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流态化货物
易流态化散装货物操作方案

易流态化散装货物操作方案一、概述易流态化货物操作各环节需遵循《货物操作通用程序》,本操作方案各节不再特别注明。
本操作方案就易流态化货物操作作出补充规定,使之适应其特点,尤其是满足有关强制性规定、规则和某些建议性的规则、标准和指南。
易流态化货物的判定按《BC code》附录A。
易流态化散装货物的特点在于易吸收水分,或者因固体物质沉淀而水分析出,造成自由液面,导致货物或部分货物移动,给船舶稳性带来不利影响;精选矿粉多属易流态化货物,不少精选矿粉易氧化而消耗氧气,有些氧化时放出有毒气体或其他气体。
二、货物资料:货物含水率和可运含水极限,必须由主管机关(如国家商品检验机构)或其授权(或认可)的机构出具;货物含水率的测试日期最早不早于装货前七天,除非测试后对货物遮蔽保证其含水率不发生变化;货物含水率必须低于可运含水极限。
货物资料应表明比重(积载因素)。
货物资料应表明是否同时为易氧化货物,是否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窒息性气体。
货物资料应说明对货舱的要求。
三、装运准备:船长在受载易流态货物(A类)前,必须取得代理或公司提供的易流态货物的适运水分极限证明和货物含水量报告,货物含水量必须小于货物适运水分极限证明,船长对货物资料有怀疑,尽快询问发货人,要求解释和补充资料;备有船上测量货物含水率的简单设备,船长和各驾驶员接受训练,保证会使用此项设备,训练记入航海日志。
四、备舱:易流态化散装货物多系精选矿粉,纯度极高。
精矿粉是贵重货物,对货舱清洁要求严格,货主一般会提出对货舱的要求并派人验舱。
船舶应认真按货主要求备舱,以免造成货损,或因重新备舱影响受载期;保证大舱污水系统正常,既要保证货舱内的水能流入污水沟(井),又要保证货物不会进入污水沟(井)而堵塞污水系统,还必须保证任何来源的水不会进入货舱。
检查舱盖,保证其满足水密要求,防止海水漏入货舱。
五、验货:船长可用简易办法粗略估计其含水率符合发货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在可运含水极限之下。
XZ03-14易流态化货物表面出现水分或流动液面应急须知

第14节易流态化货物表面出现水分或流动液面应急须知1. 定义易流态化货物:是指至少含有部分细颗粒和液体的物质, 其中的液体常为水.这种物质看上去并不一定呈潮湿状,而运输中,如果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限制(TML),则可流态化。
BC规则附录A列出了某些该类货物的名称。
2. 责任2.1 船长是易流态化货物表面出现水分或流动液面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
当船舶装载易流态化货物表面出现水分或流动液面时,及时报告公司并指挥全体船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
2.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3. 实施3.1 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易流态化货物表面出现水分或流动液面,在装载前及装货过程中严格XZ04-06精选矿粉装运须知中相关要求控制货物的含水量,确保货物的含水量在容许的可运输含水量以下。
船长要了解清楚货物是否是BC规则中列明的A类货,当有怀疑时,应视为易流态化货物处理。
3.2 航行中船舶在风浪的作用下发生摇摆和震动后,如发现货堆上的货物开始向下移动,货物表面不断地渗出水来,船长立即用电话或邮件报告公司海监室,报告内容包括船位、航向、航速、当时气象、海况以及各货仓货物表面积水的状况,同时采取改变航向、备车降低船速等措施使船舶顶风顶浪航行,减少船舶横摇及颠簸,不允许驳油驳水及压排压载水,如表面状况渗水不严重,要迅速动员全体船员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排除货物表面积水,如有条件,可采取压包、打坝或插木板等多种措施以减轻货物自由液面的影响,如积水严重,船舶应驶向就近浅水区,抢滩坐浅。
一旦险情出现,船舶倾侧的危险趋势进一步加剧时,船长要及时发出遇险信号,同时要求所有船员穿妥救生衣,做好弃船准备,并选择安全区域抢滩,如环境不许可,船长根据当时状况果断选择弃船时机,等待救援。
3.3 发生易流态化货物表面出现水分或流动液面的紧急情况,船长应在《航海日志》上记录。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引言水路运输是一种重要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了液态和固态货物的运输。
固态货物中,易流态化的散装货物因其特殊性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水路运输中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运输,制定本规定,规范相关的管理流程和措施。
1. 定义和范围1.1 定义: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形成流体化状态的固体散装货物,例如矿砂、铁矿石、煤炭等。
1.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水路运输中涉及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2. 责任和权利2.1 运输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 运输单位有责任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 运输单位有权利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测,确保其安全运输。
- 运输单位有责任向船舶和货物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2.2 货物所有人(发货人)的责任和权利: - 货物所有人有责任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特性和运输需求。
-货物所有人有权利要求运输单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货物运输,确保货物安全。
2.3 船舶和货物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 船舶和货物相关人员有责任遵守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货物在船舶上的安全。
- 船舶和货物相关人员有权利向运输单位提供安全风险评估和改进意见。
3. 安全管理计划3.1 运输单位应制定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计划,并在货物运输前进行评估和认可。
3.2 安全管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 货物特性描述,包括流态化特性、灾害性和危险性等。
- 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指南。
-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如泄漏、爆炸等。
- 安全检查和监测措施,包括水路运输过程中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4. 装卸安全措施4.1 装卸装置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装卸过程的安全性。
4.2 装卸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4.3 装卸场地应平整、无杂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灭火器等。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认真阐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展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加添,水路运输作为紧要的运输方式之一,承当着越来越紧要的贸易和物流任务。
在水路运输过程中,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紧要。
一、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定义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是指在搬运、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物料本身的特性或粒度分布、外加力等因素,易形成流态物态(即易流散、坍塌、沉降)的散装固体货物,如水泥、矿砂、焦炭、木屑等。
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危害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因其具有以下危害:(一)易流散、坍塌等现象简单导致货物在运输中溢散,引发运输事故和环境污染。
(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气溶胶能够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灰尘、有害气体等。
(三)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卸货、装货、清舱等作业简单引发工人职业病和作业事故。
(四)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燃烧性能差,一旦着火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三、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削减运输事故和环境污染,同时保障工人职业健康和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
1. 货物包装要求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应使用密封性较好的集装箱或符合国家规定的罐车,禁止使用打开的货车运输。
货物应依照规定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货物种类、数量、存储条件、运输标志等必要信息。
2. 运输条件要求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应依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载运工具和设备。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保持自重重心稳定,避开超载,合理确定运输路线和车速。
同时,应依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条件,选用适当的制动、减振等装置,确保运输安全。
3. 保管要求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开阳光直射、潮湿、受热、振动等影响货物安全的因素。
2024年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三篇)

2024年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1目的对船舶装运易流态化散装固体货物的安全操作及运输管理作了规定,旨在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装船前、装船中及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货和人员安全。
本操作为特殊操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装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
3定义3.1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是指本身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当其含水率超过适运水分极限时可能形成自由液面或固液两相流动层的固体散装货物,包括铁精矿、高岭土、红土镍矿和其他具有类似物理性质的货物。
3.2适运水分极限(TML)是指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运输最大含水率,通常按其流动水分点的80-90%确定。
流动水分点是指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发生流动时的最小含水率。
4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实行目录管理。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目录(见附件1)由交通运输部适时更新并公布。
5操作须知5.1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特性5.1.1易流态化货物当货物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限(TML)时,在货物表面就会逐渐有水析出,而不会渗过货物沉到货物下面,货物表面一旦有水析出,货物表面就会变成泥浆一样,特别是船舶在海上航行颠簸、大风浪中横摇会加快货物表面的易流态化货物产生。
当船舶向一侧倾斜流态化货物流向船舶的一舷,但船舶往另一侧倾斜时不会完全回流或者说只有很少一部分回流,导致船舶向一侧倾斜越来越大,船舶倾斜、横摇越大,向一侧流动的货物越多、越快,导致最终船舶失去稳性、浮力而瞬间倾覆。
5.1.2通常情况下含水量在8%以下是安全的,18%以上则极度危险。
5.2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性现场检测简易方法5.2.1适用于吸水性弱的固体散货5.2.1.1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为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样品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需要重新检验。
5.2.1.2手抓一把样品,从1.5米高处自由落到坚硬地面或甲板上,若样品崩散,则适运,若样品仍为一团.则不适运。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规定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规定1. 引言水路运输是一种常见的货物运输方式,涉及到各种类型的货物,包括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由于颗粒之间的摩擦、重力和空气流动等因素的作用,会表现出流体的特性。
然而,这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为了确保水路运输中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本文将为相关运输活动制定相应的规定。
2. 安全管理及责任2.1 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安全责任,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2.2 运输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2.3 运输企业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运输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3. 货物包装和装载3.1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溢出。
3.2 货物装载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确保装载过程中不会产生潜在的风险。
3.3 货物应按照规定的装载要求进行摆放和固定,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或倾斜。
4.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4.1 运输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包括路线选择、停靠港口和装卸时间等,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2 运输船舶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具备适应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条件。
4.3 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货物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5. 紧急情况处理5.1 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紧急情况处理机制,包括对火灾、泄漏等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演练。
5.2 运输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灭火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5.3 运输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紧急情况。
6. 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6.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管,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6.2 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活动应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易液态化货物培训内容

易液态化货物培训内容一、陶土、精矿粉等易液态化货物的特性易流态化货物主要是各类精选矿,包括但不限于铁矿石,镍矿石,氟石等含有极细颗粒状/粉末状物质的矿产货物。
此类货物当货物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限(TML)时,在货物表面就会逐渐有水析出,而不会渗过货物沉到货物下面,货物表面一旦有水析出,货物表面就会变成泥浆一样,特别是船舶在海上航行颠簸、大风浪中横摇会加快货物表面的易流态化货物产生。
当船舶向一侧倾斜,流态化货物流向船舶的一舷,但船舶往另一侧倾斜时不会完全回流或者说只有很少一部分回流,导致船舶向一侧倾斜越来越大,船舶倾斜、横摇越大,向一侧流动的货物越多、越快,导致最终船舶失去稳性、浮力而瞬间倾覆。
矿石在开采及储运过程中需要经常淋水,以起到开采机器降温和在储运过程中消尘的目的。
此外,由于该类货物通常被露天储运,而没有特别的防护措施,货物本身亦具有吸水的特性,因此在潮湿的气候条件下尤其是在雨季中,货物的含水量也会大幅度增加。
同时,货物中的水分很难被排出,即使在太阳下暴晒,也只能是蒸发掉货物表面的水分,排除货物内部的水分需要很多的工作及时间。
散货船的货舱横截面呈八角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货物的移动,但绝不是按照承运易流态化货物设计的,其不具液货船舶货舱结构的功能 - 减小货舱表面自有液面横倾力矩更好保证船舶稳性的功能,加上此类货物属于重货,一般是装载半舱左右,正是自由液面最大的部位,对稳性的影响也最大。
虽然固体散装货个体颗粒细小,在随船的晃动中其表面亦会具有类似液体液面的流动性(自由粒面),但颗粒间的摩擦力还是会极大地限制其流动性及流动速度,从而为船舶采取措施恢复稳性提供时间。
然而,一旦流态化形成自由液面,其流动性和流动速度加大,即使船舶晃动的幅度不大,也可能瞬间造成倾覆、沉没的灾难性事故,其过程可能只有几分钟的时间。
下面介绍有关陶土和精矿的一些特性。
1、陶土,是指制造陶器原料。
矿物成分复杂,主要由高岭石、水白云母、蒙脱石、石英和长石组成。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范本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范本易流态化固体是一类在运输过程中易形成流动的固体散装货物。
由于其特殊的物理性质,易流态化固体的装运需要特殊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以下是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范本,供参考使用:第一章概述1.1 目的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旨在确保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装运过程,包括装载、运输、卸货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货物特性和风险评估2.1 货物特性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具有以下特性:(1)粒径较小,颗粒之间间隙较大;(2)粉尘易扬,颗粒易变形;(3)易在受力作用下形成流动态势。
2.2 风险评估在装运过程中,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存在以下风险:(1)流动失控: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流动态势,导致堆积坍塌等危险;(2)粉尘扬散:货物的颗粒易扬散,可能造成粉尘爆炸、引发火源等危险;(3)车辆侧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重心不稳定,易导致车辆侧翻;(4)人员伤害:在装卸过程中,人员可能受到货物的压迫、坍塌等伤害。
第三章装卸设备和工具3.1 装卸设备为了确保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装卸,应选用适当的装卸设备,如装载机、叉车等,确保其结构稳定、承载能力足够。
3.2 工具选择在装卸过程中,应选用适当的工具,如铲子、勾子等,确保其质量可靠,使用起来方便、安全。
第四章货位的选择和设计4.1 货位选择在选择货位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货位结构的稳定性;(2)货位的承载能力;(3)货位周围的环境条件,如地面平整度、堆放空间等。
4.2 货位设计在布置货位时,应保证:(1)货物能够均匀堆积,避免出现高低不平的现象;(2)货物与周围设施和设备之间保留足够的间隙,以便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五章装运计划和操作规程5.1 装运计划在装运前,应制定详细的装运计划,包括装卸时间、装卸地点、运输路线等,并通知相关人员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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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流态化货物
一、易流态化货物的相关概念
1. 流态化:是指该物资在装运时外观比较干燥,但含有大量水分,在航行中由于船舶的颠簸、 振动,使其水分逐步渗出,表面形成可流动状态。 2. 易流态化货物(Cargoes which may liquefy):一般由较细颗粒的混合物构成,包括精矿、 某些煤炭和具有类似物理性质的货物《。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简称 IMSBC 规则)将其归类为 A 类货物并在附 录 4 中列出了 58 种这类货物,如黄铁矿、铜精矿等 3. 精矿:即精选矿粉,是利用物理或化学的选矿方法从原矿中分离出不需要的成分后所得到 的品质和纯度较高的物质。选矿方法的不同,导致矿粉含水量不同,通常分为干精矿和湿精 矿。以水选方法选矿所得含水量在 8%以上者通常称为湿精矿;而以机械碾压方法所得含水量 较低的则称为干精矿。 4. 流动水分点(FMP-Flow Moisture Point):又称流动湿点,是指货物达到发生流态化特性时 的含水量,即该货物达到这个含水量就会发生流动。 5. 适运水分极限(TML-Transportable Moisture Limit):是指易流态化货物安全运输公认的 最大含水量,被确定为其“流动水分点”的 90%。 6. 货物平均含水量(Average Moisture Content of the Product):是指货物当前的实际平均含水 量。
手捏成团(不适装)
手捏成团(不适装)
容器内摇动后成液态(不适装)
容器内摇动后成无液态(适装)
湿货(不适装)
干货(适装)
堆放后表面呈散落状(适装)
堆放后坍塌,表面呈糊状(不适装)
e) 对货物含水量和安全性有怀疑时的处理 如果发现问题或者怀疑,应通知发货人申请重新检验。在任何时间, 船长都可以将对货物 安全性的质疑报告给船东、当地船舶代理、船东保赔协会及协会在当地的通信代理, 协会 将派遣有关人员, 包括有资格的熟悉当地情况的检验师到现场检验货物并协助船长处理 有关事宜。如果船方在装货过程中遇到来自托运人和港口方面的压力, 船方应当立即报告 协会, 以便协会派遣检验人员和法律专家前往协助。即使协会派遣的检验人员及法律专家 亦不能解决问题, 船方仍应当坚持只装运安全货物的原则, 以确保人、船、货的安全
对于干精选矿粉,尤其是静止角小于 35 度的货物,容易在航行途中发生移动, 装载时应注意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为防止货物移动,可将部分矿粉装袋,用以设 置纵向隔堵。
埋桶集水:精选矿粉在船舶摇摆和震动后, 矿粉下沉, 在表面形成流动层, 从而形 成自由液面。所以可在局部设置集水桶, 将油桶除去顶盖, 埋设在货物中, 桶的上 缘与矿粉表面相平, 使积水能流入桶内。同时注意在桶内做支撑防止被压扁。航 行中见桶内积水应及时用潜水泵排出。
货品放在一平盘上压成锥形,用平盘抨击桌面,如锥形仅呈碎片或片状裂开而不 流塌则表示适运,如货品坍塌呈煎饼状,则其含水量太高。
人踩在矿粉上,如出现松软现象,呈流沙样流动,表明货物的含水量太高。 附件 1 货样选取、试验说明; 附件 2 经过圆桶试验的货样状态; 附件 3-散装镍矿的特性和含水量测定; 附件 4-表 1-货物含水量计算格式
种变化已经发生的情况下, 须再次进行试验以测定适运水分极限。测定水分含量的采样和 试验时间应尽可能与装货时间接近。若从试验到装货期间遇到大的雨雪,则须进行核对试 验,以确保货物水分含量仍低于适运水分极限。采样/试验与装货的间隔期不得超过 7 天。 在个别情况下,有些托运人为了急于运出货物可能很随便地提供不一定准确的数据。因 此,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再询问核实一下,有疑问时再找国外权威机构检测,尤其是装 船前。 如果货物平均含水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应用特殊结构船舶载运,否则船东可行使“拒运 权”。 如果有多票货物,需要求托运人分别提供证明文件。在得到托运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前, 不要轻信托运人或代理关于货物安全的空口无凭的承诺或者装货开始后再提供证书的含 糊承诺。实际上,货物证明文件(如 TML 证书)在船舶到达装货港前应已备妥,错误或 迟疑提供 TML 证书或其它文件都可能说明存在问题。
3. 货物的物理性质:精矿粉的含水量、颗粒大小、形状、表面的光滑程度、密度等也会对船 舶安全运输造成影响。因为船舶航行中摇摆及主机与辅机的振动会使货物不断振动,这就造 成货物的移动和货物颗粒之间重新镶嵌, 空隙减少,水分逐渐渗出。因此含水量越大、表面 越光滑的精矿粉越易渗水,危险性越大。同时精矿粉密度大会使货物易沉积或造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由交通运 输部正式公布。
四、易流态化货物运输的风险控制及安全对策
1. 安全意识:船岸高度重视货运安全,从源头抓起 要正确处理安全与运输的关系。船东要支持并鼓励船长,排除各种压力,坚决拒绝不符合要 求的货物上船。
2. 业务培训:加强船员和岸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船东要切实加强船员和岸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确保船长及高级船员和岸基管理人员能够充 分理解和掌握安全运输矿产货物的知识和技能,必须时刻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不能轻易相 信托运人甚至是当地代理的许诺。
3. 运输合同:合理约定运输合同,约定安全货物条款 船东在承运易流态化货物的时候, 建议着重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船舶只能装运安全的货物。 货物的装载必须严格按照 IMSBC 规则的规定,并需要符合其他可适用的规则和指导。 所有必要的文件必须在开始装货前提供给船方,否则船长有权拒绝装货。同时, 有关的租
用小桶装半罐矿粉,从 0.2m 高处摔在甲板或撞击,做 25 次,每次间隔 1~2s, 如矿粉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含水量>35.7%。
烘烤检测,取一定质量的货样,用秤或天平等工具,秤出货物的质量,放在烤炉 中烘烤 5 个小时左右,再次秤货物的质量,两者的质量之差,可以认为就是货样 中含有的水分,将其除以货样的初始质量,就得到货物的含水量。
装货中 a) 合理确定货物装舱顺序和压载水排放方案 均衡装各货舱,避免船体强度应力集中。根据作业前本船的压载情况、压载水的排放流 量、装船机的作业速率、泊位对船舶吃水的限制等因素确定货物装卸顺序。合理的货物 装舱顺序和压载水排放计划可以减缓船舶的中拱和中垂变形,保证在装卸过程中船舶的 纵向强度。当实际装货速率或压载水排放流量与事先的安排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进行 调整。
三、相关国际规则和国内规定
1. 国际:2008 年 12 月 IMO 海安会通过的 SOLAS 公约第Ⅺ章修正案,使 IMSBC 规则成为 强制性规则,替代了 1965 年制定并经过多次修正的建议性的《国际散装固体货物安全操作规 则》(简称 BC 规则),并于 2011 年 1 月 1 日强制生效。凡装运此类货物的船舶均应配备 IMSBC 规则并要严格遵守该规则。
如遇雨雪等天气应停止装货并立即关闭所有货舱。装货过程中,没有作业的舱口必须保
持关闭。如果遇到降雨,所有舱口都要及时关舱,并且监督所有驳船是否及时关舱或苫 盖了待装货物。如果发现待装货物淋雨或者苫盖不严、驳船舱盖漏雨等现象一定要及时 报告船长,安排重新检验测试。 d) 做好平舱 平舱要求: 装货结束按要求平舱,并消除船舶的初始横倾角。据 BC 规则规定,平舱后斜坡的高度不 能大于船宽的 5%。平好舱后,要求他们用抓斗把上面货物扎结实,并得到大副许可方算 结束。一般情况,当装到最后一轮时,可利用在等货的时间进行平舱。。 e) 预设防范措施
手装抓矿粉成团后,发现矿粉散开,则该矿粉含水量在小于 32%,若矿粉抱团不 散,则矿粉含水量>35.7%。
用手抓一把矿粉,从 1.5m 高处自由落到硬地或甲板上,若矿粉崩散,则含水量 <35.7%,若矿粉仍为一团,则含水量>35.7%。
货品放入平底玻璃杯或其他小容器内,来回摇动 5 分钟,如明显有液体浮在货物 表面,说明其含水量太高,应要求进行其含水量的正规检验。
二、易流态化货物的海运危险
1. 潜在危险:当它们的含水量超过其“适运水分限量”时,货物会由于液态化而产生移动。其 表层已流态化的货物在船舶摇摆时会流向一舷,但在回摇时却不能完全留回,如此继续,将 使船舶逐渐倾斜乃至倾覆。
2. 堆场环境:一般情况下,精选矿粉是通过袋装或散装运至码头后成散货,再露天堆积存放, 而露天存放易受雨淋而导致含水量增高,在货物装船时其水分也一并进入舱内。此外在装货 中为了防止粉尘飞扬而不断地喷水, 因此更增加了含水量。过高的含水量极易形成自由液面。 船舶的适载情况:精选粉矿具有相对密度大、含水量高、自然倾角大等特性,给船舶的安全 承运带来相当的难度。因此船舶的种类也影响到运输精矿粉的安全。
b) 认真监装,始终保持船舶的适航性 装货过程中严格按积载计划监装,密切注意船舶的吃水,严禁超载。要考虑到可能会由 于托运人备货不足而使最终装货量不及预配货量,装货过程中应督促工人左右平衡装卸, 以使船舶横倾不要超过 3 度,并始终保持适当的吃水差和满足强度要求,避免出现横倾 过大、吃水差过大或拱头而影响船舶的适航性,以防止发生事故。 c) 禁止雨雪天气装货
4. 货物证书:真实的货运文件及检验报告 托运人必须在装货前向船方出具真实的货运文件及检验报告, 包括货物平均含水量、流动
水分点、适运水分极限、静止角、理化性质、积载因数等证明文件。船长应谨慎地检查 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测量时间, 并且在任何时间, 只要船长发现货物不是安全的, 或已经或即将发生致使货物不安全的情况( 如降雨),应立即提出质疑并拒绝装货。例如 IMSBC 规则第 4.5 节规定,固体散装货物的适运水分极限的测定试验须在装货之日前 6 个月内进行。尽管有此规定,如果货物成分或性质因某种原因发生了变化,在有理由认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