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从经济法视角看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课件产品质量法

(三)特殊产品包装符合要求
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 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要符合相应要求, 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表明储运注 意的事项。
昆虫标本厂
昆虫标本——蝴蝶
空运
外地客商
空运玻璃制品,包装应符合 特殊要求,同时还应有相应 的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
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行为向从事违反本法规定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阻挠干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其他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五节第五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2001年毒瓜子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1.概念:产家标准: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 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内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阅读材料九:全国牙防组的倒台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1.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赋予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资格凭证。 2.国家对下列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
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 品;
产品质量法与经济法

产品质量法与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是重要的法律问题。
而产品质量法和经济法则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工具。
本文将探讨产品质量法和经济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一套涉及产品质量的规范和法律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产品质量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其设立和实施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通过设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可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友好性。
2. 质量检验和认证质量检验和认证是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认证,可以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从而减少消费者购买低质量产品的风险。
3. 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法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维修权。
例如,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有权进行知情,并有权选择和维修商品。
这些保护措施有助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获得更好的保障。
二、经济法经济法是一套涉及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旨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企业经营管理经济法规定了企业的经营规范和管理制度,如企业登记、合同法规定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2. 市场竞争秩序经济法规定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和规则,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规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秩序。
3. 经济责任和违法行为处理经济法规定了经济主体的经济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如侵权责任法、违法行为刑事责任法等。
这些法规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产品质量法与经济法的相互关系产品质量法和经济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中起着互补和相互促进的作用。
经济法论文 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论文产品质量法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品质量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立法措施,其中产品质量法是重要的经济法律。
一、产品质量法的概述产品质量法是指国家为规范产品质量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消费者权益,保障公共利益而颁布的专门法律规范。
产品质量法的颁布旨在确立和维护产品质量的基本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完善质量检测体系和资质认证机制,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二、产品质量法的法律体系产品质量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其中,产品质量法作为重要的立法法律,对于监管和管理产品质量的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和其他法律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消费者和公共利益。
三、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1.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明确了产品的基本质量标准,包括安全性、适用性、耐用性、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2.产品质量检测:规定了各种产品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产品质量认证:制定了包括3C认证、ISO认证等在内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4.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具体规定了相关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包括退货、赔偿等方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产品质量法的应用产品质量法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它适用于生产企业、销售商、服务提供商等各个环节。
生产企业必须制定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的生产标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产品质量规定;销售商必须按照标准出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服务提供商要遵守产品质量,保证服务质量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产品质量法的出台,使得产品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和保障,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真实权益和公共利益。
经济法-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含义 产品质量法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地域范围
产品质量法概念
• 产品质量法(products quality law): 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者对 其生产经营的缺陷产品所致他人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产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地域范围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 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 这一关系是发生在行政机关在履行产品监督
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是管理、监督与被管理、被监督的关系 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这一关系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用 户及其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质量问题 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关系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 3. 用户 4. 消费者 5. 受害者 6. 产品责任主体
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范围
1. 产品的含义 2. 产品质量的含义及分类
产品的含义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指经 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服务)
者与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争议处理
产品责任
1.产品责任的含义 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3.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4.产品责任的免除 5.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经济法论文 产品质量法

在人类社会中发生矛盾之时,在不可容忍的矛盾激化之际,法律便以社会的名义给予了适当的调节,法律的出现使人们在处理非本能的事务之时,最大限度的围绕着正义而活动,它对社会秩序予以规定并加以调节,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支撑着那些没有真正摄入法律中的人们。
它给予主张和谐的人以优越感,而给予自私不和谐的人以卑微感,也就是这样的一种落差成为一种力量维持着社会和谐地运作着……随着我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改革开放的实行,随着经济法立法的加强,以及经济法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开展,我国的经济法也得到了发展。
三十年来中国法律领域革命的一个突出成就,就是创立了一门独特的学科——经济法学,它对经济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正在日益深入。
就中国而言,实现经济法的基本功能,有助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国民经济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可以说,经济法对人类正常的生活,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市场的发育、兴衰和秩序,它反映了生产者与销售者的素质与职业道德,更代表了一个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
从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就比较重视质量立法。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加强质量法制建设。
几年来,国家在颁布《食品卫生法》、《商标法》、《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产品质量的规定。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产品质量法律体系,打假治劣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九三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定产品质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面对高利益,低成本,出现的了多少商家为了经济上的利益,选择用劣质,假冒的产品欺骗消费者,甚至有些产品会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对于这种恶劣的现象若不予以整顿,势必会给更多的消费者带来伤害,免不了给社会和谐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也是在不断地修改和补充,并增减有关规定,来完善该法律。
经济法 ——产品质量法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特点: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特点: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实行自由放任政策,国家并不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实行自由放任政策, 过多地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实行事前 事中监督管理 事前和 监督管理, 过多地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实行事前和事中监督管理,而主 要是通过事后对产品质量事故的追究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事后对产品质量事故的追究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要是通过事后对产品质量事故的追究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 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西方国家产品质量立法主 要体现为产品责任法 而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仅靠市场, 产品责任法。 要体现为产品责任法。而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仅靠市场,尚不 能完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能完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还必须强化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宏观 监督管理职能。 监督管理职能。 因此,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应包括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法应包括两个方面 因此,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产 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是企业产品质量责任 监督管理, 产品责任), 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二是企业产品质量责任 (含产品责任), 只有这样才符合中国具体实际。 只有这样才符合中国具体实际。
2,政府产品质量监督机构的职权(18条) ,政府产品质量监督机构的职权( 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 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销售活 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 与涉嫌从事违反《 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 产品质量法》的生产、 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 关的情况 情况; 关的情况; 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 当事人有关的合同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 关资料; 关资料;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 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 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经济法-9章产品质量法讲义

2、初级农产品(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 等,例如小麦、鱼等)及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 石油、原煤、天然气等)不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不包括经 过加工的这类产品。
3、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 纯为科学研究或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属于 该法调整的范围。
4、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建设工使用的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该法的规定。
度
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 产品质量监督检
证制度
查制度
(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产品质量标 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1、产品质量应符合一定的标准;
2、产品均应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 格产品;
3、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 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 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③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 量振兴纲要 》 。研究拟定提高我国质量水平的发展战 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 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④统一管理国家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 发布。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协调和指 导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管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国组织机构 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存在于产品生产、销售 过程中任何环节,只要违反质量义务的行为,无论是 否造成了损害,均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既有救济功 能,也有预防功能。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
一、产品质量的监督体制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的概念
经济法与消费者维权

经济法与消费者维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消费者维权问题也日益凸显。
经济法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经济法与消费者保护、经济法在消费者维权中的作用、经济法在跨境电商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经济法与消费者保护1.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最为密切相关的一项法律。
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建立起一种法律关系,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了消费者在经济交易中的利益。
2.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法律之一。
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要求,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
当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退货、补偿等维权措施。
3.广告法广告法在消费者保护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该法规定了广告宣传的基本要求,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旦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撤销广告或寻求赔偿。
二、经济法在消费者维权中的作用1.法律援助经济法赋予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享受法律援助的权利。
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门槛,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责任追究经济法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旦经济主体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经济法的落地实施,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3.维权途径经济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维权途径。
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起诉、申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渠道或行政渠道解决纠纷。
经济法的多元化维权途径保障了消费者维权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三、经济法在跨境电商中的应用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经济法在跨境电商领域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经济法中专门针对跨境电商的法律体系。
该法规定了跨境电商的基本运营规则,包括合同订立、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跨境电商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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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视角看产品质量法
从经济法视角看产品质量法
作者
张钢
【内容提要】
从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最接近的部门法的关系入手分析产品质量法应当归属于经济法领域而不是其他。
而且产品质量法以其自身的立法宗旨和精神也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观。
关键词:社会本位、产品质量法
对于一个现实中已客观存在的问题争论的持续而激烈,既说明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心并有所研究,又说明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因并没有一个公认的解释。
真理愈辩愈明,对于经济法相关问题的争鸣,当然也预示着经济法的繁荣。
经济法作为一个年轻的法律部门,对其所涉及的一些问题大家仍有异议,从调整对象到原则、价值,甚至包括其体系,学者们都能拿出自己的观点并提供相应的论据。
争论的存在也并不是说完全没有一致的交汇点,单就其体系来说,产品质量法作为经济法的一块领地,似乎已成为所有经济法学者的共识。
这样说的根据是现存几乎所有经济法课本及分论著述中无一例外地都将产品质量法收纳进来。
而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也就是“为什么产品质量法毫无争议地归属于经济法?”
一
经济法从产生之日起,就与传统民商法有所纠葛。
而近年来商法是否可作为“独立的部门法”的争论,又使得民法和商法愈来愈“分道扬镳”。
区别地看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对于分析产品质量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分支而不是其他有着“纲举目
张”之作用。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现在看来实际上并不复杂,仅从两者调整对象和利益本位的不同决定了经济法与民法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个体利益为本位;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的法律,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
在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中,商法作为调整市场运行机制之法与经济法发挥着功能互补的作用,商法从保护商人的利益出发,着眼于商事交易秩序;
而经济法则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市场的整体秩序;相对来说商法具有基础性、前置性,经济法主要解决市场已经运行,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如贫富分化、市场失灵等现象危机整个市场秩序存在时,才有政府自上而下,对这些运行机制中的偏差进行纠正。
通过以上经济法与民法、商法区别的重点归纳,如果还不足以说明产品质量法就归属于经济法,但可以明确的地方就是:
产品质量法不会是民法和商法的领地。
产品质量法是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就其主体来讲,除了理论上的平等主体生产者、销售者一方与消费者一方外,还有国家质量管理监督机关。
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或者说监督管理关系的存在,将其排除在民法的领域之外。
商法,上文已经提及,乃市场运行机制之法,就其基本原则来说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提高商事交易效率和保障商事交易安全。
同时商法的独特的调整对象也不可能将产品质量法包容进来。
与其说经济法与民法、商法之间关系因亲近而争论颇多,深究起来,不如说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更值得玩味,难怪有人至今都认为经济法不过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而已。
按我国的通说,行政法是“规定国家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
” 是关于“调整行政关系和基于行政关系而产生的监督行政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
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的逻辑联系。
行政法在本质上是限制政府滥用权力之法,虽然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所包含的政策性,但其内容并不限于经济行政,
它还包括其它相关方面。
从以上对行政法的分析来看,产品质量法也不能归属于行政法,尽管其中也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生产者、消费者的监督管理成分的存在。
对于经济法是否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研究,则经济法与民法、商法以及行政法的关系必须区别清楚。
因为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这几个的部门法的关系最为接近甚至发挥着功能互补之作用,对部门法关系的清晰区别,那么对其下子部门的分析则不易有所偏差。
当然实践中的一部法律,在理论上部门法的划分来说,有些具体的规定并非完全专属于某单一法律部门,就产品质量法来说,我们之所以把它归入经济法的领域而没有争议,是基于它主要所体现的精神、原则、价值追求以及主要权利、义务的分配和责任形式。
二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其价值追求,这种利益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它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个人之间利益的有机统一。
经
济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
而在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利,对社会负责不得妨碍或损害市场主体及非国有主体依法行使权利。
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不得片面强调自身局部利益,置社会利益于不顾。
要对产品质量法所体现的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的分析,首先对其作为一个单行法的立法宗旨的理解是前提和基础,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据以上法条的具体规定,产品质量法的宗旨为:
1、保障并提高产品质量。
保障和提高产品质量是产品质量法的直接目的。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势地位的取得的一般来说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途径,而产品质量的提高的所需条件如科学技术、管理等这些也需要企业本身的努力。
但是在市场竞争中有些企业为了牟取利益,难免不惜以牺牲质量的做法,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这样的做法丧失了市场竞争应有的性质,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也是破坏。
产品质量法通过法律制度对此进行监督和管理显得极为必要的。
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成,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尚未成为绝大多数市场主体遵循的行
为准则、竞争法制尚未健全的条件下,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显得尤为必要,同时也是对整体社会经济利益的维护。
2、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所涉及,两者对保护对象的所处的角度又有所不同。
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才能促进整个市场的顺利运行,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者损害都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的有序运行。
3、对市场秩序的规范。
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价值追求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竞争秩序,良好的社会竞争秩序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中心内容,因此,围绕着市场竞争秩序制度的优化,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每一项立法都有使命实现这一神圣目标,并把它细化在法律规范的设计中。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
同时第38条和40条并明确规定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措施,此外,第42条和第44条还分别规定了对以行贿、受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推销、采购不符合该法规定的有关产品的,以及在产品质量检验中伪造检验数据或者检验结论的处罚措施。
产品质量法中的这些规定都是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有密切联系的。
可以说是从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来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三
市场经济就是一种竞争经济体制,但是市场竞争本身又存在着“背反”理论。
这种“背反”体现在,一方面,市场离不开竞争,市场的维护和发展必须靠竞争来延续强化其生命力,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
另一方面,市场的竞争又会在其内部必然地产生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以及垄断,这些现象的的产生又从基础上否定了竞争,当然也否定了市场。
究其原因无非是“人”(自然人、拟制人等本质上的“自利性”。
以对自己是否更有利来决定是否遵守“游戏规则”,单个的个人或企业不会其考虑整体市场的有序竞争或运行,那么这个任务就无选则地落到了国家的身上,也就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来对整体竞争秩序的进行维护,对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等破坏竞争秩序的现象进行规制。
市场竞争中,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受到自身营利性的驱使,有可能会产生短视行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损害他人及整个市场秩序作代价,表现为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负责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是有毒有害产品,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所以法律的规制成为必要,而着眼于此的相关部门法也就是经济法。
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分析产品质量法也可以看出其作为经济法领地的客观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