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解除规定
关于解除处分决定书

关于解除处分决定书什么是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员工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等行为做出的处分决定的书面文件,也就是说是企业或组织对员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的一种规范化处理方式,对于员工的惩戒意义非常大。
如何解除处分决定书?对于企业或组织解除处分决定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解除原因合法企业或组织撤销或解除处分决定书时应当有合理的理由,例如发现了证据,证明所处理的事实并不存在或者处理时不当等,且解除决定具有合法性。
2.解除程序合法企业或组织在解除处分决定书时必须依照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或有权机关决定并公示,并由组织或企业出具书面函告通知。
3.解除通知到达组织或者企业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通知被处罚人员,并要求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解除对被处罚人员的行政处罚,以及撤销已经采取的其他限制措施,让被处罚人员享有自己规定的合法证据。
4.被处罚人员要求解除如果被处罚人员认为自己的处分决定书处理不当或者不公正,可以要求企业或组织对自己的处分进行申诉和申请解除。
解除处分决定书的影响企业或组织解除处分决定书后,被处罚人员应该可以正常返回工作,享有与之前相同的工作权利和待遇,且该处分记录不再被保留,不影响被处罚人员的职业生涯。
但是,对于被处罚人员来说,解除处分决定书可能会对其造成某些影响,如在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形象变差,被人口舌之余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在职场上的发展等。
解除处分决定书的注意事项1.按照企业或组织的规定,了解解除处分决定书的程序及要求;2.慎重选择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有资质的律师;3.提供理性的论据来证明企业或组织处理处分决定书时存在不合理的情况;4.注意细节,例如申请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准确等。
总结在工作中,员工需要遵守企业或组织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存在违纪行为时会受到处分的处理。
如果企业或组织撤销处分决定书,可以让员工恢复工作的权利和工作待遇,但是对于员工来说,这也许会给自己的职场生涯带来影响。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细则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细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因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第二条学生因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到期后需申请解除,不能自动解除。
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自收到违纪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经过6个月的考核期可申请解除处分;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自收到违纪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经过12个月的考核期可申请解除处分;到期未申请或未达到解除条件的,处分期限续延。
第三条解除处分的基本条件:(一)考核期内态度端正、真诚悔改,思想、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再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二)考核期内每季度向辅导员提交思想汇报,并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三)班级民主评议有全班应到学生总数2/3以上同意解除其所受处分。
第四条提前解除处分的条件: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3个月后;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6个月后,除满足解除处分基本条件外,受处分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前解除处分:(一)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体育、创新创业等活动,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二)热心集体事务和公益活动,在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三)见义勇为受到学校或市厅级以上表彰;(四)获得地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五)受处分后,一学期期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达到班级前10%或提高20%以上;(六)本科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复试线,专科生在某某省普通“专升本”考试中被录取;(七)考取国家公务员,或被选拔为“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志愿者,或自愿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或参军入伍、援疆援藏,或被选拔为选调生等;(八)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英语专业八级,专科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其他专业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九)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有显著进步;(十)为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或为学校、学院赢得较高荣誉经学校、学院核实认可。
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修订稿)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引导和帮助受处分的学生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改正错误,激励他们奋发进取,努力成才,学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解除处分适用于下列处分类型(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第三条申请解除处分的基本条件(一)不属于第五条规定之列的处分;(二)从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起,警告,严重警告满6个月(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满12个月(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三)受到处分的学生在考察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第四条满足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条件,但未能满足第三条第(二)款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可以在毕业前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
第五条因下列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属下列情形者,不予解除处分。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二)策划、组织、参与群体性恶性事件;(三)触犯刑法、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其他认定为不能解除处分的。
第六条解除处分的受理部门学生处分的解除根据“谁处理谁解除”的原则由学生所受处分的原处理部门受理。
第七条解除处分工作程序(一)受处分学生向辅导员提出解除处分申请,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一份。
思想汇报要反映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态度、进步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二)辅导员组织班级成员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听取申请者陈述意见,进行民主评议;(三)辅导员根据申请者的陈述意见、实际表现以及班级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对申请者给予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四)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者进行审查,提出是否解除的意见;(五)对因违反考试纪律或旷课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辅导员鉴定及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做出是否解除处分决定;对因其它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根据辅导员鉴定及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做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决定;(六)对因违反考试纪律或旷课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辅导员鉴定及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做出是否解除处分决定,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对因其它违纪行为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根据辅导员鉴定及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做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决定,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解除处分条件及程序

解除处分条件及程序
一、处分解除条件
1.申请时间:在校生可在处分期满后提出申请;对于处分到期日晚于毕业离校日的,可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在毕业离校前提出申请。
2.学生解除处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未再受处分;
(2)真诚悔改,能主动接受教育和指导,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3)刻苦学习,追求进步;
(4)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校院组织的活动。
二、处分解除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部)审核:学生所在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形成意见提交学生处或研究生院;
(3)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审定: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对解除处分的意见进行审定,报学校备案。
三、相关说明
学生解除处分材料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规定

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帮助,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以下称学生)。
第二章解除处分条件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在受到纪律处分后(开除学籍除外),符合下列条件,可以
在处分期满后申请解除处分。
经教育不改或处分期内再次违纪的学生,不予解除纪律处分。
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考察。
(一)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二)未再有任何违纪行为,日常表现良好,有明显进步。
第三章解除处分程序
第四条解除学生纪律处分,须由学生本人在处分期满后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
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向处分给予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由处分给予部门牵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做出相应的决定。
具体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学生本人提交的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二)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出具的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三)原处分决定书复印件。
第四章附则
第五条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预科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纪律处分的解除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规定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记过处分到期怎样解除

记过处分到期怎样解除对国家机关⼯作⼈员,如果有违法违纪⾏为的,可以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是⽐较多的。
如警告、记过、记⼤过、降级等,依据公务员纪法纪律情况给予处分,那么记过处分到期如何解除?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记过处分到期怎样解除对公务员处记过处分的,处分的期间是12个⽉,记过处分期满后,记过处分就解除。
《⾏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 ⾏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记过,12个⽉;(三)记⼤过,18个⽉;(四)降级、撤职,24个⽉。
第九条 ⾏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处分决定⽣效之⽇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违法违纪⾏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后,晋升⼯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政处分和⾏政处罚的区别在哪(1)针对的对象不同。
⾏政处分针对⾏政机关内部⼯作⼈员;⾏政处罚针对⾏政管理相对⼈。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
⾏政处分⼀般由与被处分⼈有从属关系的⾏政机关作出;⾏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为不同。
⾏政处分针对⾏政机关⼯作⼈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为;⾏政处罚针对⾏政管理相对⼈违反⾏政法律规范的⾏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
⾏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政拘留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职⼈员记过处分的期限是12个⽉,记过处分期限届满后,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违法违纪⾏为的,处分期满后。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解除处分是不是等同于撤销处分_解除处分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解除处分是不是等同于撤销处分_解除处分的条件和法律后果处分是对犯罪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决定。
很多人都好奇解除处分是不是等同于撤销处分的问题。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撤销处分的相关法律知识。
解除处分不等于撤销处分撤销处罚经典案例:1998年11月,某县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某因犯有非法占有公款错误,县委、县政府分别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重新确定为科员,调整了工作岗位,降低了黄某的职务、级别工资。
2000年11月,黄某以处分期满,本人已认识改正错误为由,提出解除处分申请,县政府按期解除了黄某的行政处分。
黄某据此提出,既然处分已解除,就应该视为撤销原来给予的处分,同时应恢复其原来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一、什么是解除处分?这里指的解除处分是解除行政处分,而根据党纪条规,党纪处分没有解除处分的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受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因此,解除处分是指原批准处分的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处分期内确实改正错误的受到除开除以外行政处分的人员,解除行政处分的影响效力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国家公务员在处分期内,丧失了正常参与考核、晋级、提拔的权利,只有在处分期满、解除处分后,才能恢复其上述权利。
国家公务员因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纪律处分,其是否认识、改正错误必须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
一个人违反了纪律,组织给予恰当的处分,这是客观的历史事实。
不能因为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影响,就错误地认为是撤销了原给予的处分而恢复其职务与工资。
二、什么是撤销处分?撤销处分是指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和行政组织对受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经复议复查、复审、复核查明,原党纪、政纪处分所依据的证据、事实与实际不符,或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违反《党章》及有关规定或法律规定程序,使案件处理严重失当,按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原处分决定予以撤销的行为。
行政处分到期如何解除

一、行政处分到期如何解除行政处分到期后是可以自动解除的。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处分的,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行政记大过处分时间为18个月,处分期间保留原职,而且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行政机关应当在公务员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如果行政机关在期满后没有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诉。
行政处分到期如何解除二、行政警告处分到期怎样解除六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
想要提前解除的话,必须在警告处分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国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其中的“特殊贡献”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因此,国家公务员在受到行政处分期间,只要其表现符合受奖励的条件,不但可以给予奖励,而且还可以因立功而提前解除处分。
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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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齐齐哈尔医学院
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规定(修订稿)
为了进一步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其端正态度、改正错误,树立不断进取、追求上进的信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解除纪律处分的适用范围
受过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三种处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二次以上(含二次)受到纪律处分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不予解除处分。
第二条解除纪律处分的条件
㈠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尊师爱校,团结友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有认真改正错误的积极表现,得到班级同学的一致认可。
㈡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受处分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受记过处分者受处分的时间超过一年半以上。
㈢申请撤销处分前一学期所修考试课程成绩均在70分以上。
㈣受到处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教育和考察,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至处分解除止,按时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写实本》,每季度都要主动向辅导员作口头和书面思想汇报,接受辅导员对其进行教育指导和书面鉴定。
㈤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比(竞)赛,成绩突出,受
到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㈥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或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
㈦参加学院重大活动表现突出者。
第三条解除纪律处分的标准
受到处分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中的前四项和后三项当中的某一项才能解除纪律处分。
第四条解除纪律处分的程序和审定时限
㈠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由班级向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学生思想汇报、辅导员鉴定材料以及相应佐证材料;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审批表》,报学工部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学院行政下发文件。
㈡受处分学生的处分材料及解除处分的相关材料,均由所在院系保管;学生毕业时尚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㈢解除处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3月份由各院系按程序上报。
第五条本规定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同名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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