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阿府办函〔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函〔2017〕10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阿坝州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阿坝州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29号)以及《阿坝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一)去产能方面。
坚决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地条钢”,彻底关停全州4户“地条钢”企业。
严格控制新上煤炭项目供地批矿。
(二)去库存方面。
全州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商品住房可售周期、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缓解房地产库存压力。
商业用房和住宅库存压力较大的县(市)消化周期明显缩短。
(三)去杠杆方面。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天府(四川)股交中心进行股权融资。
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纳入省级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为企业股权托管、质押登记和企业股权变更提供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债转股实施资产重组。
督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建立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完善体系,整体推进。
加快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
示范引领、逐步推广。
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快发展,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全省的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58号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有关单位:《哈密市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0日哈密市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哈密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一次党代会、市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两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实施重点工程、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增强节能环保意识,确保自治区下达哈密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主要目标(一)年度节能目标: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8%,能耗增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具体以自治区最终下发文件为准)(二)年度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与2015年持平,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0.7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2%。
哈密市伊州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巴里坤县、伊吾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到6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13日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四川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2017〕2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队伍,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二)总体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创新环境。
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形成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创新,着力重点突破。
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领域,找准全面创新改革突破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开放合作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2024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本(五篇)

2024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本1、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的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全民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推动全民参与,提倡崇尚节约、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
2、科学节能,全民减排。
让我们每一个人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着手、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为实现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创造更加节约、更加洁净、更加文明的可持续的美好生活。
3、反对浪费倡导适度消费。
坚决杜绝浪费能源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为,奢侈浪费的个人行为,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
4、办公室在日照正常情况下,关闭照明灯,下班后要关闭电脑、照明灯等用电设施,防止长明灯现象,杜绝安全隐患。
自来水龙头随时关紧,杜绝滴流水现象。
5、家庭生活中,要合理节约液化气,将厨房灶头更改为节能型灶头,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阀门,杜绝空烧或泄漏现象。
6、设立废纸回收箱,将节能减排措施____在实践中,积极参与社会环保节约活动,树立公益形象。
7、发动员工为节能献策献技。
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改正,提高员工节能意识,积极创建节能降耗型单位。
2024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本(二)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模板1. 背景介绍- 说明全球面临的能源紧缺和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 强调我国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重视和目标2. 目标设定- 制定具体的节能减排目标,如减少能源消耗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设定时间表和实施阶段性目标,以确保进度可控3. 基础工作-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提高技术研发能力- 加强能源数据收集和监测系统的建设,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4. 能源结构调整- 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 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如煤炭和石油等- 加强能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5. 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 推动传统产业向高效节能型转型,如钢铁、化工和建材等- 提升制造业的能源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装备- 鼓励研发和应用新能源和清洁技术,如智能电网和能源储存等6. 城市节能和建筑节能- 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建筑材料和技术的应用- 推动城市能源系统的优化和改造,如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提升城市节能水平7.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加强节能减排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节能减排行动,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 强化社会组织的参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广泛合作和共识8. 监测评估和完善措施- 建立定期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 持续改进和完善措施,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9. 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 制定相关资金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的投资和创新- 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 加强国际合作,吸引外部投资和技术引进10. 团队建设和能力提升- 建立专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团队,提供培训和指导-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推行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上是一个2023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模板,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目标,可以对各个方面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四川:贯彻《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

四川:贯彻《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
年)》
佚名
【期刊名称】《资源节约与环保》
【年(卷),期】2017(0)8
【摘要】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对未来三年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及工作方案。
【总页数】1页(PI0008-I0008)
【关键词】四川省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生态环境质量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826
【相关文献】
1.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十项重点工作力促节能减排目标落实 [J],
2.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J],
3.国家质检总局落实措施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 [J],
4.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才印发〈四川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J],
5.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J], 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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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方案及措施【5篇】

节能减排方案及措施【5篇】节能减排方案及措施篇1一、指导思想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
节能宣传周期间,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为重点,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树立勤俭节约理念。
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宣传内容主要围绕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一)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宣传从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角度宣传报道开展农村牧区沼气建设是应对气候变化最有效、最普遍的行动之一。
从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角度宣传报道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对促进农村牧区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影响。
从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宣传报道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具有显著的生态、社会效益。
通过大力推广秸秆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宣传报道加快秸秆资源转化利用,发展沼气为民谋利的建设初衷。
(二)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宣传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包括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秸秆气化炉介绍、秸秆还田技术、秸秆种植食用菌技术介绍等),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技术宣传(包括畜禽粪便厌氧发酵沼气、无害化堆沤还田、加工有机肥料等技术介绍)。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积极开展化肥、农药科学施用技术宣传(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有机肥施用技术介绍等),农田地膜回收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包括推广使用0.008毫米以上厚度地膜优点、地膜二次利用技术、地膜回收加工技术介绍等)。
(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宣传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途径宣传,使广大农牧民了解土壤污染的成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宣传介绍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2010年8月11日)市州发改委、经委,扩权县发改委、经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6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川府发〔2010〕2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开展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2009年10月1日后在建、建成、开工的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
具体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维C生产、电石、铁合金、焦炭、风电设备制造、多晶硅。
二、工作分工各地发改委、经委分别清理新建、技改项目,各自汇总填报清理表(附后,电子版可在省发改委网站下载),于8月15日前分别上报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含电子版,本地区没有属于清理范围的项目也需书面说明)。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次清理重点进行认真审查,审查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如有虚报、瞒报、漏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发改产业〔2010〕1635号和川府发〔2010〕2号文件要求,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大产能项目。
各地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联系人:省发改委梁鸿********************************省经信委**************************.cn附件:1.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清理表(略)2.《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63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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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以重点工程实施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推进机制,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6%,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
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8%、13.9%、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5%。
二、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三)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大力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自动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制造体系网络化。
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促进全产业链以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的绿色制造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一定市场占有率的绿色产品。
强化工业基础领域创新和配套能力,提升制造业自主配套水平。
全面推行生态化、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生产方式,加快冶金、建材、化工、造纸、食品、机械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科技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四)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以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先进电力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油气钻采及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医药和高性能医疗设备等先进制造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抓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强的节能环保装备重大项目实施,巩固提升成都、自贡两大核心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优势地位,培育发展成都金堂、自贡板仓、宜宾临港、绵阳游仙、广安武胜、四川长江工业园和成都锦江等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园区。
突破关键能源技术装备,培育燃气轮机、智能电网、燃料电池、大规模储能、页岩气勘探开发等能源装备产业,积极推动德阳、自贡和泸州清洁能源技术装备基地建设。
加快推动成都、泸州绿色建材产业园区建设。
推动企业、园区燃气冷热电联产、风光水多能互补、生物质能和地热热电联产等各类分布式能源发展,形成多能互补的开发格局。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计量检测、产品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等)(五)严控高耗能、禁止高污染行业增长。
进一步完善项目能评、环评制度,逐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
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以及能效水平、环保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条件,强化项目能评、环评验收监督。
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工程,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
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科技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等)(六)深入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办法,持续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度,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落后产能企业的能源使用、资源利用、环境损害成本,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区域转型发展相结合,加快落后产能行业整体退出,高起点发展替代接续产业。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能源局等)(七)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坚持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方向,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科学有序推进水电和新能源开发,因地制宜、合理发展分布式能源。
严格控制煤电规模,扩大天然气应用范围。
大幅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力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利用。
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和天然气替代,继续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鼓励企业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进行综合利用。
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加强流域水电综合管理,积极推进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扩大直购电、直供气等试点范围,有效消纳富余水电和留存电量,促进就地就近转化利用。
到2020年,能源生产消费更加清洁低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31.7%提高到37.8%,天然气消费比重由11.4%提高到16.2%,煤炭消费比重由37.9%降低到23.9%。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四川电力等)三、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八)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
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
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
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深入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
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强化工业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指标考核。
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5个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70%。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科技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等)(九)全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分区域分阶段逐步执行6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加强新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适时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性执行范围。
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年,分别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5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建设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州)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测平台。
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推动绿色建材发展,推广绿色建材评价与标识。
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新建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80%。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立建筑精装修制度,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十)着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以现代信息网络为基础的绿色智能交通系统。
加快构建外联内接的铁路网络,推动进出川和川内高速铁路加快建设,提高铁路运输比重。
加大港口建设和航道整治,注重水运发展。
继续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系统(ETC)建设。
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促进货运无缝衔接和客运零换乘,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
提升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率低的老旧船舶和落后车辆。
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到2020年,市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十一)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
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鼓励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100家国家级、15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进能效领跑者创建。
以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为重点,创建节水载体。
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省直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2020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2%、10%和15%,全部省直、市(州)直机关和50%以上的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能源局等)(十二)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节能。
推动零售、批发、餐饮、商贸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制热系统节能改造。
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