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郑州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指南: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工伤保险指南:员工一旦发生工伤后,必须立即和人力资源部联系,工伤负责人24小时内报案,(若遇周六周日三日内报案)并联系管户负责人,(郑州市工伤保险有关咨询电话政策咨询:12333 事故报案:67880160劳动能力鉴定:67180889,67187956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67880158工伤康复申请:67888852)注意事项:1、发生工伤当天可去就近医院治疗,但后期复查或住院治疗需去郑州市工伤科指定的协议医院就诊治疗。
(协议医院见附表2)2、如为门诊治疗,每次去医院复查之前,需通知所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陪同员工去工伤科开具介绍信,然后拿着介绍信去郑州工伤科指定的医院复查,并保存好另一联介绍信。
3、如为住院治疗,需去工伤科指定的医院就诊,若当时住院当天非定点医院,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三天内必须转到定点医院(不能转院,需出具不能转院证明),由派遣公司去工伤科开具介绍信,送至医院医保办,出院时需要去医保办登记,并拿回另一联介绍信。
4、就医期间,一定要先和医院讲明自己是工伤,不能刷医保卡,不然如果使用了医保卡,其发票上有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工伤保险机构审查非常严格,是不会报销的。
所以,在工伤后,到医院就诊一定要申明是工伤。
其次,如果医院使用非工伤药品,一定要本人签字认可,超出工伤治疗药品目录的药品,除抢救等特殊情况外,工伤基金也是不会报销的。
所以,为减少工伤者本人的负担,不要使用医保卡和超范围用药。
申报工伤从受伤害职工受伤之日起,认定工伤需要30天内将以下材料报至工伤科。
1、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及1寸照片各一份;3、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书面旁证材料,即证人证言(两人以上,每人一份)以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5、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工伤事故报告(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工伤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河南省工伤等级表最新

河南省工伤等级表最新河南省工伤等级表最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等级进行了明确划分和标准。
以下是河南省最新工伤等级表:一、一级工伤1. 四肢损伤:骨折、关节脱位或永久性功能损害的,如双下肢残废、双手残废等;2. 脑损伤:创伤性脑损伤、脑炎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等;3. 视力损伤:双眼失明或永久性视力损害;4. 听力损伤:双耳失聪或永久性听力损害;5. 脊髓损伤:脊髓损伤致使下肢瘫痪、膀胱、直肠功能丧失或其他功能丧失;6. 内脏损伤:包括永久性肾功损害、肺功能严重受损等;7. 精神损伤:永久性精神异常或重度智力障碍等。
二、二级工伤1. 四肢损伤:在一级工伤标准未达到的情况下,造成手部某一或多个指(节)残废、下肢某一或多个指(节)残废等;2. 其他实质性损伤:在一级工伤标准未达到的情况下,造成脾、肺、胸腺功能障碍,慢性肝病、胃肠病等;3. 脑损伤:轻度创伤性脑损伤、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等;4. 视力损伤:永久性视力损害但未达到失明标准;5. 听力损伤:永久性听力损害但未达到失聪标准;6. 脊髓损伤:不满足一级工伤标准,但致使部分肢体瘫痪、功能丧失等。
三、三级工伤1. 四肢损伤:在一级工伤和二级工伤标准未达到的情况下,造成手部部分损伤,轻度下肢损伤等;2. 永久性功能损害:如触觉、味觉功能障碍等;3. 内脏功能障碍及疾病:肾损害、肺损害不满足一级工伤标准等;4. 脑损伤:颅脑外伤后遗症不满足一级或二级工伤标准等;5. 视力损伤:视力受损但未达到一级或二级工伤标准等;6. 听力损伤:听力受损但未达到一级或二级工伤标准等。
四、四级工伤1. 四肢损伤: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工伤标准未达到的情况下,造成手部轻度损伤、轻度下肢损伤等;2. 永久性功能损害:指肌力、柔韧性、感觉等受损但未达到三级工伤标准等;3. 内脏功能损害及疾病:慢性胃炎、胰腺功能不全等;4. 脑损伤:中度以内脑创伤后遗症、颅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等;5. 视力损伤:视力受损但未达到二级或三级工伤标准等;6. 听力损伤:听力受损但未达到二级或三级工伤标准等。
2018年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河南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

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摘要:I.引言- 介绍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背景II.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III.计算方式- 举例说明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IV.相关法规- 引用相关法规支持赔偿标准V.总结- 概括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重要性正文: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河南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等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八级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同时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
需要护理的,单位应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用。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本人工资的90%,2级85%,3级80%,4级75%。
5-6级伤残的津贴标准略低。
计算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时,假设某职工工资为5000元/月,那么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元/月× 11个月= 55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标准以及个人情况来确定。
总之,河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为工伤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遭遇工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因为生活、消费水平不同,不同城市的工伤赔偿会略有差异。
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2017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律师解答】2017年河南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待遇。
河南省对工伤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并支付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津贴等。
具体标准如下:一、工伤医疗费。
对于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费用。
工伤医疗费的支付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于经评定为一定程度伤残的劳动者,依法应当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也有所区别。
河南省根据实际情况,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对于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受伤劳动者在休养期间的基本生活。
四、伤残津贴。
对于经评定为一定程度伤残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应当给予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伤残程度和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总之,河南省对工伤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伤赔偿标准,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河南省作为我国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劳动者关注的重要问题。
下面就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工伤保险的赔偿对象,河南省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诊断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保障、工伤鉴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期工资补助和工亡人员丧葬补助。
其次,对于工伤医疗期工资补助,河南省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期工资补助。
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期工资补助,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后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再次,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河南省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造成残疾的,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残疾程度和工伤职工工资水平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并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最后,对于工亡人员丧葬补助,河南省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
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并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综上所述,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广大劳动者更加了解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2019年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16年河南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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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7个月;二级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三级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3个月;四级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等于本人工资乘以90%;二级等于本人工资乘以85%等。
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不仅仅关注报酬,也同样重视安全保障。
而这些安全保障中,最耳熟能详的就是工伤赔偿。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下面就来全面了解一下2017年河南省最
新的工伤赔偿制度。
以下赔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
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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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六)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二、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护理费
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是根据政府统计部门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制定出来的。
根据这个标准,河南省的劳动者遭遇工伤在请求得到赔偿的时候,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