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心风机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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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风机检测标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离心式通用风机

1.通则

1.1本章概要

本章节说明离心式风机的制造、工厂测试、交货及安装时之要求。

1.2 工作范围

1.2.1 离心式风机。

1.2.2 设备的安装、操作及维修之设备。

1.3相关章节

1.3.1第15950章--测试、调节及平衡。

1.3.2第15820章--风管附属设备。

1.4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1.4.1 风机测试标准:风机的空气性能或噪音参数,须依以下之一种标准测试(1)中国国家标准(CNS)

-CNS7778B4046送风机

-CNS7779B7165送风机检验法

(2)空气运动及控制协会(AMCA)

-AMCA210

-AMCA300

- AMCA301

(3)英国国家标准(BS)

-BS848PART1

-BS848PART2

(4)国际标准组织(ISO)

- ISO5801

1.4.2承包商可建议采用其他国际法规或标准,但须经工程司(技师)核可同意

后使用。

1.5制造商及产品质量的要求

1.5.1提供风机之制造商,应为台湾区冷冻空调工程工业同业公会之会员,至

少须有5年的制造经验。

1.5.2性能认证︰安装功率在1.5kW(含)以上的离心风机,须依照AMCA211取

得空气性能的认证,产品须贴附AMCA性能认证标签。若未

取得AMCA空气性能认证之产品,则须经工研院能资所热流

与送风实验室,或经TAF认证之第3独立公正实验室并经

第3公证人认证下,依AMCA210进行测试,并检附空气性

能正本测试报告(每个风机机型,一份测试报告)。若风量

或静压大于工研院之实验室设备之规格而无法进行时,则

可由制造厂商于工厂进行测试,但制造厂商应于送审时提

送出厂的性能测试程序,以供审查。

1.5.3音量认证︰安装功率在1.5kW(含)以上的离心风机,须依照AMCA311取

得噪音性能的认证,产品须贴附AMCA噪音认证标签。若未

取得AMCA噪音性能认证之产品,则须经工研院能资所热流

与送风实验室,或经TAF认证之第3独立公正实验室并经

第3公证人认证下,依AMCA300、301进行测试,并检附噪

音性能正本测试报告。(每个机型,一份测试报告)若风量

或静压大于工研院之实验室设备之规格而无法进行时,则

可由制造厂商于工厂进行测试,但制造厂商应于送审时提

送出厂的噪音测试程序,以供审查。

1.6 资料送审

厂商设计图说

依照规表之需求,提供风机的性能资料及尺寸图面。性能资料必须包

括下列

–每一台风机的性能曲线图,该曲线须从零风量至零静压的所有范围,且须包含静压、总效率及轴功率等参数相对于风量的变化情

形。

–八音阶音级功率采分贝(dB,re10-12w)。

1.6.2 检附文件

若为AMCA认证产品则须检附AMCA认证文件,证明选用的离心风机均

依据前项1.5.2及1.5.3所述,取得噪音与性能的认证。若未经AMCA

认证之产品,则制造厂商应检附依前项1.5.2及1.5.3所述,将本案

各机型之风机送交工研院或经TAF认证之第3独立公正实验室并经第3

公证人认证下,进行噪音及性能测试之切结书。

1.6.3 风机之操作及维修手册。

2.产品

2.1 功能

2.1.1 一般规定

(1)每一风机于出厂前,均须依照ISO1940或AMCA204中G2.5的标

准,作动平衡校正。验收时须检附振动频谱。

(2)风轮、风壳的材质可为

(a)镀锌钢板或

(b)钢板,表面须以环氧树脂烤漆处理或热浸镀锌处理。

(3)所有外露的皮带、皮带轮、链条、齿轮、联轴器、及其他的转动零

件皆须提供适当的保护罩。使得工作人员可靠近设备而无安全上的

顾虑。

(4)设计及采购之设备的零件及组合件须具有高度之互换性。

(5)空气须均匀的进入整个入口的型式。

(6)不连接风管的风机进出口,须以金属网罩保护。网罩的最大开口网

目为50mmx50mm。

(7)所选用之风机必须符合规格表之要求,包含风轮型式、叶轮直径、

风机效率、马力,其目的在使风机符合操作的要求。

(8)除另有规定外,多翼式风轮应以镀锌钢板制造。后倾式及翼截式风

轮材质应为钢板,在焊接成型后,必须施以环氧树脂烤漆处理。

(9)风壳须藉着连续扣紧缝接、点焊或焊接构造,固定至侧板上。风壳

若以焊接成型时,必须施以环氧树脂烤漆处理。

(10)轴心应使用实心轴,轴的外表必须经过研磨处理。

(11)若为皮带传动的风机,应使用V型皮带。V型皮带的传递力须为

150%马达输出功率。皮带的型式应为SPZ、SPA、SPB及SPC或

3V、5V及8V等型式。皮带轮应为锥套式。

(12)三相马达应符合CNS(中国国家标准)或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之规

定。

(13)依图说规定,选用AMCA99-2404-78ARR.1orARR.3。

2.2设备

2.2.1马达

风机马达须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若安装马力小于1Hp之直结式风机,应选用单相电源。

(2)若安装马力大于或等于1Hp,应选用三相电源,完全封闭式鼠笼型

感应马达,并俱散热风扇及其保护罩(TEFCMotor)。

(3)三相马达轴承须使用精密等级的低摩擦型。

(4)在正常的周边温度下三相马达轴承须具有200,000小时的操作寿命

(L-50寿命;低摩擦轴承制造商协会)。

2.2.2排烟风机

(1) 排烟风机的轴承、皮带、皮带轮及马达均不得位于高温气体流

经的路线上。

(2) 排烟风机必须能在300°C的周边温度下以操作1小时或250°C的周边

温度下以操作2小时;在流经风机的情形下,连续操作1小时以上而不致产生

机械、电气或结构上的损坏。制造商应于送审时提供证明供工程司审查。

(3) 为避免涂料所产生的烟及毒性气体,安装于室内的排烟风机之外壳应以

热浸镀锌处理。

(4) 安装于室外的风机应于风机外壳之最低处设立排水孔。

(6) 吊运或吊装所需的孔位应标示于送审图面,以便审查。

(7) 所有螺栓、螺帽及垫片须以不锈钢制成,且为方便维修起见须具有容易

拆卸的设计。

(8))承包商应依图说规定之位置,设置若干紧急停止按钮,以便于异常时供操

作人员停止风机用。

(10)承包商应提送制造厂文件,以证明该工厂曾生产过类似产品的经验。

3.1安装:依照专业制造厂之安装手册,进行安装施工。

3.1.1承包商应将风机及附件安装于容易维修的地方。

3.1.2承包商须提供支撑梁、脚架、平台、吊杆及固定螺栓,且依照制造商的

建议适当的安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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