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解答Word版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指南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指南
一、业务概述进出口机电产品的检验是指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为M或N的进出口机电
类产品实施法定检验。
机电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一)进出口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等;(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包括锅炉、压力容器;(三)进出口轻工业产品:包括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四)进出口机床;(五)进口成套设备;(六)进口医疗器械;(七)进口电梯;(八)出口量刃具;(九)出口标准件;(十)出口手工工具;(十一)出口起重工具;(十二)进出口其他机械产品。
二、报验资料(一)出境货物报检资料(无特殊说明均可提供复印件,但我局检验人员有权查看其正本,核查其文件的有效性);1.报检单(正本);2.报检委托书(正本,无报验资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3.合同(如申请出口放行文件和检验证书以及换证凭条的,必须是外贸合同;申请换证凭单的,须提供内贸合同);4.信用证(外贸合同为信用证结汇方式的);5.自检文件(正本,包括自检合格证、自检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自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测数据、检验结论、检验依据及标准等内容,长期出口的厂家还应有商检批号的内容);6.包装箱检验结果单(正本,以木箱、纸箱为外包装的货物);7.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或“3C”证书;8.其他应附单据(包括形式发票、装箱单、磅码单);9.特殊文件:对于出口锅炉压力容器,还应该提供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入境货物报检资料(无特殊说明均可提供复印件,但我局检验人员有权查看其正本,核查其文件的有效性):1.报检单(正本);2.报检委托书(正本,无报验资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3.外贸合同;4.外贸发。
办理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解答问题一:什么是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是指对即将出口的机电产品进行检验,以确认其符合目标市场的技术要求、法规和标准。
出口国家通常要求对机电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符合目标市场的安全、质量和环境要求。
问题二:为什么需要办理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办理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是出口机电产品的必要步骤,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合规:出口机电产品必须符合目标市场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只有通过检验并获得合格证书,才能证明机电产品的合法合规性;2.保障质量:检验能够确保出口机电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降低产品质量风险,提高产品竞争力;3.进入市场:目标市场通常要求对机电产品进行检验,获得合格证书后,才能正式进入市场销售;4.信誉建设:通过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够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增加合作伙伴的信任。
问题三: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的流程是什么?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检验:申请人需要向检验机构提交检验申请,包括产品信息、技术文件等;2.文件审查:检验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检验要求;3.检验准备:申请人根据检验机构的要求,准备相关检验样品和测试设备;4.检验测试:检验机构对机电产品进行测试和检查,以确认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5.报告编制: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6.发放合格证书:如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检验机构将发放合格证书;7.后续跟踪:申请人需要跟踪产品进口国家的最新要求和标准,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要求。
问题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的常见问题有哪些?1. 技术标准不符出口机电产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常见的问题是产品的技术规格与目标市场要求不相符。
为避免此类问题,申请人在申请检验前应了解目标市场的技术要求,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应标准。
2. 文件不完善出口机电产品检验需要提交大量的技术文件,如产品说明、电路图、测试报告等。
当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华东经济管理》一九九八年第三期(总第57期) □ 张本照当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始于五十年代初期。
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的落后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一九八六年以后的十多年时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到一九九七年底,机电类产品已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及世界机电产品贸易额的比重分别达到30%左右和3%以上。
事实证明,机电产品出口不仅关系到为国家创汇,增加国民经济实力,而且直接促进了机电行业的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因此,国家十分重视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已将其列为我国出口的重要战略产业之一。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战略目标:2000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600亿美元,2010年赶上或超过“四小龙”达到1500亿美元。
但是,与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指标相比,当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方面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从出口商品的构成来看,劳动密集型商品居多,技术密集型商品偏少,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面临着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调整问题。
当前支撑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基本上是劳动、资源密集型,低附加值的中低档产品,即使是技术产品出口,也是档次偏低的居多。
主要机电产品达到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不到5%,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额仅占总出口额的1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品出口比重普遍达到30%以上。
由于当前世界机电产品市场是以技术密集程度较高的中高档产品为主,它必然给我国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带来较大难度。
其次,从机电产品出口的增长方式来看,主要是靠数量的大幅增长,忽视了效益的同步增长。
目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大多规模较小,集约化经营程度低,产品竞争能力差。
机电产品的出口售价普遍低于国际同类产品,有的只相当其价格的一半,一些出口量很大,甚至占有国际市场较大份额的产品,还在微利或成本价边缘徘徊,最终导致出口增长和效益增长不同步。
产品质量检测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产品质量检测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产品质量检测是确保产品优质、安全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讨论产品质量检测的常见问题,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法。
一、样本选取问题在产品质量检测中,样本的选取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然而,由于样本数量过少或者选取不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会导致结果不可靠。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增加样本数量,并确保样本的选取具有统计学上的可靠性。
同时,还应注意选取具有典型特征的样本,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测试方法选择问题在产品质量检测中,测试方法的选择也是关键。
不同的产品需要采用不同的测试方法,而错误的选择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偏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了解,选择最适合的测试方法进行检测。
可以咨询专业机构或者进行技术交流,以确保测试方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数据处理问题产品质量检测中,数据处理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然而,由于数据采集、记录或者处理过程中存在错误,会导致结果的误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建立严格的数据采集、记录和处理流程,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此外,可以使用数据验证技术对数据进行校验,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设备精度问题在产品质量检测中,使用的测试设备的精度对结果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
如果设备的精度不高或者不稳定,会导致检测结果的偏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选择精度高、稳定性好的测试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此外,还应对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其处于最佳状态。
五、人为因素问题在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人为因素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
例如,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等,都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误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规范性。
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减少人为因素对结果的影响。
总结起来,产品质量检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样本选取、测试方法选择、数据处理、设备精度和人为因素等。
出口机电商品检验指南.

出口机电商品检验指南一、出口机电商品检验程序(环节)在国际贸易中对外贸易关系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根据需要,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其商品进行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受理报验开始进入检验工作程序,承担起应负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一般分为受理报验、抽样、检验/ 鉴定、签发检验检疫证单等四个工作程序。
(一)受理出口机电商品的报验1、受理报验范围:出口机电商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验:(1)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内的出口机电商品。
(2)对外贸易合同(包括信用证,购买证等)规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机电商品。
(3)其它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证的出口机电商品。
(4)与进口国政府有约定必须凭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证明方准进口的机电商品。
(5)《种类表》内出口商品的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
2、受理出口机电商品报验的基本条件(1)报验单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口商品的报验单位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对外贸易关系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等。
(2)出口机电商品报道的时间与地点报验时间:出口机电商品的时间是关系到报验,出证放行履行合同的关键,因此要求出口机电商品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出口前10 天报验人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验,对个别检验周期较长的商品,还应留有相应的抽样、检验等方面的时间。
报验地点: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必须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检验出证手续;内地运往口岸的法定检验出口商品,须经货物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预先检验合格,取得《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后,方能运往口岸办理商品出口查验换证或办理通关手续;申请人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报验商品的检验检疫鉴定申请单,做到受检对象、检验依据以及对检验签证的要求明确具体;报验申请人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规定提交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境机电轻工产品检验指南.doc-出境机电轻工产品检验指南.

出境机电轻工产品检验指南检务处 jw 2008-07-01 00:00:00一、业务概述出境机电轻工产品的检验是指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为N的出境机电轻工类产品实施法定检验。
机电轻工产品主要包含: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家用电器、轻工业产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机床、成套设备、医疗器械、量刃具、标准件、手工工具、仪器仪表、电动工具、其他电器类产品、起重类机械产品、其他机械产品等,不包含鞋类、玩具。
二、报检要求及随附单证(一)出境货物报检单(原件),按要求填制且加盖公章,并按照《电子报检录入规范》录入(相关要求见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电子报检录入规范<出境>),且在特殊要求栏内输入产品所用的检验标准;(二)外贸合同(确认书或函电)或信用证(复印件);(三)外销发票和装箱单(复印件);(四)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厂检单(原件),其内容应包括自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测数据、检验结论、检验标准等内容,长期出口的厂家还应有商检批号的内容;(五)有外包装的需《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六)生产企业非自营出口的和代理报检公司报检的应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相关下载见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七)特殊要求:1、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详见附件),应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后再报检,电子报检时需在许可证/审批号栏内输入许可证号;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详情见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认证认可-出口质量许可-申办出口质量许可证企业须知;2、自行车及零件、小家电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确认书)复印件(童车报检要求同玩具类商品),小家电还需提供产品(符合输入国法规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办理型式试验报告需先由施检部门对产品进行抽封样,再交由相关实验室做型式试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3、电池类产品提供电池备案书复印件,办理电池备案书详见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进出口电池备案办理指南;4、出口锅炉压力容器,还应该提供由国家指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八)外埠机电轻工产品生产企业的出口按照产地检验原则,出境机电轻工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地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
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晓芳来源:《青年时代》2016年第14期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速度不断加快,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还存在着缺乏核心技术、出口方式陈旧、企业自主品牌意识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分析和研究机电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发展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现状我国机电产品行业经历了20多年的持续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机电产品已发展成为我国出口贸易中具有较强互补性和竞争力的大类产品。
近些年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发展迅速,在总体比例上占我国外贸总量的60%左右。
尤其是自2011年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连续两年突破万亿。
在机电产品总量高速增长的同时,出口商品结构明显得到了改善。
这些进步不仅有利地支持了我国国内机电产品產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也有效的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机电产品在出口中存在的问题(1)缺乏核心技术纵观世界各国的工业化进程,工业技术进步主要有两大来源:其一是原发性技术创新,即技术进步主要依靠本国的自主创新,其表现为拥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技术;其二是扩散性的技术,即技术进步主要是依靠学习和模仿其他国家的已有技术,当然也可以购买,通常表现为拥有较少的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不掌握产业的核心技术,但是可以通过接受其他国家的产业技术来实现本国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很多中小型机电产品企业普遍没有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部门,技术路线仍停留在简单模仿阶段,缺乏高科技的核心垄断技术,使得这些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在满足市场需求方面显得疲软无力。
(2)出口方式不合理自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出口方式之一,但是近几年一般贸易出口额渐渐超过加工贸易出口额。
但对于占总出口比重较大的机电产品来说,较高的增长率主要依靠加工贸易。
过度依赖加工贸易不仅会制约我国机电工业的增长,还会造成机电企业生产能力的大量闲置,更重要的是还会出现加工贸易比一般贸易利润更少、效率更低的现象。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质量检测与常见问题

弯曲及延伸率进行试验,通过检查试验报告。
v 工厂装配检查及试验项目
v
①定 子:定子机座下环的水平度; 铁芯在压紧状态
下,其平均高度与设计值的偏差; 铁芯内径的椭园度等
v
② 转 子:转子静平衡试验; 转子组装后,外圆半径
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分别与其平均半径之差不大于设计空气
间隙的±5%;检查定子和转子间的气隙。
心、间隙等检测指标,这些指标都是安装过程中的关键,它们
之间又相互影响,需要反复调整和测试才能完成。
路漫漫其悠远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质量检测与常见问 题
v 4、更新周期短
v
与土建相比,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一般比较短,特别是
电气设备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功能越来越齐全,性能越来
越稳定,比如说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来说,从以前电磁式保
序都进行检测,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v 2、跟踪检测
vபைடு நூலகம்
监理单位或质量检测单位对重要的项目进行全过程
检测,如主机泵安装,对安装的每一道工序都进行检测。
v 3、关健工序抽检
v
监理单位或质量检测单位对关健的工序进行抽检,
比如电气设备试验,可以抽取几个设备对其中几个试验
项目进行检测。
路漫漫其悠远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质量检测与常见问 题
路漫漫其悠远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质量检测与常见问 题
v ③ 主 轴:检测主轴垂直度 v ④电机工厂试验 v 电机工厂试验按常规出厂试验进行,提供试验报告。 v a 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在运行温度时的绝缘电
阻,定子绕组不低于每千伏1MΩ,转子绕组不低于每千伏 0.5MΩ;吸收比不低于1.2; v b 定子绕组直流电阻,各项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差别不 应超过其最小值的2%; v c 定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6KV为 10KV,额定电压10KV为16KV;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出口机电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要对出口机电产品实施检验?
出口商品检验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环节,能有效防止不合格的商品出口,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有关规定,对提升出口商品档次、改进企业生产管理、开拓并巩固国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2、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
3、什么是法定检验产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四条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
列入法检目录的、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称为法定检验产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才能出境。
4、怎样确认产品出口前是否需要进行商检?
答:一是通过查询质检总局公布实施的最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二是查询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如出口装运前检验、出口援外物资、进口旧机电产品等。
5、出口机电产品在正式检验之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怎样的出厂检验文字材料?
答:出厂检验文字材料应当包括产品合格证、厂检报告等。
规范的厂检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检测数据、检验结论、检验依据及标准等内容,长期出口的厂家还应有商检批号的内容。
6、出口机电产品现场检验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出口单位在我局检验人员实施现场检验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检验依据及检验标准,同时实施出厂检验的部门应做好产品抽样检验的准备,对于由木箱、纸箱等作为外包装的产品,在现场检验前不得擅自封箱。
7. 什么是产地检验原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出口商品应当在商品的生产地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出口商品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
在部分商品不宜在产地实施检验的特殊情况下,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的,向指定地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8. 当产地和出境口岸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当产地与出境口岸不一致时,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商品检验合格后,由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确保货证相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和必要的凭证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查验,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9、出口装运前检验特殊要求
近年来我国对非洲国家的出口贸易发展迅速,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贸易欺诈行为,埃及、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等国政府分别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了质检合作协议,对我国出口到上述国家的产品须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才能办理清关和结汇。
装运前检验工作主要包括产品检验(数量、质量)、价格核实、监督装载三项内容。
详细内容参见:
(一)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7号:《对中国出口塞拉利昂的商品实施装运前检验》
(二)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102号:《关于对出口埃塞俄比亚的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
(三)国质检函[2006]416号:《关于开展对埃塞俄比亚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的通知》
(四)国质检函[2004]221号:关于印发《出口塞拉利昂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五)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25号:《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
10、对外援助物资检验特殊要求
对外援助物资是指在我国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低息贷款和无偿援助项下购置并用于援外项目建设或交付给受援国政府的一切生产和生活物资(简称“援外物资”)。
对“援外物资”国家实行法定检验。
(一)《对外援助物资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检检联(1998)113号);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援助物资检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1999]外经贸援发第108号);
(三)《关于加强我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物资质量监管和口岸验放管理的通知》(外经贸援发[2002]560号)。
11、出口电子电气产品注意事项
根据国质检检函[2006]441号《关于应对欧盟ROHS指令及出口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质检检函《出口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项目检验监管工作程序》的要求,出口电子电气产品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适应ROHS指令及类似法规的国家和地区范围:欧盟25成员国、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瑞士。
(二)适应ROHS指令及类似法规的出口电子电气产品范围: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不包括大型固定工业工具以及专用于汽车上的电子电气产品,主要为: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用户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
(三)上述电子电气产品出口到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应出示《生产商符合性声明》以及相关技术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主要为检测报告、材料声明、符合性评价报告、体系文件等。
(《ROHS指令符合性声明》样本见“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