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doc
节能减排措施方案

节能减排措施方案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能源消耗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
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以下节能减排措施方案。
一、加强能源管理1、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和实施能源管理计划,监督能源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2、安装能源计量设备在企业、单位和公共设施中安装准确的能源计量设备,如电表、水表、气表等,实现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和统计,为能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3、制定能源消耗指标根据实际情况,为各部门、各环节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耗指标,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自觉节约能源。
二、优化能源结构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步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站等清洁能源设施。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的能源转换技术和设备,如高效锅炉、节能电机、余热回收装置等,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3、发展能源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开展能源的循环利用,如余热余压利用、废水废气回收利用等,实现能源的最大化利用。
三、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应用1、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相关研究,鼓励创新,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2、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如智能控制系统、变频调速技术、LED 照明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和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吸收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经验,促进技术创新和应用。
四、推进工业节能减排1、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能源局:现将《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2021年5月29日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能源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
节能降耗和能效提升是全球公认的“第一能源”,是加强能源安全、实现经济脱碳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3%,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时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提出节能减排要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发展居全国前列。
本规划旨在通过统筹推进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
本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编制,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我省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浙政发〔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7〕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现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 9吨标准煤下降到0 72吨标准煤,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3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
——到2010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主要产品生产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0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3%以上。
——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设区城市达到70%以上,其中杭州、宁波市区达到85%以上。
太湖流域县(市)城市达到80%以上,钱塘江流域县(市)城市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城市达到60%以上。
钱塘江流域直接面江城镇以及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
——到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到2008年底前,全省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5•【字号】浙政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8月15日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亿吨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0万吨、4.76万吨、5.43万吨、0.36万吨。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工业节能降碳工程。
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5000家以上。
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化纤、造纸、纺织等七大行业为重点,开展公共用能系统能效诊断,每年组织实施百个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以及能源资源的逐渐稀缺,节能减排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特制定以下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未来X年内,实现单位产品能耗降低X%,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X%,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X%。
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员工意识提升,逐步建立起长效的节能减排机制,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1、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与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管理改进等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先解决能耗高、污染重的问题,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节能减排措施,逐步实现全面达标。
3、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4、全员参与,共同责任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三、具体措施1、加强能源管理(1)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和监测体系,完善能源数据采集和分析制度,定期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加强能源审计,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查找能源利用中的薄弱环节和浪费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改进方案。
(3)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将能源消耗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能源消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推进节能技术改造(1)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的投入,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规划十三五

节能规划十三五节能规划是指在未来五年内如何有效地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节能规划十三五是指中国在2016年至2020年间的节能规划。
本文将从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技术研发、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加强节能管理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节能规划十三五的内容。
一、减少能源消耗1.1 加强能源消耗监测和评估,建立能源消耗监测体系。
1.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利用结构,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
1.3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鼓励节能减排行动。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1 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2 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2.3 加强节能标准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标准。
三、加强节能技术研发3.1 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3.2 支持节能技术创新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研发。
3.3 建立节能技术创新平台,促进节能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4.1 加大清洁能源投入,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4.2 建设清洁能源基地,推动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应用。
4.3 制定清洁能源政策,推动清洁能源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五、加强节能管理5.1 建立健全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5.2 加强节能考核评价,激励单位和个人节能减排行为。
5.3 建立节能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综上所述,节能规划十三五的实施将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节能减排工作目标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问题的日益严峻,国家对于实施可持续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加。
在国家的宏观政策指引下,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措施,以应对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双重挑战。
工作背景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始于1980年代,当时,国家颁布了《节能法》,标志着我国节能减排的正式开端。
之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政策,包括“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政策对行业、区域、企业进行了区分,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以推广、加强全民的节能减排工作。
此外,在2015年,我国还参与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承诺,到203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峰值尽快达到并尽力争取更加早期,并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工作概述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核心之一就是要控制单位GDP能耗的总量。
这个目标与我国“十三五”规划中反作用于单位GDP能耗就是21%左右的要求相同。
随着新的规划的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不断从城市转向农村地区。
同时,随着国家推动绿色发展观念的深入,近年来对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力度也越来越大。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中国的碳排放量下降了14.8%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在节能减排的工作上有不错的成绩。
工作方向要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以下是未来节能减排工作的几个方向:1.推广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生活指的是以最小的生活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基础,实现各个生活领域尽可能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低碳生活包括日常生活、出行、办公和家庭等不同方面。
推广低碳生活方式意味着将低碳理念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从而有效减少单位人均碳排放量,切实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2.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来自自然界中的稳定和可用的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其价值在于应用范围广泛,并且可以无限循环利用以满足能源需求。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篇一:“十三五”中国节能减排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十三五”中国节能减排行业深度调
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目录内容概述
第一章节能减排的概念界定及战略意义
基本定义
概念解析
行业界定
战略地位
现实意义
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
对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意义
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意义
第二章中国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分析
中国能源供给危机分析
中国能源消费形势
中国能源供需特征
能源安全隐忧分析
能源发展指导政策
中国工业能耗情况分析
工业能源消费总量
主要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
工业能源消费结构
工业能源消费潜力
中国主要污染物危害及减排压力分析
环境质量整体情况
水资源污染状况
三、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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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幅不高于2.3%,累计节能3200万吨以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低于2012年水平;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部分耗能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9.2%、17.6%、17%、17%、20%,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7.64万吨、0.85万吨、9.1万吨、10.3万吨、25.5万吨;全省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三)着力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四换三名”工程,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动纺织、服装、皮革、化工、化纤、造纸、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重点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全方位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
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牵头单位:经信委、环保厅、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质监局、海洋渔业局等)(四)着力打造八大万亿级新兴产业。
组织实施万亿级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及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级产业,聚焦产业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有效集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全国意义的大产业基地。
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
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
建成一批规模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在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比重达到41%;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成为支柱产业。
(牵头单位: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厅,参加单位:科技厅、质监局、统计局、能源局等)(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落实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推进清洁煤电改造计划,积极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行业综合改造,加快自备电厂整治提升,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切实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加快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和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发展地面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项目,加强潮流能、洋流能等海洋能的研究开发。
全面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努力扩大天然气供应;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三门核电项目建设,继续深化海岛核电研究。
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
在工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
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含省外调入水电)和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0%、31.9%、12.5%和42.8%;发电、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8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8%;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环保厅,参加单位: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质监局、统计局、机关事务局、海洋渔业局等)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六)继续深挖工业节能潜力。
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节能技改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持续提升。
力争到2020年,传统高耗能行业能耗总量不超过7800万吨标准煤,能耗占比同比2015年下降超过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2015年下降20%;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电力(热电)行业要加大低参数、小容量等低效火电机组的改造和淘汰力度,提高超超临界发电机组的比例,推广分布式热、电、冷联产示范。
石油加工行业要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改进炼油工艺与装备,提高对劣质原油的适应性,根据成品油市场的结构性变化,逐步降低柴汽比。
化工行业要大力推进绿色化工技术,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能源梯级利用、螺杆膨胀动力驱动、溴化锂制冷等技术。
冶金行业重点利用中低品位余压余热,轧制工序全面实现连铸连轧、热装热送,应用富氧与纯氧燃烧技术等,淘汰有色金属加工生产线中的低效炉窑等耗能设备。
水泥行业要全面采用窑炉节能技术、粉碎制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玻璃行业要推广应用浮法玻璃窑炉辅助融化、全氧(富氧)燃烧等技术。
造纸行业要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特种用纸,鼓励推广新型废纸净化碎解设备、高效低耗打浆设备、真空设备,改造提升纸机压榨、纸机通风干燥设备的效率。
纺织印染行业要推广应用高效、退煮漂染短流程、染罐智能控制等纺织印染先进技术与装备,大力推进中水回用。
化纤行业要大力发展功能性、差别化、高技术高性能纤维,提升产品结构。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
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制定相关评价标准,开展试点示范,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牵头单位:经信委,参加单位:发改委、能源局、科技厅、环保厅、质监局等)(七)全力推进建筑节能。
继续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再生建材,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
结合既有居住建筑维护和城市街道整治、“平改坡”等旧区改善工程,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20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800万平方米。
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积极稳妥推广地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实施一批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示范工程,力争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累计建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总集热器面积20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建设厅、经信委,参加单位:林业厅、机关事务局、能源局、质监局等)(八)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入推进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与大物流建设,完善铁路网,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施内河航运复兴计划,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促进货运无缝衔接和客运零换乘,形成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优化运力结构,加快淘汰老旧车船,全部淘汰黄标车辆,提升运输装备能效,力争到2020年,全省重型货车比例达到35%,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400吨;节能环保型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占比分别达到15%、2%、45%、68%。
推进电力动态无功补偿以及谐波负荷治理、ETC、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油码头油气回收等节能技改。
推动LED照明、风光互补照明技术以及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路、航道、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中应用,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到2020年公路隧道平均每公里照明能耗下降30%。
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广泛应用,优先发展公交交通,力争到2020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5%以上、大城市达到35%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5%以上。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经信委,参加单位:发改委、能源局、科技厅、环保厅、机关事务局等)(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
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
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牵头单位:商务厅、经信委,参加单位:发改委、建设厅、质监局、旅游局等)(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
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
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在农村自建房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
(牵头单位:农业厅、经信委,参加单位:发改委、能源局、科技厅、建设厅、林业厅等)(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加强公共机构日常办公节能管理,强化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
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