餐式) (22)
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事项申请) (25)
2.1套餐式事项办理 (26)
2.2套餐式事项进度查询 (36)
2.3套餐式事项办结 (40)
第一章首次办税
一、登录(首次办税)
取得营业执照的正常状态的纳税人进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系统,如【图1.1-1】,
【图1.1-1】
点击按钮, 首次办税用户需要选择登录类型是,页面显示如【图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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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申请条件】
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一章
【办理材料】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可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开通委托划缴税款业务,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和跟踪查询。

4.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一并办理以下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

5.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税务机关对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赋予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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