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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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器械法规清单(更新至2020年1月)(1)

中国医疗器械法规清单(更新至2020年1月)(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于2017年5月4日修订,各类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亦于近年来陆续制修订并发布。

各医疗器械企业作为受法规变化影响最大的相关方,应积极应对新法规政策下的挑战,密切关注最新法规动态,提前做好攻略规划,确保产品尽快获批上市!完善自身法规体系,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为方便各企业检索最新法规,本协会特收集、整理、编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发布的医疗器械法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供大家参考。

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产品领域,对各类法规进行识别、收集、评估、导入、宣贯培训。

注: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若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于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一、行政法规
二、部门规章
三、通告
四、公告
五、通知性文件
六、政策解读
七、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0年1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4.20•【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76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76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指导企业全面汇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结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已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涉及三级、四级监管的,同时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年度自查报告须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随附资料一并装订上报。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要充分利用企业自查报告,科学分析、合理部署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4月20日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综述(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未生产原因。

医疗器械注册员必备法规

医疗器械注册员必备法规

医疗器械注册员必备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配套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陆续密集出台。

新法规的出台意味着医疗器械企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人熟悉这些必备的法规,对企业正常运行、产品如期顺利上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发布和正在征求意见的系列法规文件目录如下,具体内容参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行政法规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 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部门规章1.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4号)2.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5号)3.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CFDA局令第6号)4.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正版)(2017年11月21日发布)5.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正版)(2017年11月21日发布)6.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CFDA局令第14号)7.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CFDA局令第15号)8.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18号)9.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CFDA局令第19号)10.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CFDA 国家卫计委令第25号)11.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29号)12.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CFDA局令第30号)13.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CFDA局令第32号)14.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33号)15.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38号)产品分类界定1. 关于可降解泪道栓子等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11号)2. 关于体外高频治疗机等47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3〕31号)3. 关于血细胞分离机用耗材等11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3〕68号)4. 关于自体富血小板凝胶制备用套装等2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3〕69号)5. 关于重症及麻醉临床信息系统等9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3〕109号)6. 关于基因分析仪等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8号)7. 关于生物电导扫描仪等11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0号)8. 关于角膜治疗仪等12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03号)9. 关于电子宫腔观察镜等30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49号)10. 关于交联胺化聚乙烯醇泡沫封堵肺减容系统等34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77号)11. 关于腹腔镜手术用内窥镜自动调控定位装置等61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98号)12. 关于乳腺摄影立体定位装置等1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5〕49号)13. 关于人工血管接环等172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5〕69号)14. 关于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等22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5〕75号)15. 关于多功能超声骨刀等127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5〕104号)16. 关于阴茎增大增粗拉伸器具产品分类界定事项的复函(食药监办械管函〔2016〕480号)通告1. 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8号)2.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9号)3.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2号)4.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3号)5. 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4号)6.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5号)7.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6号)8.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7号)9. 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8号)10.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号)11.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4号)12.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8号)13. 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31号)14. 关于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71号)15.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91号)16.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94号)17.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水质量管理指南的通告(CFDA通告2016年第14号)18. 关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的通告(CFDA通告2016年第19号)19.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与审批表范本》等六个文件的通告(CFDA通告2016年第58号)20.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CFDA 通告2016年第76号)21. 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6年第133号)22. 关于发布2016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项目的通告(CFDA通告2016年第143号)23.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的通告(CFDA通告2016年第173号)24.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CFDA通告2017年第19号)25.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7年第170号)26. 总局关于需审批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请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CFDA通告2017年第184号)27.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7年第187号)28. 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7年第222号)29. 总局关于发布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8年第13号)政策解读1. 医疗器械抽验和不良事件监测部分(一)(2015年01月22日发布)2.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部分(一)(2015年01月22日发布)3.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分(一)(2015年01月22日发布)4.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部分)(2015年02月05日发布)5.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部分)(2015年02月05日发布)6. 关于《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说明(2015年07月08日发布)7.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三(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修订说明)(2015年07月16日)8.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四(2015年11月02日发布)9.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五(2015年11月19日发布)10.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主要目的和意义(2015年11月25日发布)11. 关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说明(2015年11月30日发布)12.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六(2016年01月07日发布)13. 关于《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说明(2016年01月27日发布)14.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解读(2016年03月23日发布)15. 关于《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说明(2016年10月26日发布)1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标准解读(一)(2017年02月04日发布)17.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标准解读(二)(2017年02月04日发布)18.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解读(2017年02月08日发布)19.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解读(2017年02月08日发布)20.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解读(2017年03月02日发布)21.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解读(2017年04月06日发布)22.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2017年04月26日发布)23.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解读之二(2017年05月24日发布)24. 图解政策:2017年器械注册管理改革有这4项重要举措(2017年07月14日发布)25. 图解政策: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2017年07月28日发布)26.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相关问题解读(2017年07月31日发布)27.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问题解读(2017年07月31日发布)28.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之一(2017年08月09日发布)29.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之二(2017年08月09日发布)30.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解读(2017年08月09日发布)31.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解读(2017年11月24日发布)32.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解读(2017年12月22日发布)33. 《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解读(2017年12月29日发布)通知性文件1.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3〕36号)2. 关于小型医用吸氧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法〔2013〕63号)3. 关于实施避孕套出口备案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3〕72号)4.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械监〔2013〕205号)5.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3〕212号)6. 关于加强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械管〔2013〕220号)7.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4〕7号)8. 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3号)9.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法〔2014〕31号)10.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召回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4〕107号)11.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12.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44号)13. 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74号)14.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92号)15. 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8号)16. 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9号)17.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18.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19. 关于启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函〔2014〕476号)20. 关于加强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30号)21.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5〕55号)22. 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63号)23. 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食药监法〔2015〕65号)24.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8号)25.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9号)26.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27.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28.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247号)29.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药监科〔2015〕249号)30. 关于成立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259号)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32. 关于切实做好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12号)33. 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6〕22号)34. 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6〕35号)35. 总局关于印发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25种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和检查要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6〕3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15施行日期2007.06.15文号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主题类别药政管理,专利申请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涉及生物学评价的产品注册的企业,可提供生物学评价报告(含支持性文件)代替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中的生物学试验部分,或进行全项生物学试验。

二、国外企业提供的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中含有生物学试验报告的,企业应提供生物学试验室所在国的GLP证明。

附件: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2.《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的出具与审查要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七年六月十五日附件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一、目的与范围为使GB/T 16886-ISO 10993系列标准能够正确而有效地实施,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医疗器械评价者提供了生物学评价指南,为医疗器械的审查提供了生物安全性审查指南。

注:本指南不涉及微生物污染、灭菌(如“无菌”、“细菌内毒素”)、除菌和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病毒去除与控制等方面的生物安全性。

二、术语(一)医疗器械:同《医疗器械管理管理条例》。

(二)制造者:医疗器械制造者或商标持有人/单位。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国家药监局通告2022年第13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国家药监局通告2022年第13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正文:----------------------------------------------------------------------------------------------------------------------------------------------------国家药监局通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7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国家药监局2022年2月24日附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分别按照附件模板进行填报。

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综述(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名称、住所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备案)证号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生产情况(包括委托和受托生产等);获批创新产品、优先审批产品及附条件审批产品情况。

(二)委托与受托生产基本情况:对已获批上市医疗器械产品的委托生产情况、受托生产情况,包括委托生产产品基本信息、委托与受托生产双方基本信息、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及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等。

供应商审核指南

供应商审核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2015年第1号)2015年01月19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为指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好供应商审核工作,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证水平,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1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其供应商的相关管理。

本指南所指供应商是指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其生产所需物品(包括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二、审核原则(一)分类管理:生产企业应当以质量为中心,并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对采购物品和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采购物品是标准件或是定制件;2.采购物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3.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4.采购物品是供应商首次或是持续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

(二)质量合规:采购物品应当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审核程序(一)准入审核。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对采购物品的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采购数量等,制定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要求,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

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开展现场审核,或进行产品小试样的生产验证和评价,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二)过程审核。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程序,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2014-2018医疗器械法规文件大汇总

2014-2018医疗器械法规文件大汇总

2014年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64号)/WS01/CL0087/111642.html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WS01/CL1294/110920.html3.关于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29号)/WS01/CL0068/109780.html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WS01/CL0845/107405.html5.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WS01/CL0845/107404.html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WS01/CL0087/107065.html7.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74号/WS01/CL0845/106435.html8.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9号/WS01/CL0845/106258.html9.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8号/WS01/CL0845/106257.html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2014年第17号)/WS01/CL0087/106242.html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4年第16号)/WS01/CL0087/106241.html1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4号)/WS01/CL0087/106096.html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3号)/WS01/CL0087/106095.html1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14年第15号)/WS01/CL0087/106114.html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4号)/WS01/CL0087/105374.html16.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92号)/WS01/CL0845/105194.html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3号)/WS01/CL0087/105225.html1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2号)/WS01/CL0087/105224.html19.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44号)/WS01/CL0845/103802.html20.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WS01/CL0845/103801.html21.《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号)/WS01/CL0053/103758.html2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WS01/CL0053/103757.html23.《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WS01/CL0053/103756.html2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2014年第9号)/WS01/CL0087/100814.html2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8号)/WS01/CL0087/100815.html2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WS01/CL0087/100816.html2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25号)/WS01/CL0087/100800.html2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3号)/WS01/CL0087/100480.html29.《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WS01/CL0784/97814.html30.总局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3号)/WS01/CL0845/96654.html2015年1.《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总局令第19号)/WS01/CL0053/139000.html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94号)/WS01/CL0087/136660.html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程序的通告(2015年第91号)/WS01/CL0087/135860.html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含银盐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225号)/WS01/CL0087/134580.html5.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执行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247号)/WS01/CL0845/134021.html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境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新开办企业时办理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203号)/WS01/CL0087/133069.html7.《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8号)/WS01/CL0053/132880.html8.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WS01/CL0845/130869.html9.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机构盖章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54号)/WS01/CL0068/128860.html10.《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总局令第15号)/WS01/CL0053/124222.html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公告(2015年第103号)/WS01/CL0087/124119.html1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2号)/WS01/CL0087/124118.html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1号)/WS01/CL0087/124117.html1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87号)/WS01/CL0087/123460.html15.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63号)/WS01/CL0845/121049.html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15年第53号)/WS01/CL1294/120201.html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WS01/CL0087/119643.html1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2015年第1号)/WS01/CL0087/112629.html2016年1.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173号)/WS01/CL1294/168287.html2.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68号)/WS01/CL0087/165582.html3.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6年第133号)/WS01/CL0087/164956.html4.总局办公厅关于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文字性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6〕117号)/WS01/CL0845/161645.html5.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6〕41号)/WS01/CL0845/149540.html6.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6〕35号)/WS01/CL0845/148881.html7.《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总局、卫计委令第25号)/WS01/CL0053/148101.html8.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与审批表范本》等六个文件的通告(2016年第58号)/WS01/CL0087/148126.html9.总局办公厅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6〕22号)/WS01/CL0845/145601.html10.总局关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的通告(2016年第19号)/WS01/CL1294/144100.html2017年1.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器械检验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87号)/WS01/CL0845/221407.html2.总局关于过敏原类、流式细胞仪配套用、免疫组化和原位杂交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性及类别调整的通告(2017年第226号)/WS01/CL1294/220850.html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8号)/WS01/CL1101/220098.html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145号)/WS01/CL0087/217367.html5.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61号)/WS01/CL0845/217380.html6.《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2017-11-21修订)/WS01/CL0053/217162.html7.《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2017-11-21修订)/WS01/CL1101/217161.html8.总局关于需审批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请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84号)/WS01/CL0087/216841.html9.总局关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名称使用中文的公告(2017年第131号)/WS01/CL0087/216229.html10.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7年第129号)/WS01/CL0050/216296.html11.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27号)/WS01/CL0845/177958.html12.总局关于发布聚氯乙烯输液输血器具中荧光物质识别及定量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7年第110号)/WS01/CL1294/177496.html13.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43号)/WS01/CL0087/177087.html14.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WS01/CL0087/177089.html15.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94号)/WS01/CL0845/174746.html16.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78号)/WS01/CL0087/174096.html17.《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3号)/WS01/CL0053/172049.html18.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56号)/WS01/CL0845/171682.html1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总局令第32号)/WS01/CL0053/171404.html20.总局关于成立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7〕27号)/WS01/CL0845/171324.html21.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36号)/WS01/CL0087/171212.html22.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28号)/WS01/CL0087/169620.html2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总局令第30号)/WS01/CL0053/169364.html24.《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9号)/WS01/CL0053/169345.html25.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19号)/WS01/CL0087/169361.html2018年(截至5月7日)1. 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WS01/CL0050/225541.html2. 关于发布《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的公告(第206号)/WS01/CL0068/224399.html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WS04/CL2051/227922.html。

ISO134852016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

ISO134852016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
总局2014第64号
2014-12-29
14
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 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总局2015第53号
2015-05-27
15
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 关事宜的公告
总局2015第87号
2015-07-03
16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

总局2015第101号
2015-07-10
国食药监械[2007]634号
2007-10-22
73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局令第31号)
2002-01-04)
7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 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改、废止、保 留的决定》
(局令第8号)
(2004-06-30)
7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局令第9号)
2004-07-08)
63号
2015-06-08
39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 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的管理办法
粤食药监法(2010)
79号
2010-10-19
40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 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 规定
粤食药监法(2010)
79号
2010-10-19
4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
2009-05-20
59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卫生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令第65号
2009-05-20
6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 作规范
国食药监械[2004]521号
2004-10-27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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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告
2015年第1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
为指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好供应商审核工作,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证水平,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月19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其供应商的相关管理。

本指南所指供应商是指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其生产所需物品(包括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二、审核原则
(一)分类管理:生产企业应当以质量为中心,并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对采购物品和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采购物品是标准件或是定制件;
2.采购物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
3.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
4.采购物品是供应商首次或是持续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

(二)质量合规:采购物品应当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审核程序
(一)准入审核。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对采购物品的要求,包括采购
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采购数量等,制定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要求,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

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开展现场审核,或进行产品小试样的生产验证和评价,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二)过程审核。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程序,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三)评估管理。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评估制度。

应当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回顾分析其供应物品的质量、技术水平、交货能力等,并形成供应商定期审核报告,作为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的必要资料。

经评估发现供应商存在重大缺陷可能影响采购物品质量时,应当中止采购,及时分析已使用的采购物品对产品带来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采购物品的生产条件、规格型号、图样、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生产企业应当要求供应商提前告知上述变更,并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对其进行现场审核。

四、审核要点
(一)文件审核。

1.供应商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合法的生产经营证明文件等;
2.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3.采购物品生产工艺说明;
4.采购物品性能、规格型号、安全性评估材料、企业自检报告或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5.其他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货查验。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进货查验,要求供应商按供货批次提供有效检验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现场审核。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现场审核要点及审核原则,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储存运输条件等可能影响采购物品质量安全的因素进行审核。

应当特别关注供应商提供的检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以及是否能保证供应物品持续符合要求。

五、特殊采购物品的审核
(一)采购物品如对洁净级别有要求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其生产条件洁净级别的证明文件,并对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二)对动物源性原材料的供应商,应当审核相关资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执行的检疫标准等资料,必要时对饲养条件、饲料、储存运输及可能感染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控制情况等进行延伸考察。

(三)对同种异体原材料的供应商,应当审核合法证明或伦理委员会的确认文件、志愿捐献书、供体筛查技术要求、供体病原体及必要的血清学检验报告等。

(四)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定制件的要求和特点,对供应商的生产过
程和质量控制情况开展现场审核。

(五)对提供灭菌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审核其资格证明和运营能力,并开展现场审核。

对提供计量、清洁、运输等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审核其资格证明和运营能力,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

在与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合同或协议中,应当明确供方应配合购方要求提供相应记录,如灭菌时间、温度、强度记录等。

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应当提供运输过程储存条件记录。

六、其他
(一)生产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供应商的审核,审核人员应当熟悉相关的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生产企业应当与主要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规定采购物品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内容,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采购合同或协议、采购物品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验收准则、供应商定期审核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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