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定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医学科技的进步,医院需要引进新技术和新项目,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然而,由于新技术和新项目的风险较高,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准入制度,以确保引进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的一些建议。
首先,医院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新技术、新项目引进计划。
该计划应该明确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的目标和方向,确定引进的优先级和时间节点。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一个专门的技术评估团队,由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其次,医院应对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价。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新技术、新项目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以评估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效果评价主要包括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以评估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有效性和价值。
再次,医院应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和程序。
准入标准应根据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价的结果确定,包括对新技术、新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指标进行规定。
准入程序应包括申请、评估、审批、试点和全面推广等环节,以确保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过程透明公正,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医院还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医院可以与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器械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与临床试验,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研发和应用。
同时,医院还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熟练度。
最后,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跟踪监测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
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后,医院应对其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其使用情况和效果,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新技术、新项目的操作和应用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准入及管理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为: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医院医务科负责实施全院医疗技术准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包括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进行跟踪,了解其进展、协助培训相关人员、邀请院外专家指导,解决进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医务科与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全院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1 次,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
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接受该项目的患者数量、临床疗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处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报人须向医务科详细说明原因。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报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要制定技术规范,以及相对应的新技术应急预案,有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认真执行技术风险预警实施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技术风险,防止技术损害和医疗事故发生。
(五)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六)医疗新技术评价及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1、医务科每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
2、医务科每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停止的医疗技术作出相应结论。
(七)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准人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违反本法规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包括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新仪器设备在临床的应用等。
主要包括:(一)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三)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四)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注意: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仅适用于已具备开展条件的第一类医疗新技术,第二、三类医疗新技术的管理继续执行卫生部、卫生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实行三级分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详见附件2)。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程序。
(一)科室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年度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工作。
对当年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在年初(相关时间由医务部另行通知)提交《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3),经科室“学科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论证,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原则_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原则—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中新技术是指首次在我院临床工作中应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新的手术方式、新的介入治疗方法、新的医疗器材的应用以及专门针对某种疾病进行治疗的新的治疗方案。
本办法中新项目包括: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科教科对提交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征求相关科室的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操作指南;是否有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安全性及效益性;参加人员的资质是否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同意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报主管院长,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批准立项的项目,科教科建立项目编号,制定管理项目书,一式三份,科教科、科室、项目负责人各一份,以备管理考核应用。
四、科教科对限制性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我院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按程序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审批通过后,通知科室可按计划进行。
五、严禁未经医院审核私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
否则,将视为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和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六、批准后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科教科对其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医疗风险。
督促相关科室采取措施,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评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疗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好、容易发生并发症或者医疗事故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
XX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修订版)

(修订版)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我院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快科技兴院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及评选流程,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医政发[2022]18 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销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22]37 号) 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将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新技术新项目概念新技术新项目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新项目,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技术及护理用具改良,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分类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销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22]37 号) 文件精神,我院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按照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及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分为院级医疗技术、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三类。
1、院级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技术。
近两年内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院级医疗技术,包括下列项目:⑴、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⑵、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⑶、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⑷、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⑸、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⑹、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2、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但技术难度较大、风险较高或者涉及一定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
根据《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 年版)》,对目录内所列的医疗技术按照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3、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或者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界定
新技术、新项目指医院未开展的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核算
1(新技术、新项目绩效=[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不含人力,,,药比、医保超支,]义新技术、新项目绩效分配比例,新技术、新项目优惠政策只保持一年,。
2(新技术、新项目在开展的当年内实行单独核算〜一年核算一次。
属省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科室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到35%,属市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到30%,属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2%0医技按照省、市、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分别提高3%、2%. 1%O
3(新技术、新项目绩效的70%由科室统一分配〜30%归开展的相关个人和小组。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
1(属省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8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1500元〜个人奖励500元。
2(属市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1500元〜个人奖励5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300元。
3(属院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3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500元〜个人奖励200元。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附件1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为提高我院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三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版)》文件精神,医院结合实际,特制订我院“三新项目”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
一、“三新项目”是指在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国内外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项目,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包括:侵入性、非侵入性操作,检查、手术、治疗方式、药物等。
二、“三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立项:每年度开展“三新项目”的科室,申请人收集拟开展项目的相关资料,认真填写《三新项目申请书》。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新项目开展前应收集相关的资料。
(2)征求相关科室专家意见。
(3)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
(4)评估开展该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5)应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设备、仪器、药剂、试剂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
(6)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论证:每项“三新项目”应在《三新项目申请书》中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立项依据(包括实施该项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开展的现状等);2.拟完成该技术项目的主要方法与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相应学术成果或社会、经济效益);3.本技术项目执行过程中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难点及解决办法);4.本技术项目完成后达到的技术水平;5.与该项目有关的设备;6.实施的时间安排。
(三)申报的“三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不符合新技术开展原则的项目,临床不得开展。
三、“三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一)医务科、护理部对科室申报的“三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三项项目申请表》;2、申报“三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3、申报的“三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4、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成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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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定
人民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规定
1、科室开展和引进新项目新技术,须填报本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经分管院长批示后,方能正式开展。
2、各科室在年初报计划,课题负责人作开题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
3、未经申报,擅自开展新项目,如发生不良意外,由主持人负全责。
4、开展有创伤新技术新项目,须获得病人或家属知情同意。
第一次诊疗要有科主任、业务指导及医务科相关人员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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