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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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出厂检验
1.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为表一条全部技术要求。 2.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为表二中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 氧化钙、安定性。
型式检验
1.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为表一、放射性合格的技术要求。 2.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为表二、放射性合格的技术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放射性除外);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0 .
含水量,不大于 含水量,不大于/ %
1.0 .
三氧化硫,不大于/ % 三氧化硫,不大于
3.5 . 1.0 4.0 5.0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 安定性 (雷氏夹 沸煮后增加距离), 沸煮后增加距离), 不大于/ 不大于 mm
强度活性指数,不大于 强度活性指数,不大于/ %
表二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项目 F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类粉煤灰
技术要求
烧矢量,不大于 烧矢量,不大于/ %
95.0
105.0
115.0
烧矢量,不大于 烧矢量,不大于/ %
5.0
8.0
15.0
含水量,不大于 含水量,不大于/ %
1.0
三氧化硫,不大于 三氧化硫,不大于/ %
3.0 1.0 4.0

粉煤灰需水量比的检验细则

粉煤灰需水量比的检验细则

粉煤灰需水量比的检验细则一、依据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

二、方法原理:本测定方法是依据GB/T 2419分别测定试验胶砂和对比胶砂的流动度,以二者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时的加水量之比确定粉煤灰的需水量比。

三、材料1、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2、标准砂:0.5-1.0mm的中级砂(ISO中级砂)3、水:纯净的饮用水四、仪器设备天平:量程不小于10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g搅拌机: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流动度跳桌:符合GB/T 2419规定五、试验步骤把水加入锅中,再加对比样/试验样,把锅放在固定架上,上升到固定位置。

然后立即开动机器,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子加入。

当各级砂是分装时,从最粗粒级开始,依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

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搅拌30s。

停拌90s,在第一个15s内用一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

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

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正负1s以内。

在制备胶砂的同时,用潮湿棉布擦拭跳桌台面,试模内壁,捣棒以及与胶砂接触的用具,将试模放在跳桌台面中央并用潮湿棉布覆盖。

将拌好的胶砂分两层迅速装入试模,第一层装至截锥圆模高度约三分之二处,用小刀在互相垂直两个方向各划5次,用捣棒由边缘至中心均匀捣压15次(外圈10次,内圈4次,中心1次);随后装第二层胶砂,装至高出截锥圆模约20mm,用小刀在相互垂直两个方向各划5次,再用捣棒由边缘至中心均匀捣压10次(外圈7次,内圈3次),捣压后胶砂略高于试模。

捣压深度,第一层捣至胶砂高度的二分之一,第二层捣实不超过已捣实底层表面。

装胶砂和捣压时,用手扶稳试模,不要使其移动。

捣压完毕,取下模套,将小刀倾斜,从中间向边缘分两次以近水平的角度抹去高出截锥圆模的胶砂,并擦去落在桌面上的胶砂。

将截锥圆模垂直向上轻轻提起。

立刻开动跳桌,以每秒钟一次的频率,在25s±1s内完成25次跳动。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1.0目的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

2.0试验材料和仪器设备2.1材料a.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b.标准砂:符合GB/T17671-1999规定的中国ISO标准砂;c.水:洁净的饮用水。

2.2仪器设备水泥胶砂搅拌机、天平、振实台、抗压强度试验机和抗折强度试验机等均应符合GB/T17671-1999规定。

3.0试验步骤3.1胶砂配比按下表3.2将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分别按GB/T17671规定进行搅拌、试体成型和养护;3.3试体养护至28天,按GB/T17671规定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抗压强度。

4.0结果计算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算:H=(R/R0)×100式中:H—活性指数,单位为百分数(%);R—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0—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计算至1%。

粉煤灰烧失量试验方法(灼烧差减法)操作细则1.0目的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GB/T176-2008)。

2.0试验设备a. 箱式电阻炉(高温炉):可控制温度(950℃±25℃;b.烘干箱:可控制温度不低于11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c.分析天平:量程2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001g;d.瓷坩埚;e.干燥器。

3.0试验步骤称取约1g粉煤灰试样(m1),准确至0.0001g,放入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于坩埚上,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25)℃下灼烧15min~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

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精品文档

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精品文档

5.4活性指数试验方法 D.1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的活性指数试 验方法,适用于粉煤灰活性指数的测定。 D.2原理:按GB/T17671—2019测定试验胶砂和 对比胶砂的抗压强度,以二者抗压强度之比确 定试验胶砂的活性指数。 D.3 材料 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标准砂:符合 GB/T17671-2019 规定的中国 ISO 标准砂。 水:洁净的饮用水。
5.2需水量比试验方法 B.1 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的需水量比试 验方法,适用于粉煤灰的需水量比测定。 B.2 原理:按 GB/T2419 测定试验胶砂和对比 胶砂的流动度,以二者流动度达到 130mm ~ 140mm时的加水量之比确定粉煤灰的需水量比。 B.3材料 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标准砂:符合 GB/T17671-2019 规定的 0.5mm ~ 1.0mm的中级砂。 水:洁净的饮用水。
A.6 筛网的校正 筛网的校正采用粉煤灰细度标准样品或其他同 等级标准样品,按A.4步骤测定标准样品的细 度,筛网校正系数按式(A.2)计算: K=m0/m K-筛网校正系数; M0-标准样品筛余标准值,单位为百分数(%); M- 标准样品筛余实测值,单位为百分数( % )。 计算至0.1。 注1:筛网校正系数范围为0.8~1.2。 注2:筛析150个样品后进行筛网的校正。
5.3含水量试验方法 C.1范围:粉煤灰的含水量试验方法,适用于 粉煤灰含水量的测定。 C.2 原理:将粉煤灰放入规定温度的烘干箱内 烘干至恒重,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质量之差与 烘干前的质量之比确定粉煤灰的含水量。 C.3仪器设备 烘干箱:可控制温度不低于 110℃,最小分度 值不大于2℃。 天 平 : 量 程 不 小 于 50g , 最 小 分 度 值 不 大 于 0.01g。

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试验方法精编版

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试验方法精编版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放射性除外);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八、检验规则
8.4.2 型式检验 8.4.2.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符合 6.1表 1、6.2 和 6.4 技术要 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本批留样中取样进 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8.4.2.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符合 6.1表 2、6.2 和 6.4 技术要 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本批留样中取样进 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8.5 检验报告
4.含水量
同厂家连续供应相同 等级的数量≤200t为
粉 5.安定性 煤
一批; 每批必检1-5项;
灰 6.三氧化硫
全检1-10项;
1-10项数据质保书提
7.游离氧化钙含量 供。
GB/T 176-2008附录B GB/T 1346-2011 GB/T 176-2008
GB/T 1596-2005
GB/T 1596-2005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不大于(mm)
C类粉煤灰
强度活性指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技术要求 ≤8.0
≤1.0
≤3.5 ≤1.0 ≤4.0 ≥70.0 ≥50.0 ≤2.6
≤5.0
≥70.0
六、技术要求
6.2 放射性 符合 GB 6566 中建筑主体材料规定指标要求。
6.3 碱含量 按 Na2 0+0.658K2 0 计算值表示。当粉煤灰应用中有碱含量要求时,由供需双方

最新gbt1596用 于 水 泥 和 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最新gbt1596用 于 水 泥 和 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 B 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溷凝土中的粉煤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Fly ash used for cement and concrete2005-01-19发布 2005-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本标准参考ASTMC618-2003《用于波特兰水泥混凝土掺合料的粉煤灰和原状或煅烧的天然火山灰》、JISA6201——1999《混凝土用粉煤灰》。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596——1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本标准与GB/T1596——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定义和术语(本版第3章);——增加了分类(本版第4章);——增加了C类粉煤灰及相应的技术要求(本版第6章6.1条和6.2条);——增加了放射性技术要求(本版第6章6.3条);——增加了碱含量技术要求(本版第6章6.4条);——增加了粉煤灰均质性要求(本版第6章6.5条);——增加了附录A含水量试验方法(本版附录A);——将Ⅱ级粉煤灰的细度指标由原来的45μm方孔筛筛余原版第4章4.1条;本版第6章6.1条);——取消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的等级划分(原版第4章4.2条;本版第6章6.2条);——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的烧失量改为不大于8.0%(原版第4章4.2条;本版第6章6.2条);——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的三氧化硫由不大于3.0%改为不大于3.5%(原版第4章4.2条;本版第6章6.2条);——用活性指数代替抗压强度比,并规定活性指数不小于70%(原版第4章4.2条;本版第6章6.2条);——强度检验方法采用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本版附录D);——规范了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等内容(本版第8章和第9章);——需水量比试验所用标准砂采用符合GB/T17671-1999规定的0.5mm~1.0mm的中级砂,流动度由125mm~135mm改为130mm~140mm(原版附录B,本版附录B)。

GBT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试验方法

GBT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试验方法

4.含水量
同厂家连续供应相同 等级的数量≤200t为
粉 5.安定性 煤
一批; 每批必检1-5项;
灰 6.三氧化硫
全检1-10项;
1-10项数据质保书提
7.游离氧化钙含量 供。
GB/T 176-2008附录B GB/T 1346-2011 GB/T 176-2008
GB/T 1596-2005
GB/T 1596-2005
按 GB/T 176 进行,其中三氧化二铝的测定采用硫酸铜返滴定法或 X 射
线荧光分析方法,有争议时以硫酸铜返滴定法为准 。
7.4 含水量
按附录 B进行。
7.5 半水亚硫酸钙 按 GB/T 5484 进行。
7.6 密度
按 GB/ T 208 进行。
7.7 安定性
试验样品按 3.3 制备,安定性试验按 GB/T 1346 进行。
取样方法按 GB/ T 12573 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 10 个以上 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 3 kg。
注:对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必要时,买方可对其迸行随机抽样检验 。
八、检验规则
8.2 出厂检验 8.2.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为 6.1表 1中除烧失量和强度活性指 数以外的所有项目;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排出的粉煤灰增加 6.4 半水亚硫酸钙 ( CaS03 • 1/ 2H2O)项目。 8.2.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出广检验项目为 6.1表 2 中除强度活性指数以外的 所有项目 ;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排出的粉煤灰增加 6.4 半水亚硫酸钙(CaS03 • 1/ 2H2O)项目。 8.3 型式检验 8.3.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为 6.1表 1、6.2 和 6.4 规定的。 8.3.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为 6.1表 2、6.2 和 6.4 规定的。

粉煤灰需水量试验方法

粉煤灰需水量试验方法

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
一、试验检测依据及判定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附录B)二、采用的仪器设备
天平:量程不小于10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g;
搅拌机: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的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流动度跳桌:符合GB/T 2419规定。

三、所需的材料
水泥: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标准砂: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的0.5mm~1.0mm的中级砂;
水:洁净的饮用水。

四、试验步骤
1、胶砂配比按表1:
2、试验胶砂按GB/T 17671规定进行搅拌。

3、搅拌后的试样胶砂按GB/T 2419测定流动度,当流动度在130mm~140mm范围内,记录此时的加水量;当流动度小于130mm 或大于140mm时,重新调整加水量,直至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
为止。

五、检测数据的处理
需水量比按式(1)计算:
100)125/(1⨯=L X (1)
式中:X ——需水量比,单位为百分数(%); 1L ——试验胶砂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 时的加水量,
单位为毫升(mL );
125——对比胶砂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mL )。

计算至1%。

六、相关记录及报告
粉煤灰试验检测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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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拌制砂浆和混凝土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
材料的粉煤灰。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176-2008)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08)
GB/T 208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 208-2014)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 1345-2005)
F类粉煤灰
细度(45u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12
25
45
C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需水量比 不大于(%)
95
105
115
C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烧失量
不大于(%)
5.0
8.0
15.0
C类粉煤灰
含水量
不大于(%)
F类粉煤灰
1.0
C类粉煤灰
三氧化硫 不大于(%)
F类粉煤灰
3.0
C类粉煤灰
游离氧化钙 不大于(%)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编号、出厂检验项目、分类、等级。当用户需要时, 生产者应在粉煤灰发出日起7 d 内寄发除强度活性指数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 d 内补报强度活性指数检验结果。 8.6 仲裁
对粉煤灰质量有争议时,相关单位应将认可的样品签封,送省级或省级以上 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2017版 表2 水泥活性混合材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项目
烧失量(%)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含水量(%)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游离氧化钙质量分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总质量分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密度(g/cm3)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 17671-1999)
GSB 08-1337 中国ISO 标准砂
GSB 08-2506 粉煤灰细度标准样品
GSB 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三、术语和定义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技术要求 8.0
1.0
3.5 1.0 4.0 5.0 70.0
六、技术要求
2017版 表1 拌制级
细度 (45um方孔筛筛余)(%)
八、检验规则
8.4 判定规则 8.4.1 出厂检验 8.4.1.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符合 6.1 表 1和 6.4 技术要求时,判 为出厂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取样进行全部 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8.4.1.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符合 6.1 表 2 和 6.4 技术要求时,判 为出厂栓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取样进行 全部 项目的复栓,以复检结果判定。 8.3.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协商确定。 6.4 半水亚硫酸钙含量
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排出的粉煤灰应检测半水亚硫酸钙(CaS03 • 1/ 2H2 0) 含量,其含量不大于 3.0% 。 6.5 均匀性
以细度表征,单一样品的细度不应超过前 10 个样品细度平均值〈如样品少于 10 个时,则为所有前述样品试验的平均值〉的最大偏差,最大偏差范围由买卖双方 协商确定。
≤1.0% C类粉煤灰≤5.0%
≤3.0% F类≤1.0% C类≤4.0%
8.放射性
GB 6566-2010
放射性比活度IRa≤1.0;Ir≤1.0
9.碱含量 10.氯离子含量
GB/T 1346-2011 GB/T 8074-2008
实测值
八、检验规则
GB/T 1596-2017
检验项目
频次
试验依据
7.8 强度活性指数 按附录 C 进行。
7.9 放射性
将粉煤灰与符合 GB 175 要求的硅酸盐水泥按质量比 1 : 1混合均匀,
并按 GB 6566检测。
八、检验规则
8.1 编号及取样 粉煤灰出厂前按同种类 、同等级编号和取样。散装粉煤灰和袋装粉煤灰应分
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不超过 500 t 为一编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 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 吨数。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 1%) 的质量计算。
≤1.0%
6.安定性
同厂家连续供应
GB/T 1346-2011
按 GB/T 176 进行,其中三氧化二铝的测定采用硫酸铜返滴定法或 X 射
线荧光分析方法,有争议时以硫酸铜返滴定法为准 。
7.4 含水量
按附录 B进行。
7.5 半水亚硫酸钙 按 GB/T 5484 进行。
7.6 密度
按 GB/ T 208 进行。
7.7 安定性
试验样品按 3.3 制备,安定性试验按 GB/T 1346 进行。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11)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GB/T 2419-2005)
GB/T 5484 石膏化学分析方法(GB/T 5484-2012)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2010)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放射性除外);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八、检验规则
8.4.2 型式检验 8.4.2.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符合 6.1表 1、6.2 和 6.4 技术要 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本批留样中取样进 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8.4.2.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符合 6.1表 2、6.2 和 6.4 技术要 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本批留样中取样进 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8.5 检验报告
评定标准
技术指标
1.细度
GB/T 1345-2005
Ⅰ级≤12%;Ⅱ级≤30%;Ⅲ级≤45%
2.密度
GB/T 208-2014
≤2.6%
3.三氧化硫
GB/T 176-2008
≤3.0%
4.需水量比
GB/T 1596-2017附录A
Ⅰ级≤95%;Ⅱ级≤105%;Ⅲ级≤115%
5.含水量
GB/T 176-2008附录B
F类粉煤灰
1.0
C类粉煤灰
4.0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不大于(mm) C类粉煤灰
5.0
六、技术要求
2005版 表2
项目 烧失量不大于(%) 含水量不大于(%) 三氧化硫不大于(%)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不大于(mm) 强度活性指数不小于(%)
水泥活性混合材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3.4 对比胶砂 对比水泥与规定级配的标准砂按质量比1∶3混合。
3.5 试验胶砂 试验样品与规定级配的标准砂按质量比1∶3混合。
3.6 强度活性指数 试验胶砂与对比胶砂在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四、分类 五、等级
4.1 根据燃煤品种分为 F类粉煤灰(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和 C 类粉 煤灰(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氧化钙含量一般大于或等于 10%)。 4.2 根据用途分为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两类 。
八、检验规则
检验项目 1.细度
GB/T 1596-2005
粉煤灰检测频率表
频次
试验依据
评定标准
GB/T 1345-2005
技术指标 Ⅰ级≤12%;Ⅱ级≤25%;Ⅲ级≤45%
2.烧失量
GB/T 176-2008
Ⅰ级≤5%;Ⅱ级≤8%;Ⅲ级≤15%
3.需水量比
GB/T 1596-2005附录A
Ⅰ级≤95%;Ⅱ级≤105%;Ⅲ级≤115%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12.0
≤30.0
需水量比(%)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95
≤105
烧失量(%)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5.0
≤8.0
含水量(%)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1.0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3.0
游离氧化钙质量分数(%)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
≤1.0 ≤4.0
七、试验方法
7.1细度
按GB/T 1345 中 45 µm 负压筛析法进行,筛析时间为 3 min。筛网应采
用符合 GSB 08-2506 规定的或其他同等级标准样品进行校正,筛析100 个样品后进行筛
网的校正,结果处理同 GB/T 1345 规定。
7.2需水量比
按附录 A 进行。
7.3烧失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 、二氧化硅 、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 、碱含量
5.1 等级 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分为三个等级:Ⅰ级、Ⅱ 级、Ⅲ级。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不分级。
六、技术要求
6. 1 理化性能要求 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应符合表 1要求,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应符合表 2要求。
2005版 表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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