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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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水平,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生产、建设、改建和拆除等全过程中的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保障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以安全第一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等。

所有工作应经验证,有效管理,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过程控制。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不得采取无足轻重、敷衍了事或者强行使设备运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第六条预防机电事故,将机电设备安全生产降低为极小可能性的事故和损失大大减少的事故,是本办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机电设备出厂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按照规定选择优质的机电产品供应商,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机电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条对于购进的新机电设备,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机电设备符合规定运行。

第九条在新机电设备试运行期间,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启动试运行报告及操作记录,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备查。

第十条新机电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开箱验收、调试和试验运行,待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制订并实施机电设备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检查和维护机电设备。

第十二条设备检查应做到全面,不遗漏,确认隐患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合理的修复方案,并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机电设备安全测试,测试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并无条件地提供给审查人员或者安全监管人员查阅。

第四章设备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发现机电设备出现故障、待修理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异常状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安全控制,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模版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模版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模版一、综述煤矿机电火灾事故是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火灾事故的防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煤矿机电火灾事故的防控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依据《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煤矿机电火灾事故的防控工作,对所有从事煤矿机电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四、煤矿机电火灾防控责任4.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火灾防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2 煤矿机电部门负责制定机电火灾防控计划,组织实施机电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

4.3 工人的主要责任在于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发现机电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机电火灾防控的相关培训和演练。

4.4 监管部门负责煤矿机电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并定期向煤矿企业汇报机电火灾防控情况。

五、机电火灾隐患排查5.1 煤矿机电部门应按照制定的机电火灾防控计划,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火灾隐患排查。

5.2 火灾隐患排查应覆盖煤矿全范围,包括机电设备的电气系统、供电配电、电缆线路、电器设备、温度、气体探测装置等方面。

5.3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机电设备的安全状况、接地问题、接线端子的紧固情况、电缆线路的绝缘状况等,同时要关注机电设备周围环境的安全隐患。

5.4 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记录并整改,同时要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给煤矿企业有关负责人。

六、机电设备维护保养6.1 煤矿机电部门应制定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6.2 维护保养工作要注重机电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6.3 维护保养过程中,应注意对关键部位和易发火部位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精选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精选

煤矿防止发活力电火灾事故的治理方法1、总那么1、为了标准石窟煤业机电设备火灾事故的治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2、矿井机电设备及平安保护设备必须获得“MA”标志,投入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平安操作规程、维护、检修制度、保养制度。

2、一般治理规定1、严格执行《规程》224条有关要求,井下不准存放煤油、汽油、使用或用过的光滑油,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倾泻在井巷和硐室内。

2、严格电气设备治理,杜绝明火操作,消灭失爆,井下各类电缆不得有明口、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电线),各类电器开关整定值要和负荷相符,过荷保护齐全。

3、井下皮带运输机必须恪守《规程》373条有关规定,采纳阻燃皮带,必须装有皮带打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机保护装置,以及防尘自动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井下进展氧电焊作业必须按《规程》223条规定执行,假设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进展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每次都必须制定平安措施,经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视,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患,并监护一小时。

5、井下水泵房、机电硐室应装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检修硐室、材料库都应装备3个干粉灭火器;井底车场应装备5个以上干粉灭火器;皮带运输机巷道机头配3个干粉灭火器;机尾配2个干粉灭火器;采掘工作面应在指定地点放3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功能,并熟悉本人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明确责任,真正能起到积极灭火的作用。

3、预防措施1、下井人员严禁带烟草和火种下井、严禁在井下吸烟;井口房和提风机房附近二十米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

2、在适当的位置建造防火门,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3、所有电器设备和电缆不同意超负荷工作;井下附设的电缆要组织一次电缆断面和绝缘程度核定,凡断面缺乏,绝缘才能低的要更换,敷设电缆必须经计算合理后选用,井下所有电缆、照明线,信号线和通讯线要按《规程》规定使用,并做到吊挂整齐,消灭电缆和电器设备失爆;运转设备要定期注油、检修,防止摩擦起火。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范本(2篇)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范本(2篇)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矿井机电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涉及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设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应依法进行,遵循科学、务实、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井机电设备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维护、修理、更新和更新计划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矿井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矿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保证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九条矿井的机电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选型、设计、制造和安装,保证设备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存档和保管,并依法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机电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合格率和使用效果。

第二章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第十二条矿井的机电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检和定期检修,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异常和故障。

第十四条矿井机电设备的启动和停机应当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或者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矿井机电设备的风险评估和评价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控。

第十六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矿井机电设备的大修和换代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八条矿井机电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九条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应当落实到位,严禁违规和擅自改装设备。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煤矿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区域,而机电设备是火灾事故的主要引发点。

为了防止煤矿发生机电火灾事故,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份关于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煤矿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安全要求。

总字数约为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机电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外所有煤矿的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机电设备指的是煤矿中的所有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

第四条机电火灾事故指的是由机电设备引发的火灾事故。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煤矿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登记管理,制定详细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的型号、用途、数量、安装位置等信息,并定期更新和审查。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机电维修人员,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机电设备的检修记录和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检修时间、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并按规定保存。

第十条煤矿应当对机电设备的维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机电设备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机电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电气绝缘、接地及防护装置的检查,设备安装的稳固性检查等。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机电设备的缺陷报告制度,员工发现机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修复。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机电设备的报废制度,对老化严重、无法修复的机电设备应予以报废,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设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的落地执行。

2. 完善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度:煤矿应制定机电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保养、故障排查和处理、设备更新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加强机电设备的操作培训:煤矿应对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操作。

4. 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煤矿应根据机电设备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安装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例如温度传感器、过载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及时检测和处理设备故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 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巡视和监控:煤矿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隐患和故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 加强火灾应急演练:煤矿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熟悉火灾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

7. 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技术更新:煤矿应根据技术进步和安全需求,及时对陈旧和不安全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新,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过以上的管理办法,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机电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避免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

第三条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实施本制度,对规章制度不符合实际生产的,应当依法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更改。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机电设备包括:采煤机、掘进机、综采机、输送机、破碎机、通风机、水泵、电缆等。

第二章机电安全管理第五条经营单位应将机电设备安全纳入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管理纳入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注意事项、维修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第七条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对机电设备的检查,对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八条经营单位应确保设备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经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及改进,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保证设备维修质量及时完成。

第十条经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制定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措施的档案,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机电事故处理第十一条机电事故发生后,经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二条机电事故应当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调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机电事故发生后,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事故处置和救援,保护人员安全,并将救援过程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机电事故应当立案调查,并组织专业鉴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传达。

第十五条在机电设备维修、改进、检查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暂停作业并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并作出必要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机电事故的处理和处罚,应依据《矿山安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是煤矿企业为了预防和控制机电事故,保障矿工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安全目标和责任:明确煤矿企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权利。

2. 机电设备管理:对煤矿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维修、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包括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评估,制定设备的安全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

4. 事故报告和调查: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求任何机电事故都必须及时上报,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培训和教育:对煤矿员工进行机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7. 奖惩制度: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惩处。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能够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同时,煤矿企业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管理制度,与时俱进,适应新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二)煤矿机电事故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一种事故类型,也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为了加强对煤矿机电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

本文将针对煤矿机电事故的管理进行详细的阐述,总结了煤矿机电事故的特点、原因和预防措施,最后提出了一套完善的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一、煤矿机电事故的特点煤矿机电事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事故发生率高:由于煤矿生产环境的复杂性和机电设备的特殊性,煤矿机电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事故发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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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
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防止发生机电火灾事故的管理办法
(新版)
1、总则
1、为了规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火灾事故的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矿井机电设备及安全保护设施必须取得“MA”标志,投入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维护、检修制度、保养制度。

2、一般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规程》224条有关要求,井下不准存放煤油、汽油、使用或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2、严格电气设备管理,杜绝明火操作,消灭失爆,井下各类电缆不得有明口、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电线),各类电器开关整定值要和负荷相符,过荷保护齐全。

3、井下皮带运输机必须遵守《规程》373条有关规定,采用阻燃皮带,必须装有皮带打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机保护装置,以及防尘自动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井下进行氧电焊作业必须按《规程》223条规定执行,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患,并监护一小时。

5、井下水泵房、机电硐室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检修硐室、材料库都应配备3个干粉灭火器;井底车场应配备5个以上干粉灭火器;皮带运输机巷道机头配3个干粉灭火器;机尾配2个干粉灭火器;采掘工作面应在指定地点放3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所有井下
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性能,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明确责任,真正能起到积极灭火的作用。

3、预防措施
1、下井人员严禁带烟草和火种下井、严禁在井下吸烟;井口房和提风机房附近二十米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

2、在适当的位置建造防火门,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3、所有电器设备和电缆不允许超负荷工作;井下附设的电缆要组织一次电缆断面和绝缘程度核定,凡断面不足,绝缘能力低的要更换,敷设电缆必须经计算合理后选用,井下所有电缆、照明线,信号线和通讯线要按《规程》规定使用,并做到吊挂整齐,消灭电缆和电器设备失爆;运转设备要定期注油、检修,防止摩擦起火。

4、矿井必须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在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掘进巷道等必须设置消防水管,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消防水管的内径不小于50mm。

5、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

采煤工作面上、下
出口距工作面30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米内各配备防火水管,并备有足够的砖、沙、灰等灭火物料。

6、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必须保证其防爆性能。

7、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8、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反风系统或设备,反风设施并保持其状态良好。

9、要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电气设备,并加强维护,保证输电线路完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机电事故引起火灾。

10、机电硐室及存放较大型设备处等,均应按规定配足沙箱、灭火器等器材。

11、井下变电所
①要常设专职技术人员,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相关参数,计算各地点的短路电流,校验高低压电器设备的动稳定性和热稳定性,
保证继电保护灵敏可靠;
②井下供电电力电缆多,对地电容大,要采取措施防止单相弧光接地的短路事故,并装设灵敏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③杜绝使用非矿用型高低压电器设备;
④煤矿井下低压电缆都要采用阻燃橡套电缆;
⑤正确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并在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防止短路故障和过负荷情况发生;
⑥对各类短路保护装置进行合理的整定,确保其灵敏可靠;
⑦在可能发生电火灾的地点,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4、处理措施
一、掘进巷道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扇风机正常的通风情况下,积极灭火。

矿山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通风的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随便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已经知道发火巷:道内充满大量瓦斯,在不需要救人的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救护队员进入火源地点冒险灭
火或抢险。

充满大量瓦斯的独头巷道,虽然已经通风,但瓦斯含量迅速增加,也不得入内灭火。

独头巷道内修建密闭墙来封闭火区,要在原密闭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

2、在扑灭掘进巷道内火灾时,救护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于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

灭火后必须仔缀清查火源,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火灾发生在独头巷道的中段知,灭火人员必须注意火源以内的瓦斯,严禁用局扇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排出经过着火点,情况不明,则远距离封闭。

若火灾发生在上出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

如果瓦斯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擞到安全地点,进行远距离封闭。

上由独头煤巷不管火灾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扇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不超过2%可直接进入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3、平巷、和其他水平巷道中的火灾。

平巷、或其他水平巷道中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有效的通风方式,如反风、短路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流运行。

水平巷道中火灾蔓延,也要从进风侧进行灭火,不能从回风侧灭火时,必须从另一侧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进行反风,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反风应在撤出人员并在迸风侧设置水幕后才能进行。

4、在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通风,根据瀑炸性混合气体浓度确定增加或减少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面的迸风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工作面人员或阻止火势蔓延,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若采用减少风量救入时,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或瓦斯积聚。

二、采煤工作面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着火初期,现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要尽力用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并要立即向调度所汇报。

如果火势发震较为严
重,现场人员要沿着避灾路线立即撤离,由救护队员实旋灭火或封闭。

当采用封闭法处理火灾时,采煤工作面入风巷和回风巷封闭墙的位置,可根据密闭墙内巷道的容积、瓦新超限所需要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入巷附近,在有瓦斯爆炸危险情况下,要先建立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再砌封闭墙。

2、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立即视情况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通风机,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侵入井下;井筒中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措施,防止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进入并下其他用风地点;当进风井底车场和躲避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进行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回风并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方向,在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灾的风量;
3、处理火灾事故时,在灭火行动上要果断迅速,不能犹豫不决,错失良机。

矿领导在接到报警通知后,要按照《矿井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及火灾事故实际情况行事,实施停电撤人等紧急应变措施,
立即报告县救护队调度室,建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人对策。

在制定对策时,要设法避免引起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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