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学生:方法与原则

如何处罚学生:方法与原则
如何处罚学生:方法与原则

如何处罚学生:方法与原则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中国心理学家网点击数:2848 更新时间:2010-6-30

处罚也是一种教育手段,怎样处罚学生这是一种艺术,是要讲究方法,是要遵循一些原则的。

1.处罚要谨慎,不要乱用

处罚是属于消极性的策略,它只能暂时对比“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发生率,其本身无法促进良好行为的产生。处罚是教师与家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的一种强制件措施。因此,处罚务必与奖励结合起来使用,也就是奖励与惩罚交替使用,且要以奖励为主,千万不要以惩罚为主,这一点要特别注意。如果不用处罚就能遏止“不受欢迎的行为”,就不要用惩罚。只有当事者错误较严重,影响很坏,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违背校纪时,才可考虑用处团手段。学校教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治理学校要有校规、校纪,学校没有校规、校纪,对严重犯纪行为不执行处罚,是治理不好的。但是,处罚要合法、合理、科学,不能简单粗暴,草率了事。

处罚可能导致负强化,即个体学会的逃避处罚的行为增多,被处罚的行为却未矫正。

2.处罚要及时

当个体需受处罚的“不受欢迎的行为”出现时,什么时候进行处罚为妥?笔者认为,应该及时进行处罚,不要延误时机。俗语说得好,“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有关研究表明,行为之初实施处罚的效果,远远好于行为之末处罚的效果。这是因为处罚时间延缓越长,越易介入不相干的行为,结果使处罚的目标不集中,把不相干的行为也处罚了,对该处罚的行为,处罚的力度反而削减了,效果当然要减弱c以智力较差的学生为例,他们的注意力较差.对“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处罚与该行为的后果时距太长,就易使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为何要受处罚,处罚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处罚要及时与处罚要谨慎是否矛盾吸?谨慎不是慢,而是要科学,要合理,要合法,对不法处罚的就石应进行处罚。相反.及时也不是粗暴,不是草率。谨慎与及时是相辅相成的,不是对立的。这一点要引起辅导者的注意。

3.处罚强度与方式要因人而异

处罚的强度与处罚的效果之间有什么关系?一般说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处罚的强度越南,“不受欢迎的行为”出现的频率就越少;反之.处罚的强度越低,“不受欢迎的行为出现的频率就越高。但这不是绝对的,这里有—个分寸问题,如果处罚超过这个分寸,效果反而会下降。每一个体对处罚的承受部有差异,不能一刀切,要因人而异。

处罚的方式有多种,不同方式对个体的作用是不同的。某种处罚对甲有效果,但对乙未必有效,是因人而异的。

如何因人而异,要考虑当事者的个性、性格、气质、年龄、性别等因素。一般说来,对程度深、社会危害大的“不受欢迎的行为”,处罚的程度要大些,

反之要小些。对女性的方式要温和些,对男性的方式可强烈些。但这个问题较为复杂,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4.执行处罚要取得家长的配合

对个体“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处罚,不仅要取得当事者本入的配合,还要取得家长的配合。因为个体的行为不仅表现在学校中,在家中也会有反应,家庭、学校形成合力,作用就大些。对个体实行处罚,最好能事先告之家长,事中要有家长反馈,事后要有交代与总结。

所谓家长配合,不是指家长—方,加是包括父母双方,也就是说,父母的态度也要一致,不能有不同意见,否则孩子就会在父母的分歧中钻空子,对处罚效果是不利的。

学帮2015-04-30 19:17:37家庭教育阅读(6151)评论(4)

低声教育是与教育孩子大声大叫相反的一种教育方式。家长常常感觉不管是喋喋不休地说服还是大喊大叫地命令,孩子总是全然不理,对对孩子的成长也十分不利。这时候需要懂得低声教育的智慧。

低声教育——科学依据

心理学家对表达哪些事情该用怎样的声调进行了研究,发现处理同一件事情,不同的声调会收到不同的效果,大人批评孩子,用低声调孩子更容易接受。这是因为:

1.低声调可以使人理智一些、情绪平和一些,也可使孩子抵触、逆反的心理防线有所松弛,有利于沟通。

2.低声批评孩子,不仅可以集中对方的听力,而且也可以先发制人,不让孩子使用高声调。生活中常看到大人高声责骂孩子,孩子反抗的声音也不低,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惹得大人一肚子气,孩子也不服气。

3.低声调可以赶走愤怒。父母是孩子人生中,任教时间最长的老师,大人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最大,遇事暴躁,不冷静,开口大声责骂的父母,肯定对孩子的性格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低声教育——办法措施

1.批评孩子要降低声调

低声调可以使人理智一些、情绪平和一些,也可使孩子抵触、逆反的心理防线有所松弛,有利于沟通。低声批评孩子,不仅可以集中对方的听力,而且也可以先发制人,不让孩子使用高声调。生活中常看到大人高声责骂孩子,孩子反抗的声音也不低,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惹得大人一肚子气,孩子也不服气。

2.运用正确的语气和措词

对许多父母来讲,控制自己不去批评孩子是很难的,因此,说话前请三思,运用恰当的语气和措词,效果会很好。比如“我爱你,但是你的行为我不能接受”,这种话初听会觉得很生硬,但过一会儿,孩子很自然就会明白你的意思了。

3.把你所期望孩子要做到的要求解释给他们听

比如带孩子逛超市,告诉他不要乱动商品,并警告如果违反的后果将是什么。你要从头到尾贯彻到底,无需大声威胁。

4.不要使用伤害孩子自尊心的语言

就事论事,不要随意发泄对孩子的情绪,不要使用伤害孩子自尊心的语言。

每个孩子都希望得到别人包括爸爸妈妈的尊重,而这种尊重、信任,会使孩子产生自信,是他们前进的重要动力。每一个爸妈都盼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但是打骂教育绝对不是最好的办法,一时起到的作用也不会长久。

劝学有方:美国老师花样百出的奖励

雏凤清音2015-05-02 06:45:00儿童教育阅读(10433)评论(12)

前两天晚上一回家,贝贝就粘着妈妈一定要告诉妈妈一个好消息,一分钟都不能等,不听还不行哈。于是妈妈只好坐下来听贝贝唠叨,哈!我家小贝可真好玩,一见妈妈认真了,又不好意思了。小声的告诉妈妈:明天早晨,校长请我们吃早饭哎!妈妈吓了一跳,赶紧问:你又干了什么好事啦?居然要找校长?贝贝不乐意了,告诉妈妈每个班只有一个人有这个荣幸跟校长一起吃早饭。她的老师选了她,所以妈妈应该觉得骄傲才是,怎么变成了坏孩子呢?

原来如此。妈妈一想也挺乐的,想来贝贝虽淘气,不过那只是在家里,在学校绝对是个乖孩子哈,典型的耗子扛枪窝里横的主。瞧着我家贝贝这一脸得意样,妈妈忽然觉得美国的老师还真不简单啊,为了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还真是花样百出,除了好孩子可以有机会【跟校长共进早餐】这种荣誉,光宝贝跟妈妈说过的,还有不少哦。

【从不迟到奖】由于美国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教育经费是由国家,州政府和学区内居民所交的部分房产税组成,花钱的谁也不愿意看见自己的钱打了水漂,而孩子们却没有得到应得的教育,所以所有的公立学校考勤都是比较严格的,要保证孩子们的出勤率。我家贝贝学校为了刺激孩子们按时上学,有一个有趣的规定。好像是连续多少天上课不迟到,老师就会发给孩子们一张不迟到奖状。

我家宝贝不在一个学校上学,宝儿需要早走,所以连带着我家贝贝一直都是很早到学校,人家可是每个学期都能拿到不迟到奖,哈,厉害不?

【成绩全A奖】不用说,这是鼓励娃们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用的。宝贝一家定居在美南,这里的孩子们一年有三个学期,孩子们每9周就会有一次综合评分,结合平时测验和作业,老师会发给孩子们成绩单,需要带回家给家长签字。美国小朋友的课程也不少,英文、数学、社会科学、科学、写作等等,只要每一门课平均都是A以上,老师就会给孩子们发奖状。宝贝妈咪还记得圣诞节刚过,贝贝拿回来的成绩单上,老师特地写上,“明天来学校会有奖状”,这是告诉家长呢,生怕家长不知道借此表扬孩子继续努力。

【班级代金券】如果说前面的这两样奖励跟国内的孩子们没什么两样的话,下面宝贝妈咪提到的就比较新鲜了。话说前两天贝贝从学校拿回来一个毛茸茸的玩具熊,宝贝姥姥着急了,以为是孩子拿了别人的玩具,追问之下,才知道是贝贝自己买的。那哪里来的钱呢?后来妈妈问清楚了,原来只要孩子们在学校课堂上表现好,比如按时完成老师的各项任务,课

堂纪律优秀,热情帮助同学或是老师等等,老师就会发给孩子们一定的“奖金”,可以在班内流通,购买小玩具。根据贝贝的说法,这个玩具熊她可是攒了很久才攒到20块钱,这才抱回家的。

【好行为奖】虽说班级代金券买的物品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妈妈不知道,不过另一项奖品宝贝妈咪是知道出处的。这是老师和家长联合准备的。用于规范低年级孩子的在校行为和课堂行为。那是我家宝儿还在上学前班的时候,家委会决定每周家长轮流给孩子们买一些小礼品,集中起来放到老师那里。老师呢,在教室里准备了一个大的小猪扑满,孩子们每完成一项任务,就会把老师准备好的小玻璃球丢到扑满里,等这个扑满装满了玻璃球,就是孩子们收获奖励的时候。妈妈还记得当时宝儿可用心了,一心争上游,这样几乎每个星期孩子们都能拿到好玩的奖品。

【阅读积分奖励】美国老师很注重阅读,孩子们除了每天必读的内容,还有一项叫Accelerate Reading 计划,对孩子们读的书都有一个按难度的分类,读得越多,难度越大,积分越高。宝儿的老师规定,阅读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可以给孩子们平时成绩的最低分加5分,记住哦,不是平均分加5分,就这样,就足以刺激孩子们努力阅读,厉害不?记得以前没有这项奖励的时候,我家宝儿的AR阅读一向不积极,老是跟妈妈说做AR的计算机很紧张,他抢不过人家;或者是AR的书不好看,他不感兴趣等等,一个学期下来,他的AR积分还拿不到100。可是积分奖励一出来,俺家宝儿开学一个月,积分就已经过百了,到目前,据说积分在班里排名第二,嘿嘿,这算不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各类优惠券】美国真不愧是以商业立国,所以刺激孩子努力学习的方法上,很多也是出自各类商业销售手段,比如,各类折扣券。像我家宝儿最喜欢的是免做一次作业的折扣券,好像是读够多少本书,就可以跟老师换一张免做一天作业的折扣券。有了这个,哪天作业实在太多了做不完,就可以用这个抵账。小贝呢,她爱美,最不喜欢天天穿校服,所以她最喜欢跟老师换穿便服的折扣券,凭着这张折扣券,在必须穿校服的日子里她就可以穿她最喜欢的衣服,而不必拘泥于校服的红白蓝三色。看看,这美国老师多能抓住孩子的心理啊,想要什么样的折扣券,就必须完成相应的读书任务,没有人强迫你哦。

【命题早餐】虽说美国小学早晨会提供给孩子们免费早餐,可是那是有时间和品种限制的。想吃更好吃一点的早餐?可以啊,像贝贝学校,有校长请客早餐,宝儿学校有Blue Bonnet 早餐,那是一个主题阅读形式的早餐,只有加入这个读书计划的孩子们,才有机会在完成这个阅读计划中的书籍并写下阅读心得后,获得免费早餐的机会。除了早餐,还有班级冰淇淋Party,也是要全班同学完成某项学校规定的任务之后,由学校出钱给班级开玩乐聚会,是不是听起来很划得来?哈,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钱,最终还是出自班委会的家长们的捐助,但其中的荣誉却又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了。

美国的小朋友们,就是在各种各样的精神、物质刺激下,努力学习,老师在潜移默化中,教给了孩子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要想获得奖品,需要自己努力哦。

浅析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浅析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013-04-24 17:26:51.0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论文摘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作为行政法原则体系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的规范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却正饱受着立法者制定初衷与执法者适用不当的矛盾困境,深入理解该原则的丰富内涵并系统探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提高该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性和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大有裨益。 【关键字】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价值追求完善建议 作为行政法原则体系中的一条重要原则,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曾一度被人们称作是“独具中国特色”,[1]这点在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即可见一斑,同时在以上法规中明确将该原则规定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原则在我国立法中确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而,作为一项已上升至普通法位阶的规范性要求,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行政执法中却正饱受着立法者制定初衷与执法者适用不当的矛盾困境,行政执法实践中处罚与教育的严重脱节、相互排斥、结合不佳不仅使该原则原有的约束力、影响力、规范力大打折扣,更使众多行政执法机关陷入了行政执法受群众强烈抵触的被动境地。因而,本文拟对该原则的价值追求、执法适用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求从制度层面上对如何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更好适用该原则做出解答, 借以引起人们对该原则制度的关注。 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内涵及必要性探析 (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内涵探析 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我国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 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中得以充分体现,以该法律条文的具体明文规范为切入点,对该原则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得知该原则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1.“处罚”主体法定 结合《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可以得知,除行政机关享有享有行政处罚权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2.适用的前提特定 行政机关只有在实施行政处罚和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和前提下,才能对适用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否则, 该原则不具有法定力、约束力、规范力。 3.对适用原则的强制性程度一定 根据法理上对规范性要求的分类和《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之明文规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应严格遵守和适用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即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必须、强制、义务地对处罚与教育加以结合,而非可以、任意、选择地对教育与处罚进行结合适用。 4.“教育”对象特定 在行政处罚中,处罚的对象必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育的对象特定,即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必要性探析 教育与处罚各有其相互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二者的结合实质上是作用的结合与互补,是功能的有机整合,同时,最大程度地追求教育和处罚的完美结合,也是制定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出发点和基本理念。通过对行政处罚和教育各自功能和特征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明晰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必要性原理。

在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罚细则

官亭九年制学校 在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罚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合理、有效地运用处分这一手段,督促学生尽快地克服纠正错误,学校根据几年来学生中存在的违纪现象的处理意见,归纳整理,供教职工参照执行,供学生自省、自警。 一、处分的对象 凡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凡受以上处分者一律填写违纪学生登记单,并通知家长。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该学期操行等级不及格,凡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在该生毕业前夕仍无悔改,仍没有撤消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几种常见违纪现象的处理意见:

1、吸烟、酗酒者;除批评教育外,对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考试作弊者;无论以任何形式作弊者,该门考试课成绩为零分,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打架斗殴者: (1)凡在学校内同学之间发生冲突导致打架,但未造成大的伤害的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对于挑起事端和先动手者加重处罚; (2)勾结校外、社会人员。拉帮结伙打群架的,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人员伤害的送司法部门处理,并处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损坏公物者: (1)不慎损坏,能主动承认者,照原价赔偿; (2)不慎损坏,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2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能主动认错者,按原价2倍赔偿; (4)故意损坏,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3倍赔偿,并按情节的性质给予纪律处分。 5、偷窍、撬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 (1)偷窃、诈骗价值达1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重犯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偷窃、诈骗价值100元(含100)以上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撬窃作案者根据情节轻重,一律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偷窃作案多次者,一律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对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罚条例(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对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罚条例(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对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罚条例(新版) 一、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在一学期内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不遵守纪律,迟到、早退一月累计达10次以上者。 3、一月旷课累计达15节以上。 4、不尊敬师长、多次与老师顶撞,对老师不礼貌者。 5、小偷不摸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 6、吸烟、酗酒、随地大小便,在同学中影响极坏者。 7、有损坏公物、花草树木行为情节严重者。 8、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校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二、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记过、记大过处分。 (1)一月累计旷课25节以上,连续旷课三天以上者。

(2)对老师有严重不礼貌行为,有意侮辱、损坏老师名誉者。 (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情节严重者。 (4)寻衅斗殴,参与打群架、赌博造成一定后果者。 (5)偷窃或用威胁、诱骗等手段诈骗他人钱物者。 (6)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过两次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 (7)随意翻越学校大门,围墙,或撬窗入室者。 (8)在教室、校内墙壁乱涂乱画,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卫生者。 (9)严重破坏课堂纪律,致使教学无法正常进行者。 三、学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 1、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40次以上或旷课35节或连续旷课一周以上者。 2、违反国家法纪、触犯刑律被公安机关收审或携带凶器,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到校寻衅滋事,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3、恶语中伤辱骂、殴打老师或对批评教育不满,对老师同学有批击报复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学校管理原则与方法

第七章学校管理原则与方法 ◆学习目的与要求 (1)了解学校管理中常运用的管理原则和方法; (2)领会学校管理中常运用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的基本内涵; (3)掌握学校管理中常运用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的基本要求。 ◆学习内容: 阅读王德清《学校管理学》第五章;李明江《学校管理学》第二章;赵敏、江月孙《学校管理学》第五、十一、十二章,查阅其它参考书、期刊或网络资源。 ◆主讲与考核的主要问题: 1.简要梳理不同学校管理学对学校管理原则存在不同的表述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谈 谈你认为学校管理应遵循的重要管理原则有哪几条,为什么? 2.列举学校管理中违背适应性(方向性)、民主性、有效性原则的种种现象,并以此 来说明学校管理中遵循适应性、民主性、有效性原则的重要性。 3.国内目前公认的学校管理的一般方法有哪些?根据你的学习体会,谈谈如何建立我 国学校管理的方法体系。 4.案件分析: 案例1:在某校长培训班上,老师结束了“学校管理要以育人为主”的专题讲座,留下一刻钟的时间供校长们提问交流。一位校长站了起来,对老师的讲座提出了疑问:“老师为什么要强调以育人为主而不强调以教学为主?20世纪50年代,教育界把凯洛夫的教学为主的思想具体化为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三中心’,这种提法深入人心。现在虽然不再提‘三中心’了,但是教育主管部门还在强调学校要以教学为主,我们做校长的也认为学校应该以教学为主。您现在改为‘以育人为主’我觉得既无新意,也没有必要,不过是玩了一点文字游戏而已。”此话一出,语惊四座。老师笑着说:“问题提得很尖锐哟!不过很有代表性。还有谁有问题?”又一位校长站了起来:“我觉得学校教育工作强调以育人为主是有道理的,但是学校管理为什么也强调要以育人为主就有点搞不懂。是不是有点喧宾夺主或是跑题?”老师正准备作答,一转念,问在座的其他校长:“有谁能回答这两个问题?”“刷”的一下,教室里同时站起了四五位校长抢着发言。 思考题:(1)你认为以教学为主等于以育人为主吗?理由是什么? 案例2:侯校长从外校调任A校后,就碰到了一件令他头痛不已的事情。该校有一帮青年教师,自恃教学能力强,经常抱成一团与领导闹对立,对新来的侯校长却敬而远之。这天,他们因教案检查的事和教研组长发生了争吵,教研组长向侯校长“告状”,希望校长主持正义。侯校长觉得和这几位“刺头”对抗不会有好结果,在和了一阵稀泥后,借故将教研组长解职,换上一位“刺头”。虽然教师议论纷纷,但是这帮“刺头”从此成了侯校长的铁杆拥护者。每当学校有什么重大的争议,他们总是站出来拥护侯校长,众人皆闭声敛气,学校管理从此也就“风调雨顺”多了。 思考题:(2)你认为侯校长运用的是什么方法?这种管理方法对吗? 1、2、3题(一班的24-26号;三班的25-27号) 4(1)(2)题(二班的27-28号;四班的24-25号)

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文章来 源初中教师网w 9 1 为使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为将来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特制定本条例。 一、处罚目的 严肃校纪,整顿校风,惩前毖后,促使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处罚办法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处罚条例 (一)学生有下列现象之一,给予批评教育 1、不遵守学校规定,经常迟到、早退,班级、学校活动不参加,不按时就寝。 2、不遵守课堂纪律及有关条例,在校园内嘻笑打闹、乱叫乱喊、乱刻乱画、搞恶作剧。 3、经常随地吐痰,乱扔污物,不履行班级职责。

4、经常搬弄是非,与同学不团结。 5、待人接物态度蛮横、语气粗野、侮辱同学、顶撞老师。 6、不遵守学校规定,进三厅一室(游戏厅、歌舞厅、录相厅、桌球室)。 7、不规范佩戴胸卡,着装不整齐等。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按学校有关财产赔偿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外,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8、损坏班内公物、实验仪器、体育器械或其它公用设施等。 9、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建设,攀折花草、在绿化区内追逐打闹。 10、毁坏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11、吸烟、喝酒、小偷小摸,恃强凌弱,向其他同学索要财物。 12、不佩戴胸卡或冒用他人胸卡。 13、结交校外不三不四人员到校内骚扰滋事。 14、强行外出或翻墙外出。 15、考试做弊。 16、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10—20节(不假而归在两天以内)者给予警告;达25—50节(不假而归达一周)者予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六条处分期限:警告为两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于3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七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起哄滋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者,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行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在教学区、生活区、公寓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划拳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四)在公寓楼上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留校 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的性质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XX事关于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班主任手册)

XX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为了严肃校纪,净化校园,搞好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师生共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使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有章可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几种。所受处分一律填入该学生档案,并通知其家长,构成违法犯罪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条凡对学生的处分,先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写清楚对学生进行哪些教育,争取家长的配合做了哪些工作,然后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再结合《处罚规定》建议给予何种处分: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严重警告;四、记过;五、记大过;六、留校察看;七、勒令退学;八、开除学籍。七、八两条由政教处结合班主任建议整理材料,呈报校行政会、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三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5节者,给予警告处分;达1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2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达30

节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累计旷课达36节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早自习以一节课计,晚自习以三节课计,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节课。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并填写请假单交政教处登记,否则作旷课处理。 第四条学生上课一律不得会客,不得无故外出,若随意出入课堂,又不听老师劝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学生上课时若随意出风头、吵闹课堂,顶撞老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学生在考试中有偷看他人答案,做夹带,传答案,交白卷和将自己或他人试卷带走等违纪行为,除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交款参加补考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熄灯后仍不上床睡觉或上床后仍讲话,经老师劝阻不听或故意用怪腔怪调戏弄老师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七条在宿舍里点蜡烛、烧电器、私接电线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引起火灾除赔偿外给予留校查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自理。

对学生违纪行为实施处罚的原则和方法

对学生违纪行为实施处罚的原则和方法 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陈宇 人无完人,学生在成长中肯定会出现思想、行为上的偏差,犯一些错误。人的成长和成熟,其实就是在不断纠错中进行的。班级是个小社会,在集体生活中,为了让学生学会担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需要用各种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如果学生违反了纪律,教师要视情况予以必要的教育和惩戒。 按照管理学中的“强化理论”,惩罚属于负面强化,当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采取惩罚的方法,可以迫使这些行为少发生或者不发生。与奖励等正面强化措施相比,惩罚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相信很多人都赞同这句话。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需不需要惩罚,而是在何种情境下实施惩罚、如何惩罚才能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新一班的班级精细化民主管理制度中也有一些关于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罚规定,但是,重要的不是如何处罚学生,而是这些制定这些规则的原则和比较规范的处理程序,这些原则和程序保证了班级有序地运转,学生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有预期,处理的过程体现了公平、规范、民主和人文的特点。 一、对违纪学生实施处罚的几条原则 班主任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惩戒和处罚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原则可以避免惩戒的情绪化和随意性,做到真正的公平和规范。这些基本原则和程序包括: 1、提醒在前,警示在中,处罚在后,教育贯彻始终 我的观点是,班级管理中的惩戒制度一定要全面、具体、规范,处罚在教育中必不可少,但决不能滥用,长期大量地采用惩罚来管理班级会造成学生的冷漠和叛逆。此处的“处罚”,是指有明确惩罚行为的处理方式,而非广义上的批评教育手段。比如,新一班有一条很特殊的处罚方式,叫做“免于处罚”,其实“免于处罚”本身就是一种处罚,只是因为情节轻微,仅作批评警示,不实施具体处罚措施,类似于法律上的“免于刑事处罚”。 学生的违纪行为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经常性的和偶发的,情节有轻有重,危害有大有小,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予以处罚。实施具体的处罚是最后一步,在此之前,有很清晰的处理步骤,即“提醒在前,警示在中,处罚在后”,而教育是贯穿于始终的。 (1)提醒 当学生出现了违纪行为时,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一般先予以提醒,只要提醒奏效,则不进行下一步。这些提醒措施包括: ①停止说话或授课,盯着学生看。如果学生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不妥并主动改正,即表明已达到效果,不再继续追究;

中小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盘信镇第二完小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原则:采取正面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处分种类:1、批评教育(口头、书面批评);2、警告(含严重警告); 3、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 第四条、处理条例: 1.聚众打架:学生纠集本校(校外)人员聚众打架者,主犯一律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从犯带回家教育1周,视其反省状况确定是否回校。打架致伤者,除赔偿一切医药费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且还要交保证金500-2000元;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个别打架: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行为,谁先动手,谁付主要责任,出现第1次警告,第2次严重警告,第3次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致伤致残者,同第1条处理。 3.矛盾纠纷:在校期间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而相互吵架。谁先说脏话,谁付主要责任,第1次批评教育、第2次警告、第3次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若致使矛盾升级而打架者,则同第1、2条处理。 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纪,一经发现,由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采取班内点名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和班会检讨处理。 ①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的。 ②上早(课间)操、跑操拖拉,晚到操场或做操动作不规范的。 ③做眼保健操不认真者。 ④在午休时间内打闹影响别人休息的。

⑤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无故不上交作业1次的。 ⑥不经允许,私自进入教师寝室、办公室的。 ⑦在校园内践踏草坪、破坏绿化、私爬到厕所旁边的小树林的。 ⑧卫生值日不认真者。 ⑨学生衣冠不整、不佩戴红领巾、穿拖鞋上课、染发、女生不准穿短裙及奇装异服进校园、出口成“脏”的。 5.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处以批评教育或警告。 ①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者。 ②对违纪情节比较严重或对检查人员批评教育接受态度不诚恳的。 ③在校园内私自携带智能手机,一周内有一般违纪现象两次以上的。 ④旷课一节的。(含体育课、班会课、劳动课、自习课、学校集会) ⑤无故不上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一周之内两次。 ⑥无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损坏物品价格的两倍予以赔偿)赔偿外,视其情节 给以批评教育或从严处理。 ⑦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到围墙边、堡坎上(或爬墙)喊、买校外食品(零食)1次,批评教育,2次警告并交保证金10元至50元。 ⑧私自攀爬校园内高层护栏(走廊)或窗口(寝室或教室)、树木的。 6.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处以严重警告。 ①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②学生违纪对检查、管理人员教育态度生硬的。 ③学生违纪在一学年被学校批评教育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④连续迟到、早退,一周在三次以上的。 ⑤无论在何时何地去网吧、电子游戏厅一次的。 ⑥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7.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给以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 ①一个学期出现3次警告或2次严重警告的。 ②对个别违纪学生,若屡教不改的。

第三章 学前教育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第三章学前教育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第一节学前教育管理原则的含义和依据 一、学前教育管理原则的含义 原则:本质、基础,或基本的行动准则、规则,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等。 管理原则:指导管理工作的行动准则。 学前管理原则:托幼机构管理原则,即为实现园所的工作目标,正确处理管理过程中一系列矛盾、关系或问题的指导原则,是对托幼机构管理系统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园所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确立学前教育管理原则的依据 (一)依据教育与管理的基本规律 1、整体优化原理 任何一个组织要实现其目标,就要把组织的各种要素组合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整体所具有的性质与功能不是各个要素所能取代的,整体工作不是各个局部工作的简单相加,而是“大于多个孤立部分的总和”。 2、合理组合原理 合理的组合使组织具有有序性,提高聚合性,并对外界环境变化具有适应性,能带来整体大于各个孤立部分的总和的效应。 3、开放与闭合统一原理 开放指系统与系统之间,或系统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只有开放才能不断发展。 闭合是指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构成一个连续的闭合回路。闭合具有自我调控和自我完善的功能。 4、动态平衡原理 事物都处于运动发展和变化之中的,环境的变化会对组织产生影响,有可能打破组织系统原有的有序、稳定和平衡的状态,带来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 管理者要对组织进行调整、整顿和改造,建立起新的秩序,达到新的平衡。 5、人本原理 现代管理的核心和动力是人和人的积极性。一切管理都应以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做好人的工作为根本。 6、效益原理 领导者和管理者在任何系统的管理中,都要讲求实效,要从社会的、经济的效益出发,为着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而努力。 效益=目标方向×效率 (二)以基本矛盾、关系的分析与调整为前提 第二节学前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的意义 指托幼园所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即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教育方向的原则。 举办幼儿园要以社会效益为根本,以满足社会需要为根本出发点。这条原则也就是办教育的政治思想党性原则。 (二)贯彻方向性原则要注意的问题 1、明确培养目标,树立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

论教育惩罚的意义及其实现

论教育惩罚的意义及其实现 论教育惩罚的意义及其实现 当前,以表扬、赞赏为特征的赏识教育逐渐成为一种教育“时尚”。诚然,从带有惩罚色彩的传统教育过渡到以赏识为鲜明特征的新型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和管理理念。然而,赏识教育无节制地泛滥却带给我们的教育另外一种危机——惩罚教育的缺失。对于惩罚,出现了许多认识上的混乱和实践中的偏颇。因此,对惩罚的本质和作用需做理论上的探讨,以使我们对惩罚这一教育手段或方法有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 一、教育惩罚的涵义 教育惩罚是指对个体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批评或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教育惩罚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教育惩罚是指在学校中,针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批评或处分(不包括体罚),以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狭义的惩罚与奖励相对,是学校教育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教育方法,目的是使学生分清是非善恶,改正缺点

和错误。这类惩罚的具体方式由轻到重依次为:口头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广义的教育惩罚是指包括体罚(变相体罚)在内的惩罚。如有的教师使用体罚、讽刺、挖苦等惩罚来达到教育目的,这是现代教育所不允许的。 二、对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狭义的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狭义的惩罚与体罚的区别:一是程度不同。惩罚引起的是一种不愉快感;而体罚所引起的是身心的痛苦。二是手段不同。惩罚是以对事物或活动的否定、限制或剥夺可接受的方式来达到受罚者行为可能的变化;而体罚则是采取击打或者限制身体自由等强制性手段,来使受罚者行为达到可能的变化。三是影响不同。惩罚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的职业权利之一,造成的是受教育者行为的变化,甚至心灵的可能转变;而体罚虽然可能引起受罚者行为的改变或限制,但对学生的身心却造成了伤害,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惩罚与尊重的关系 从教育伦理上说,惩罚不一定意味着不尊重,而不惩罚也不一定意味着尊重。马卡连柯说:“我的基本原则永远是尽可能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文传学院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享有申诉权;对处分有异议者,可按照本办法第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和专科学生。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分为下列五个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进行处分时,应当视学生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就第五条中一种给予处分。 第七条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时,应当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八条留校察看期限为18个月。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坚持不改或者另有违纪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特殊情况必须给予留校察看者,可酌情减期。 第九条学生违纪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有违纪者赔偿经济损失并负担医疗费用。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在其毕业就业以后学校才发现的,将其违纪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不再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违纪情节及后果较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 (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纪的; (五)主动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的情况属实的。

试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原则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成为我国刑事犯罪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未成年犯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未成年犯(以下统称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形势下,目前,一套旨在在刑事司法领域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法律制度正在逐步建立起来。经过多年的总结和完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无疑是当前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最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能否正确地理解、适用并不断完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直接关系到能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真正有效地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利,实现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犯罪人的立法目的。 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法律地位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当前我国司法领域矫治未成年犯罪人的一项最重要的法律原则,是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司法保护的基本指导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提出并经过司法实践的不断充实、完善,最后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原则,应该说是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而取得的一个重大成果。 1979年刑法规定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可以说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一个雏形。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而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同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聘请特邀陪审员的联合通知》。这“一规定、两通知”都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主要思想,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提出及其法律地位的巩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试行细则》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具体化,为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作了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也在立法上为未成年犯罪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1997年刑法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删除,代之以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两条重要刑事原则,即“从宽处罚原则”和“不适用死刑原则”,体现了新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一致性。1999年颁布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再次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纳入其中,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充入了新的功能,使之更全面、更完善。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并再次强调了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至此,从我国目前的刑事法律体系来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原则的地位已经是不容置疑的了,关键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适用和完善。 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主要内容 所谓“教育为主”,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特有的年龄特征及生理、心理特征,在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达到“感化和教育”的目的。所谓“惩罚为辅”,不等于不惩罚,但惩罚的目的是为了使未成年犯罪人吸取教训,改过自新。惩罚只是辅助手段,教育和挽救才是根本的目的。值得强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

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学校方方面面的一项全局性的 工作。学校管理是否成功,是以教育的有效性来衡量的。学校管理是为了提高学校教育的有效性而对学校资源进行组 织安排的活动,它以管理的有效性作为自己追求的直接目标。学校管理则既要遵循学校教育规律,也要遵循管理本身的规律。学校管理原则是学校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守的准则。 一、民主化原则 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决策。决策,并非一人之能事,尤其在今天这个知识与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一个人的经验与智慧很难对环境有一个全局性的把握。这就要求了管理必须要讲究民主化原则,学校管理亦是如此。 充分调动组织内人员的积极性是提高组织工作效率的 重要手段。学校中的人力资源主要是教职工,其中又以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最为重要。因此,学校实行民主化管理既是使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直接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其优点在于可以保障教职工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有监督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能够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与工作激情,使教职工成为学校的主人。 一般来说,学习的民主管理要包括以下几点:

1、以教师为主 把教师真正当作学校主人,真心实意依靠教师办学不是一句口号,应该落到实处。具体而言,第一,要根据实际树立学校发展的目标,要求使学校目标与教师个人目标总体相向,这是组织存在的必要条件,这也需要学校文化的培养。第二、管理要提高透明度,凡是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教师有知情权,凡是与学校利益相关的事,教师也有知情权。第三,教师应该是学校管理的实际参与者,能够有充分的机会发表意见,参加学校的重要会议,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学校领导也要随时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一言之堂。第四,要采取各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学校活动。要给予教职工发表意见与建议的机会,让有某种特长爱好的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第五,要善于放权,让教职工有具体工作的执行权、监督权,使学校全体领导和教师形成责任共同体。 2、重视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 随着学校对外开放程度加大,社会对于学校的要求逐渐提高,学校已经不能在“闭门造车”,而应该及时的面相社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学校应定期向家长们作工作报告,报告有关事项决策,由他们提出批评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与支持。家长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其知识经验的深度广度在某些方面要优于学校,学校放下架子,悉心听取家

学生违纪处罚的措施)

豫兴中学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罚条例 ———政教处为了更好地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整顿校风、严肃校纪、搞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养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细则。依据为《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豫兴中学生须知》,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一、处分的原则 触犯《处分细则》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均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追回处分前在校期间取得的一切荣誉称号,对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条例和不接受教育批评及严重触及社会公德(如打骂父母、欺辱老幼等)和法律法规的学生均给予劝退。 二、处分的种类: 1、通报批评 2、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3、白榜公布 并记入学生档案 4、勒令劝退或转学 三、处分执行的程序 1、对违纪的学生由班主任、级部主任和政教处共同调查核实材料,留政教处备案。 2、学生违纪后,将情况通知家长,依违纪情况先进行家庭教育,然后进入学校处理和教育阶段,以达到学校家庭共同教育使其转变的目的。

三、处分的细则 (一)对学生违反《中学生仪容仪表要求》行为的处分 第一次,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后,整理仪容仪表。 第二次,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二)对学生课间违纪行为的处分 在下课期间学生不得出校,不得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跑跳、打闹或进行拍球等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对违纪者进行如下处分: 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次,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次,出布告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D级。 (三)对学生吸烟,喝酒,打架,辱骂或变相侮辱老师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 (1)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白榜公布并写出2000字的深刻检查(2)通知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学生档案中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D级。 (3)给予记大过并对其勒令劝退。 (四)对在校学生异性间交往过密、偷看(听)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如:反动、色情)、参加非法组织行为的处分 1、凡在校异性同学交往过密、言行不符合学生身份的,(1)批评教育,写1000字检查(2)给予记大过记入学生档案并白榜公布。(3)勒令劝学

惩戒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惩戒教育的原则与具体方法双河镇中心校赵常明 现在社会上流行着一种无批评教育,似乎对学生多加鼓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认为,无批评教育是伪教育,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是危险的教育,因为经不住批评的孩子是脆弱的。对父母和老师来说,一定要在必要的时候对孩子说不,并坚持到底,这是孩子成长的人生路标。因为孩子如果没有接受过惩罚,也就学不会承担责任。 惩罚绝不是体罚,惩罚的前提是尊重。 我一直在强调,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在提倡表扬、奖励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夸奖、表扬孩子,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表面上的,如果仅仅是害怕引发孩子的极端行为与举动,而一味地姑息孩子犯下的错误,这将会酿成大错,因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惩罚孩子的九个原则 卢梭在教育名著《爱弥儿》中说:“你知道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准能使你的孩子得到痛苦吗?这个方法就是:百依百顺。因为有种种满足他欲望的便利条件,所以他的欲望将无止境地增加。结果,使你迟早有一天不能不因为无能为力而表示拒绝。但是,由于他平素没有受过你的拒绝,突然碰了钉子,将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东西还感到痛苦。” 在孩子犯错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在尊重孩子人格、维护孩子自尊心的前提下进行。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

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你觉得难堪,打击你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所谓惩罚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有很多种方式。孩子从小在一片赞扬中成长,固然对鼓励信心有好处,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受到过惩罚,他也会经不起挫折,不能敢于承担责任。 我一直强调:惩罚绝不是体罚,惩罚的前提是尊重。 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越是惩罚学生越要尊重学生。惩罚的方法是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其目的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惩罚应该是让他明白,你是一个人,你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其实当一个人做了错事的时候,他内心里有一种惩罚自己的需要。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愧疚承担责任,取得心理平衡。 1922日年7月4日,美国国庆日前夕。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搞到了禁用的烟花爆竹,其中一种威力特大的炮竹叫“鱼雷”。一天下午,他到一座桥边,朝桥边的砖墙放了一个“鱼雷”。一声巨响,引来了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局。因违反禁令,要罚款14.5美元。14.5美元在当时是一笔大数目。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鱼雷”是你放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罚款我先替你交上,但这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4.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总统,他就是里根。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但究竟应该怎么惩罚孩子?有些“错误”是否就应该去惩罚?我的教育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对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有效制止违纪行为。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视其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处理。 1、一般性轻微违纪,由班级按学校有关规定及班规在班级范围内处理。 2、重大违纪由学校学生处代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宣布处理结果,其处分种类如下: ⑴全校点名公开批评或通报批评; ⑵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其处分种类分为: 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留校察看;⑤勒令退学;⑥ 开除学籍 第三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处理或免于处分: 1、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2、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学生处查处问题的; 3、由于他人胁迫、诱骗而违纪或情节特别轻微的。 第四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从重处理: 1、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无理狡辩、态度恶劣的;

2、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3、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的; 4、有意包庇其他违纪行为的; 5、屡教不改,再次违纪的; 6、在校外违纪,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其违纪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8、违纪主观恶意较大的; 第五条学生违纪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违纪者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损失或负担医疗费用。 第三章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违纪学生处分程序: 1、由班主任提供违纪学生所犯错误的材料(包括学生所犯错误调查材料,证人证言材料,本人的思想认识,班主任、任课老师处理意见)交学生处核实处理; 2、由学生处直接查证,然后进行处理。 3、处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五日内,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中能证明原处分事实有重大出入者,学生处作出撤消或修改原处分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诉本人。 第八条受处分的学生,由所在班级负责考察、教育,接受学校学生处的定期考评,直到撤销处分。 第九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由学生处查处公布,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由学生处提交校长室批准。 第四章违纪行为和处罚 第十条对违反课堂、集会、就寝纪律者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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