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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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随着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施工工地在城市中处处可见。

然而,由于工地施工环境复杂,安全隐患较多,常常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有效的“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对于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鉴于这一实际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进行论述。

二、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为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

工地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众多工种和设备的协同作业。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个工种的职责和任务,合理规划工期和各项施工任务的安排,对于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对于施工工地来说,人员是最重要的资源。

因此,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培训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传统的课堂培训、现场观摩学习和模拟实训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编写安全教育手册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的基础。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内容,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权利,规范工地的施工行为,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后,要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巡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巡检技能,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安全监控系统和智能巡检设备等,加强对工地的监督和管理。

六、开展安全技术标准和考核评价为了推行“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

安全技术标准应包括施工工地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内容,明确了施工工地的安全建设要求。

考核评价体系应由专业的评价机构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

平安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平安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平安建设单位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平安建设单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及时处理事故,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5. 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6. 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7. 施工环境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 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平安建设单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单位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专业的安全管理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 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

2. 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3. 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4. 组织进行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工地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有参与建设工地的工程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证书。

2. 安全生产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进行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安全设施建设工地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网、安全帽、安全带等。

对于高空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4. 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地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处理。

5. 安全事故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善后工作。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1. 建设单位的领导必须对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地,必须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 承包商和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必须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 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七、安全技术措施1. 在建设工地实行安全防护措施,对高空、危险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从事技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模版(3篇)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模版(3篇)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模版为深入贯彻____、____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____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江习古高速公路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江习古高速公路全线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总监办、总经理部、各施工分部、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实现项目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活动从____年开始,____年结束,为期三年。

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三年为达标推广年。

各参建单位积极参加活动。

活动由业主公司牵头,以各施工分部为单位开展,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参加。

三、实施步骤(一)第一年。

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分部结合实际,制定本分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____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分部要对作业人员造册登记,并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024年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2024年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2024年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工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2024年建设的工地,凡在工地内从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物流等相关工作的所有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

第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风险的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工地建设管理的责任第六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对工地建设的安全负主要监管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方案。

第七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并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第九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安全生产警示信息,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报表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工地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将其张贴在显眼位置,使所有从业人员都能够了解和遵守。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对工地现场进行划分和设置,明确各个区域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指导和组织施工,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改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1目的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xx)679号]的要求,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建立公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是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

公司范围内所承揽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3.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3.2《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xx]40号);3.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xx]679号)。

4管理内容4.1职责4.1.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建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

4.1.2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创建活动的计划、组织、布臵和检查,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创建工作负领导责任。

4.1.3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建工作的具体开展。

4.1.4公司各职能部室协助基层单位开展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基层单位顺利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供支持及各项保障。

4.2“平安工地”领导小组的建立4.2.1凡满足“平安工地创建规模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

4.2.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专职安全员、各岗位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为组员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和评比等工作。

4.2.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建筑工地的数量不断加添,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首要问题。

我国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些建筑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设施不健全,安全教育不够,并且追究责任机制不明确,对于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日趋低下。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是保证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二、“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机制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下重视安全生产,并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安全规定进行严格监督。

2. 建筑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配备。

3. 建筑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分队,明确各自工作职能及分工,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二)健全安全生产设施1. 建筑企业要实行先进的防护设施和技术,确保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安全。

2. 建筑企业要保证工人操作的设备保养好,一旦显现问题,适时修理或更换。

3. 建筑企业要明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适时排查隐患。

(三)加强安全培训1. 建筑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建筑企业要在工地设置安全宣扬牌、安全标语,让每位工人都受到安全教育。

3. 建筑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加强安全应急处理的本领和技能。

(四)订立安全生产标准1. 建筑企业要依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开展工作。

2. 建筑企业要明确各项安全标准,订立认真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 建筑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对责任不落实的人员进行追责。

2. 建筑企业要将追究责任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形成相应的考核机制。

三、“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建筑企业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订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指标1. 安全防护设施和技术是否符合标准。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为积极响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的要求,贯彻并落实省厅[苏交质(2013)14号]、市局、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促进和保障“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活动在XCLQ05标得以深入开展,经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本项目全面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并制定本制度: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创建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创建活动的计划、组织、布置和检查,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创建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队长、班组长是本部门、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建工作的具体开展。

四、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队长、专职安全员为组员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等工作。

项目部设“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安全科门具体负责:五、“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开展自查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项,各职能部门和施工队应按照职责划分落实整改和完善。

因工作严重不到位和失职、考核不达标、对考核存在问题屡次督改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和整改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将在项目内部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酌情上报集团公司处理。

考评目标分及考核具体要求详见苏交集ZJG-A1-2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暨创建示范“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六、具体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是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责任落实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的有效载体,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安全发展的需要。

各部门及责任人应立足长远和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求,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可能给职工、公司、社会带来的危害和不稳定因素,通过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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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1目的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的要求,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建立公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是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

公司范围内所承揽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
3.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2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3.3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

4管理内容
4.1 职责
4.1.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对创建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

4.1.2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创建活动的计划、组织、布置和检查,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创建工作负领导责任。

4.1.3 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建工作的具体开展。

4.1.4 公司各职能部室协助基层单位开展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基层单位顺利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供支持及各项保障。

4.2 “平安工地”领导小组的建立
4.2.1 凡满足“平安工地创建规模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

4.2.2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专职安全员、各岗位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为组员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等工作。

4.2.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

4.2.4 项目部设“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

4.2.5 按照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考核标准,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4.2.6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开展自查考评,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项应按照职责划分落实整改和完善。

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备。

4.2.7 因工作不到位和失职等考核不达标,对考核存在问题不落实、不整改的个人,项目部应在内部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酌情上报公司处理。

4.2.8 公司各部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定期抽查,对项目部落实不好或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的按照公司考核制度给予处罚。

4.3 “平安工地”评价程序
4.3.1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

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4.3.2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负责按照《标准》规定内容,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3.3 凡满足“平安工地创建规模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在工程开工前,积极请求建设单位向省、市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3.4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网络向负责考核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4.3.5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项目部要积极协助建设单位,接受
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平安工地”的考核评价。

4.4 工作要求
4.4.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创建“平安工地”活动是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责任落实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的有效载体,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安全发展的需要。

(2)各管理岗位人员应立足长远和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求。

(3)通过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

4.4.2 加强宣传,增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
(1)项目单位要利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工地例会、施工现场宣传橱窗、现场各种责任牌、规程牌、须知牌、告知牌、警示牌等多种载体,有声有色的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利用工余和雨天组织各施工队(作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讲座,对新进场、转岗、复工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3)必须按规定配设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
管队伍稳定,并要针对目前安管人员的实际情况,加强管理和教育,增强安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主动性,提升业务素质,为创建工作的开展夯实管理基础。

4.4.3 明确责任,加大创建工作的主动性
项目部应按照创建职责划分,扎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并将创建责任层层分解,切实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个施工队、每个作业人员、每个施工环节。

同时,项目部要参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对照并动态自查自纠,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4.4.4 不断总结,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项目部要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实践,并注重亮点发掘,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1)确定创建日常工作重点。

根据项目创建工作目标,针对“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面临的困难,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确定创建重点,明确创建要点、标准、措施,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强化创建措施。

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和追究机制,打造责任清晰的管理体制,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和安全投入四到位。

(3)加强常态管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定队、定人、定点模式、进一步落实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全程实时控制和动态管理。

4.4.5 完善创建措施,推进创建工作的长效性
(1)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结合“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大检查”等各项活动,深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找不足、寻漏洞、查原因、治源头,跟踪落实措施,整改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2)落实安全例会制度。

面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复杂因素,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分析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寻找解决办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破除自满情绪、畏难情绪和麻痹意识,确保平安目标的实现。

(3)完善安全投入措施。

通过奖惩并举的办法,以更多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将培训教育、临时用电、现场布设、驻地建设、临时设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标志标牌等方面的工作措施落实得更全面、更规范。

(4)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平安工地”检查考核评分表,每月对创建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和完善,对工作措施不力、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造成创建不达标的施工队,项目部将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对存在严重隐患,可能会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进行停工整顿,通过检查、考核和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4.5 考核和奖惩
为严肃“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及创建示范工地考核纪律和工作要求,切实重视和深入贯彻并开展相关创建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细则:
4.5.1 项目部应建立“平安工地”考核机制,并建立奖惩细则,按季度对参加“平安工地”建设的各岗位人员及各分包队伍、施工队伍实施考核。

考核结果经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和研究决定。

4.5.2 对公司及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评分未达到创建目标考核标
准分的,项目部应按规定对因工作不到位致考核严重失分的责任人和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按严重失分项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5.3 对公司等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达到创建目标考核标准
分但低于85分的,不予奖惩。

考核评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得分及扣分情况,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与奖励。

4.5.4 在创建工作中有好的建议并被项目部创建领导小组采纳;或者有好的做法和创新点或亮点,被广受好评的,项目部应视情给予经济奖励。

4.5.5 对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评分未达到创建目标考核标准分的,公司将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对项目部进行一次性处罚,对严重失分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5.6在整体及年度“平安工地”创建考核达到省级部门检查考核评分示范工地标准的,公司将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有关规定给与项目部一次性奖励。

对在创建示范“平安工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1000-3000元的贡献奖。

4.5.7“平安工地”创建检查考核评分表详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5 相关文件
5.1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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