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课程统整制度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08.24•【字号】嘉府办发[2005]34号•【施行日期】2005.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05〕3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嘉教〔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嘉教〔2005〕49号)加强义务教育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力的需要,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基础工程。
为实现普及、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现结合嘉定实际,就我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1、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职责,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依法保证做到“三个增长”。
2、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设置公建配套学校和其他性质的学校。
推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做到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的标准化和基本统一。
3、在均衡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每一所中小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化水平。
4、积极开展课程教材改革研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在全面实施新课程背景下的“小班化教育”试验。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职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6、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政府重视教育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和鼓励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与支持。
把教育的快乐传递给每一位学生——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课程变革之路

课程领导摘 要 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不断探索学校课程设计,让课程不断升级。
本文介绍了该校课程发展和变革的三个阶段、六个“关键指向”以及六点经验。
关键词 课程改革 课程升级 关键指向把教育的快乐传递给每一位学生——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课程变革之路花 洁 李诗雯一、课程标准的核心精神(一)课程标准的价值追求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反映了课程变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
我们认为,忠实而又创造性地执行课程标准,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是进行课程变革的指南。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标准的核心精神,必须坚持和贯彻。
(二)追求课程标准价值的课程理念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的课程变革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办学理念为引领,提出“让每一个孩子在这里自由呼吸,让每一个教师在这里诗意栖居”这一核心办学理念,并将其概括为“享受教育”的学校教育哲学。
“享受教育”是一种以奉献为快乐、以创新为追求、以课程为载体、以多元文化为底蕴、以人的核心素养提升为目标、以制度为保障的现代学校教育样态。
依据“享受教育”这一教育哲学,我校对课程设计不断进行探索,让课程不断升级。
二、学校课程发展的三个阶段(一)1.0阶段:点状课程的开发与需求把握在此阶段,学校课程以点状形式呈现,以门类的增减为特征。
2011年,上海市教委推行“快乐半日活动”。
嘉定区实验小学教师自下而上、自主开发了近百门校本课程。
但是这些课程呈碎片化点状分布,没有内在的本质联系,20152016年第4期年第5期无法体现办学特色和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
(二)2.0阶段:线性课程的设计与特色打造在此阶段,学校课程呈线性状态,以特色项目为标志。
例如2013年,为提升学生的数字素养能力,重新规划、整合,构建了追求智慧、重视多元文化、引导学生思考的数字素养课程群。
但是这类课程有一定的学科局限性,忽视了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学校课程没有真正成为一个整体。
嘉定区中小学教学常规

嘉定区中小学教学常规一、课前准备1、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全面掌握教材的知识内容,明确与知识内容相关的学习水平要求。
学习并落实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关于《改进中(小)学课堂教学的几点意见》。
2、认真钻研教材,领会教材的编写意图,了解本课教材在全册教材和单元教材中的地位与作用,确定教学过程。
3、认真研究学生,了解学生的前期知识和经验积累,知道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情况,研究学生的智力和非智力因素,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
4、认真备好教案。
教案应该具体包括下列内容:(1)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媒体。
(4)课前学生准备。
(5)教学流程。
(6)本课小结。
(7)反馈教学效果的作业(凡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应该自己先做一遍,并把正确答案要点写进教案)。
二、课堂教学1、清楚科学地讲授学科基础知识,语言表述准确到位,严格训练基本技能。
教学过程有条有理,教学重点突出,有效达成教学目标。
2、重视学生课堂学习效果的反馈,关注课堂内各种生成内容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增强教学的有效性。
3、结合学科教学内容,适时、适度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自觉贯彻落实《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
4、发挥教学民主,有效渗透研究性(探究性)学习方法,结合学科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教师要精神饱满,仪态端庄,对学生亲切自然,言传身教,为学生做出榜样。
6、教师语言要规范,流畅。
板书设计合理,书写正确美观。
三、教学反思教学后及时在教案上写下教学反思和教案修改意见。
四、课后作业1、课后作业要紧扣教学目标要求,作业量要适度,最好要有分层作业。
2、规范学生作业,要求学生作业书写整齐,步骤明确,格式清楚,按时做作业、交作业。
对不合格的作业应该及时指导后,退回重做。
3、作业学生批改要认真、及时。
批改后应该做好有重点的集体讲评和个别辅导,有错误应要求学生订正,努力做到勤反馈,堂堂清。
上海市中小学作息制度全文

上海市中小学作息制度全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同学的身心健康进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订立本作息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市中小学全体同学。
二、作息时间布置1. 上学时间•幼儿园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8: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小学一、二班级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8:00至11:50,下午13:20至15:50。
•小学三至六班级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8:00至11:50,下午13:00至16:20。
•中学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7:30至12:10,下午14:00至17:00。
2. 放学时间•幼儿园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1:30,下午15:30。
•小学一、二班级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1:50,下午15:50。
•小学三至六班级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1:50,下午16:20。
•中学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2:10,下午17:00。
3. 课间休息•幼儿园同学每节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两次,下午一次。
•小学同学每节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三次,下午两次。
•中学同学每节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四次,下午三次。
三、作息布置要求1. 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各学校要严格依照作息时间布置进行教学,不得违规延长或缩短上课时间。
同学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2. 课间休息要合理布置学校要合理布置课间休息时间,确保同学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同时,同学在课间休息时要自发遵守学校规定,不能离校或任意离开教室。
3. 作业量要适度学校要合理掌控作业量,确保同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并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不得过分加重同学负担,不得布置不合理的作业。
4. 特别情况下的调整在特别情况下,如天气恶劣、突发事件等,学校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快捷调整作息时间,但需要提前通知同学和家长,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5. 保障午休时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同学的午休时间,确保每位同学都能有充足的午休时间。
午休期间,同学不得进行学习活动或其他不适当的活动。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全文)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精神,根据上海城市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特制订《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
《课程方案》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指导思想,确立新的课程体系。
《课程方案》旨在依托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数字化城市的教育环境,构建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学习方式为特征、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标志,关注学生学习经历和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理念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丰富学习经验●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已有经验、兴趣爱好、个性与特长等发展特点。
●树立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的观念,通过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为学生提供品德形成与人格发展、潜能开发与认知发展、身体与心理发展、艺术审美、综合实践等方面的学习经历。
●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通过创设学习情境、开发实践环节和拓宽学习渠道,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和感悟、建构和丰富学习经验,实现知识传承、能力发展、积极情感形成的统一。
2.以德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积极的情感●丰富德育内涵,在重视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上,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弘扬上海“艰苦创业、敢为人先、海纳百川、崇尚科学”的城市精神,增强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生命意识,重视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培养。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全文)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精神,根据上海城市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特制订《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
《课程方案》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指导思想,确立新的课程体系。
《课程方案》旨在依托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数字化城市的教育环境,构建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学习方式为特征、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标志,关注学生学习经历和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理念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丰富学习经验●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已有经验、兴趣爱好、个性与特长等发展特点。
●树立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的观念,通过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为学生提供品德形成与人格发展、潜能开发与认知发展、身体与心理发展、艺术审美、综合实践等方面的学习经历。
●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通过创设学习情境、开发实践环节和拓宽学习渠道,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和感悟、建构和丰富学习经验,实现知识传承、能力发展、积极情感形成的统一。
2.以德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积极的情感●丰富德育内涵,在重视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上,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弘扬上海“艰苦创业、敢为人先、海纳百川、崇尚科学”的城市精神,增强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生命意识,重视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培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沪教委规〔2021〕16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教育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市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经上海市教材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12月27日上海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编写修订第四章教材审核第五章出版发行第六章选用使用第七章保障机制第八章检查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规范和加强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方案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主要包括教科书、教学资料、教师用书等),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配套的音视频、图册和活动手册、练习部分等)。
校本课程教材纳入教材管理范围。
第三条中小学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一、总则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明确德育工作要求,为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指导。
二、基本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
把立德树人作为德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以人为本。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
注重课堂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道德行为养成,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4. 坚持协同育人。
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形成德育工作合力,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5. 坚持创新发展。
深化德育工作改革,探索德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6. 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德育工作规范有序,为学生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
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应注重德育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强化德育工作的实施途径和要求,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三、德育目标1. 总体目标德育工作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行为、健康心理和法治意识,使其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体包括:(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文明、诚信、友善的行为习惯;(4)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学会自我调适,积极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和挑战;(5)树立法治意识,遵纪守法,尊重和维护他人权益,具备社会责任感。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第一部分:课程设计理念与目标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基础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
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特制定本课程方案。
二、设计理念1. 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 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兴趣和需求,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 紧密联系实际:加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 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未来社会培养创新人才。
三、课程目标1. 知识与技能: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为终身学习打下基础。
2. 过程与方法:培养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四、课程体系1. 国家课程: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施国家课程,确保国家课程在本市的有效实施。
2. 地方课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3. 学校课程:鼓励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师资力量,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课程体系。
4. 课外活动:丰富课外活动内容,注重学生兴趣培养和特长发展。
五、课程设置1. 小学课程:(1)一年级至三年级:开设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美术、音乐、科学、信息技术等课程。
(2)四年级至六年级:在三年级课程基础上,增加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2. 初中课程:(1)七年级:开设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课程。
(2)八年级:在七年级课程基础上,增加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3)九年级:按照国家课程要求,开设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为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做好准备。
上海义务教育课时计划
上海义务教育课时计划上海义务教育课时计划旨在规划和统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获得全面发展和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计划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教育政策,结合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科学的课时分配和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包括:一、义务教育课时分配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教育政策和相关规定,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时分配为:小学:每周28节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为重点课程,分别占总课时的45%、30%、10%。
初中:每周34节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为重点课程,分别占总课时的40%、25%、10%、5%、5%、5%。
二、时间安排根据上海市的教育政策和相关规定,上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每周有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上午上课时间为8:00-11:30,下午上课时间为13:30-17:00。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课程设置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教育政策和相关规定,上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4门学科。
四、教师配备根据上海市的教育政策和相关规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
小学教师要求持有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初中教师要求持有中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
五、教学质量评估为了确保学校和教师的教学质量,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将会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具体评估内容和方式由上海市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
六、效果监测为了及时掌握课时计划的效果和问题,上海市教育局将会定期对学校和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向学校和教师提供反馈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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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课程统整制度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与方向
第一条课程统整对于促进学校课程建设,建构现代学校课程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内涵的发展起着积极意义。
第二条基于学校课程研究的基础,抓住课程统整这条主线,对现实的、潜在的课程作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统观、梳理与整理,或增减,或废止,或合并,或重新解释其含义,建立现代学校课程体系,提升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以课程统整为抓手,通过国家基础课程的校本化实施,确立具有学校特色的“FUN课程”,以进一步改革优化现有课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打造优质师资团队,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第四条把课程资源的收集与统整作为校本化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建立学校个性化的“FUN课程”,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载体。
第五条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课程制度建设,规范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进一步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主体与要求
第六条课程统整分管领导职责
1.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制,基于学生的发展,从课程统整的角度顶层设计学校课程,对课程哲学、课程体系、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予以整体规划、统筹安排。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具体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探索学科内与学科间课程统整研究。
教育科研部负责课程统整制度规划、课程架构、设计与实施的落实、相关部门及其各项目组的协调。
教学研究部负责校本课程的常规管理、相关活动的实施与评价。
德育研究部负责校园主题节展示课程、社团活动的实施管理与评价。
2. 确立和完善课程统整的范畴、课程统整的内容,探索涉及课程的编制(包括课时安排)、课程的实施、课程的经验或知识属性等要素,科学地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以统整,从而使其成为一个有序而高效的学校课程结构。
3. 各部门协调统筹,在学校课程中将现有少先队活动、校本课程、家长微型课程、校级社团活动、快乐活动日、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等课程内容作一体化的、持久的、更有教育组织性的统整,形成“三位一体”课程。
统整课程资源,合力研制学校“FUN课程”发展规划、课程实施质量保障体系,注重“FUN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管理体系、课程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决策,负责对上述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反馈、评估和奖惩。
4. 收集、利用和优化课内外、校内外相关课程资源,提高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和校本化实施国家课程的能力,改变教师传统的课程观和教学观,转变教师实施课程的单一模式,转变课堂教学的思维方式,探索统整课程资源的方法、途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 聚焦学生的培养目标,为实现有慧心、会生活的快乐少年;有慧脑、会学习的快乐少年;有慧手、会创造的快乐少年的发展目标,从课程架构的角度搭建多样化的学生体验、展示、交流平台,实现“自由飞翔,自然成长,让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
第七条课程统整研究子项目组长职责
1. 围绕学校课程设置,设立“FUN课程”的重建与实施,主要是借助“3+1”研究领域的改进方案,着重在学科内、学科间、两类课程与学校活动之间等进行统整研究,分别确立四大子项目组:学科内的课程统整研究项目组、跨学科的课程统整研究项目组、校园主题节展示课程项目组、学校课程统整评价研究项目组。
2. 学校招募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勤于钻研、乐于奉献的相关部门的行政及其条线的负责人担任相关课程开发子项目组长。
并由他们分头招募相关的项目成员,组成课程统整项目的研究团队。
3. 课程统整研究开发子项目组长在课程开发领导小组、科研部、德研部、教研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
(1)各子项目组在学期初制定本项目研究计划,实施、学期末做好阶段性总结。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目研究活动,注重课程资源信息资料、项目研究过程性资料的积累与梳理。
(3)策划组织课程统整研究子项目组的相关研讨活动。
(4)根据不同的课程资源特点、学生学情,探索课程统整的内容、方法与途径。
第八条项目研究教师工作职责
每位参加统整课程项目研究的教师,认真完成以下研究任务:
1. 结合学校“FUN课程”建设总目标,根据拥有的课程资源特点、学生发展需求,围绕学科特点及要求,制定一份“课程统整研究项目教师个人发展规划”。
2. 根据学校“FUN课程”研究目标内容,结合自身条件,制定一份“个性化课程研究行动方案”。
3. 围绕“FUN课程”,依托课程资源,每学年承担开发一项校本课程科目,在校内承担一次特色课程微教学研究课,学科骨干教师承担一次微论坛和一节微教学展示课。
4. 围绕各项目组确立的研究专题,开展一个微课题研究,制定课题推进计划,认真组织开展“FUN课程”特色项目研究活动。
每学年承担一次微课题交流活动,分享研究成果。
5. 每学期积极承担并完成专题学习任务,不断积累和完善过程资料,创建不同专题的课程资源库,以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章考核与评估
第九条组织“FUN课程”项目组的交流分享活动,聚焦项目团队文化建设、课程开发、课程实施研究、成果总结汇报等方面,全方位开展交流、分享与评价。
第十条搭建平台,开设课程资源统整主题论坛,围绕课程资源、FUN课程开发、特色特色、精品课程、课程实施等专题进行探讨交流,定期检查教师校本课程、340课程的教学实践情况、进度执行与特色呈现等情况。
第十一条开展学校FUN精品课程、项目领军人物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表彰,组织骨干教师专题论坛。
第四章管理与保障
第十二条特设立学校课程统整与开发专家指导小组,定期聘请专家团队来校作专项指导,跟踪开展相关的科目研讨活动。
第十三条成立学校课程统整研究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课程开发、建设指导、考核和评
估工作,搭建多元化平台,激励教师参与FUN精品课程行动研究。
第十四条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各子项目组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习研讨活动,为精品课程教师成长提供更为优化的环境,为外出学习培训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第十五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蹲点相关子项目组,协助和指导子项目组长、学科教师开展课程设计、课程开发、教学实施、活动实践等研究工作。
第十六条加强对课程资源的收集、管理,构建课程资源库,对学校“FUN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
第十七条学校课程统整研究领导小组从政策上予以鼓励和支持,将课程统整各个子项目组、项目组长及参与研究的教师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从物质上、精神上予以奖励。
第五章解释与其他
本制度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如与上级规定不符,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嘉定区普通小学校长室。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