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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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报告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轻税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策略和效果。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0 万元。

在采购原材料时,企业面临着不同供应商的选择,部分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部分供应商则只能提供普通发票。

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企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往往选择价格较低但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然而,这种选择导致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了增值税负担。

经过税务筹划,企业重新评估了供应商的选择策略。

在综合考虑价格和税收因素后,优先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即使这些供应商的价格略高,但通过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的整体税负得到了有效降低。

假设企业每年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 3000 万元,如果选择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采购成本为 2500 万元;而选择能够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采购成本为 2600 万元。

虽然采购成本增加了 100 万元,但由于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338 万元(2600×13%),企业实际节省了 238万元的增值税。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该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较大,每年的研发费用达到 800 万元。

在税务筹划之前,企业对于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导致部分研发费用无法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经过税务筹划,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对研发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并确保相关费用的归集和记录准确无误。

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申报要求。

通过规范的核算和申报,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到 600万元(800×75%),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600 万元。

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分析(5篇)【精品发布】

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分析(5篇)【精品发布】

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分析(5篇)【精品发布】第一篇: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思路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营改增”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税制改革的初期,企业由于无法实现快速转变,无法很好适应新的税收环境,会面临很多问题,但同时又由于站在新的契机上,得到了思想和管理等方面的革新。

在这种情况下,做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来说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税务风险,实现减轻税负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会对“营改增”和税收筹划进行简单介绍,然后分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影响,进一步提出实行“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全新的合理策略。

重要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建筑施工行业不仅具有传统行业的一般特性,还具有建筑业独有的管理特点,比如人力资源不稳定、管理层次复杂、基础薄弱、粗放式以及外延式的发展模式等等。

营改增之后,这些独有的特点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业务、资金、发票流转方向不一致的税务风险,在改革初期企业也会面临税负增加、管理成本上升等困难。

企业面对这种新形势,应该立足于新的经济和政策环境,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对于企业健康发展和获得长远的经济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一、营改增以及税收筹划的简单介绍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为减少企业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一项重要改革。

其从2011年开始进行试点改革,直到现在,已经覆盖几乎所有领域,对各行各业产生深远影响,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增值税立法。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对将要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前进行筹划和安排。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这项活动有利于企业有效率的对经济行为进行选择,对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国家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增加国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一)抵扣链条不完整营改增实行后,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就面临税负不降反增这样的困境,很大原因就在于抵扣链条的不完善。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安排,降低税负,提高利润的一种策略。

如何正确合规地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方面进行分析。

1. 税收筹划合规性问题: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往往会面临税法规定的限制,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和遵守税法规定,就可能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非法或风险较高。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虚假交易等行为,都存在法律风险。

2. 税务政策不确定性问题:税务政策变动的不确定性是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税收收入需求等情况,随时改变税务政策。

如果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没有充分考虑到税收政策的变动,就可能会导致筹划方案失效,甚至面临处罚。

3. 资源投入问题:进行税收筹划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企业需要雇佣专业的税务人员,研究税法,制定筹划方案,并进行实施和监督。

对于一些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源进行税收筹划,往往面临困难。

4. 审计风险问题: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审计时,可能会认定企业的筹划行为违法或失去合理性。

企业需要对筹划方案进行充分的合规性和商业合理性审核,以避免审计风险。

二、对策分析:1. 加强税法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法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同时遵守税法的规定。

可以通过聘请专业税务人员或与专业的税务顾问合作,提高自身的税务合规能力。

2. 积极应对税收政策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税收筹划方案。

可以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了解政策动态,及时获取政策信息。

3. 合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提高利润。

但需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滥用和虚假申报,以免引发税务风险。

4.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税收筹划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收筹划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设备购置税收筹划某制造业企业计划购置一批价值 500 万元的生产设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直接购买设备;二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设备。

如果企业选择直接购买设备,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该设备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折旧扣除。

假设设备的折旧年限为 10 年,采用直线法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50 万元。

这部分折旧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而如果企业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设备,在租赁期间,支付的租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假设租赁期限为 5 年,每年支付租金 120 万元,那么在这 5 年内,企业每年可以扣除的租金支出为120 万元。

通过比较两种方案,在租赁前期,融资租赁方式扣除的费用更多,能够更快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负。

但从长期来看,如果企业的盈利状况稳定且预期良好,直接购买设备并折旧扣除可能更有利于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税收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活动。

在税收筹划方面,企业充分利用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该企业在 2022 年发生研发费用 2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1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100 万元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再加计扣除 75 万元。

形成无形资产的 100万元研发费用,按照 175 万元在税前摊销。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减少纳税额的同时提高个人或企业的经济效益。

本文将分析一个税收筹划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收筹划的实际操作。

ABC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电子产品。

公司的资金比较紧张,需要尽可能地减少税收负担,提高盈利能力。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分析。

1.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制造业企业可以选择适用适用于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退税、所得税优惠等。

其中,增值税退税是指企业对于生产出口货物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向国家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这对于新成立的制造业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减少经营成本。

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于创新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如果该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然后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这样可以在降低税收负担的同时,提高企业的创新动力和竞争力。

2.合理规划企业结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合理的企业结构来降低税收负担。

对于制造业企业而言,可以考虑采取资本金和利润结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而言,可以将一定比例的利润以补充资本的方式留在公司内部,这样可以减少利润的分配,降低所得税的支付额。

此外,对于集团公司而言,通过成立子公司、分公司等形式进行资本布局,可以合理安排利润的分配和税收的支付。

例如,如果ABC有限公司在A国和B国分别设立子公司,在A国的子公司生产并出口产品,B国的子公司向A国子公司提供原材料等,以低价转让给A国子公司,那么可以避免高利润纳税,实现利润在海外的转移。

3.合规避税筹划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合法地减少税收负担,而非逃避税收。

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并持有完备的相关凭证。

例如,企业在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时,需要提供与出口货物有关的合法凭证,如出口货物的物流单据、海关报关单等。

此外,还需要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合规的会计核算和报税,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背景介绍税收作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企业税收筹划作为其中的一环,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国家的财政健康同样至关重要。

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企业税收筹划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1.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在我国,税收政策经常会发生变动,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政策的制约,难以做出长期的规划。

2.税负过重:随着国家税收的不断加大,企业的税负也在逐渐增加,给企业带来了经营成本的提高,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3.税收风险难以把控:由于税收法规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很难完全把握税收风险,容易因此导致不良后果。

4.税收渠道单一:企业往往只关注税收的减免和避免,而缺乏对税收的多元化规划,只依赖某一种税收筹划方式,风险较大。

三、对策分析1.加强政策研究和预测:企业需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预测,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采取灵活的税收筹划方案,避免政策变动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2.提高税收透明度:国家需要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从而更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3.减轻税收负担:国家需要不断推进税收改革,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促进企业的发展。

4.多元化的税收筹划方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进行多元化的规划,不局限于某一种方式,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各种利好,降低税收风险。

四、结语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的财政健康。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了解,及时调整筹划方案,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筹划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不断推进税收改革,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在现代企业经营中,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增加企业利润。

以下是几个真实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以供参考。

案例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某科技公司在研发新产品时,面临较高的研发成本。

为了减轻税负,公司决定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通过将研发费用合理归集,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公司成功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案例二:优化资产配置一家制造企业拥有多处房产和设备。

为了降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负担,企业对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和配置。

通过出售部分非核心资产,并将所得资金投资于税收优惠地区或项目,企业实现了税负的优化。

案例三:跨国税收筹划一家跨国公司在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

为了合理规避国际税收,公司通过合法的转移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

同时,公司还利用各国的税收协定,避免了双重征税,从而有效降低了整体税负。

案例四:利用税收抵免政策一家环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环保技术,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根据国家对环保企业的税收抵免政策,企业成功申请了税收抵免,减少了应纳税额。

案例五:合理安排收入确认时间一家服务型企业在年底前有大量未确认的收入。

为了推迟税款的缴纳,企业合理安排了收入确认的时间,将部分收入推迟到下一年度确认。

这样,企业可以在当年度享受较低的税率,而在下一年度按照新的税率缴纳税款。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税法规定,进行合理规划。

同时,税收筹划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为实现最大化的税收优惠而采取的一系列合法手段和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投资、调整利润结构、减少税负等。

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负担,提升盈利能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滥用税收筹划企业为获得税收优惠,可能存在滥用税收筹划的行为,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从而违反了税法的规定。

虚构公司费用进行避税,人为创造亏损以减少所得税等。

这种滥用筹划行为既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损害了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有效执行。

2. 不符合税收目的某些企业可能为了追求单纯的税收优惠而进行筹划,而不考虑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和目标相适应。

这种不符合税收目的的筹划往往会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企业为享受税收减免,过度采取短期经营行为,以获取短期利润而忽视长远发展。

3. 容易引发税务风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依法合规,但税收法规较为复杂,税收政策也经常变动,企业难以了解和适应变化。

税务机关对于税收筹划存在监管风险,企业如果不能合理解释筹划行为,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规,导致罚款、追缴税款等风险。

二、对策分析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税收筹划中出现的滥用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滥用税收筹划,规范企业的筹划行为。

加强对滥用税收筹划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以减少滥用行为的发生。

2. 强化实质要求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不仅要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还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求。

要通过提高税收优惠的实质要求,限制上述不符合税收目的的筹划行为。

要求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必须符合一定的经营要求,如在一定时期内保持连续盈利、保持一定规模的投资和就业等,从而避免企业单纯为了税收优惠而进行不稳定的经营行为。

3. 加强税务监管和服务税收筹划涉及到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应用,企业一般难以全面了解并准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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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业务税收筹划分析企业运作方式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

就现阶段****业务模式主要倾向于有限合伙型,故此次分析主要围绕该类主体在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的解读、税收筹划方面做分析报告。

一、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的解读1.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人的税务处理:“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就其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合伙人的税务处理:“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

(注意:应区分股息红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分别进行税务处理,还应区别生产经营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在于是否主营业务)3.“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外,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规定。

由于投资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投资于标的公司,不属于直接投资,故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因此,当有限合伙人为法人的,其股息红利所得,需应并入法人企业所得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4.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被投资方的股权所得,合伙人的税务处理:合伙企业转让被投资方的股权,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合伙比例划分,其中,归属于法人合伙人的收益,应并入其当年度所得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

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文件规定。

(2)北京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A.针对股权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规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减免,之后三年减半征收;合伙制股权企业中,符合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或者股权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同时,企业连续聘用两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

----依据《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等文件。

B.对股权投资企业给予了注册补贴,规定了对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补助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依据C.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办公用房开支规定了补贴标准。

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的,实行三年租金补贴,即第一年优惠50%,第二年优惠30%,第三年优惠10%。

----依据二、税收筹划分析基于上述税收法律政策的解读可以发现,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税收差别主要表现在投资人身份为自然人时。

合伙人缴纳税金时需要以企业年度经营所得(利润)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如无明确约定出资比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将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税所得额,对每个合伙人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1、税收相关规定(1)在计算年度经营所得(利润)时,聘用行政办公人员或业务提成人员的工资、薪金可以计入成本,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以月为单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基数低,适用税率低。

合伙人的工资、薪金及其本人和家庭费用不得计入成本。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五级累进税率和“股息红利所得”的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以年为单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基数高,适用税率高。

(3)聘用行政办公人员或业务提成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A.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税率3%;速算扣除数0B.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C.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D.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E.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755F.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5505G.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3505(4)合伙人所得税税率表:A.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0B.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750C.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0D.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9750E.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14750可以看出,因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和适用税率的不同,合伙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聘用行政办公人员或业务提成人员,由此产生税收筹划的需要。

2.聘用行政办公人员或业务提成人员税务筹划:聘用行政办公人员或业务提成人员的税务筹划主要应考虑的问题:一是聘用行政办公人员或业务提成人员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个人收入相关,纳税额与个人收入是同方向正比例变化,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因此要注意每月收入的均衡性,像年终奖之类的收入要变为月奖,避免大起大落;二是要注意边界收入,防止临界点档次爬升。

3、合伙人的税务筹划:合伙人的税务的处理较为复杂,合伙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除与个人的收入相关外,还与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相关,且为反比例变化,这里采用的是用会计核算的办法来归集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是: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公司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准予扣除的损失-税金)+(合伙人提成收入-合伙人费用支出)]*预定的个人分配比例;为了正确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必须对公司层面的各类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因素正确核算,对资产进行恰当处理。

(1)收入的会计处理:基本原则要依照税法规定,应作为应纳税收入的要计入收入,不该计入的就不要计入,投资公司的业务比较单纯,一般情况下只有“管理费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很少,所以,在税务筹划时只需注意将不该作为应税收入的收入不要作为应税收入,以缩小课税基数。

(2)因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等,一定要全部计入成本。

此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是税务筹划的关键。

我国税法采取列举的方式,列举了准予从收入中扣除、限定从收入中扣除、不准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研究这些项目,膨胀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数,是税务筹划的基础。

A、准予税前列支的项目主要有:成本的直接支出、间接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利息支出、低值易耗品支出、保险费支出、修理费支出、税金支出、租赁支出、开发费用支出、资产支出、坏帐损失支出、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等;B、限定扣除项目:招待费、捐赠赞助、自然灾害损失、意外损失C、不准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罚款、滞纳金根据税法的规定,税务筹划的项目只能在准予列支项目方面多做工作,要做好作细会计核算。

具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措施:(1)成本费用的筹划: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应当保证与公司的经营收入、业务活动有关;且支出时要取得合法凭证,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入账,这就要求在会计处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如业务招待费抵扣额受税法的双重限制,尽量控制,其抵税效果较差。

(2)业务提成处理,合伙人提成收入的30%成本费用支出(包括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团队人员等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抵扣。

(3)固定资产的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只要不低于税法规定的年限,其所计提的折旧均可税前抵扣,所以,固定资产要做到按期足额按现行税法提折旧。

其次合伙人本人名下的车辆发生的费用及资产折旧不准税前列支,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由公司购买车辆,相应的车辆费用就可以合理做到税前抵扣。

以前个人已经购置的车辆,可以考虑与公司签订车辆租用合同,公司支付的租金仍然可以税前抵扣。

(4)员工工资福利及附加费,现行税法的最大改变就是合理的员工工资、福利及附加费用均可税前抵扣,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抵扣有其特殊性,即其工资不准税前抵扣,但聘用业务人员及其团队其他办公人员的合理工资奖金均可税前扣除,可以适当将合伙人所得以人员工资的名义发放,可以合理合法的税前抵扣。

同时依据税法规定的比例,定足额计提教育经费2.5%、工会经费2%,应付福利费14%等,并安排使用支出。

(5)待摊费用要按照不低于税法规定年限期核算摊销,全额计入费用。

(6)有些可扣除项目税务部门是要求事先报批的,所以一定要完善报批手续,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报废等。

(7)适度负债,因为任何企业的正常借款利息均可税前抵扣,当公司规模扩大,就需要进行资金的投入,如购置办公用房、适时进行装修改造,这样可以适度借款抵税。

如果这部分资金由合伙人自己出资不仅将会影响其本人的资金收益,同时也丧失了公司利息抵税的收益,故不可取。

本人认为,合伙人制度的税务筹划空间很有限,这就需要在充分理解国家税务相关政策的同时,主动获取国家或地方对私募投资业务的鼓励政策,同时在核算环节提高财务核算的质量,单据、会计处理都要规范清晰,必须按照税法所列举的项目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以便汇算清缴时有序调整,避免查账后补缴税金和税务罚款的风险。

税务机关执法时出于职业习惯总会存在怀疑,规范清晰财务账会消除他们的大部分怀疑,同时财务负责人要维护好税务机关的工作关系,齐心协力给企业创造良好宽松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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