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出入证管理规定精编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和人员出入的管理,维护基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的职工、访客、参观者等人员的出入管理。
三、证件的申领和使用:1. 出入证的申领:职工需凭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表及相应的身份证明,向单位管理部门申领人员出入证。
2. 证件的制作:人员出入证应统一制作,正面应有照片、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编号等信息,反面应有有效期、发证日期、责任单位等信息。
3. 证件的佩戴:出入证应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以便他人辨认。
四、证件的管理:1. 发放:领取人员出入证的单位管理部门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发证人、领证人、证件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
2. 登记:单位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将人员出入证的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维护。
3. 监管:单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员出入证的存放地点进行检查,确保证件的安全。
4. 注销:人员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需要出入证时,应立即向单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件进行注销。
五、证件的使用:1. 职工使用:职工持证出入应与管理部门所记录信息一致,若遗失、损坏或发现证件被他人冒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补办证件。
2. 访客使用:访客进入单位前应前往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临时访客出入证,离开时应归还临时证件。
3. 其他情况: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等特殊人员需在进入单位前经过特定程序,并使用特定的临时出入证。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职工违规情况:对于职工未佩戴证件或证件信息不符的情况,单位管理部门应记录并进行处理,情节较重者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访客违规情况:对于访客未按规定佩戴证件或擅自进入禁止区域的情况,应加强安全警示,并妥善处置。
3. 其他情况: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等特殊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入的,单位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并限制其进入单位。
七、附则:1. 出入证应定期更换,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而导致证件信息不清晰。
出入证管理规定

******出入证管理暂行规定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合作单位的财产、员工人身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
二、出入证的办理:凡出入公司大门的本公司员工和在公司厂区内工作其他单位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
由各部门负责将所管辖范围内在厂区施工、合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1寸照片1张)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出入证。
三、出入证是本公司和各合作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出入大门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
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
四、员工步行、骑车、乘车进出公司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各合作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离厂,由单位负责人将出入证收回交办公室。
六、门卫要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并记录在案。
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出入。
七、本公司员工、合作单位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不主动出示出入证、不接受验证或检查的,门卫将通知其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在门卫领人;对不遵守本管理规定、不接受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妨碍门卫正常值勤的外来人员,送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八、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必须补办,补办工本费10元。
对于转借、冒用或私自涂改出入证的,一经发现,直接没收出入证件并处以100元罚款。
九、各合作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结束后,将出入证收交本公司办公室,缺少一张出入证,交20元办理手续费。
十、本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出入证”管理与使用

“出入证”管理与使用第一篇:“出入证”管理与使用出入证管理与使用第一条学生出入证上的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班级、照片。
第二条学生出入证是学生进出校园、教室和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的身份凭证,学生应随身携带备用。
第三条学生出入校园必须主动出示学生出入证,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验证、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秩序。
第四条学生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第五条学生出入证一人一证,严禁相互转借。
第六条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学生出入证。
第七条学院保卫处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过期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
第二篇:出入证管理规定出入证管理规定时间: 2009/9/13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全院师生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出入证由学院保卫处统一负责办理,保卫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章出入证管理使用第四条学院教职员工、学生、服务人员凭出入证出入。
教职员工出入证为蓝色,学生出入证为红色,服务人员出入证为黑色。
第五条出入证是全院人员在学院的身份凭证之一,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
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
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出入校门。
第六条学生步行、骑车、乘车进出学校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秩序,门卫有权对未携带出入证者批评教育。
第七条除学院规定节假日外,学生外出凭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
走读生在上课期间同样以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外出。
第八条教职员工出入证在校工作期间和学生出入证在校上学期间有效,服务人员出入证,每一学期更换一次。
第九条教职员工离职和学生毕业、退学、转学,必须将出入证交到学院保卫处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出入证使用规章制度

出入证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人员和访客出入,维护单位安全和秩序,保障单位资产和信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入证是单位人员和访客出入单位的有效凭证,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篡改。
第三条出入证使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包括员工、访客、外协人员等。
第四条出入证由单位保安部门统一管理制作,不得私自复制造假。
第五条出入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故意损坏,一旦遗失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安部门并重新办理。
第六条出入证仅限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擅自转借他人或外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第七条出入证每年定期更换一次,过期的出入证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第八条出入证应当在进入单位时随身携带,并在出示单位保安人员检查核对后方可入内。
第九条出入证应当与本人身份证件一致,不得冒用他人出入证。
第十条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单位保安部门申领补办,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出入证持有人应当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保安人员工作安排,保持良好仪容仪表。
第二章出入证的办理第十二条新入职员工应当在入职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单位保安部门办理出入证。
第十三条出入证照片应当为近期正面免冠照,并保持清晰可辨。
第十四条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应当及时到单位保安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临时调动或离职的,应当将出入证及时交还给单位保安部门。
第十六条访客进入单位前,应当到单位保安部门登记领取临时访客出入证。
第十七条访客离开单位后,应当将临时访客出入证归还给单位保安部门。
第三章出入证的管理第十八条出入证制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保出入证的品质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出入证使用过程中,单位保安部门应当加强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出入证不得挂载个人或单位宣传品,不得在出入证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十一条出入证应当由持有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捐赠他人。
第二十二条出入证不得与其他单位或组织的证件混用,不得利用出入证从事违法活动。
出入证管理制度

出入证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出入证管理,确保企业安全和信息保密,并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秩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来访客、合作伙伴以及承包商等任何需要进入企业办公区域的人员。
3. 管理标准3.1 出入证的申领3.1.1 企业员工在入职时需办理出入证,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新。
3.1.2 外来访客、合作伙伴和承包商等非员工人员,在进入企业办公区域前必须办理有效出入证,并存档备查。
3.1.3 出入证申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并提供照片进行登记。
3.1.4 出入证申领需由申请人签字,并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领取。
3.2 出入证的使用3.2.1 出入证只限持证人使用,并严禁转借、转让或私自改动出入证信息。
3.2.2 持证人需妥善保管出入证,丢失或遗失应及时向职能部门申报并重新办理出入证。
3.2.3 出入证仅限于进出企业办公区域使用,严禁将出入证使用于其他企业或场所。
3.3 出入证的有效期管理3.3.1 企业员工出入证有效期为二年,过期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新。
3.3.2 外来访客、合作伙伴和承包商等非员工人员持证期限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过期需重新办理。
3.3.3 出入证有效期过期后,持证人不得进入企业办公区域,并需重新申领办理。
3.4 出入证管理制度的执行3.4.1 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出入证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监督和管理。
3.4.2 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出入证申领申请,并对出入证申领进行审批和管理。
3.4.3 企业安保部门负责出入证的发放、更新和注销工作,并建立相应档案。
3.4.4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出入证管理制度的执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秩序。
4. 考核标准4.1 出入证申领4.1.1 出入证申领需按规定程序完成,包括填写准确的申领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4.1.2 出入证申领必须经过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和批准,并及时发放给持证人。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人员出入证的管理,维护单位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人员出入证的单位。
第三条人员出入证是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出入单位或特定区域所使用的身份证明。
第四条人员出入证的制发、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领取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承诺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人员出入证。
第二章人员出入证的制发第六条人员出入证的制发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准确真实;(二)明显标识人员身份;(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四)难以伪造和变造。
第七条人员出入证的制发申请应当填写单位规定的申请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照片。
第八条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对申请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员理由。
第九条制发人员出入证应当记录申请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保管申请人员的照片。
第十条制发人员出入证时应当对证件信息和照片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章人员出入证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在进入或离开单位或特定区域时出示证件。
第十二条人员出入证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保持证件整洁,不得涂改、损毁或私自改动证件信息。
第十四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五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离职或不再使用该证件时,应当归还单位,并在离职或停止使用时注销登记。
第四章人员出入证的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出入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制度,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对人员出入证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对遗失、损坏或被盗的人员出入证及时注销,并重新制发新证。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人员出入证的借用登记制度,并加强借用证的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人员出入证的临时使用制度,并加强对临时使用证的管理。
出入证件管理制度

出入证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出入证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的出入证件,确保安全和秩序、提升管理效率,保障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的出入证件管理,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临时进入证等。
三、出入证件管理程序1. 出入证件的类型内部人员的出入证件包括员工工作证,外部人员的出入证件包括访客证、临时进入证等。
2. 申请出入证件(1)内部人员的员工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发放,外部人员的访客证和临时进入证由相关部门负责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经审核后方可领取出入证件。
3. 使用出入证件(1)出入证件只允许持证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持证人员在出入单位过程中,需主动出示出入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
(3)出入证件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证件,不得私自制作或使用他人证件。
4. 出入证件的管理和归还(1)员工离职时,应主动归还员工工作证;访客和临时进入者离开单位时,应主动归还访客证或临时进入证。
(2)证件管理部门应做好出入证件的登记和归还管理,及时做好统计并妥善保管证件。
5. 出入证件的期限和有效期(1)员工工作证的有效期为入职日期至离职日期;访客证和临时进入证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证件过期或离职后应及时作废和清退,不得继续使用。
6. 出入证件的补办(1)证件丢失或损坏时,申请人应向证件管理部门申请补办,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证件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理由,并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7. 出入证件管理监督(1)证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入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证件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据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劝退等措施。
(3)对严重违规情况应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人员出入证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内部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出入安全和信息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出入证的申领、发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出入证的基本要素:人员出入证是本单位为确认个人身份、控制人员进出范围、保障信息安全而发放的身份识别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出入证的申领:本单位需要申领出入证的人员,应依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批后交由出入证管理部门办理。
第五条出入证的发放:出入证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审批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出入证,并将其信息记录在出入证登记册中。
第六条出入证的使用:持证人应妥善保管个人出入证,严禁私自转借、丢失或损坏。
持证人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出入证,并按照规定进出工作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授权的区域。
第七条外来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应事先向所在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邀请单位信息和工作安排。
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时,应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并佩戴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出入证的管理:出入证管理部门负责对出入证的颁发、管理、统计和核验工作。
定期检查和维护出入证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组织对持证人进行出入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对于出入证的丢失、损坏和遗失情况,持证人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和出入证管理部门,并补办新卡。
出入证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丢失的证件进行注销。
第十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情况轻重,可视为个人纪律处分和行政警告,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出入证的申领和发放第十一条申领手续:个人申请本单位出入证,应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由所在部门审批后交由出入证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照片要求: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要求照片清晰可见、光线均匀、无遮挡。
第十三条办理时间:出入证管理部门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收取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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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F出入证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出入证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使用出入证的管理,保证小区安全及正常秩序。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出入小区的所有人员。
3.0管理内容
3.1出入证的办理制度:
3.1.1出入证分为: 《出入证》、《劳务出入证》、《租赁户出入
证》、《工作证》、《住户卡》、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
务人员办理发放。
3.1.2《住户卡》凭业主身份证验明后领取三份并由业主在《业主
物品领用表》上签字领取。
3.1.3《出入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装饰公司负责人或接待来访
的部门或业主本人办理并登记,在《__________公司(业
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上,每个证件押金
50元。
3.2出入证的管理:
3.2.1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均应佩戴或持有相关证件。
3.2.2施工及装修工人的出入证,必须一人一证。
3.2.3出入证丢失应立即报失、扣押金,另行补办新证,否则不得
准予进入小区施工作业。
3.2.4出入证也必须在到期前退换或续期,如果使用过期证件,保
安员一经发现可予以没收。
退还出入证人员需同时提供要退
还的出入证及押金收据才可退证。
若要对出入证延期、换
人、加房号,则必须由施工方负责人或业主本人方可办理。
3.2.5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其人员负责,应要求员工遵守小区各项
规章制度,并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工作,如发现以下情况
将予以相应处理。
——串房:进入非本单位施工或装修的房间内一经发现将由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30-50元/人意外损
失赔偿金,若房间内结构物品有损坏丢失的,另行照价赔
偿。
出入证没收。
性质严重者,将直至取消其施工或装修
资格。
——无证施工:若发现施工房内工人无出入证,则由该施工单位或装饰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意外损失赔偿金30-50
元,性质严重者,取消施工或装修资格。
——出入证过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将持证人员
请出小区。
——其它违规情况的处理涉及收缴出入证的参见《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并填写《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3.3小区业主入小区或客人来访,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3.3.1门岗保安员可询问被拜访的住户姓名,然后用对讲门机或通
过客户中心与该业主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3.2对拜访住户的外来人员,能说清拜访事由并登记其有效证件
后,方可放行。
3.3.3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助理或客户中心工作人员。
4.0相关文件
《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5.0相关记录
《______公司(业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
《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6.0附录
《出入证》
《劳务出入证》
《租赁户出入证》
《工作证》
《住户卡》
编写:杨智审批:郝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