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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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资料

最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资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2017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3)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4)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4)2. 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5)3.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7)4.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10)附件 (11)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1)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5)第一部分概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2014年1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

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

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L学籍号当与G字头学籍号身份证号重复时,G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L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G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

佐证后无法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

对于G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可获取本流程帮助文档。

增加的功能菜单: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以L、G字头学籍号学生重复,L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双G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

最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最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细化学籍号相关规定1.建立正式学籍号定期下发机制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

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

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2.维护“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标识。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

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在通过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后,将按照规则变更学籍号,并保存历史信息。

3.“G”字头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项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应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后,重新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4.保障临时学籍号学生的权益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

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

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

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关于转学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1.简化转学证明材料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2017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3)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4)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4)2. 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5)3.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7)4.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10)附件 (11)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1)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5)第一部分概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2014年1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

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

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L学籍号当与G字头学籍号身份证号重复时,G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L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G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

佐证后无法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

对于G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可获取本流程帮助文档。

增加的功能菜单: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以L、G字头学籍号学生重复,L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双G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

国家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国家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国家学生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教育部新闻办发布: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到底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1. 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2. 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3.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说明和操作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说明和操作

问题学籍处理说明和操作问题学籍学生(名单请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查询)。

原因是学生信息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比对后,公安部校验不通过。

原因有三种情况:一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错误不存在;二是学生的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三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重复。

各中小学要收集本校所有问题学籍的学生户口本,与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再次认真核对,找出错误的原因类型。

针对造成问题学籍的以上三种原因,解决办法如下:一、身份证件号错误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

这两种情况,如果是由于学校人员输入错误,造成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不准,则只要按学生的正确户籍信息,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操作问题学籍信息“变更”,并上传学生户口页面的拍照件作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户籍信息输入正确,与电子学籍信息一致,那学校老师就要通知家长,让家长拿户口本到公安派出所核实,取得正确的户籍信息,并请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交学校。

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进行“变更”操作,将信息修改成与户籍证明中的信息一致,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点击保存;如果学生身份证号经公安户籍部门确认无误,也需开具无误证明,学校将该证明作为佐证材料拍照上传。

学校处理问题学籍作“佐证”申请后,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可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二、身份证件号重复。

这种情况说明该学生在其他学校也建有全国学籍(具体重复建籍情况,可在问题学籍处理中选中该记录,点“查看”按钮查看。

),本省内学生:如果是因转入你校学生重建造成问题学籍,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删除”处理申请。

如果是因学生(有学籍号)转学至他校未进行电子学籍调档又重建造成问题学籍,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理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与外省学校学生重复的处理方法:如果学生当前是在你校就读,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理申请(佐证时上传学生学籍表拍照件及户口本学生本人页拍照件作为佐证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1、 系统提示“不符合模版”如何处理?如果上传数据模版,系统提示 “不符合模板”,说明该模板的格式被改动或者单元格的列、列数据不符合规范,出现此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1.正常模板中的每一个单元格格式均是“文本”,请用鼠标左键点击Excel最左上一格,然后点击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选择“文本”点击“确定”即可。

2.正常模板中的AU列是隐藏的,目的是为了将学生信息与家庭成员信息隔开,请不要将AU列删除。

3.模板中的各列顺序不要随意改动。

4.如果模板中的数据是从其他地方复制粘贴过来的,请注意粘贴的时候不要带格式,具体操作以office2010为例,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性粘贴”下的“值”。

5.模板中的“上下学距离”不要填写任何单位,默认单位为千米(公里),全部填写数字,并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1千米(公里)要写成1.0。

6.模板中“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1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2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均填写6位行政区划代码后加6个0,共12位。

如:贵阳市南明区的6位行政区划代码为520102,那么填写的时候应该填写520102000000。

7.模板中需要填写数字的列,例如:电话号码一类的信息不要填写“无”等文字,确保所填入的电话号码为纯数字,即使区号与电话号码之间也不要添加“-”等任何符号。

8.若以上操作仍然提示“不符合模板”,请重新在系统中下载模版,选取一条真实的学生学籍数据,手动逐列填写,然后导入系统,如果成功,那么将其它所有数据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到模版。

2、 学生信息录入以后显示“未查重”如何处理?该学籍系统是1小时自动查重一次,因此数据导入或录入以后,要在1小时后,状态转为“已查重”,才可以审核、上报操作。

3、 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待处理”该怎么办?说明该模板正在进行数据排队,等待导入省级数据库,请耐心等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中⼩学⽣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全国中⼩学⽣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1、教育部先后提供的2个模板有什么不同?使⽤哪⼀个?答:群共享中“全国中⼩学⽣学籍系统⾸次数据采集附件-含第⼀个模板”下载解压后的“学⽣信息模板”是模板1,是全省统⼀培训时教育部提供的。

群共享中“全国中⼩学⽣学籍系统⾸次数据采集-第⼆个模版(带打印)”是教育部为满⾜部分市县要求第⼀次采集信息并录⼊模板后再进⾏打印返给家长⼆次签名确认的需求⽽增加的,增添了打印功能(打印预览不可⽤,直接点打印按钮即可)。

使⽤哪⼀个要根据市县的明确要求,没有明确要求的建议采⽤第⼆个带打印功能模板。

第⼆个带打印功能模板令⼈纠结的是增添了年龄判断规则,会显⽰在错误信息中,经和教育部具体技术⼈员确认,对年龄的错误提⽰信息可以⽆视,保障其他数据通过模板验证即可。

另⽆论采⽤哪种模板录⼊信息并验证,保存好原始的采集数据是必要的,可谓数据在⼿,天下我有,管你哪种验证规则,我有原始数据就好说话。

建议个别学⽣信息缺失采集不到或实在通不过验证、但实际数据⼜如此的,单独录⼊另⼀个excel模板⾥,当作问题学⽣数据,等系统启⽤时再处理如何上传事宜。

2、毕业年级的数据需不需要采集?答:按照省教育厅的统⼀部署,⼩学六年级、初三年级和⾼三年级的学⽣信息暂时不予采集。

现有毕业年级中个别可能会留级的学⽣也暂不采集,待系统启⽤时个案处理。

3、打开模板时,弹出需开启宏的对话框,应如何设臵开启宏?答:以EXCEL为例,按照如下步骤设臵(⼯具-宏-安全性-设臵为低),如设臵⽆效,可将⽂档关闭再重新打开,设臵即可⽣效。

4、学校标识码该如何填写?答:教育部提供的学校标识码已上传⾄群共享:“海南省学校标识码-教育部提供”。

5、出⽣⽇期如何填写?答:填写出⽣年⽉⽇组成的8位数字,如2003年1⽉1⽇出⽣的学⽣出⽣⽇期应填写为20030101。

6、出⽣地⾏政区划代码如何填写?答:出⽣地精确到市或县即可。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常见问题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常见问题

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常见问题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常见问题1.采集⼩学⼀年级⾄⾼中⼆年级在本校的学⽣对吗?⾼三不录吗?答:对,采集⼩学⼀年级⾄⾼中⼆年级在本校的学⽣;⾼三不录。

2.那么初中和⼩学就要统计所有在校学⽣的信息,不论有⽆学籍,是这样吧?答:初中和⼩学不应存在⽆学籍学⽣,学籍在外校的初中和⼩学学⽣,参照本条第4项。

1学校采集范围指学籍在本校和学校实际在校学⽣数。

2复读⽣问题——根据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复读,学校违规招收的初、⾼中毕业年级的复读⽣,不纳⼊信息采集范围。

3休学⽣问题——休学学⽣应在办理休学⼿续学校采集信息。

4学籍不在本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信息采集与处理——如果学籍不在现在就读的学校,由就读的学校发放纸质学⽣信息表,指导学⽣填写,并通知学⽣将此表交到本⼈学籍所在学校进⾏统⼀录⼊,否则将没有学籍。

3. ⽆证⾮法⼩学和初中的学⽣如何处理?答:请各市、县迅速对类似问题向每⼀个学⽣家长说明:⾃愿在⽆证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其信息⽆法导⼊全国中⼩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来没有学籍,⽆法升学,后果⾃负。

另:正在⽆证⼩学和初中就读的学⽣,本次由学校下发纸质学⽣信息表,进⾏纸质信息采集,录⼊模版并下发家长确认后先统⼀保存。

后⼀步如存在⼀部分学⽣家长要求转⼊合法学校等后续问题由各县教育局负责解决。

4.学校现在就是要发下纸质表让家长学⽣填写,其它的还不做了吧?答:家长学⽣填写完纸质表交到学校后,马上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录⼊Excel模版,并打印出每个学⽣的信息交家长签字确认。

5. 学⽣数据采集,第⼆次让家长签字确认时,学校给学⽣打印的是哪张表?答:学⽣信息表。

6.家长签字,打印,⽆⾮就是要⼀个信息准切。

如果是这样,我们现在学校基本上这些信息全有了,是不是可以直接上模板了?答:但将来某学⽣数据⼀旦有错误进⾏追查,若找不出有家长签字的纸质表,责任将由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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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学学生学籍系统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分别是什么?
答:《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网络版的不用安装系统,系统已经安装在省教育厅。

请大家在网页浏览器中输入:,即可访问该系统。

输入帐户密码即可登录。

用户名和密码省教育厅会集中给大家下发。

2.学生信息模板在哪里下载?
答:在省QQ群共享及省厅政务网-基教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或者接在主页打开“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浮漂连接)连接中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3.学生照片现在是否要采集,照片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学生的照片要进行采集,格式在省QQ群共享及省厅政务网-基教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或者接在主页打开“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浮漂连接)连接中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4.什么是一补、是否享受一补?
答:“一补“是指“对寄宿生的补助”,“是否享受一补”是指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5.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中的“单位”和“基础数据”该如何填写?答:“单位”是一个计量单位,“基础数据”处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

6.什么是“留守儿童”?
答:“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
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

7.学生做完“异动”处理以后其入学年月应该是填什么、是不是从
小学到高中的入学年月一直是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月?
答:学生做在初中阶段做完异动处理以后入学年月按照初一的入学年月,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的入学年月小学的按照小学一年级入学年份处理,初中按照初一的入学年月处理,依次类推。

8.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学生的信息项有72项但是在模板中却只有71
项为什么?
答:具体信息中包含有学生个人标识码,这个是全国统一生成,不需要学生填写的,所以模板中没有列出来。

9.这个系统做了学籍,还要做里面的营养计划吗?
答:该系统和营养计划实名制系统单机版不是同一个系统,但数据有部分类似。

如原为营养计划单机版数据使用学校,此次需根据流程在系统中逐一核对每个学生数据并补充缺少的相关项后审核上报给各级教育局。

10.XX学校现在法人代表在另外学校任法人代表。

就出现了2所学校属同一法人XXX学校法人现调其他单位,学校校长不属于法人答:建议如真的出现“2所学校属同一法人”或现任“学校校长不属于法人”情况,请如实将该情况即时汇报给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批复,同时尽快前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变更。

11.
这个问题怎么处理的啊?
答:这是Office低版本与高版本兼容的问题,请下载“Microsoft Office 2007 2010 文件格式兼容包”,安装后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参考链接:/soft/40136.htm
12.“学生信息采集表”是每个学生制作一张电子表格吗?能在一个工作簿里面把全班的学生都输入吗?这样输入能导入系统吗?答:每个学生制作一列电子表。

能在一个工作簿里面把全班或全校的学生都输入。

可以同时导入一个人或一个班或一个学校的学生数据。

13.现在统计的学生是教育年报数还是现在实际在校的学生数?
答:学校的在校实际学生数
14.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出生地一项要求填写行政区划,而学生信息模板,则要求的是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老师们在统计纸质资料的时候时候填写文字还是代码??如两处要求不一致,则会增加老师去对照代码表,转换后在录入的工作量
答:行政区划在模板中一般是代码,如果要求填写汉字的话,模板中的字段会说明,比如现住址、通信地址、家庭地址等,行政区划一般到区县就可以了,大部分都是学校所在地区县的行政区划,个别学生会是在其他地方出生的,只需要对照出生证明在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15.学校的学制可以不用设置吗?
答:在学校办学类型中选择学校的办学类型以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学校
的学制,若和实际不符可以进行修改。

学制设置完以后才可以建班级和年级。

16.学生大部分是有身份证号但是没有办理身份证,所以在填写身份证号后有效期那一栏该怎样处理?
答:身份证有效期不是必填项有的身份证没有办下来的现在可以不用填写待身份证办下来以后补录即可。

17.我县城内分有招生片区,如不是本校招生片区的是否填“择校招生”?
答:学生来源义务教育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和其他。

高中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借读和其他。

18.学生因病休学的学生的信息该如何采集应届生和往届生信息该怎么采集?
答: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是不允许有留级的,学生信息采集只采集本校的在校生。

19.当前的工作就是搜集纸质学生信息材料吗?
答:对,当前第一步就是向每一位学生发放《学生基本信息表》采集信息并录入《学生信息导入模板》EXCEL电子表格,此项工作要在30日前完成。

2013年1月教育局再将各校账户名和密码发到群里进行录入。

其余三个表待教科局完善代码后再填报,暂不填报。

20.除了学生信息采集表,还要收集什么资料?
答:每个学生必须收齐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和学生电子相片,以保证录入信息真实、准确。

不得以虚假信息为学生取得学籍。

身份证号必录,无身份证号的要由学校单独出具证明(学生、家长签字,
学校盖章)交教育局备案。

21. 单亲留守儿童是否要统计?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家乡,由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

必备条件:1 农民(农村户口)2托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家乡(一般是指在本村附近)3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三者都要满足。

“单亲留守儿童”指的是父母双方离异或单方死亡之后都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儿童,此类学生一定要与双亲留守儿童做好分类统计,以便之后上报相关数据。

2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统计范围?
答:统计外省、外县乡村随务工父母输入到我市城区的少年儿童。

经与省教育厅计财处联系确认,以事业统计标准为依据,即本县内农村到本县城区务工的不算。

23.借读生要不要导入?
答: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有借读,这是学籍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如果不是正常学生来源,就选择其他。

24.“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父母双方有一方死亡,只填健在方可以吗?另一种情况:在福利院住的孤儿怎么填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民政局才是孤儿的监护人。

但孤儿院大多是民政部门的下设机构或由民政部门许可成立的福利机构,实践中,孤儿院这个机构就是孤儿的监护人。

双方父母由一方死亡或者离异的除了填写父亲或者母亲的信息以外,另外填写一位亲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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