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杯申报要求及流程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评比办法

附件一: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以下简称“西湖杯”)是我市建筑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西湖杯”的评选工作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组织实施。
“西湖杯”评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西湖杯”评比采用“审”、“评”分离。
由市建协聘请专家和相关人员每年组成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
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检查评价及推荐意见;评委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进行评审投票。
评审结果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西湖杯”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六条“西湖杯”的评选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其工程规模要求如下: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3、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4、工程造价在1500万(含)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优良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参加“西湖杯”评比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参评工程须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
西湖杯申报要求及流程

须知一、办理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质结构将)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颁发]2011] 100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施工企业三、申报范围条件:1、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建筑、市政公用、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2、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推荐。
3、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 -2006 )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4、参评工程应有创结构优质奖”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杭州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备案。
5、参评结构优质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建筑类:1)、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市政公用类: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
其中杭州市市区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杭州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一申报单元。
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申报工程的桩基静载检测数量和结构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其桩基低应变检测应按申报单元100%覆盖。
3)、申报工程必须通过监督部门对其结构实体和主要功能的监督检测抽检(至少一次)。
西湖杯评审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建筑工程奖)(以下简称“西湖杯”)是我市建筑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西湖杯”评比标准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成立“西湖杯”评比领导小组。
聘请专家和有关人员,设置委员库,一年一次从委员库中随机抽定十五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结果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西湖杯”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的范围和条件第六条“西湖杯”的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七条申报“西湖杯”评比的工程,市区由企业直接申报,县(市)片(包括萧山、余杭、高新滨江区)由工程所属地区的建筑业协会进行推荐。
第八条参评“西湖杯”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工业或民用建筑项目。
工程必须是在当年九月三十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第九条参评工程应有创“西湖杯”计划,未申报创杯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根据市建委杭建工发(2003)705号文件规定,市区参评“西湖杯”的工程在办理监督注册时,向市质安监督总站提出书面申报(以便对该工程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并送市建筑业协会备案。
县(市)片(包括萧山、余杭、高新滨江区)的创杯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的建筑业协会(或质量监督机构)申报。
第十条参评“西湖杯”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二O一一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二O一一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建设发[2011]66号【发布部门】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2.17【实施日期】2011.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二O一一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杭建设发〔2011〕66号)在杭各勘察设计单位、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繁荣我市建筑创作,鼓励和提高勘察设计行业创新创优能力。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
现将《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的申报条件、申报项目规模、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等,按照评审细则(附后)执行。
二、上报项目要求是2010年4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上届申报并参加评选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在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87035531)。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1).doc(可在杭州市勘察设计信息网http://下载)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1)第一条为提高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繁荣我市的建筑创作,努力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报条件1、申报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以下简称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经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3、申报项目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申报项目应是持有有效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5、申报项目应是通过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能较好地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6、申报合作项目时应由合作的各方单位共同出具联合申报及排名的函,并附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及有关合作文件。
西湖杯申报要求及流程

须知一、办理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质结构将)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颁发]2011] 100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施工企业三、申报范围条件:1、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建筑、市政公用、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2、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推荐。
3、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 -2006 )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4、参评工程应有创结构优质奖”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杭州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备案。
5、参评结构优质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建筑类:1)、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市政公用类: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
其中杭州市市区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杭州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一申报单元。
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申报工程的桩基静载检测数量和结构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其桩基低应变检测应按申报单元100%覆盖。
3)、申报工程必须通过监督部门对其结构实体和主要功能的监督检测抽检(至少一次)。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评比暂行办法(定稿)

杭质安协【2016】8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结构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鼓励施工企业积极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现状,体现协会在创优评先的作用,结合近几年来“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会在对《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试行)》进行适当修改的基础上,拟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试行)》(杭建工发[2011]100号)、《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审补充规定》(杭建监总〔2015〕8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暂行办法》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2016年5月20 日报送:裘新谷副主任、宋益良处长、董学群会长、胡晓晖常务副会长、委工程处、市质安监总站附: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市“西湖杯”及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结构优质奖”评比标准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结构优质奖”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分上、下半年评比两次。
第二章“西湖杯”(结构优质奖)评比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结构优质奖”的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2023年西湖杯优质工程评选条件

2023年西湖杯优质工程评选条件一、评选背景西湖杯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是由国家建设部门主办的一项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的评选活动,旨在推动建筑业向优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树立行业典范,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并为市场树立标杆,引领产业升级。
2019年首次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力量。
二、评选标准本届西湖杯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选:1. 工程质量标准a. 结构安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抗风等相关标准;b. 施工质量: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施工工艺与工程质量相匹配;c. 材料选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合格;d. 设计合理: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整体布局合理、功能配置合理、安全可靠;e. 完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相关规定,无质量事故记录。
2. 绿色环保标准a. 可持续发展:工程设计、施工过程符合绿色环保理念,促进节能减排;b. 城市绿化:建筑周边环境优美,绿化率高,绿色环保措施到位;c. 资源利用: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做到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d. 绿色材料:建筑材料选用绿色环保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品质管理标准a. 施工组织:施工队伍规范,管理有序,符合相关劳动法规;b. 安全生产:工程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管理到位;c.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规范,预算合理,进度控制有效;d. 验收验收:工程完工验收程序完备,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4. 契约信用标准a. 承诺信用:工程质量与设计标准符合承诺,无法律纠纷;b. 信用记录:建筑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誉好。
三、申报流程1. 建筑项目方可通过国家建设部门全球信息站或相关评台下载并填写《西湖杯优质工程评选申报表》;2. 申报材料齐全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初审;3. 通过初审后,国家建设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现场评审;4. 最终评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颁发《西湖杯优质工程奖》。
创杭州市西湖杯要求详解

创杭州市“西湖杯”要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报程序创建市样板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基础,与工程质量创优和省标准化工地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西湖杯”优质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推荐参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称号。
申报条件一、参加市样板工地评选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其他不表)二、申报市样板工地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或已进入杭州建设信用网的外地施工企业,并具有相应资质。
企业在本市范围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2、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提出申报;3、施工许可证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4、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量的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三、参加市样板工地评选工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内竣工工程;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3、已列入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创市样板工地计划,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先进水平;5、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和绿色施工措施;6、工地建立基层党组织,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属地社区等开展党建联建等活动;(今年起项目党建是必须项)7、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布置开展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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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申报办事
须知
一、办理依据: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质结构将)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颁发[2011] 100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
施工企业
三、申报范围条件:
1、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建筑、市政公用、
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2、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
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推荐。
3、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
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4、参评工程应有创“结构优质奖”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计划的工程不得
参评。
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杭州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备案。
5、参评“结构优质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建筑类:
1)、建筑面积在4000 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
市政公用类:
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
其中杭州市市区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杭州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一申报单元。
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申报工程的桩基静载检测数量和结构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其桩基低应变检测应按申报单元100%覆盖。
3)、申报工程必须通过监督部门对其结构实体和主要功能的监督检测抽检(至少一次)。
4)、凡发生下列情况的将终止该工程的“结构优质奖”质量评价和申报资格:
①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未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按程序报告、隐瞒不报,或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③在部、省、市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弄虚
作假的。
④工程开工至主体结构完成,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因工死亡事故的。
⑤深基坑工程发生围护结构坍塌、高大支模架倒塌的。
⑥工程施工时,造成周边公用管线破坏、邻近建筑物内人员疏散撤离、道路
交通全部或局部中断等重大影响的。
⑦违反有关规定使用粘土砖或未按规定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
5)、子分部划分应在备案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明确,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基础及主体结构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其得分率不得低于85分。
四、申报所需资料:
申报“结构优质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一份),申报表应附有该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对申报工程的质量评价。
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二、工程结构验收证明文件(结构验收记录)和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表
二、监理单位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理和测试意见;
三、提供承担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跟踪
评价意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监督部门评审建议);
四、工程项目简介、工程主要平、立、剖面图和能反映工程概况的工程彩照
(附文字说明)及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关键部位的施工影像视频(不少于十五分钟);
五、工程开展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及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材料的情况。
六、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监理资格证书。
七、施工许可证。
八、开工报告。
九、综合评分表及地基和桩基、主体结构各评分表:
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
2、结构工程、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结构工程、地基及桩基质量记录评分表。
4、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5、结构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十一、桩静载、动测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十二、高强钢筋应用情况说明。
十三、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时间:
“结构优质奖”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二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上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质量跟踪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该
工程的“结构优质奖”监督跟踪评价用表和监督部门评审建议上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五、工作流程:
附件一:优质结构评选流程图
六、办理地点:杭州市建国北路京都苑18幢2单元3楼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
八、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九、服务承诺:耐心、细心
十、咨询电话:88393231
十一、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二0一三年十月
附件一:
优质结构评选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