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年来中国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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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会定位的现状探析

我国工会定位的现状探析

我国工会定位的现状探析我国现行法律对工会的双重角色作出明确定位:一方面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进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另一方面,对劳动关系进行协调,维护企业以及总体人民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而努力,站在劳动法学的角度看,就是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在这一关系内,中国工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法律以及当今工会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工会的作用很难被充分发挥。

1.我国工会传统角色定位问题我国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存在着缺位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为职工进行维权时的缺位。

一些发达国家中,其工会的职责就是全力维护职工的权益,导致工会产生浓厚的政治团体色彩,工会人员在工作中受到较大的阻碍。

我国工会的运行主要依赖着当地政府以及投资方,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工会难以真正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

近年来,因劳动纠纷导致人身安全受损事故时有发生,这与工会工作上的缺失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普通员工十分渴望能有一个专门的组织或者团体作为其权利的代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他们的权益,改善其工作条件,这也是工会的使命和工会创建的主要目的。

和谐劳动的构建过程中,我国工会存在着错位现象,这一错位现象主要体现在难以处理好劳动工人和政府权益的关系上。

由于我国工会成立背景较为特殊,在建国初期,工会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提高劳动人民积极性,站在国家和集体的立场上与民营企业对抗。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发生变化,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体制的改革,导致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关系出现恶化,因此,劳动者对自身权利的维护的需求十分迫切。

这时的工会和政府仍然是依赖和被依赖的关系,这一现象的存在,导致工会出现错位。

当今,我国对工会的理解还不够透彻,有一定欠缺之处,因此,在进行立法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偏差和不足。

在进行工会立法时,其内容与最初的目标相背离。

在实施过程中,没能将工会代表劳动者权益的功能充分落到實处。

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一)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关于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党和工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臂理工会干部的任务I、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列入同级党委管理范围的工会干部。

2、对所属工会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并对这些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奖励向同级党委和有关都门提出负责的建议和意见。

3、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进行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

4、有计划地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经常了解工会干部的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6、定期分析和掌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提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同级党委做好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同级党委管理的工会后备干部的工作。

7、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会干部进行奖励和表彰,树立典型,推广先进。

二、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范围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本着“一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级工会的协管范围如下:1、市(县)、区、局(公司)工会正副主席(主任)和市直属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市总工会协管。

2、市内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单位所在的区、局(公司)工会协管。

3、市(县)所属乡镇工会、系统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市(县)总工会协管。

4、市(县)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单位所在的系统、乡镇工会协管。

5、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其工会干部由上一级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换届过程中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程序l、任期届满的工会组织,应按期召开会员大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事先征得同级党。

中国工会章程修订的说明

中国工会章程修订的说明

中国工会章程修订的说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日益深入,中国工会章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近年来,我国工会组织对工会章程进行了修订。

这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明确工会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群众。

一、引言中国工会章程的修订,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

修订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二、修订背景和必要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更加繁重。

然而,现行工会章程在一定程度上已不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需求,存在一些不明确和不完善之处。

因此,对工会章程进行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强化工会组织的政治属性,突出工会组织在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

2.完善工会组织的组织原则,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实效性。

3.增加职工权益维护、劳动争议处理、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群众。

4.强化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修订的意义本次工会章程修订,对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有利于明确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党的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有利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实效性。

3.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有利于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论中国工会章程的修订,是我国工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广大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要充分认识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新修订的工会章程,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2010年2月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总工发[2010]6号)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工会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长期以来,工会紧紧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从自身的性质、特点和优势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考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正在全面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应对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和职工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会承担的任务和肩负的责任更加繁重。

各级工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团结动员全国各族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当前,工会自身建设的状况总体上同担负的任务是相适应的。

同时,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一些工会干部忽视理论学习,思想不够解放,履行基本职责意识不强,缺乏用创新理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一些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会员和职工民主权利保障不到位,有的对上级工会决策部署执行不够有力;一些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基础工作不扎实、发挥作用不明显;一些工会组织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有些工会干部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等等。

我国工会维权的现状、原因及其改进对策

我国工会维权的现状、原因及其改进对策

我国工会维权的现状、原因及其改进对策作者:杨博源来源:《山东青年》2013年第07期工会在中国已有很多年的发展史。

为规范工会活动,新中国在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1992年又重新制定颁布了新的《工会法》并于2001年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

根据新《工会法》第6条的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所以工会维权是工会工作的核心,下面就从工会维权的现状、原因和对策三方面对当前我国工会维权进行探讨。

一、现状工会维权根据对象不同可分成两类,一是面向职工的维权,二是工会组织自身的维权,这里重点探讨职工维权。

法律规定,工会维权的具体权利主要体现在交涉权、意见权、监督权、签订集体合同权、参与劳动争议权几个方面,不仅如此,工会维权还体现在指导员工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等方面。

工会维权近几年虽不断发展,但当前的工会维权仍存在以下问题。

1. 基层工会组织缺位严重工会维权的前提是有工会组织。

《工会法》第10条规定,有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也应单独或者联合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选举组织员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但根据调查显示,仅45.27%的被调查者表示所在单位有工会。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的比例远低于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在未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企业单位中,有些企业员工入会率太低,特别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有一些企业缺乏工会组织者,甚至有一些外资企业存在主观故意拒绝成立工会组织的情况。

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面临严重“建会难”困境。

2. 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差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三方解决机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企业、工会三方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合议庭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组成。

我国工会的角色应该是劳动争议三方解决机制的裁决方或发起方。

但实际操作中,工会并没有扮演好这个角色。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2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2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5.04施行日期2008.05.04文号总工办发[2008]20号主题类别工会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2004年,全总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3号),对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工会经费账户,依法独立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作出部署。

现针对各地贯彻中,特别是基层工会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经费独立核算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工会要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并凭法人证书办理单独开立银行账户手续。

根据《工会法》第十四条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7]6号)关于“产业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的取得是由《工会法》直接规定的,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基层工会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成立,即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规定,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基层工会,应当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总工发[1997]24号)的要求,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并凭此证书办理银行账户开户手续,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的意见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开放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有企业改制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者公司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激发企业活力、提升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会工作,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关于这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改制是企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机遇。

要进一步明确工会工作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工会工作成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工会工作要围绕国有企业改制的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全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机制,加强组织力量。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需要完善工会机制,加强工会组织力量。

首先,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和组织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网络,强化工会组织的支持和服务能力;最后,要加强与企业党委、管理层的协调沟通,实现工会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三、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职工权益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往往涉及到人员调整和岗位变动,容易引发职工关切和不稳定因素。

工会要积极参与职工权益保护,加强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争取职工利益的最大化,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工会还要加强对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的关注,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促进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研究创新,提升工会履职能力。

面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工会要不断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升工作能力。

要加强与研究机构的合作,深入调研,研究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会政策和措施,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要加强与国内外工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工会工作的方法和策略,提升工作实效。

五、加强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工会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国工会成世界最大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成世界最大工会组织

工会辉煌60年中国工会成为世界最大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基本覆盖全国城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职工队伍迅速发展壮大,职工的流动性显著增强,企业的用工方式复杂多变,大量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

面对这种状况,各级工会坚持把组建工会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大力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工作创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最新统计,截至今年6月,中国工会基层组织达到170.2万个,覆盖单位355.6万个,全国职工入会率达77.2%,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目前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09亿人,比5年前增加8600万人,中国工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会组织。

目前,全国有97.8%的乡镇(街道)建立了工会组织,有201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工会,乡镇(街道)专职工会干部总数达2.41万多人,初步解决了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组织形式、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80%的村(社区)也建立了工会组织。

农民工成为工会新生力量江苏无锡市锡山区的5名职工,代表该企业的200 余名员工敲锣打鼓给锡山区总工会送来一面锦旗,上书:“职工之娘家、维权之模范”。

职工代表小王紧握着区总工会领导的手激动地说:“工会真是我们职工的娘家人啊!”原来,该企业的30多名职工曾来到区总工会职工援助中心,请求帮助他们的200多名同事讨要企业拖欠的3个月工资。

锡山区总工会迅速成立了应急协调处理小组,并协调有关部门启动法律强制执行程序,使企业付清了所欠职工的工资。

这只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普通事例。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会不断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

2006年3月,全国总工会提出“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把维护农民工权益摆在重要位置。

全总还提出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如维护农民工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等。

随着这些工作目标的逐步实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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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工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研究报告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的五年,中国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突出促进发展第一要务,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要抓手,团结动员、积极引导全国各族职工,为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这五年也是中国工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同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科学分析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中国工会理论创新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

一、中国工会在理论创新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在党所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引导下,这几年全国各级工会在工作实践中进行了许多具有开拓意义的探索和创新。

在王兆国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以全国总工会为代表的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来自基层工会的丰富实践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和提炼,提出了一系列极具时代特点的新思想和新观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其中,社会影响最大、理论内涵最深刻的主要有十个方面。

(一)创造性地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这是在深刻分析历史和现实、国际和国内大背景下得出的科学论断。

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问题,进一步揭示了中国工会的本质特性。

特别是全总十四届六次执委会作出的《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创造性地回答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集中反映了全会上下最新的发展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中国化的生动体现。

这一论断对中国工会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创造性地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

中国工会十四大闭幕不久,全总组织开展了工会工作大调研活动,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

这一工作方针既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又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充分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工会工作的本质要求,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工会理论和实践创新重要成果之一。

贯彻落实这一工作方针的直接效果就是近年来工会组织率和入会率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使工会提出的“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工作目标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三)创造性地提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

在深入调查、认真研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全总于2005年12月作出了《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

此后不久,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的意见》。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建设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中国工会工作的内在要求。

这个理念一经提出,就得到广大职工乃至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近年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全国各地蔚成风气,充分证明理论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

(四) 创造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2006年12月,王兆国同志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首次明确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在这里首先明确了工会维权的主体是“以职工为本”,“主动”强调的是维权工作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所系,党领导下的各级工会组织,毫无例外的都要把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摆到重要位置,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统筹做好宏观维护与微观维护,事前维护与事后维护,整体维护与具体维护;“依法”强调的是工会的一切维权行动都必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规定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对工会维权工作的客观要求;“科学”维权,关注的是维权机制的建立,维权政策的制定,维权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即在“三个有利于”前提下,维权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和灵活的,维权的途径却是规范的和有序的,既要注重实实在在的维权效果,又要注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工会维权观的提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五) 创造性地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

这几年工会理论和实践创新,既关注了宏观层面,也关注到微观层面,《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制定和颁发,就是其中之一。

《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企业工会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第四条明确提出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的确立,来源于中国工会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成果,同时也体现了企业工会的中国特色。

(六) 创造性地提出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和制度建设。

机制和制度是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保证。

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维权观,必须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集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为一体的机制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现维权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为此,中国工会明确提出必须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新变化,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矛盾调处机制,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发挥好工会参与协调社会关系的作用,努力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大力协助各级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政治稳定。

这些理念和实践,都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开创性。

(七) 创造性地提出农民工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

在农民工春潮涌动的初期,社会上对他们的角色定位一时间议论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工会敏锐地意识到,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民进城务工将是一个长期的社会现象。

经过调查、研讨和论证,认为绝大部分农民工已经具备了现代工人的基本特征,及时提出了农民工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正确论断。

这一论断的提出,从社会学意义上明确了农民工的社会定位,为解决农民工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八) 创造性地提出“独立自主、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对外工作方针。

在新的国际工运形势下,中国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对外工作方针,愿在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下,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基础上,与各国各地区及国际工会组织开展友好交往,推动形成和谐发展的国际工运新秩序,坚持立足国情、自主选择工会发展道路,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维权理念,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进一步拓展了工会对外交往的空间。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各国工会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话,平等交流,求同存异,共同推动发展相互尊重、友好合作、民主和谐的国际工会关系,切实维护各国劳动者权益,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赢得了国际友好工会组织的广泛赞誉。

(九)创造性地坚持并发展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会工作理念。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是全党的共识,也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为此,全国各级工会多年来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一直把促进发展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表彰和宣传各条战线劳模先进人物,激发和引导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

近年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各级工会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与时俱进地把节能减排、加强环保等引入劳动竞赛范畴。

这样做,既是党的中心工作的需要,也是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同时这也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工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十) 创造性地坚持并发展了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的原则。

针对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分化瓦解中国工会组织和职工队伍的恶劣行径,中国工会通过创造性地开展组建“楼宇工会”、成立工会联合会和向小企业委派工会组织员等活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了工会中来,团结在党的旗帜下;工会组织自身也采取政策和物质等方面的调节措施,向基层工会和欠发达地区工会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了工会自身建设的均衡发展,提升了工会组织的整体功能,使中国工会不但没有像西方敌对势力所希望的那样走向衰弱,反而一天天的更加发展和强大起来。

这些创新成果,凝聚了全会上下和广大职工的辛勤劳动,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极大地充实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体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体系一定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工作的基本经验纵观中国工会推动理论创新工作的整个实践过程,不难看出有以下几条基本经验。

第一,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党在各个时期的创新理论。

党的理论具有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总是站在时代的最前沿,从党和国家最高利益出发,提出一系列极具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

工会理论创新有许多都与党的创新理论相生相伴,因此,党的理论不但始终指引着工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始终是工会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二,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必须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从实践中汲取营养。

工会工作的实践丰富多彩,基层工会干部在工作中时常会有一些创新举措,量的变化是质的飞跃的基础,只要注意对基层的创新举措多加总结和提炼,工会理论一定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充实、丰富和发展。

所以,推动工会理论创新,一定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方法。

第三,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

首先要通过理论研讨会、论文发布会和报纸、刊物等媒体对理论研究的新成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介;其次要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微观举措的安排上注意采纳和吸收理论研究的新成果,特别对那些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一定不要让它束之高阁,否则就不仅仅是一种浪费,同时也是对理论的一种忽视。

总之,只有重视做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才能使实践和研究产生良性互动,实践在理论的指导下取得更好的效果,理论通过实践得到更好的完善和升华。

第四,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必须切实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有远见的领导同志无不对调查研究工作高度重视。

在这方面全总领导给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

全总连续几年举办高级研讨班,兆国主席都亲自参加并发表政治性很强、理论内涵非常丰富的重要讲话;全总每一次重大调研活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都亲自组织、亲自参与。

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管理和领导,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调研工作的谋划和组织,二是对调研队伍的管理和培养。

很多事实证明,这两点做到了、做好了,工会调研工作就容易出效果、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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