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J-1签证豁免申请程序细则
J1面签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美国J-1签证一、材料准备如下:1.护照。
2.DS-2019表。
3.DS-156,157,158非移民签证表格(别装订)。
(Completed Visa Application Forms: DS-156, DS-157 & DS-158)4.SEVIS费收据。
(SEVIS fee receipt也叫I-797 receipt)5.签证费收据原件(Original Bank Receipt for Application Fee),两联都要带上,第二联在大使馆盖章后可以去留学基金委报销)。
收据正联用胶带把上下两边完整粘贴于表格最后一页,即条形码页(请不要只粘贴收据的两个角)。
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和申请人名字遮挡住。
不用担心这个挡着了29~31的内容。
6.邀请信原件(有防伪标志的信纸)。
(Invitation letter)7.两张2寸照片(50*50)8.研究计划(这个非常重要,证明你去美国的目的。
最好后面有对方老板的电子签名,没有也可。
可以在上面写几句归国计划)。
(Research Project/plan)9.美国导师简历和个人主页(Advisor Biography即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
10.与国外老师联系的电子邮件(都在线打印出来)。
11.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证明(Certificate of financial support from CSC)和照会( note)12.与单位或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归国服务协议。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Proof of Ties to China):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Agreement for Study abroad for CSC sponsored Chinese Citizens这个应该是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归国协议吧)13.银行存款证明(Certification of Deposit, 非必须,签证官根本不看。
详解与J1签证有关的两个“两年”规定

详解与J1签证有关的两个“两年”规定作为一种学术/技术交换访问性质的J1(包括家属J2)签证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并得到了在免除税收以及允许家属工作等方面的优势。
然而,现在很多同学对于J1签证的一些限制,尤其是两年回国服务以及24个月“不可重复”规定存在许多疑问,在此厚谱教育孙伟与大家分享一些经验,以供参考。
1、两年回国居住要求Two-Year Home Country Physical Presence Requirement:主要是根据美国Section 212(e),也经常被称为"two year requirement",“Two-year 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意思是说受限于这一条款的J1申请人在完成项目回国后,必须在祖国停留够2年。
在此期间,不可申请各种移民、工作类签证,包括H-1B,L1或者绿卡等,除非申请豁免。
但是,申请学生类(F/M),以及J1/J2, B1/B2类签证,不受此限制。
但是,对于J1中的Research Scholar 以及Research Professor类别,将受到24 month bar的限制,见下一项。
2、24个月限制24-month bar limitation:任何参与J-1项目的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的申请人都受限于这一规定,此规定起始于2006年11月18日。
确认自己是否属于这两个类别,请参看自己的DS-2019表的section 4的内容。
当申请人的上一个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项目完结后(不管上一个项目持续了多长时间),如果要开始一个新的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项目,则必须在24个月(也就是两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J1 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
j1 签证

j1 签证j1申请表下载特点:亦即访问学者签证,是一种“既非常方便又非常麻烦”的签证。
说其方便,是因为象大陆的呢个非移民签证的申请经常被拒签的国家,j-1签证的申请人很少被打回票,一般总会得到赴美签证;说其麻烦,是指j-1签证的持有人如欲转换其他非移民签证,或申请移民美国,必须先会本国服务两年。
一般来说,访问学者不能转为学生(后者在美居住期较长),但usia经常网开一面,有的大学对此规定也不甚了了,所有能够幸运转成的也不少。
优势:1. 无名额限制。
由于h1b等工作签证有名额限制以及美国高学历等条件要求,获得这类签证越来越难。
而j-1签证则没有名额限制,而且申请起来也不很困难,因此,对于那些很难获得工作签证的专业人员来说,申请j-1是前往美国的一个好途径。
2.适用范围广。
签证最大的优点便是包含了多种类别,它的适用范围非常之广,包括了留学、培训、工作、旅行观光等多个方面。
各类签证的停留期限各不相同。
因此,外籍人士在申请签证时往往可以有多种选择来进行比较,以便获得最满意的结果。
3. 签证成功率高。
相对而言,申请j-1签证要比申请其它很多签证特别是f1签证要简单得多——由于美国对部分签证设立了回国居住两年的要求,因此此签证申请人较少被怀疑有移民美国的倾向。
这一点尤其有利于那些希望去美国留学或去美国参加工作的人。
4. 有工资20k—40k/y或7。
25/h不等,有社安号,要报税,能带家属j2。
5.可申请豁免或转成学生身份,但有少量风险;如离境后,有良好出入记录和社会实践经历,有利下次申请学生身份和再次入境。
符合人群 (英语四级以上)j-1学生(student,college/university/secondary)签证j-1学生签证又可以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类别分为j-1高中学生和j-1学院/大学学生。
j-1高中学生必须符合一定的年龄要求,且必须参加全日制学习。
要注意的是,j-1高中学生不能获得美国高中的毕业文凭。
美国签证种类及F-1 J-1签证详解

美国签证基本知识一、美国签证有多少种?(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物件分别为: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物件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物件分别为:C—1:过境的外国人;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定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定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物件分别为: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物件分别为: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物件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美国签证指南:受J-1回国服务两年限制可申请绿卡吗?

美国签证指南:受J-1回国服务两年限制可申请绿卡吗?一张签证从本质上来讲是进入一个国家的临时许可证。
几乎所有想入境美国的外国人都需要有一张签证,签证附加在个人的有效护照内。
美国的签证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入境,因为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PB)在入境审查时可以因为不同因素而拒绝入境要求。
美国的签证细分为很多种类,侨外移民将为您解读美国的签证类别。
问:受J-1回国服务两年限制可申请绿卡吗?答:即使J-1持有者受到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也可以随时递交移民申请。
但是如果持有者受到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且没有申请到豁免,那么,在回国服务两年结束之前,将无法申请进行身份调整或在美国以外申请移民签证。
两年结束后,或J-1持有者申请到了豁免,就可以进行身份调整或在美国以外申请移民签证,最终拿到绿卡。
侨外美国投资移民优势侨外移民成立18年来已帮助上万家庭及个人实现了移居海外的梦想,拥有行业内非常资深的百人规划师团队,实力卓越的文案处理中心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保证客户从移民前到海外登陆后都获得贴心、省心、安心的全程“管家”式服务。
其次,作为中国大陆先个引入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公司,侨外89个优质EB-5项目遍布全美各州。
每个项目都在如期推进并且运营良好,持续不断地创造就业岗位,让侨外的客户能够顺利地获得绿卡,安家美国。
侨外在为客户办理美国绿卡、欧洲国家居留卡、英联邦护照的同时,也通过移民的方式为我们的客户实现全球资产配置。
同时,侨外对于整个全球市场的判断和根据客户的反馈结果来看,全球资产配置非常重要,而通过投资移民,同时获取通行全球的身份,投资海外的金融产品,将自己的事业范围拓展到海外的企业中,也不失为一个一举多得的手段。
侨外希望作为一个双向桥梁,把一些安全的、好的投资机会带给中国的投资者,同时让中国投资者的资金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作为侨外非常重要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1/3,全球市场占比为17%,处于行业靠前的地位。
美国互惠生签证(J-1签证)

美国互惠生签证(J-1签证)J-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国参加由美国新闻总署所批准的有一定规模的国际交流计划之访问者的一种签证。
其目的在于促进美国和其他国家在文化、教育、科研等领域内的相互交流,以增加彼此的了解,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国与国的关系发展。
举办这种交流计划的主办人必须有一定的声望或是领域权威。
交流项目包括由美国有关政府机构拟定、外国政府机构提出、或由美国的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申报的项目,政府参加交流计划的人员一般是与该项目领域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政府或民间机构指派,个人也可直接提出申请,获得批准者可以在美国从事有关学习、实习、培训、工作成研究。
签发J-1签证的对象(1)学生。
以交换访问者身份参加某种学习。
(2)教师,教授,研究人员及特殊枝能者。
(3)国际访问者。
国际访问者赴美的目的在于促进文化交流,比如赴美国参加大型国际学术著作的编撰出版,或者在迪斯尼乐园的动画设计中心工作等。
(4)外国医学院毕业生。
外国医学院毕业生可以以J-1身份赴美参加培训计划,其在美居留期以完成培训计划所需时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7年。
(5)参加其他医学计划。
参加除外国医学院毕业生培训计划以外的其他医学培训或实习计划者,也可以以J-1身份赴美。
其在美居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6)工商培训人员。
赴美参加工业或商业方面的培训人员,也可以以J-1身份赴美。
其在美居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7)国际通讯署雇员。
由美国国际通讯署向海外招聘的雇员可以按照这一特别计划以J-1身份赴美工作。
其在美居留期限最长可达10年。
(8)美国研究所研究助理。
参加美国健康研究所主办的特别项目,以持J-1身份赴美,其在美居留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申请J-1签证需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所参加的交流计划须是由美国新闻总署所批准的。
美国任何机构、学校、企业或研究机构之函际交流计划,必须首先获得美国新闻总署的批准,只有获得批准的交流计划才有资格签发给参加该计划的外国人申请签证所必须提交的IAP-66表,即“资格证书”。
J-1签证

8、美国新闻总署(USIA)的外国雇员。即来美为USIA的出版社或出版物担任作家、翻译及编辑者,他们在美居留的期限由USIA根据其计划而定。
1、本国政府出具同意豁免的公文并不保证能够得到豁免。关键在于能否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建议。
2、在收到大使馆出具的不反对意见之后,USIA在下列情况下会作出有利的建议:
(1)访问学者只是因为从事短缺专业而受到回国两年的限制;
(2〕访问学者由其本国政府资助〔即没有美国政府机构的资助〕;
漫谈J-1签证
J-1签证,亦即访问学者签证,是一种“既非常方便又非常麻烦”的签证。说其方便,是因为象大陆的呢个非移民签证的申请经常被拒签的国家,J-1签证的申请人很少被打回票,一般总会得到赴美签证;说其麻烦,是指J-1签证的持有人如欲转换其他非移民签证,或申请移民美国,必须先会本国服务两年。
申请延期:一般来说,只要在规定居住年限之内,申请延期一般都能得到批准(只要资助单位同意)。如要申请规定期限以外的延期(如访问学者在美居留三年后,申请延期半年或一(内则需证明:1)有特殊情况,或2)训练或研究项目极为专业。需要额外的时间。另外还要证明延期后的研究计划与原来的计划方向一致。
(3)如果美国政府机构出资,而申请人除本国使馆出具的同意豁免文件之外,无法提出其他豁免的理由(美国有关部门代为申请、“极端的困难”等),则USIA一般会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建议;
(4)一般情况下,J-1学生较难得到USIA的首肯。
(5〕一些研究机构往往不同意访问学者留下来,申请最好能先争取到这些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派留学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在培养和造就国际化人才、提高我院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为进一步把我院公派留学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结合我院留学工作实践及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派留学人员按经费来源和主管部门的不同共分为国家公派、院公派和单位公派三类。
第二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和管理第四条国家公派人员系指由中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的合作协议(项目)所提供的资助,列入国家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第五条国家公派留学的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
第六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选派计划,并以《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方式予以公布,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
相关信息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第七条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管理办法。
凡符合《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第八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布并通过受理机构向被录取人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第九条被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第十条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领购申请表、受理申请材料、初审和上报等事宜。
第三章院公派留学计划第十一条院公派留学人员系指由中国科学院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科学院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合作协议(项目)提供的资助,列入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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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J-1签证豁免申请程序细则
厚谱教育:访问学者申请领跑者
J-1 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学习、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等的签证种类之一。
美国政府规定,凡持 J-1 签证来美的人员,在美停留期满后必须返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
由于某些原因在美停留期限需超过签证规定时间的人员,应向美国政府提出免除返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限制的豁免申请,但首先须得到原所在国政府的批准。
中国驻美大使馆及各总领馆代表中国政府受理和审批持J-1签证中国公民的豁免申请。
具体审批事宜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以下简称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办理。
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与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因私护照;
(二)来美途径属于自费留学或单位公派;
(三)在美有J-1签证记录,申请豁免时J-1签证记录已满6个月;
(四)申请豁免时在美,且具在美半年以上有效停留期限;
(五)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有注册登记记录;
(六)与国内原所在单位结清经济、住房等关系,并已协商解决其他未了事宜。
第三条申请及受理程序
(一) 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上下载《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并填写表格(一式两份);
2、本人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3、原国内同意函件及其它证明文件(详见“第四条”);
4、美方机构出具的正式聘书;
5、护照有效页、历次来美签证页、I-94卡复印件;
6、来美的历次IAP-66(DS2019)表的复印件;
7、美国务院豁免编号页。
8、一个贴好邮票、写好回邮地址的标准信封。
(二)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邮寄给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
我组通信地址:
J1豁免
Education Section
520 12th Avenue, Apt 8011
New York,NY 10036, USA
(三)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由驻美使馆教育处代表中国政府统一向美国国务院出具“不持异议信”(No-objection Statement),并由各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四条国内审批事项
(一)属下列情况的申请者,提交国内有关审批证明文件:
1、申请人出国前已办理《具有大学专科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核表》(简称JW-109表),只需提供此表;
2、申请人出国前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能够出具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其它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毕业时间与出国时间相连续的(半年以内),无需提交国内审批文件;
3、申请人国内学校毕业后无工作单位来美者,提交申请人国内就读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公函;
4、申请人人事档案现已转到人才交流中心者,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人辞职、离职、辞退或除名的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派出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向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正式公函应说明申请人派出性质、与单位是否结清经济关系、住房关系及是否有其它未了事宜等。
第五条申请材料说明
(一)按规定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二)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应写明原国内单位、留学方式(自费或单位公派)、来美后工作或学习简要情况以及申请豁免的理由;
(三)国内有关部门出具的单位公函原件或者申请人辞职(离职、辞退、除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JW-109表的复印件、毕业证书的复印件等前述第四条所需材料;
(四)美方机构出具的最新正式聘书(写明工作内容、职位、聘用期限并承诺帮助进行豁免申请及转签证类别等内容)或者入学通知书(I-20表,复印件即可)。
如与美国公民结婚,需提交经公证的结婚证书复印件和美籍配偶的护照复印件;
(五)现持护照个人信息页及现持护照历次来美签证页复印件;
(六)来美历年IAP-66(DS2019)表复印件;
(七)申请豁免时尚具在美半年以上有效停留证明;
(八)现有的I-94卡正反面复印件;
(九)美国国务院发放的豁免编号通知单(THIRD PARTY BARCODE PAGE)。
第六条港澳地区申请者
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并考虑到港澳地区在户籍制度及行政管理上的实际情况,港澳地区申请者申请时不需出具原工作单位证明,申请材料可用中、英文填写。
第七条暂居加拿大申请者
曾经持J-1签证来美、现暂居加拿大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可依照上述办法,直接向中国驻美大使馆教育处提出申请。
递交申请材料时还需提供暂居加拿大的有效证明。
第八条其它
(一)凡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包括曾在第三国留学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未满两年者的豁免申请均不予受理;
(二)申请应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包括律师)代办;
(三)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如发现豁免申请材料中有伪造、虚假材料者,将不予批准,今后亦不再受理并酌情通告有关部门;
(四)所交材料字迹清晰。
申请表个人资料部分需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除美方提供的英文文件或必须用英文书写的内容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使用中文;
(五)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到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后,全部审批时间约需3-5个月;
(六)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有关官员联系。
对有问题的申请材料,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我组不受理关于一般审批进展情况的查询,不接受预约办理及传真和email申请。
(七)在审理期间,如果申请人的地址、电话变更或有其它事宜需要说明,申请人应及时通知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有关官员,并同时通知美国国务院;
(八)驻美使馆教育处出具“不持异议信”后,如美方将信丢失,需由申请人要求美方通知驻美使馆教育处补寄;
(九)出具“不持异议信”后被美方拒绝或因某种原因延误向美方办理手续者,以及曾出具“不持异议信”者,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不再受理第二次申请;
(十)递交申请后,如因故需撤销申请或推迟办理,申请人应及时通知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有关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